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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嫁和亲后我成了团宠

第54章 杂货郎传你怎么不说你娶的是个男王后……

阮久实在是看不出有哪里不对劲的,只能转回头,继续练字。

他的字确实不怎么好看,一个一个都圆滚滚的,刘老先生说他写的字就像甲壳虫。鏖兀字一个个弯弯绕绕的,就更像了。

今天赫连诛说他正好有空,就教他练练字。

惊动了侍卫,但就算来了百来个侍卫,他们也只敢围在外面, 不敢靠近。

摄政王赫连苏尔披散着头发, 只穿着一件单衣,背后汗湿, 手执长剑,活像是杀红了眼的魔头。

他站在阶下,由周公公搀扶的太后站在阶上。

阮久转回头:“噢。”

又是两个字,阮久再次回头,这次目光向下,终于叫他发现了不对的地方。

“赫连诛,你为什么要踮脚?”

被发现了。

赫连诛默默站好,又变成比阮久矮一个额头的身高。

“……专、专心。”

阮久乐不可支,连笔都拿不稳了。

赫连诛缠着阮久练了一天的字,从万安宫回来之后,阮久也就没有出过门。

第二天一早,阮久就看见乌兰在吩咐人收拾东西。

阮久问了一句:“谁要出门吗?”

乌兰将礼品打包好:“大王要去拜访老师。”

“老师?”

“嗯,就是从前教导大王汉文的一个汉人老师。”

阮久疑『惑』:“刘老头?”

乌兰笑道:“不是刘老先生,是另一位姓庄的老先生。刘老先生是前几年才来鏖兀的,他来之前,是这位老师教大王汉文的。他是大王的启蒙老师。”

乌兰压低声音,补充了一句:“他是来鏖兀的第一个汉人臣子,从前辅佐先王改制的,可是改制完了,先王……也就不用他了。”

“要不他也不会被派去教导大王。先王不再用他,也不肯让他去其他地方,怕他辅佐其他人,一直把他留在鏖兀境内。”

“他现在就住在尚京城外的一个牧场里。他是不出的能臣,但是大王为了避嫌,很久都没有去看过他了,现在应该可以去看他了。”

阮久似懂非懂地点点头:“那小猪什么时候过去?”

“马上就要走了,可能要在牧场里住几天。”

“啊?”一听这话,阮久就不高兴了,“那我也要过去,我一个人留在宫里没意思。”

“那好,王后要骑马还是坐马车,我吩咐他们安排。”

“骑马。”阮久低头看看自己抱在怀里的补品,“你让小猪等我一下,我把东西送去万安宫,马上就回来。”

“好。”

阮久说完这话,抱着东西转头就跑了。

赫连诛整理好衣裳,从殿中出来。

乌兰看向他,低头礼:“大王。”

“软啾说要去?”

“是,王后说先去一趟万安宫,马上就回来。”

“好。”赫连诛颔首。

“可是……”乌兰有些迟疑,“要是摄政王像昨日那样大闹,被王后撞见了,再伤着王后,可怎么好?”

“不会。”赫连诛披上外裳,“今日不会。”

他神『色』淡淡,却如同有搅弄风云之力,举重若轻。

阮久抱着补品,很快就到了万安宫门前。

宫门紧闭着,看不见一个人,阮久想叩门,想了想,是没有动手。

可能太后还没起吧,她最近身体不好,是不要打扰了。

阮久把送给太后的补品放在门口,转身就走了。

回到大德宫,他就听见赫连诛道:“把王后的功课也拿上……”

阮久不干了,蹭蹭地上前:“为什么出去玩儿,要写功课?”

赫连诛见他回来了,立即就了,耐着『性』子道:“老师的学问很好,你有不懂的地方,可以让他教你。”

“我才不呢。”阮久朝他哼了一声,“到时候又像刘老头一样打我的手板,那是你的老师,不是我的,我只是跟着去玩儿的。”

