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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梦罗

第三章 英子

“曹,我想养只兔子,你知道哪儿有卖的?或者你知道这附近哪有宠物店吗?”突然被她这句话提起兴趣,可是我真的不知道哪儿有卖兔子的,当她说起兔子时,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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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的时我们那儿秋天撵着细狗追兔子的场景。

一间房,两张床,我和英子住在一起。

真不知道她怎么会找这么一个房子,打进门时就发现了,气氛沉闷,如果不出去晒个衣服,估计一年也不会见到太阳。房间一切家具俱全,电器也就是电灯和一个吊扇,现在手机方便,可是和一姑娘住在一起,还是喜欢有电视或者电脑的感觉,这样就可以一起看恐怖片。高中暑假去浙江找我堂姐,在她厂子里打工,闲来没事就一起看恐怖片。浙江慈溪七月的天很热的,在阴凉处如果没有空调,也是一身汗。所以降温最好的办法是看恐怖片,那年暑假看完了所有的欧美丧尸片和日韩恐怖片,现在都记得大中午看《山村老尸》时她把我胳膊掐青的场景。床和柜子虽说实用,可是总觉得有灰尘,搽洗了多次还是如此,就再没有过去去整理。

我和英子是同学,上学时追她闺蜜才认识,结果她闺蜜没追上,反而和她关系相处的不错。都是刚大学毕业出来,身上资金有限,所以出来上班就合租一起。租金也便宜,房子在城墙外围,就隔了一条护城河,当时就看着位置不错,才两个人合租。对了,我俩都是单身,用颓废一点的词形容,就是浑浑噩噩肆洒青春。单身都是同一理由:都是没人追和没人追!

“你到底吃过啥?没有吃过螃蟹的人是没有发言权的,你不知道这句话吗?”听英子的口气,好像吃过兔子肉的人有多厉害似的,我也懒得跟她吵。“我去过成都一次,吃过兔头,那味道啊!”听完她这句话我感觉她哈喇子都流出来了,起身一看,她正在那儿吸手指。

我去,认识她这么久,没见过她这么“花痴”的。那眼里就不是兔肉,而且周杰伦啊!是的,她和我的偶像是周杰伦,而且我俩都只喜欢《晴天》。算了,看她这么憧憬,脑子一热,就带她去吃兔子吧!

“万达广场里面最近新开了一家宽窄巷,估计里面有兔头,要不我现在就下单?……”还没说完呢,她已经拉上帘子,边换衣服边说,弄个最大份或者两份,最起码保证20个兔头。

待我俩拍着肚子回到房子,意犹未尽时,相互看了一眼,一同打了一个饱嗝。然后过了许久,英子再也没有说过养兔子的事。根据我童年的理解,自己养的东西,如果被杀烹饪成菜,哪怕再香,也不会多吃一口。

我有时跟朋友说跟一女孩共租一室,大多举酒一碰后再没有下文,某次当我说跟两个姑娘共处一室时,他们就不淡定了。艳福不浅之类的话说了不知多少次?不停的敬酒要传授经验之类的,有过分的甚至已经去结账了,并且约好下次的饭局。这群人啊!

是的,我现在是和两个姑娘共处一室,除了英子,另一个是她朋友,我不认识,尽管英子说是和我们中学一届毕业的。一次晚上十一点多了,听闻窗外的雨声,一时兴起起来写诗,顺手就来的灵感,挡不住的。还没写完,英子拉开帘子说是有事跟我商量一下,说她有一朋友工作找到我们租住地附近,附近房子找不到合适的,想找人合租,就找到英子了。我没意见,不过要给人家姑娘说明情况,不敢最后把我“挤”出去了就行。英子一声“好勒”,就没有下文,结果下文就是第二天拉我给人家搬家。

次日上午,见完客户,回公司路上接到英子微信,问我在哪儿?说是在二环线附近,她立马定位就发来了,说是今天管我大餐,酒随便喝,她请客。只能说她真牛逼!我从二环人才市场下车,以为跑两步就到了,结果走街串巷的,跑了一大圈才到。当时正是七月的下午两点左右,天最热的时候,我还背着电脑,到地方已经满头汗。到楼下更是想哭的心都有了,那姑娘住六层,没有电梯。气喘吁吁的弯腰爬上楼,见了英子想骂两句呢,结果话到嘴边咽了下去,而且人也凉快了。因为新的舍友好漂亮。

