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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香花

第七十三章 缘来如此

唐翎书听我这么问,有一瞬间发愣,许是仔细回忆一番,说:“不同的花有不同的特点,也有各自独特的美,我并没有特别的偏好。”

有点意外却也在意料之中的回答,唐翎书心胸宽广、接纳能力强,又能看见人事物上的优点,是难得的优点。但我转而又想到一个好玩的问题,特意轻咳两声,笑眯眯用手指指自己:“那偏好我呢?”

我话还没说出时,唐翎书见我脸上表情,就大概猜到了我的小心思,眉眼透着笑,默不作声嚼着硬面饼吃。

第二天一早,大家该洗漱洗漱、该方便方便,不得不赞叹,关星轶办事,靠谱。

从临时搭建的茅厕里出来,我先是给关星轶行了一个非常认可且欣赏的注目礼,又凑到一旁洗漱的唐翎书身边,嘀咕了一句:“跟石城那个茅厕比,不相伯仲。”

唐翎书继续洗漱,没搭理我。我眨眨眼,无趣的走开。

唐翎书见我听傻了,笑了,继续啃他的硬面饼,不打扰我的晃神。

我看着唐翎书的侧脸,想起十三年前第一次在水氏看见他;想起彩七杀争夺颜色选拔结束后,我走在候选人队伍最后,他走在最前,他突然转头看了我一眼,而我其实也一直看着前方,于是第一时间和他四目相对;想起和他一起长期训练后的一天,突然听说他要离开水氏,一路追到很远之外,站在他的面前平复喘息直直看着他,问他要去哪里……

我的父亲乐温良曾经跟我说,这几年,组织中弱肉强食,他一步步走来,都是为了我。但我此时却突然有了不同的观点。

“其实当年你突然离开、我追着去找你那次,是真的要离开,对吗?是因为我追来找你,你才留下的,对吗?我是不是当时看你的眼神太可怜兮兮了?”我一连串问了三个问题。

唐翎书放下手里的早餐,静静的看着我,看了我一会儿,才回答:“是,我因为你加入彩七杀的训练,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训练后,我问我自己,只活一世的人生,究竟要怎么活。那天你的眼神没有可怜兮兮,只是闪烁着表达你在意我,但你也没有挽留我,只是问我要去哪里。”

听到我的猜测被肯定,我的心跳好像停了一拍,胸口有些压抑,呼吸变得沉重。我缓了缓情绪,问道:“所以你又为了我留下来?”

“嗯,人跟人的缘分,不就是一转身,就是一辈子吗。我不想我的生活里没有你。”唐翎书回道。

我的心跳继续被打乱节奏。唐翎书的这段话简单真诚,又满是深情。但我却并没有因此更快乐,反而开始觉得他对我的感情像是白雾,能看见但握不住:一个人以他人为目标生活,围着他人规划人生,那不是他真正的生活。

我又更想通了一些事情,问:“只活一世的人生,所以有了百变书生?”

唐翎书点点头。

我看着唐翎书,明白了他是想两全:既保留和我联系相处的机会与身份,又利用平日里所剩不多的时间去体验不一样的人生。这样的时间管理让人佩服,也让人心疼他高强度的生活节奏。

“如果我死了,你会不会解脱,去过没有牵挂的生活?”我突然想到这次出任务时的第六感,好像顿时发觉死亡的结果也不是那么糟糕,以至于我说这句话的神情不是开玩笑,反而有点认真。

唐翎书有些诧异,又有一霎那的恍惚,见我说的如此认真,他也仔细想了想,回说:“我不知道。我希望我们都好好活着,你要小心行事,不要像上次中毒那样吓唬我了。”

他说的是云清麟送我淬毒银针,差点让我一命呜呼那件事。当时他第一时间赶到,为我清毒,强行把毒转移到自己身上,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他如此病重卧床。不止是我把他吓到,他病卧在床的样子也把我吓得不轻。

算了,珍惜好当下,何必让人不快乐?我转而这么一想,脸上露出笑容,说道:“我这么珍爱生命的一个人,肯定会小心小心再小心!”