尽管阮久表达了十二分的抗议,但后,乌兰还是帮他把功课给带上了。

阮久和赫连诛打了赌,要是那位庄先生也打阮久的手板,这顿手板就由赫连诛来挨,赫连诛要帮阮久写所有的功课。

如果没有,阮久就写赫连诛的功课。

这样说定了,一人就出了宫。

赫连诛从来不喜欢大排场,身边跟着的,至多不过十余人。

轻装出行,赫连诛与阮久骑着马在前面,其实跑在最前面的应该是那两只小狗和一只小狼。

乌兰赶着装有礼品的马车,跟在后面。其余就是四个侍卫。

一路出了城。

早春时节,尚京城外枯萎枝叶掩埋下,偶尔有星星点点的绿意。

尚京城的选址,原本是名为鏖兀的部落的大本营,这里水草丰美,是西北大的草原之一。

因此如今尚京城外,有许许多多的牧场。牧场也是尚京城权贵最有收益的资产之一。

皇族最是如此。太后名下有十来个牧场,太皇太后死后,她的牧场也转到了太后手里。

赫连诛手里有两个,是他出生时,先王和太皇太后按照惯例,送给他的礼物。

每个牧场里自成体系,放牧生产,每年进贡,收支平衡,里面的人几乎可以一辈都待在里面,永不离开。

那位庄先生,在鏖兀的后一个身份,就是王赫连诛的老师,所以他现在住在赫连诛的牧场里。

赫连诛难得来一次牧场,也没有事先通知,底下人都不知道,更认不出他,只当他们是来城外踏青的贵族家的孩子。

鏖兀常有这样的事情,外出踏青打猎,路过谁家的庄,就算主人家不在,也能在庄上小住几日。

没有人理会他们,一人就这样进了牧场。

尽管先王骨子里厌恶赫连诛,但或许是要做表面功夫给别人看,或许是赫连诛刚出生的时候,他对这个亲生骨肉确实有一点动容,给的牧场还算不错。

牧场很大,水土丰沃,因为更靠东边,地势更低,在尚京城外是枯黄一片的时候,已经生出了葱葱茏茏的牧草。

牧民们播撒牧草种,编织草料笼子,或是培育小羊,都忙着自己手头上的事情。

乌兰下车去,找人问路,不一会儿就回来了。

“大王,王后,庄先生的住所在东边,一直向东,看见小山丘上的一个石头屋,那就是了。”

赫连诛颔首,策马掉头。

依言向东,是一片开阔的草地。再了一阵,就能看见对面突起的小山丘上,有一座石头屋。

屋隐在被风吹动的牧草之中,颇有外桃源的味道。

只是这个石头屋实在是破旧。

溪原的刘老先生也住石头屋,但他有用石头垒的院子,里面的屋是用木头搭的,照着梁国的建筑,有走廊有偏厅。

这个石头屋,就是直接用石头堆起来的,孤零零的一座,立在山丘上。

到屋前,赫连诛与阮久下了马。

两人上前,赫连诛才敲了一下门,却发现破烂的木门是虚掩着的,他一敲就敲开了。

阮久连忙把门给拉回来:“轻点敲。万一人家……”

他话没说完,木门嘎吱一声,就这样在阮久手里掉了。

“小心。”赫连诛眼疾手快地把掉落的木门接住。

阮久愣在原地,米饭似乎是幸灾乐祸地汪了一声。

半晌,他才怔怔地看向赫连诛:“这是我弄掉的,是你敲掉的?”

赫连诛也不知道。

阮久想了想:“现在它在你的手里。”

赫连诛看了一眼屋里:“老师不在,帮他把门重新装上,他不会知道的。”

阮久点头,两个人默契地一人扶住一边,把它往门框上靠。

弄了好一会儿,阮久有些烦躁:“好奇怪啊,这个门到底是怎么装上去的?”

其实也看不懂的赫连诛:“……”

阮久又问:“可能你的老师比较厉害吧,他是教机关术的吗?”

“不是,他是教我认字的。”

两个人对视一眼,继续装门。

后是乌兰去牧民家里借来工具,赫连诛亲自动手,才把木门恢复原样。

两个人小心翼翼地把门关上,不敢再动,等着庄先生回来。

等了好一会儿,庄先生不回来,三个小动物又待不住,阮久就带它们去玩儿了。

在广阔的草地上奔跑撒欢,是每个小动物都喜欢做的事情。

小动物软啾也一样。

阮久一开始牵着小狼和小狗,后来米饭和馒头都挣脱了绳索,自己跑走了,阮久又追不上,只能牵着开饭一只。

他是和开饭最合拍,从前在永安城他就这样牵着开饭走。

赫连诛一直陪着他,后来宫里来的侍从找他回禀事情,他就先过去了。

阮久牵着开饭,在辽阔无际的草原上信步闲走。微冷的风迎面吹来,却也是舒服的。

忽然,开饭朝前面汪汪两声,阮久抬眼看去,只见青绿的草地之间,缀着一点洁白的颜『色』。

远处有一只小羊羔。

阮久了一下,拍拍开饭的脑袋:“是羊,你来这里这么久了,又不是没有见过羊。”

