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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写的小说,实在是太致郁了!

第二十四章 版权,压价,没谈拢(求鲜花求收藏求月票求打赏!)

至少在十年之内如此。

而他们所谓的利润分配,到时候还是不是想怎么给,便怎么给?

里面的漏洞,多了去了。

余闲笑着说道。

虽然怀疑对方可能有什么变化。

但是对他来说,《耕耘》仍然是第一选择。

“有什么条件的话,您那边可以提出来。”

“咱们在电话里边,可以有一个大致的范围,到时候再坐下来细谈。”

听他的话,余闲总算是明白。

为什么他没有直接过来,多半上前天的约定,是他自已提出来的。

而主编那边,肯定不会跟他一样,想的这么简单。

余闲也不跟他扯无用的,便把自已的条件说了出来。

“影视改编权,音频改编权,我要留着。”

“其他的,我可以都授权给你们,版税的话,我要至少九个点。”

“而且时间的话,十年太长,我只接受五年。”

“梁编辑,我说的这些条件,如果你们那边觉得行,我们就可以谈。”

“如果不行的话,只能说抱歉了。”

余闲的态度很强硬,这完全是他在地球的时候,形成的做事风格。

而且,《活着》这本书,他可不想贱卖给《耕耘》杂志社。

梁义安真嘬牙花子。

他跟很多作者都谈过版权的事情。

别人要么就是不善于谈这些,随便自己怎么说。

要么就是漫天要价,跟他们磨时间。

但是很少有像余闲这样果断干脆的,甚至一点余地都没留。

不过,余闲说的这些条件,在版税这一块,要求并不高,甚至比主编给的十个点,还要低一些。

至于五年还是十年,对于出版社来说,其实区别不大。

正常来说,一本书的生命力也就一二年的时间。

超过这个时间段的话,后面的销量,基本上会锐减到让人想自杀。

通常情况下,一本书的销量,可能就在一周时间左右,超过这一周时间,基本上就不怎么能卖的动。

毕竟有那么多书排着队要卖。

除非是经典的作品,或者伟大的作品。

又或者,作品获奖了,因为影视改编翻红了。

而《活着》这个作品,梁义安和主编,一致觉得,虽然不一定能成为伟大的作品,但一定会有不错的商业价值。

而且也觉得,应该能够在影视改编上,有一定的表现。

这样的话,五年还是十年,区别就大了去了。

更别提,余闲已经明说了,影视改编权不会一起授权。

“不太好谈啊!”

梁义安直挠头,很是为难地说道:“余先生,影视改编权和版权时间这两个,我们这边,真的不太好接受您的条件。”

余闲笑了笑:“这没关系。”

“梁编辑可以了主编再商量,实在不行的话,也没办法。”

“而且我现在也并不着急要出版。”

目前的稿费,已经足够他暂时用了。

而且余闲有预感,下一本书,已经快能抽取了。

所以,他不着急。

余闲不着急,梁义安却着急了,或者说,《耕耘》杂志社着急了。

他知道,以《活着》的质量,余闲的条件是可以接受的。

只是他们觉得余闲是个新人,所以想压压价。

当然了,就算是老作者,他们仍然会先压压价。

这是必要的流程,跟买菜一样,没有谁会跟钱过不去,除非是傻子。

现在价没有压下来,压力自然就到了《耕耘》杂志社这边。

不过,如果真想压价,杂志社还可以用一次别的手段。

比如给《活着》这本书物理降温。

但这种办法,基本上算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做法。

《耕耘》杂志社不是什么杂牌军,他们是最大牌的传统文学杂志,自然不会做这种有损招牌的事情。

两者说,除了利益之外。

《耕耘》杂志,还担负着,作为当代文学简写本的纯文学立场。

这个立场,会让他们在考虑问题时,坚持利益让位于文学本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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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义安之前就得到过余闲的肯定答复,所以并没有什么意外。

他说出了条件:“我们这边给出的条件是,签十年,版税八个点。”

梁义安说在太过笼统了。

而且这些东西,一旦在一起签了的话,就意味着,他对自已的这个作品,再没有半点的支配权了。

这余闲明明是个亲手作者,怎么对这些东西,如此熟悉呢?

“如果合适的话,我自然是愿意把《活着》交给贵社打理的。”

一般而言。

这个世界原创作品的版税,在六个点到十二个点之间。

所以余闲对此没有意见。

于是说道:“这些东西,都会在合同里面体现。”

“余先生,你把作品授权给我们《耕耘》杂志,产生的相关利润,都会按一定比例支付。”

余闲听的直皱眉头。

甚至有更高的,不在其中。

所以《耕耘》方面,能够给他八个点,只能说是一般。

余闲于是直接说道:“梁编辑,我认为你们的诚意,似乎并不高啊。”

梁义安咧了咧嘴:“那余先生您的想法呢?”

他提出了其他的东西:“影视改编权,音频改编权,繁体出版权,外语出版权,这些授权呢?”

梁义安不禁有些嘀咕。

新人低一些,六个点,成名的作家,能到十二个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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