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在手机阅读
手机阅读《我真不懂异能》
我真不懂异能

第29章就是这里了求收藏求推荐票

一切终于都要结束了!

金边,大火,药厂...

一定就是秃鹫亚当—伯恩斯坦那家制造神秘血清的制药厂!

陆千与付钱的时候并没有想太多,即使知道这小贩在宰客,也没有跟他计较什么。

一来,他现在身上的钱很多,如果没有拿陈天临留下来的美元,他绝对会讨价还价,毕竟之前身上的钱全是借胖子同学的。二来,自己是华夏人,不想让这个小贩跟别人嘟囔华夏游客多抠门什么的。不就多了十几美元嘛,电狼大人有的是。

不过乔森潘就不是这么想的了。

自己要做的,就是飞奔到那里,找到血清,然后...

好像等不到再去弄一个注射器了,到时候一口喝下,应该也有相同的效果。

喝完之后,自己就可以等着激活异能了。

不过...神秘血清似乎是随机激活身体里处于睡眠的细胞,获得一般人所不具备的能力,或者某种方面被强化,例如速度,力量,精神等。

也许自己这一世获得的不会是操纵电磁的能力...

管它呢,有异能就是好事!

苏醒吧,猎杀时刻!!!

陆千与一边跑一边笑,寂静的深夜里听来有些格外渗人。幸好这里的厂房没有通宵加班加点上班的工人,否则绝对会被吓得不轻。欧美那边的恐怖片虽然比较出色,但是东南亚这边的邪典电影也不遑多让,万一有个家伙联想到自己国家电影里的情节,只怕会当初腿软。

他跑出小巷,又按照小贩指的路拐弯,再前行。终于,华夏特有的鸿星尔克运动鞋在马路牙子上发出清脆的“噔噔”两声,陆千与郑重地站在了从重生以来,心心念念的制药厂门口。

“就是这里了!”

他激动地抬脚就要往里走,不过还是按捺下来,左右环顾,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车子跟人,这才松了一口气,快速地拔腿就跑。

虽然说前世他没有来到过这里,但是根据当时救下秃鹫后那老家伙跟自己讲的话。

——“幸好那场大火没有烧掉所有的血清,还剩下了几瓶。”

绝对可以推断出,他是在事后返回到这里,将剩余的血清带走的!

跟前面无功而返的陈天临,李寻欢不同。

他们两个是纯粹碰碰运气,不确定东西在不在,所以搜索上并不会那么细致。

而陆千与就不同了。

他是百分之百确定有剩余的血清藏在厂房的某个地方!

这就好比有人带了个妹子走到你面前,说她有可能跟你谈恋爱,让你去追,你很可能追累了就放弃,转向其他目标。

但是如果你是重生一世,知道她就是你未来的老婆,你会怎么做?

当然是死缠烂打,狂追一通!

所以,陆千与找到血清的可能性要比其他人要大很多!

厂房里还是黑漆漆一片,伸手不见五指。陆千与在小挎包里摸来摸去,把之前在轮船上买烟时顺手买的打火机拿出来。

微弱的光亮照射着面前的区域,他扫视着那些犹如焦炭般的器械,猛地蹲在地上,伸出手指,一块地板一块地板地敲击过去。

陆千与是用逆向思维来推论的:既然整间厂房被大火付之一炬,而又有剩余的血清保留了下来,那就说明它们被藏在没被烧到的区域,而厂房里其他的机器器械之类的全部被烧得乌黑,能藏匿东西,而又不会被烧到的地方,只剩下了看上去还跟往常一样没有磨损,只是有些被烟熏得发黑的地板,墙壁。

陆千与从自己脚下的地板开始敲起,一声声沉闷的敲击声顿时在药厂里回响起来。

“咚,咚,咚,咚...”

他感觉自己的指骨都因为频繁敲击而变得有些发疼。

“吭!”

一声响亮的脆响,陆千与顿时眉开眼笑,整张脸都放出光来!

就是这里了!