开饭一副没见过羊的样子,硬是要拉阮久过去看,阮久拉不过它,只能由着它过去。

一人一狗走进了,才发现米饭和馒头也在这儿。

它们两个围堵着这只可怜的小羊羔,不让它走,绕着它转圈圈,时不时在它身上闻一闻。

小羊羔的清香。

阮久来了,它们两个便邀功似的上前,给他展示新抓的猎物。

——喂饭的,看,厉害吧!

然后阮久就一手拍一个,拍了一下它们的脑袋:“又胡闹了,这是别人的羊。”

阮久抱起瑟瑟发抖的小羊羔,检查了一下。幸亏这两个没有来得及下口,要是咬坏了,恐怕要陪给牧民了。

他『摸』了『摸』小羊羔软乎乎的耳朵,望了望四周。

这里一片都是草地,看不到房屋,更看不到一个放牧的人,难不成这只羊是自己跑出来的?

阮久有些疑『惑』,准备抱着它先走走看看。

照理来说,放牧的人怎么会把羊放在这里,自己走掉?

他瞪了一眼米饭和馒头:“跟上我,不许『乱』跑了。”

它们两个根本听不懂,在原地蹦跶了好一阵子,又滚了几圈,直到看见阮久走远了,才连忙追上去。

阮久把双手揣在小羊羔的肚皮上,挺暖和的。

不多时,米饭和馒头就追了上来,它们超过阮久,继续往前跑,身影隐没在草丛里,只有小尾巴显示它们在哪里。

阮久十分无奈,喊了两声“回来”,它们还是窸窸窣窣地往草丛里钻。

忽然,米饭哀哀地叫了两声,阮久听着不对劲,害怕是它踩中了牧民布置的陷阱,连忙追过去查看。

石头后边,草地被压倒了一片,一个身材清瘦、白须飘飘的老人家平躺在草地上,闭着眼睛似乎是在睡觉,手却准准地捏着米饭的后颈,像抓小鸡仔一样,把它提起来。

“坏东西,我又不是死人,你想吃我。”

他说的是汉话。

虽然身形高大,但他确实是梁人不假。

米饭哀哀地叫,看着阮久,阮久忙道:“老人家,这是我的狗,对不起。”

那人微微睁开一只眼睛,看了他一眼。

少年人抱着一只小羊,面庞比小羊绒『毛』要白一些,浅『色』的眼睛真挚地望着他,希望他能放自己的小狗一马。

老人睁大眼睛,定睛一看:“你干嘛抓着我的羊?”

“噢,不好意思,它差点被……”他差点被我的狗和狼给吃了。阮久『摸』『摸』鼻尖,换了个说法,“不是,是我救了它。”

老人坐起来:“把我的羊给我。”

阮久道:“那你先把我的狗给我。”

他捏着小羊的后颈,像老人家提着米饭一样,提着小羊羔。

小羊胆小,才悬空,就叫得比米饭大声了。

老人家把米饭往阮久怀里一丢:“你,看好了,别『乱』跑。”

阮久便把小羊也给他:“给你。”

这时乌兰在远处喊:“王后?王后?”

那个老人家一把抓住阮久的手腕,把他拉到石头后边。

“你站得太高,太显眼了,容易把人都招过来。”

阮久紧急后退:“你、你不会是逃犯吧?”

“……”

阮久刚要大喊乌兰,就被那人捂住嘴,拖回去。

阮久心中愈发笃定了,这人就是个逃犯,潜逃到牧场来的,疯狂挣扎。

老人想了想,咬着牙道:“我不是逃犯,我只是怕追债的过来。”

追债?阮久眨眨眼睛,表示他说什么就是什么了。

“真的。”老人道,“我年轻的时候来鏖兀找人合伙做生意,大生意,结果合伙人背叛我了,我赔了,赔得血本无归。”

“现在那个人死了,那个人的儿子要来找我追债了。”

“你是来干么的?”