唐翎书见我这么说,也松了口气,说:“这样才对。”

我脸上的笑容正好撞入一起来吃早饭的云清麟和潘语辰眼中。

潘语辰非常开心看见我和唐翎书相处这么融洽亲密,她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开心的助烧一把火,说:“你们现在是形影不离了?感情真是好!”

云清麟则是脸上和眼中皆冰冷,但奈何他也是天天和潘语辰呆在一处,所以此时也是无话可说,直接走过我们身边,去拿早餐。

潘语辰见状更是开心,眉开眼笑的,摇曳着身姿,屁颠屁颠跟上去一同排队拿早餐。

我看着潘语辰的得意模样,不免失笑,见唐翎书手中早饭吃完,也就不再久待,眼不见为净,提议:“走吧。”

回屋整理好一天出行的行李,又躺在床上眯了会儿,听见帐篷外云清麟的声音,他在分配人手。我和唐翎书是不愿意多带人的,但考虑到云清麟也需要这些人手监视我们两人,也就“来者不拒”了。

又眯了一会儿,突然手里被人塞了一个类似小香囊的物件,我没有睁眼,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模样,继续躺着。

没过多久,潘语辰大步流星掀帘子进来,嗓门真是不小:“别睡啦,唐翎书喊你出发了!”

我睁开眼,起身,拿行李的时候,悄悄把藏在手中的物件放入袖中。

“那我就先出发咯,大家各自保重!”我冲潘语辰和已经在房内的闻人湘抱拳说。

闻人湘点点头,声音平淡回说:“万事小心。”

潘语辰收起往日骄纵意得的神情,也认真的点点头,也回了句:“小心。”

我嘴角一勾,笑了,拎起不大的行李包,斜背在身后、系紧带在胸前,掀开门帘走出去。

唐翎书、云清麟、云翊磊和甄明明都站在门外,见我出来,都看向我。

云清麟第一个走向我,仔细嘱咐我:“保护好自己。”

“你也是。”我回道。

和云翊磊、甄明明打完招呼后,我和唐翎书走在前,带着身后五名云府护卫兵,出发前去分配好的勘查地。

那是一处相对来说凶险的区域,位于深谷之中,确切来说,应是幽谷之下。那里古树繁多、枝叶茂密,因地势低,所以阳光摄入量极少,常年阴暗潮湿。这样的凶险之地,曾被烟云涧用来炼制那闻风丧胆的融心灭智夺命香,无人知其原因,常规猜测是环境险恶有利于藏匿。不过据我和冷易君讨论的结果,认为夺命香的重要成分就生长在那里。

在划分勘查区域的时候,云清麟很犹豫:位于烟云涧遗址西北方向的自然条件险恶的幽谷,本应由他带精兵前去,但他们这些人一直生活在虹州,不如我了解清州的动植物。况且我有水氏武功护身,再加上唐翎书的配合,更适合这个区域。所以云清麟虽为难,但也不得不这么选择。

勘查区域另外还有三处:烟云涧遗址西南方向,有一处古老村落遗址,百年来已无人居住,不过不好说是否存在相关线索,云清麟、潘语辰和甄明明三人带领一队人前去察看;遗址正东方,是曾经烟云涧人的活动区域,那里是一片平原地势,有宽阔的河流经过,平日里捕鱼、涮洗、练功等等活动经常选择这里,这块区域由云翊磊和闻人湘带人勘查;遗址正北方,也就是断崖之后,是一片石矿区,部分被先人们开采过,烟云涧的三件圣物中有两件由矿石制成,极有可能石料就是出自这片矿区,关星轶带一队云府护卫兵过去查看。

我和唐翎书一队的人员较少,先出发,剩下三队人马集结齐后,也随即出发。

我目光如炬,一直不动声色观察随我们同行的五名云府护卫兵:他们也跟我一样,精简包裹斜背在身后,走了将近三公里的路程后,依然脚步轻盈、步伐整齐快速,全程无话,神情严肃,看得出都是经过艰苦训练并且擅长轻功的好手。我猜测他们不仅仅是护卫兵的身份,更有可能属于实力更强的暗卫兵。我差点没忍住笑出来,想起自己以水氏拜帖刚住进云府的那段日子,云府的暗卫们一直暗中跟着我。没想到今天,依然如此。

