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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修罗神

第一百零一章雾云六绝(下)

飞鹰破龙城,就比较简单了,指的是一个人,而飞鹰是其座骑,快如飞鹰闪电。这人便是夏国武道修为第一人,确切说是夏国第一侍卫,王宫殿前侍卫统领屠英泰,传闻其二十年前夏王于九原狼窟中捡得,乃是狼群以狼奶、血食养大,生的虎背熊腰,天生神力,幼年时偶得高人传授修为之法,不到三十岁便已是金系九重修为。几年前曾随夏王于雁门附近巡游,忽有一千北方飞骑冲击王驾,虽然很快被卫队击退,然而屠英泰当场大怒,单骑直追逃散飞骑,一直追杀至雁门关外龙城,龙城守军慌乱之中,竟然未能阻挡住,屠英泰一路冲杀,直杀到龙城府,竟然将龙城狼主人头斩下,带回夏王驾前。一时之间,“人屠”之名传遍各国,而其勇武之名也成为了夏国一绝。

红衣冠天下。如果说飞鹰破龙城说的是夏国勇武第一人,这红衣冠天下便是夏国国色第一人。这其实指的就是清风阁主叶美琪,说是红衣,其实她平日都是一袭绿衣,国色天色,其抚琴若天籁之音,其茶清远异香,引得一众公子争相一睹真容。然而她真正令人惊叹是她的医术,即使是宫中御医颜妙手亲见其医术之后,也是自叹弗如,因其行医之时便着一袭红衣,因此便有了这么一绝之说。

唐云露侃侃而谈,简直是如数家珍一般,尤其是说到最后‘红衣冠天下’时,微昂着头看着李云逸,似乎要从他脸上找到宝一样。

“是不是有种不虚此行的感觉?”唐云露促狭的笑道,“如果可以一一拿下,是不是特别有征服欲?”

“呵——这些虽然说的头头是道,但也是普通百姓茶余饭后的调侃而已,”李云逸轻笑一声,忽然正色道,“温泉洗凝华,真的是闲人免进?”

“知道这是谁么?这是我们陆家大少爷——京都第一美男子。”一个家丁走上前对着李云逸竖起大拇指指着极为嚣张的说道。唐云露单手托腮,饶有兴致的看着眼前这一切。

金玉作池沙,此一诗句形容财富之盛,富可敌国,指的正是徐家。十多年前徐弘业自户部尚书之位退下,一心经商,不几年便在夏国、甚至是神州大陆上名声鹊起,而几年之后,其长子徐远哲执掌起户部,这更是让本就商道通达的徐家如虎添翼,一跃成为夏国首富,其掌握财富之巨,具体几何,无人可知,只知道徐家旗下店铺上百家,间接控制店铺又有三五百家,南来北往、东奔西跑的商队更有数十个,其所经营盐、铁、粮食、茶叶、马匹等等,件件都是各国抢手之物,而在国内又都是户部所掌管的范围,其中之谜,人人皆心知肚明。徐家之财富,究竟多少?如果这是每个夏国人最好奇的事情,也就罢了,偏偏连徐家的两百多个账房也好奇此事,这些账房各有负责的店铺,也有负责商队的,但没有一个人可以说清楚徐家所掌握的财富之数。曾经有一西域巨贾,偶然得见徐家金库,惊讶至极,偶然酒后放言:徐家之富,天下无一宝库可比。闻者皆惊,不知其言真假。然当晚此人便横死接头。此后便再无人提起此事。

“当然。这可是王诏。本姑娘可不敢违背。”唐云露故作肃然道。

“你自己有没有悄悄私自去享用过?”李云逸笑问道,“别说没有,我可不会信。”

“哪里来的不长眼的东西?敢挡我们的车?”只听到一声“狗腿子”的叫骂。

“滚开——一帮狗奴才。”陆传志狠敲一下那家丁脑袋,笑嘻嘻道,“以德服人,要以德服人。平时跟你们怎么讲的。都猪脑子嘛。”那家丁也不知道今天陆传志哪根筋不对,抱着脑袋知趣的退后去了。引得围观众人哄堂大笑。或许是陆传志早在车上已经看到了唐云露的身影,说完这几句,忙上前笑道:“不知是唐少主车驾,误会误会。敢请唐少主到归来居一叙,权做本公子赔罪。希望唐少主赏光。”说完竟然还躬身一礼,不得不说,这陆传志一番绅士言论倒也无可厚非,只是这一脸的油光,实在让人不敢恭维。

“不了——”唐云露冷冷的拒绝道,甚至连一个借口也没有给出。

“是谁如此放肆,敢对唐少主无礼!”

“下次什么时候去?”李云逸嘿嘿一笑,涎着脸道。

“你——”唐云露说着,脸色微变,李云逸只觉胳膊肘一阵剧痛传来。

“谁家的狗在叫?”李云逸跳下车,上前笑道。从马车上的“陆”字,基本可以猜出多半是有着“陆氏三杰”之称的陆家马车,陆生德远在武威,陆生志常在丞相府,陆生仁供职刑部,且为人低调。听说陆生仁有一子,名叫陆传志,不学无术,整日声色犬马,从这驾车家丁的叫喊之声来,多半是这人了。路口便是朱雀大街,这条大街上非富即贵。当下的路口右转直行一里便可到桃源居。

果然车上跳下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油头粉面,服饰极为讲究,李云逸看了直想发笑。闻听这公子哥对衣着服饰极为讲究,并且自诩为京都第一美男子,并且自称是雾云第七绝。

“真没有的。”唐云露泠然道,忽然又一笑,“我都是光明正大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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