阮久扒开他的手:“我是来遛狗的,有狼。”

“那行。”老人家往边上挪了挪,给他让出一点位置,“他们现在正找我呢,你帮帮我,别现在出去,先在这里躲一躲,等他们走了,我们再出去。”

阮久想了想,后点点头:“好吧。”

“多谢。”老人家把小羊当做靠枕塞到背后,舒舒服服地翘着脚躺着。

“你怎么这样啊?”阮久推开他,把小羊拉出来。

“……”老人家无奈,“,你喜欢抱你就抱着。”

阮久抱着小羊,米饭蹲在他身边,吐出舌头,把小羊『舔』得瑟瑟发抖。

阮久看向老人家,问道:“你年轻的时候也是做杂货郎的吗?”

“杂货郎?”老人家顿了顿,“哦,对,就是把自己的东西装进担里,挑着到处去卖,谁看上了谁就买。对,我就是做这个的。”

阮久疑『惑』:“那你怎么赔了呢?”

“一开始是没人看得上我的东西,我在梁国的时候,没人买。然后我就来了鏖兀,鏖兀倒是有个人挺喜欢我的东西的,我和他合伙卖了一阵子,卖得很好、赚了很多钱的时候,他忌惮我,就不让我卖了,把我赶走了。”

“他这个人是条疯狗,想把我赶走,我走就是了。可是他又怕我去找别人,把别人扶上去了,和他抢,他就不肯让我走,就一直让人看着我。”

“前几年他死了,我一直留在这里。他儿子继承了他的家业,现在又盯上我了,想让我回去帮他。”

阮久坚定道:“你不能再回去了,要是那个人的儿子,也和那个人一样,是条疯狗,那就糟了。”

老人家深以为然,握住他的手,拍了拍:“英雄所见略同。”

两个人初步达成共识,结成友谊,正惺惺相惜时,耳边忽然传来两声。

“软啾。”

“老师。”

两个人同时扭头看去,只见赫连诛趴在石头上,嘻嘻地看着他们。

老人家大喊一声:“快跑啊!”

他一骨碌站起来,就拉着阮久要跑,却发现拉不动。

他回头:“小友?”

阮久震怒:“你不是说你是杂货郎吗?!”

“是啊,我就是杂货郎啊!”

把自己的才学装进担里,沿途叫卖,梁国行不通,他便一个人穿过沙漠,来了鏖兀。

先王看中他的货物,把他买了回去。一开始待他如师如长,到后来对他弃如敝履。

他确实是一个杂货郎,是一个失败的杂货郎嘛。

“算了,咱们是分头跑吧,有缘再见。”

老人家松开阮久的手,连羊都不要了,哧溜一下就逃走了。

阮久站在原地,看向赫连诛:“小猪?”

赫连诛从石头上跳起来,一把抱住他:“乌兰说找不到你,我吓坏了。”

“那他……”阮久回头看了一眼。

“我的老师,庄仙。”

没多久,庄仙就回来了。

他双手平举,被乌兰带着人堵回来了。

“庄老先生这里请,大王和王后在这里。”

这回轮到庄仙震怒,质问阮久:“你怎么是王后?你不是说你是过来玩的吗?”

阮久用他说过的话回复他:“是啊,我就是过来玩的啊!”

庄仙愤愤转头,对赫连诛道:“你怎么不说你娶的是个男王后啊?”

阮久也转头,对赫连诛道:“你怎么不说你的老师是这样的啊?”

石屋前,庄仙用力一推木门。

木门便开了,打到墙上,晃了两下。

阮久与赫连诛对视一眼,很好,弄坏门的事情没有被发现。

但是庄仙却十分疑『惑』,他把住门,使劲晃了晃。

阮久赶忙阻止他:“你干什么?等会儿又把门弄坏了。”

“这个不是门,就是个门板,坏了好久了,本来就是靠在上面的,今天怎么忽然好……”

阮久与赫连诛再次交换了一个震惊的眼神。

“我以为是我弄坏的,是小猪帮你修的!”