听英子说,姑娘姓刘,家在我们中学附近,比我和英子小几月,就称呼她为:刘妹。因为都是同一所中学,所以有很多朋友都相互了解,聊了两句基本都已经熟悉。第一次见刘妹时,她扎起头发,身穿白色t恤,粉色吊带那种,牛仔短裤,不知道为何,第一次见她我就想和给她唱当时最火的《学猫叫》。搬运东西时,就我一个男的,很多硬件都是我来,也许表现得太过于殷勤,英子看出端倪,还没追刘妹呢?就说:“你就别想打刘妹的主意,乖乖的!”这是通牒。

我是一个嗜酒如命的人。

可是,自从刘妹搬进来以后,真的,挺喜欢喝她熬的粥。英子之前也煮过稀饭,可多是米汤和绿豆汤,最好的买的醪糟兑水加蛋花煮的汤。喝了很久,都不如第一次喝刘妹熬的粥那般好喝,触电一样。第一次和她熬的粥是什么时候已经忘记了?记得那应该是晚上,我在西门南小巷那儿找朋友喝酒,喝了半斤,晕晕乎乎骑自行车回去。英子也有事,我们三个步行去散步消食,喝醉的我都佩服自己,做事太直接。

自己很晕,我们三个路过一个健身房时,门口有发传单的,说是店里做活动,一年健身优惠四折。我和刘妹在门口听他们各种推销,刚好醉酒我也累了,坐下就开水喝,刘妹也顺势坐下。他们再说,我一句没一句的答应着,不知过了多久,我清醒了,因为找不到英子了。转了一圈没人,刘妹也不知道,翻开翻去找不到手机,打电话也不行。最后是健身房销售说是英子在店里跟他们闲谈,起身酩酊向前,踉踉跄跄的上台阶就进了店里。具体在店里干啥已经忘了,回来刘妹告诉我,我到人家店里,进去就大声呼喊英子在那儿,完全不顾别人感受。英子当时就差交钱了,硬生生的被我拖了出来,出来时两个丫头还不停的给人家道歉,双手抱拳出来的。

回去时,已经快八点了,我们三个都有点饿,可是饥饿感不是很强。刘妹说有刚搬进来时剩下的小米花生米,可以熬稀饭,说完就自己去厨房。英子和我互生闷气,也开骂,基本上都是她骂第一句,我再回击。之前我们两个吵架就是玩玩,过后该干嘛还干嘛,可是自从刘妹搬进来以后,我们的问候语都开始带家长了,但又有度,适可而止。当刘妹说稀饭煮好的时候,我俩这点默契还是有的,一同进厨房盛粥。各自盛好粥,回到客厅,等粥凉。不说这粥有多好喝,光是看看就赏心悦目,不用说就很好吃。

刘妹熬粥是从来不放糖的。每次熬粥的配料有好多,熟知的有大米、小米、花生、葡萄干、果脯、橘干等,每一口下肚,都感觉比酒好喝。因为第一次喝她熬的粥时,第一口下肚,我就已经醒酒,顿时思维明澈。直至搬出去以后,某次醉酒次日清晨,看着公交和等待上班的人群,依然怀念刘妹熬的粥。

夏天最折磨人的,是汗流浃背回家后,不能洗澡,最起码她俩在的时候不能。整个身体都是黏黏的,难受到自己都懒的去抚摸,因为出手就是诟珈(身上的泥)。记得那个夏天最多的消遣是晚饭后我们三个在城墙下乘凉,偶尔也买把秋葵,她俩最多的是对路边摊一些小玩意爱不释手,我呢?第一次觉得嘶吼的秦腔原来这么好听。也突然觉得电视里军官把自己的马让给唱戏的,让唱戏的提气给队伍大吼秦腔,是那么的理所当然。

忘记在哪儿住了多久?我这边的工作是带创业性质的,已经好久没发工资,自己也借了不少投到里面,所以那个夏天活的特别艰难。偶尔和英子聊天,说到现在的困境,窘迫到一元的公交都坐不起,自己上下班只能步行(多亏上班地方和住的地方只有四站路)。那个夏天的房租都是英子的,刘妹后来来的,相处久了,也开始分担房租,最后我们三个,我只负责吃睡。去外面下馆子的次数少了,即使周末我们三个也是自己做吃的。买包虾片,三块钱的馒头,再加一块豆腐我们可以过一天。剩余的时间,有时陪她俩看《甄嬛传》,剩下的时间,我已经忘记去做什么了。可能,是看着她们文胸的肩带发呆吧!

