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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拍个宣传片,你拍警察故事?

第六十四章:还说不是现场写,我都看到你查资料!

那首潮水,忘情水。

不再经典!

仍长埋你的心中,从未变。”

看着刘天王的样子,梅就若知道这首歌他很满意。

没过多久,叶晨另一首歌也已经写好。

他伸出拿出另一首歌,递给刘明华。

“这两首歌,我很喜欢,尤其是这首《十七岁》,这首歌是叶导现场创作的?”

听到刘天王的话,叶晨摇摇头。

“我一直很喜欢您的歌,这首是我根据您的经历写出来的,其实之前一直想找您合作,没想到您居然找我约歌,真让我有些受宠若惊!”

叶晨这么说也没错,原主确实很喜欢刘天王。

歌也确实很早就写出来,只是一直躺在系统而已。

这么说应该没问题吧!

听到叶晨的话,刘天王有些意外:“哦,还有这种事,那真是缘分!”

“当然!”叶晨笑着应和道。

再次攀谈几句后,几人坐在一起愉快的聊着天。

从音乐谈到天南海北,一餐过后,宾主尽欢。

将合同谈妥之后,叶晨和梅若一起离开包厢。

待叶晨走后,刘天王坐在椅子上,感慨道:

“叶导真是一个性情中人,而且他对艺术的造诣很深,四大这次算是走了一步臭棋。”

刚才和叶晨的聊天中,他发现无论他谈及什么,叶晨都能说上一二。

而且从说话间,可以轻易看出,叶晨知识储备确实很深。

尤其是讲到一些剧本。

虽然只有一个简单的概念,但他可以明显感觉到完整的剧情,就是一部优秀的故事电影!

至于为人方面,就更不用说!

那两首歌的质量,绝对是精品中的精品。

如果不是他强行加价,叶晨甚至只打算收五十万万块一首。

他在娱乐圈纵横这么多年,当然看的出这两首歌的价值。

五十万?就是翻五倍都不见的有人愿意卖。

所以他才觉得叶晨品性很好!也越来越欣赏这个只见过一面的年轻人。

甚至已经对即将参演的电影,隐隐有些期待。

叶晨选择每首收五十万,是因为系统的报价就是这么多。

毕竟是原主的偶像,就不挣这个钱了。

况且,和刘天王聊了那么久,叶晨也看出他对音乐的情感。

叶晨也不想赚他的钱。

不过最后在刘天王的强烈要求下,最终还是加价到二百万一首!

……

几分钟后,叶晨和梅若已经在前往公司的路上。

叶晨要去接李曦共度二人世界,梅若要回公司,便凑到一起。

梅若坐在副驾驶上,忽然开口说道:“叶晨,刚才《十七岁》那首歌,是你临时写的吧!”

叶晨眉头一皱,连忙否认三连:“我不是,我没有,你别瞎说!”

你,在开什么玩笑!

这种事能随便承认吗?

刚才还说自己是刘天王的粉丝,要是承认,那他之前说的那些话,岂不是在打自己的脸。

梅若看着叶晨的模样,忍不住笑出声来:“你不用装了,刚才在包厢的时候,我看到你在偷偷查刘天王的资料,如果你真的早写出来,干嘛要查资料。”

叶晨在心里白了她一眼。

他不查资料,万一和歌词里面有出入怎么办!

“我只是查查,之前写的歌词和刘天王的经历有没有出入!”

梅若转过身来,摆出一副“你看我信你吗”的样子。

“爱信不信!”叶晨没好气道。

可叶晨这么模样,却让梅若心里有些狐疑。

“难道,那首歌真是他很早就写出来的?”

“不对!”

回想起刚才的细节,当时叶晨在手机上圈了几个关键字,那些正是后来歌词里出现的。

“好啊!还说你不是当场创作的。”

梅若转过身来,看着神色自若的叶晨。

忽然没了兴致,既然叶晨不愿意说,她又何必一直追问。

就姑且当他现场创作的吧!毕竟都已经昨天拿出那么多歌,就算在多一两首又能如何呢!不过如此!

可哪怕这么想,她心里还是很酸!

她怎么没有这种本事!可恶!

一路无话!

几十分钟后,两人已经到公司楼下。

来过几次后,一些公司的艺人,对叶晨也很了解,见到他的时候,还会笑着打招呼,叶晨也一一回应。

不多时,他已经来到李曦所在的楼层,而李曦正在练声房练声。

“你以为一切都是没选好,得到的和想要的对不上号!你……”

“以为时间可以重来,换个人当主角,爱情就会天荒地老!”

李曦唱到一半,忽然响起一道熟悉的声音。

她过头来,满脸惊喜。

“小晨晨!”

顾不上旁边指导老师,李曦朝着叶晨飞奔而去,叶晨笑着展开双臂。

旁边的声乐指导老师,默默拿起水杯,一脸心碎的朝着外面走去。

相互依偎许久,两人这才从练声室里走了出来。

“若姐,曦曦我就想领走了,有机会再见!”

没等梅若开口,叶晨直接拉着李曦,一路狂奔。

看着两人逐渐远去的背影,梅若无奈摇了摇头。

刚准备回办公室,却又转过身来,对着旁边的助理说道:“在公司内部通知一声,要是谁敢把叶晨和李曦的事说出去,别怪我不到时候不留情面。”

闻言,旁边的助理连忙点了点头。

虽然两个当事人对此好像不是很在意,但梅若还是怕会影响到他们的粉丝,这才特意在公司内部警告一番。

毕竟到现在为止,两人谈恋爱的事,也只有他们公司的人知道。

“这首歌是一首粤语歌,您看看喜不喜欢!”

“十七岁!”

“如今我四十看从前,沙哑了声线。

回忆我冀望那掌声,从依然到今天。

十七岁参加明星训练班,突然荣升主角,拍了人生第一场戏。

在脑海过一遍后,刘天王满脸激动。

看着这个歌名,刘明华有些疑惑,他现在都快四十岁,唱十七岁好像有些不太好吧!

不多当他看到歌词的时候,才发现他想错了。

索性就直接把《十七岁》抄了下来。

二十九岁时拿下人生第一尊音乐奖杯。

直到后来成就影帝,九州大地,传遍天王之名。

当然,最让他触动的,还是最后那几句歌词。

而是在回忆!

之所以选择这首歌,是因为叶晨发现,刘天王的经历和前世那位出奇的相似。

这几句歌词真是说道他心坎上,如今将要迈过四十大关。

但他对音乐的热爱,从没变过初心。

当然,里面一些人物,已经按照这个世界的背景改过。

刘天王继续往下看,却发现这歌词里面讲的,不就是他出道的经历吗?

这首歌,不是讲十七岁时的青葱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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