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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阅读《纵眸》
纵眸

我想做个凡人

我把地图摊在方向盘上,昨天我在上面标下了记号,就是我停车的地方。我用手指点着,假设指头是车,然后沿着这条路走·····我停住了,因为我发现一个问题,就是似乎在回去的时候走岔道了,拐上了一条地图上没标记的路。

我下了车,站上引擎盖,(车皮很厚,完全能支撑我的体重。)仔细地朝来路和去路看着。我好像看到了昨晚停车的地方,因为那里有三四株榆树,比起路边的蒿草来说,它们是如此的高大。而蒿草则完全遮盖了那条机耕路,即使我站这么高,还是看不到它蜿蜒的身影。

我确定我走岔路了,来的时候记得有好多榆树,不止这么三四株。路太窄,不能掉头,只能往前走。我想跳下车,可刚一转头,眼角余光流过了一抹红色。我站直身,朝那个方向望去——天哪,我一激灵,我看到了一只红色的书包!

我伸了个懒腰,在座位上坐起,车窗上模糊一片,我用手摸了一下,上面是一层水汽。

看来我在车里睡了很久了,我想道。

我打开车门,跳下车,这里是一条田间机耕道的会车处,四周是大片的农田,一眼望出去看不到人家。我看了下车,车身上满是露水。

余小秀,小秀!

我惊呆了!这个名字如雷鸣,在脑子里回荡,我双手止不住地打颤。课本再也拿不住了,掉在地上,一张红色剪纸从书页里飘了出来,轻轻地落在我脚旁——剪纸上有一个“寿”字,字的下面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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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小猴献桃!

我一下跪倒在地。我什么都想起来了——漆黑的夜、抛锚的车、断网的电话、走失的小女孩、双寄双生的兄弟、诡异的鬼螂、炼魂的蛌栞、血腥的啃噬·····

我怕的要命!在黑夜里我都没这么害怕,可现在初阳的清晨,我怕的要命,一切都是真的。

我从地上爬起,踉跄回到车内——我得离开这。

车还没熄火。我挂档,车却噌的熄火了——怪我太紧张,离合松的太快。我重新点火,挂档松离合,车顺利地起步了,我不敢深踩油门,这里路实在太窄,一不留神就会滑出路去。

我眼睛始终盯着正前方,不敢朝路边看

在确信车轮没压到任何东西后,我从后视镜中看去,书包还在路边,甚至那张剪纸还在原地,它们似乎在等着某个人。

过了一个弯,主路就出现在眼前。这里我认识,昨天我还借路边的一个水渠口作参照物来定位,现在这个水渠口就在那边不远。

我刹住车,悻悻地朝车后望去,这里已看不到那只书包,那条没标注的机耕路也隐没在晨雾里。我现在记起答应过小秀要帮她找回书包,然后把剪纸礼物送给她奶奶,因为今天是奶奶生日。

你答应过的——后视镜里的我在说话。

我:我~我不知道,我昨晚在车里睡着了,什么都不知道。

后视镜里的我:你怕什么,你没受到任何伤害,死去的是小秀。

我:我才不怕,我是一个凡人,我只是不想掺合死人的事。

后视镜里的我:可你能走进死人的世界。

我:那是做梦,现在天亮了,梦醒了,什么都结束了。

后视镜里的我:小秀很可怜。

我:我~我知道。

后视镜里的我:活人得有诚信,你不能随便许下对死人诺言,即使在梦里。

我:我想做一个凡人。

后视镜里的我:你帮小秀完成最后一个凡人的心愿。

我:我想做一个凡人·····

(本章完)

.

我疑惑地从车里拿了瓶水。

嘴里涩涩的,我得漱漱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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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甚至电线杆,都在上面标注得清清楚楚。罗盘也在,不过用不着,现在已经有太阳了,大致方位能够知道。

我慢慢驾车朝来路开去。到主路估计有一公里的机耕路,路不宽,仅够一车行驶,故而开一段就会有一个会车区。我行驶了约莫五分钟,里程表转了两公里了,可我还在机耕路上。

上午七点半,我被手机的闹铃吵醒,睁眼发现自己躺在车里。

——太晚了,有点累,然后呢,然后打车,可是车没着·····

我努力想着自己能记住的事,一不留意,漱口水咽进了肚里。

不想了,还是回去吧——我自说自话道。我刚想上车,发现脚下砂石上粘了什么东西,黑乎乎的。我抬脚一看,是自己鞋底上的。我于是捡起根树枝,去剔,却发现很稠,一拉一长筋,而且气味还很难闻。

我刹住车,看向车窗外——农田,水渠,纵横交错的田埂,零星低矮的灌木;也许太早了,没看到有人。

我觉得自己好像走错了路,说不上原因,就是感觉错了。

我从工具包里拿出地图,1:2000那种,有五六张,事先我把它们按顺序黏贴一起。现在地面所有的地理标记物,如建筑物,道路,河流,桥梁,

我摸着额头,有点痛。

我总觉得自己遗忘了什么重要东西,脑子里一片混沌。

我几乎是蹦下了车,我觉得就要抓住那个遗忘的东西了,我拨开蒿草,三步并作二步。它就在前面不远的草堆里,就在路边,倘若我不在这里停留,车驶过我也会发现它,它就像专门在此候车。

这是一只红色的双肩书包,背带上还有kitty猫的图案,是女孩子的。我仔细端详它,总觉得在哪见过,或则说是某个熟悉人的,可这里哪来这种人呢,况且还是个小女孩的书包。我一下对它有了恐惧感,仿佛书包里面隐藏了什么可怕的东西。我又捡了根树枝,拍了拍它,指望里面的东西能自己跑出来。等了会,发现没啥动静,我于是胆子大了,就打开了书包,发现里面有一个塑料笔盒和几本课本。我拿起最上面的语文书,封页上有一个名字——余小秀!

这什么玩意?我剔着,看见在皮鞋的底纹里还嵌着一个东西,是什么动物的残肢,好像昆虫一类的。

不管了!我用劲在草皮上蹭干净鞋底,然后用一整瓶矿泉水冲洗脚垫。做完这一切,我重新上车,打火,着了!看来车子没毛病。

我继续想——车没着,难道后来太困就睡着了?可我怎么浑身酸胀,就像干了好多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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