那一年的秋雨连绵不绝时,刘妹换了工作,我也从那儿搬了出去。搬出去的原因,是刘妹换工作的时候,也带来了一个舍友,三个人还能打打牌,四个人就不太合适了,即使那姑娘也是我们原来高中的校友。当英子说借我钱的时候,我大约能猜到几分,没等刘妹开口,我已经找好了房子。托我老表问的,就在他隔壁,一个小房子,一月租金才100,还算不错。主要是位置到上班的地方有直通车,不用倒车,这就可以安心的在回家路上听周杰伦了。房子确实很小,放得下一张桌子,一张床,想来想去,也只能放这么多了。

这次,没有英子的谩骂,没有刘妹的粥,没有周末应有的散漫。笔记本里最新的大片也没有《甄嬛传》的剧情吸引人,饭馆里油炝食物的味道也没有简单的油炸虾片好吃,新搬的地方离城墙很近,可是我再也没有去过城墙边。

搬出来有一个月了吧?有次去咸阳出差,听朋友说有一家老字号的烧鸡好吃。忙完之后,问了好多当地人,才找到那家老沙家烧鸡,我们一人买了一只。当天回来后,没有在公司停留,直接回家。我每次回去都会路过我们之前住的地方,到了长胜街那站赶紧下车,去找英子和刘妹,结果到了刘妹不在,只有英子一个人在。也许是长久不见的缘故,见我很意外,并没有谩骂之类的问候语。等我说明来意送烧鸡吃后,就说刘妹不在,等到11点后才能回来,我想留下和她俩一起啃鸡吃,看来无缘。只得跑到厨房草草把烧鸡剁了一半留下,然后起身就走,还没走呢!英子就用手指抹了一点菜刀的油脂,放到嘴里回味一番后,说到:“还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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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应该是我最后一次见到英子,最后一次见到刘妹也是上次了。再然后就是我结婚许久后,突然某一天对着一本书发呆时,想到了她俩。那本书是《雪国》。

也许是故事看多了,很多时候都在思考结婚前应该去什么地方流放一番?找几个要好朋友,简单点,一人带几千块去玩玩,不问时间,钱花完了就回来结婚,算是给青春一个交待。人不能总为梦想而活,一个人的时候把所有的事情想的太过简单,只为世间百态总是书里的故事,只为善恶。离梦想近了,可是一个更无法躲避的问题凸显出来,而且是离梦想愈近,愈大的障碍,那是生计。

在高中时候,与要好的朋友聊天时,说我们几个结婚一起,定在一天,包一家三层的酒楼,一人一层。让过来行礼的同学没处坐是我们当时臆想的窘迫,可是现在,四个人只有两个人结婚,剩下的两个,还是单身狗。与英子聊天时,说起以后我们结婚时,都有一个想法,那就是结婚前约个时间去外面玩玩。当时都说去陕北看赫连勃勃的统万城,然后到壶口看瀑布,再回来到汉中吃回菜豆腐和黄瓜,最远的是跑到成都吃兔头。其他的再没想过,因为要不就是太远或者太贵,说到兴起时,英子也下来让我给她倒酒喝。我买的劣质白酒,味道很差,曲重味烈,下喉如火,她也能咽下。那夜的雨声很美,可以下酒。

可是我结婚的时候,她没来,结果前几个月都是通知过的,婚前几天也打电话,打不通停机了。没敢往坏处想,好不容易微信联系上,听见最悲痛的消息,她手机没话费了。赶紧给她手机充费,打通后她只要不好意思,春节初八结婚,那天是上班的第一天,很多公司都不批假。表示理解,互相宽慰后,听她还是单身,想骂她骂不出来,只是回想我们合租斗嘴的日子。