庄仙这才停下破坏的动作:“吧。”他看向赫连诛:“就算你帮我修门,我也不出仕了。”

赫连诛颔首:“老师,我知道。”

房里是泥地,中间挖了个坑,有未烧尽的灰烬。

庄仙用木柴拨了拨灰烬,很快火坑里又烧起了火。他用陶罐煮茶。

乌兰道:“庄老先生,我来吧。”

庄仙也不推辞,把陶罐塞给他:“,你来吧。”他再次向赫连诛强调:“就算你让人帮我煮茶,我也绝不出仕了,特别是鏖兀。”

赫连诛仍是点点头:“老师,我知道的。”

而后赫连诛的四个随从将准备好的礼物搬进来。

庄仙叹气:“大王,我不过是小的时候教过你几年,我真的不出仕了,我已经发过誓了。而且现在的鏖兀,显然用不上我这种一只脚踏进地狱的老骨头了……”

赫连诛打断他的话:“老师,我真的知道。”

“,你知道,你就快点带着你的……”他看了一眼阮久,“王后,回去吧。啊,说实话,你的天资比先王好,你自己一个人可以的。”

“老师可能是误会了。”赫连诛道,“我不是来请老师出仕的,我只是过来看看老师,顺便……”

“顺便请我出仕?”

“顺便带阮久出来遛狗。”赫连诛面『色』真诚,不似作假,“我是带软啾出来玩儿的。”

庄仙仍有些不信:“啊,那玩儿去吧。”

然后他就看着赫连诛带着阮久,在草原上找了一整天的土拨鼠洞。

他刚开始有些不信,后来……

后来就加入了寻找土拨鼠的队伍。

不找到土拨鼠,誓不罢休!

一整天都一无所获,阮久和庄仙都垂头丧气的。

晚间,几个人围坐在石屋正中的火堆旁,阮久用筷拨着碗里的米粒,轻声叹道:“可能这片草地上根本就没有土拨鼠吧。”

庄仙附和:“我也觉得。”

牧场里给赫连诛和阮久准备了其他的房间,吃过晚饭,两个人再坐一会儿,就要离开。

赫连诛忽然道:“软啾,你不是说功课里有不懂的,想要问问老师吗?”

阮久震惊:“我么时候说过?”

“来的时候。”赫连诛面不改『色』。

“没有,我坚决不做功课。”

“不错。”庄仙表示赞赏,“你的功课拿出来,我看看。”

阮久没办法,不情不愿地从李里拿出两本书,递给他:“就是这个,你看了,要是有么问题别跟我说啊。”

庄仙随手翻了两页,一扬手,就把书扔进火堆里了。

“一看就知道是刘长生这个书呆布置的东西,狗屁不通,不做也罢。”

阮久先是震惊,随后感动到捂嘴流泪:“小猪,你的这个老师可比那个老师好多了!”

两人之间,地上浓黑得不开的汤『药』缓缓地往外蔓延,像一条跨不过的河流。

赫连苏尔望着她,用血红的双眼:“阿姐!”

这时,赫连诛把着他的手,带着他又走了一笔,垂着眸,说了一句:“软啾,专心点。”

“好。”

赫连诛站在阮久身后,右手握着阮久的右手,正教他写鏖兀字。

乌黑的汤『药』洒了一地, 整个万安宫都弥漫着一股厚重的『药』味。

太后也就那样望回去,语气平静:“么事?”

赫连苏尔握紧了手里的剑柄, 将长剑往上举起一些,太后神『色』一凛,又问:“你要杀谁?”

见他哭了,太后也稍微缓和了语气:“苏尔,听话。”

一笔一划,凌厉如刀。

阮久跟着他写了两笔,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他回头望了一眼,看见赫连诛介于少年与青年之间、线条果断坚毅的下巴和薄唇。

他当然不敢在阿姐面前杀谁。

停顿许久,赫连苏尔反手, 就将长剑横在了自己的脖上, 他哭着朝太后摇头:“阿姐, 不要,求你了。”

就这样再写了两个字,阮久是觉得赫连诛透着一股怪异,再回头看了一眼。

赫连诛又低声说了一遍:“专心。”

赫连苏尔涕泗横流, 一边后退,一边摇头:“阿姐,我么都不要, 我很听话的,我一直都很听话的,只有这件事情……只有这件事情……”

浓黑的墨汁泼洒在纸上,笔尖游走,留下墨黑的痕迹。用的是梁国上好的墨,满殿清香。

他望进太后无比理智的眼睛里,竟然不知道自己为何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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