在他的观念里面,有一条很朴素的规则:你想得到什么,就要付出什么。想赚钱就得付出体力或者脑力,而面前的小摊老板想拿到那么多的外快,那就得提供一些消息。哪怕这些消息无法辨别真假,但是你也要说个几条出来。

“额,兄弟,你让我想想...”小贩看见乔森潘的个头心里就怂了,再加上对方那锃光瓦亮,闪着寒光的大光头,更是生不起反抗的意图。更何况,确实是他多要了客人的Money,乔森潘说的话在情在理。

他的脚步比第一次松开缰绳的小马驹还要欢快;他的笑容比前世第一次跟女友过夜还要开心,整颗心快要盛不下那犹如蜜糖般的快乐!

重生一世后无法使用异能的遗憾;在学校食堂被人围殴的耻辱;独自跑到异国他乡的落寞;轮船上差点丧命的遭遇...

“也许只是探查一下情况,谁知道呢。”小贩重新坐了回去,摊开了没有看完的花花公子。

不得不说,乔森潘确实是一位称职的车夫,特别是刚才他的这一举动。

小贩已经没心情欣赏《花花公子》里面那些令人垂涎三尺,拥有大波与翘臀的美国靓妞了,满脑袋都在寻找着有关制药厂的记忆,忽然,一道灵光击中了他的脑袋:“喂喂,你们要找的是不是这一家?呐,今天凌晨,有一家制药厂发生了大火,还不断有爆炸声传出来,冒出来的黑烟比马德里矿区炸煤山的时候还要浓郁。不过如果你们要找人的话可能要去一趟警察局,我听说厂房里死了十几个当地工人,还有一个老外。真是一场悲剧。”

他双手合十,低头祷念了一句佛号。

“老板...”乔森潘刚想说我们等下去看看,陆千与却已经直接跑了过去,并且回头喊道:“乔森潘,你在这里吃饭吧,我一会回来。千万别提前走啊,今天的工钱还没算。”

“算了,我没必要打听客人的隐私。”乔森潘自己摇了摇头,打开一瓶啤酒,继续对付自己面前的烤肉饭跟腌鱼熏鱼。

......

陆千与在欣喜地狂奔!

乔森潘皱起了眉头,正在思索,旁边坐着的陆千与脑袋却“嗡”地一声,随后激动地站起:“你说的那个地方在哪?”他的嘴巴里还嚼着炸鸡胗,腮帮子一鼓一鼓,看上去就像是吃饱饭立刻要去交配的松鼠。

“从这条巷子过去,见到红绿灯向右转,然后直行两个路口,左边有一家黑乎乎看不清的工厂,就是那里了。那里的保安跟我关系很好,今天上午从我这里买了一份竹筒饭,我见他没穿工服,问了一句,他告诉我说自己太倒霉了,工作的地方失火了,警方让他们暂时不用去上班。”小贩伸手指向旁边的一条巷子。这条巷子比较窄,嘟嘟车肯定开不过去。

现在的一切都跟前世对起来了!

自己的记忆没错,改变命运的时刻终于要来了!

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昏暗的小巷里,小贩赞叹道:“他跟自己哥哥的感情一定很好。”

“嗯,这点很令人感动。”乔森潘点点头,随后抛出一个疑问:“但是那里现在应该没有人吧,他去干什么?”

柬埔寨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居民都信奉佛教(小乘佛教),是比印度那边还要信仰佛教文化的国家,也是全球信佛人口比例最高的国家。在金边的街头,随处可见行走着的和尚僧人,到处都是金碧辉煌的佛寺。连商品店里出售的旅游纪念品,佛像也是最主要的形象之一。柜台里经常摆着不同大小和不同规格的佛像雕塑,有时候门口也会放着大型的石雕。尤其柬埔寨的佛教造像工艺水平非常高超,自古以来便举世闻名,大概是因为有着信仰的加持,佛像惟妙惟肖,面相饱满丰腴,神情安详,是其他国家追捧的精品。

  • 加入收藏
  • 目录
  • A+
  •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