结婚后,一切为生计奔波发愁,青春不再骄傲,责任是所有的担当。和英子的联系也少了,刘妹也是半年聊不下几回,除非有时间去西安联系出来吃个饭,感觉就是见这些朋友时是英气风发的,然后汇入人群,平庸无奇。有时也和妻子说起英子和刘妹,妻子有时就是和我翻旧账时说说她们的名字,再就是想见见她们,什么样的奇女子才会和我这种人合租一起,而且还相安无事。期间见过刘妹一次,想见英子一直没有机会,直到有一天她的愿望实现了。

因为英子马上要结婚了,结婚前约我出去旅游一趟,地点待定。按我们之前说好的选。

我给妻子说要和英子出去一趟,说起我们原来吹过的牛,终于就要实现。仔细算算,已经过了快四年了,我儿子都两岁。

原来都未成婚时,说什么都能去做,理想是用来实现的也是豪言。现在结婚了,有了媳妇小孩,理想与梦忽远忽近,宛若自己一直在一片沼泽地小心前行。因为这处处都是陷阱旋涡,危机边缘愈发强烈,生活依然平静如水,淡淡行进。我把与英子出去的事情细说给妻子听,妻子只是问了一句我们什么时候出发?根据英子结婚的时间,应该是在十月份左右出去,不知道要不要避开黄金周?

不知道妻子问话的含义?然后妻子后面的举动,才真正让我佩服不已。她根据时间,说起来我出去的时候应该穿什么衣服,最好是内穿外搭,才显得出众。对于自我最佳状态的描述,我只能用“出众”了,因为婚后什么年轻帅之类的已经与我不搭边了。在房间里把这两年买的衣服都试了一遍,可是妻子左看右看也不行,最后换的我都恼了。大声说再不行我就去买两件新的穿,新衣服总觉得不会差吧?妻子想到,随后送衣橱里取了一件衣服,说到“这身衣服再不合适,那你就别去了。”

接过妻子递来的衣服,拉开拉链,发现这是我们结婚那天我穿的西装。西装是最提人的,应该还算可以。不过,唉!这应该是男人一个一言难尽的话题。每个男人结婚,西装只是穿一天就闲挂衣橱,这一放估计一辈子都不会再取,估计只是那天为了衬托新娘那一身鲜艳的红装。而且,也是男人不会随便借的那种,借与被借都会难堪的那种。

我穿上曾经鹤立鸡群的西装时,才明确妻子给我它的意义。裤子已经提不上来,衬衫的纽扣已经系不上,西装更别提了,已经拉不拢腰身。曾几何时,我穿西装衬衫最喜欢的动作是,手臂张弓,不是显示手腕的表,就是喜欢系上手腕的两颗扣子。衬衫是放裤子里还是外放也是一个纠结的问题,现在,只因身材思考问题。未婚时虽说没有人鱼线,但也不会像现在这样,大腹便便一腰赘肉。现在就是各种新衣服换上,哪怕现在有身订制好的西装穿上,我也不能应约英子的旅行。

给英子回了微信,说我不能陪她出去,理由用了一个最烂的就是家里有事。离约定的时间还早,如果我加劲减肥的话,应该还能跟上。可是,身体可以回到年轻时,我的心态还能回到未婚时吗?那夜与英子多聊了会,问起刘妹和另一个舍友,说起她也和刘妹好久没有联系,不清楚她的情况。然后就天南海北的吹牛,没话说了,我问起她想去哪儿时?她说了敦煌。敦煌敦煌,我的印象里只有佛像和黄沙月牙泉。

那夜,我梦见了英子。次日我却不能把我的梦境说给她听,梦里断断续续的如同一个故事可又不完整,只是一些清晰如烙印般的画面串联起来。梦境就如同诗境,我把我的梦境写成了诗,摘录一段给她。说是曾经一个雨夜里我们吹的牛,算是对未来的一种憧憬,不过真的实现时却又感觉太遥远。诗文摘录如下:

我却一杯酒饮至梦醒,三两沉浮里,

我与世间另一位姑娘的另一个未来。

那是故事、是未来、是我臆想里的神话。

姑娘,也许就在今夜过后,我的梦里,

会带你一同前往敦煌。

在千年前菩萨的门外,经营一片绿洲。

胡杨成林,你我不在关心果腹的粮食,不会讨论菩萨的性别。

菩萨,男女成谜

10

很久没有刘妹的消息。

最近的一次见刘妹,都是两年前的事了,那是有次去咸阳回来路上想起她。尽管和刘妹联系不是很频繁,但是每次给刘妹发信息都会回,所以呢,每次我都能找到她。从咸阳高速绕道西安东郊,发的定位,不是很难找,走街串巷的,最后上了一个大坡才到地方。第一次觉得开车也这么累。

见到刘妹的那一瞬,阳光明媚的笑脸,一切都值了。刘妹眼睛不大,每次见她都会觉得她的眼睛是属于笑容的,因为每次回想她时,都会觉得她的每一个表情都是属于少女持有的矜持娇羞。记忆里只有她笑脸相迎眯成瓜仁的眼睛。路上寒暄几句,说请她吃饭,让她好地方改善伙食。那是唯一对刘妹大气的一次。

刘妹呢?带了转了很大的一个圈,西安我还是比较熟悉的,可是跟她转了一圈,我没有记住地方。甚至没有记住那边有什么标志性建筑物或者街道,循迹欲寻,看来是没有机会。路上,我说给英子发一个咱俩去吃饭的视频,看她在忙什么?刘妹说道,还是别了,好久没联系,不合适的。一个背影也不行,不知道我离开的日子里,她俩什么情况?某次我和英子在站牌等刘妹,临近傍晚,她衣着正装下车。十字路口,她在对面下车,过人行道时。我对着英子说到:“刘妹衣服这么穿真漂亮,把周围那几个穿吊带装的都比下去了,好看!好看!”刘妹快到跟前时,我已经收住那花痴快流口水的怂样,跟前有她的同事,帮忙接过包就往回走。英子对她嬉笑说我刚才的表现,她也只是捂口傻笑着,继续走在前面。那天,西边晚霞余晖殆尽,她是女神衣摆的一抹亮色。

到了吃饭的地方,忘记了饭馆在哪儿?却记得我们吃的是子长煎饼。她貌似常去,跟里面老板很熟,我一点忙也帮不上,她忙前忙后弄蘸汁配小菜。之前一起做饭吃,都知道彼此的口味,那天我就是呆呆的坐着,很像山窟静止的佛像。那天,我们说了很多,说起我婚后的生活,妻儿安好。她说她的工作,小区门口超市老奶奶的针织活,步行上班路上的众生万象……。唯一没有提起的,是她现在的感情状况,是不是还是一个人?她没说,我也没问,这估计是我们最好的默契。

那次饭后,顺便在饭店买了陕北那边特有的黄米糕,买了两份。一份给刘妹,一份带回家给妻子。送她回到小区楼底下,她说我时间不急的话可以上去坐坐,看她现在房子的布置如何?那天确实很早,可是现在……。我只能说时间赶不上了,要回老家,顺口问她有没有要带回去的东西,我捎带回去。尽管我知道这是一句多余的废话。

那应该是我最后一次见刘妹,快两年了,感觉好久没有刘妹的消息。看她朋友圈封面她已经成婚,守护他的是一个戴方形镜框的男人。最后一次更新朋友圈也是半年前。某次从丈人家回来路上,一路都是大雾弥漫,可见度不足五十米。奇怪的是,就是路过她家的时候,那是一片清明,过了之后又是大雾。然后回去给刘妹发信息问起缘由?等了一夜,信息未回。……。

就这样,我和刘妹失去了联系。

(本章完)

.

我们俩住的房子是一老式砖混楼,楼层不高只有六层,我们在一层。这应该是原来单位职工的安置楼,英子为什么不介意和我一个男的合租,我觉得除了中学时期的同学关系外,还主要是这房间特别安全。一个房子,两个区域。刚进门是我住的地,只有一张床和一书桌,旁边有一书柜,整个布局围着一圈不高的栏板放置。床与书桌中间过道进深,有一台阶,不高,不到一米,四层台阶。上面就是英子住的,除了一张双人大床,还有衣柜,仅有的窗户也在她那,有时候内衣不方便外晒可以晾在里面。之前窗台有些绿萝,搬进来后都被她扔了,换了多肉植物。上面地方貌似比我这大一些,我的衣服都是放在行李箱里,扔在床下,剩下的空地顶多放一山地车。