幽谷距离烟云涧不远,差不多平地加上坡六公里的距离。明显看到周围树木逐渐高大茂密,它们都在努力向上争取更多阳光。地势也开始走低,落差很大很明显,温度也明显不如之前的炎热。古道也不再明显可见,上面长出草木,越往深处越是茂密。

突然,唐翎书停下脚步,他低头看向脚前一株高过膝盖的绿植,绿植靠近路中间的一侧,有一片叶子被隔断只剩下一半,看断裂处,应该没有几天。

“提高警惕,里面可能有人。”唐翎书对我们说。

“有多不相伯仲?”潘语辰不知何时出了帐篷,悠哉走到我面前,背对其他人,冲我挑挑眉轻声问道。

我冲她眨眨眼,轻声回说:“你这读唇语的本事可真厉害。”

唐翎书笑而不语,算是默认。

“你喜欢什么花?我好像一直没问过你,也一直都没见你特别偏好哪一种花。”我好奇问道。

我和唐翎书习惯比其他人起得更早一些,所以此时早餐处正好人少,也就排队等了两个人,便拿到早饭。

我和闻人湘、潘语辰三人毫无悬念的又被分在一个帐篷里过夜,帐篷间离得近、隔音也不好,于是一夜无话。

潘语辰得意的甩甩秀发:“人精嘛,都是这样。”

“那人精你自己猜猜看?”我不信。

我所说的的石城茅厕,指的是某位百变书生的瀑布湖边的小竹屋外的茅厕,是由百变书生亲手挖坑搭建而成。之所以称赞,是因为这两处搭建均考虑到个人私密、使用安全和排泄物与自然的融合,这种既尊重人、又与大自然和谐相处的办事作风,令人敬佩和诚服。

走到一旁空地席地而坐,我开啃手里的吃食:昨日同款特别有嚼劲的硬面饼,还有热腾腾的杂粮粥被盛放在小木杯里。我举起这个没有杯托的比手掌还窄的圆柱形的小木杯,外壁上我刚用木炭写了一个“木”字。

潘府做事真的很有想法,他们给每个人准备一个便于携带的小木杯,杯外侧自助标上记号,可以用木炭写、也可以用刻刀雕刻。为了更方便区分,木杯特意漆了原色、浅褐色、褐色、淡绿色四种颜色供挑选。这些木杯特意在今天早上煮粥的时候时候发放,是看中今天时间安排较为充沛、防御警惕系数稍降低的缘由。我挑的是原色的小木杯,唐翎书见我先拿了一个原色,他也拿了个原色。我的小木杯上面写的标记字是“木”字,他的小木杯上面写的是“花”。以防万一某位全能王的精湛的木雕手法暴露,我提议选木炭写字。

“木香花?”我分别指着我和他杯上的字,问他道。

我惊住了,这正是我心中想的词,连忙钦佩说:“不愧是人精,佩服!”

“常规操作。”潘语辰得意一笑,摇曳着身姿走开。

就在我以为他会糊弄过去的时候,突然听见他说:“可能是第一次见你的时候,可能是和你视线对上的时候,也可能是你着急追上来时看我的眼神……一个人由内散发出来的气质、神态、眼神和处事态度都是时间的积累,这其中有学到的知识、有行动和游历的经验与见识,更有自己的思想和价值观。这些让人也百花齐放,但人和花不同,人会交流、会相伴,所以就大概只有内心特别欣赏的那个人,才是情有独钟的偏爱吧。”

我一直望着唐翎书、听他说这些话,不知不觉间,似乎周围变得安静下来,我脸上原本的嬉笑已被触动替代,经常在风月场所厮混的我对情话非常熟悉,也因此都只当作片刻的愉悦调料来听,“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是对情话最好的处理方式。但也正是我太了解人们刻意烘托的词藻,所以唐翎书的这段话让我听到心里:他通透、明白,他知道他追寻的是什么。

“还回味呢?走,吃饭去。”唐翎书洗漱完,路过我身边,云淡风轻的点破我的思绪,又顺便给我意味深长的两相对比。

我皱起眼眉,觉得自己真是给自己挖了一个大坑。立马停止回味,屁颠跟在唐翎书身后。

潘语辰咯咯一笑:“妙不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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