虽说我俩住一间房,可这是两个层次的生活,我这家具摆件都是围着她那半圈在放,她在台阶那儿拉个帘子,就是两个世界。

和英子合租了两个月后,她说她想养一只兔子,灰色最好。

记得那一清晨,昨夜刚下过雨,我俩这天都不用上班,就一直赖在床上。天气凉爽,赖在床上无所事事,从早晨到下午四五点钟,手机玩腻了,看电视和打游戏都提不起兴趣,床头的小说翻了几页又直接放下,我和英子仿佛在时光里突然凝固。期间饿了,我俩找了昨晚做饭剩下的蔬果将就的垫垫,第一次见她吃饭那么“凶残”,是的凶残。完全不顾形象,若不是看她那身丝绸吊带睡衣,真怀疑她到底是不是和女的,吃个西红柿完全是在我手机抢的,手腕红印满满。待最后一口面包被分食殆尽后,还意犹未尽的吮指,面包里的草莓味果酱真的不好吃。看看桌上再没其他吃的后,她这才拍拍手,收拾废弃包装袋都扔在垃圾篓。然后继续睡觉看电视,时间过得真慢,百无聊赖。

如果非要用一种感觉来形容,我觉得还不如让一种行为来说明:“过家家”。这是一种我们小时候常玩的游戏,我和邻居家姐弟俩同我妹妹一起,找一个地。我们四个会找些废弃的瓦片,搭建一个小房子(连贫民窟的草棚都不如),然后模仿家长,带着两个“小孩”模仿过日子。当时找地前提是周边无人,在麦场地里或者有太阳的墙角都可以,那是因为那时候的我们都会觉得害羞。是的,那是害羞的感觉。可是现在我同一个女孩共居一室,却没有当时那种害羞的感觉,过家家的游戏,长大后再玩,觉得过于市侩。

1

忘记她是什么专业了?

记得她学校在白鹿原上面,从火车站到那儿有一趟公交,应该是240还是241,反正到了地点还要走好久。为什么会说起她的学校,因为我觉得她应该是学侦探的,如果有这个专业的话。

我打开门后让英子进来,顺手就关门,英子在房间扫视一圈,看见我拿她酸奶了,最后看到床单上的湿渍。刚才我那朋友过于张扬,酸奶滴落在床单上,现在怎么看怎么像那个啥。想到这儿,我的下巴估计都能掉在地上,再看英子时,英子嘴里“啧啧啧”的笑着,这下,怎么也解释不清了。三月听出英子的笑声里带有的意思,赶紧找纸去擦,看到她的举动,妈呀!这下真的是有口难辩。

我和英子自己做饭吃,每次厨房缺个东西或者早上下午去买菜,都要跑好长一段路。我们楼下有一小超市,油盐酱醋都有,菜有时也算新鲜,可就是有点贵,当然,觉得贵那一两毛钱也不是事。可是每次英子都让我提个塑料袋,一同步行去买菜,下楼过了红绿灯,向东到建国门,那里早上和下午都会买菜的,都是附近一些菜园现送的。英子每次去挑挑拣拣,坏的菜叶现场择掉再过秤,葱姜蒜每次都是用多少买多少,最多两天的量。小时候在农村,买菜都是一样菜买好几天的量,比如土豆洋葱之类的,一样菜可以吃好几天。英子当时买的最多的菜是虾片和秋葵,虾片已经好多年没有吃过,幸亏是油炸就好,不然跟秋葵一样,我都不认识。没见过秋葵,不知道英子为什么买它,问了英子,她当着菜贩面反而吟起了诗。细细一听,是我们中学学过的,是汉乐府的《长歌行》。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晞。……。“诗里面的葵就说的是这种秋葵,而且吃了这个对你有好处,那个女的再来你就好好谢我吧!”她嘻嘻说道,看着她那脸色,唉!明白了她说的意思。

之前去英子学校看她的时候,回去学校旁边的便利店顺道买些水果和零食,最起码不能空手去吧!当时便利店为了给这个追女孩的学生便利,好多水果都是几个保鲜膜包着,上面标好价码。基本上都不砍价,标了多少直接付钱就行,当时给她买了六个蛇果,印象很深,花了三十。和她去买菜回来路上,有时也会买些水果,不过没有去过一次水果超市,基本上都是在路边买。看着有些水果的卖相,要是我去买,绝对不会,甚至都不会多看一眼。可是英子蹲下捡果子时,我就自觉的蹲她旁边张好袋子,然后结账回去。路上,城墙下夜幕降临时,会有好多老头老太太在拉二胡唱秦腔。听着,听着,就想上前拉住她的手,可是,终究没有上前。

晚饭后,英子会把水果削皮,剜掉疤眼,然后递给我,一口下去,满口汁液沁人心脾。比超市的好吃。

吃饭时间尚早,就跟三月一阵天南地北的闲谈,从中学糗事到最近相熟的几个朋友的境况。乐乐去延安上班,和尚改行了,她项目资料员对她的各种不满以及最近又给谁介绍了一个对象。听闻种种,我知道的还能再做补充,不知道的只能静静听她讲,只想等到五六点太阳下去然后去吃饭。房间有热水壶,可以懒得烧,太热喝不下去,就翻箱倒柜的找一些喝的。我这是空酒瓶比较多,饮料之类的根本就少的去,英子那边应该有,记得每天早上她去上班都会带盒奶放在包里。上去拉开帘子,左手桌上就有酸奶,可惜是安慕希那种,黏黏稠稠的,我不太喜欢可是总比没有强。

拿好就伸手给她递了过去,她看到了里面晾衣架上英子的内衣,反埋怨我说找了对象也不说声,进展挺快都同居了。因为张扬,再喝酸奶时,有些不慎撒在床单上。看着她加蹦带跳的,若是有人看见,门头上几条黑线都有了。赶紧解释,是朋友关系,别乱开腔。上学那会如果有这么一个传言,身为男士的我在解释谣言时会觉得卖力一点,但是也会有一点小得意和骄傲。可到出了学校进去社会后,反而没有这种感觉,觉得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还没有过多解释呢?英子下班回来了,或许是听见里面有女人的声音,她没有用钥匙打开,反而先敲门。

“准备养胖了吃吗?还是只是买个宠物?”说完这句哈话,我都有些不好意思,兔子肉真的不好吃。

上学时,我们的国庆假很长,基本上都赶在秋收时。当时作业写完,小麦下种后,田里多了些牵狗撵兔的人。有本村的,也有邻村的,多数是三五成群,或肩挑或手拄着一根短棒,常在田头野草丛中找寻野兔。现在仍然记得细狗撵兔的气势和兔子肉的味道。一个撵兔人跟我父亲是朋友,又是邻村,一次追到一只兔子,家里没人便来我家找父亲喝酒。父亲从衣橱上摸了一瓶酒下来,让母亲炒了一盘土豆丝和鸡蛋,期间他在门口将兔子放血剥皮,然后到厨房剁碎红烧下酒。那是我第一次见有人做肉里面放糖,盛了一大盆出来,留够他俩喝酒的,剩下的就是我和母亲在厨房吃。第一次吃兔子肉,干巴巴的,现在想起来都是感觉嘴里在嚼柳条。

“英子你还没吃饭吧?赶紧进去换衣服,我俩在楼下那家川菜馆等你,还是点你最爱的鱼香茄子啊!快来。”说完,赶紧就拉三月出了房门,关门后才长长吁吸一口气。来饭馆路上我已经和三月解释了我和英子的关系,她反而各种不信,举出种种例子说我俩相互都有意思。最后我都懒得解释了,等英子换好衣服过来,菜刚上桌,简单介绍后,就各顾自吃饭。闲谈也是对菜品口味的评价,剩下的没有过多交集,她俩难受,我也慎言。那晚,我们三个吃了一顿尴尬的晚餐,送走三月后,回去我们也没有过多交流,到了点,等到三月安全到家的消息,我也就睡了。

同一个女孩合租是什么感觉?

一次我一异性朋友三月找我来玩,天气太热,我们买的冰淇淋回去。她和我太哥们了,进了屋子就找床躺下了,还好我住在下面。看了她的睡姿,一阵无语,稍微叹息两声,摇了摇头,我只得拽出凳子反方向坐好。双手平放在椅背上,脚踏在后赶枨(g)上,安静的看着她。看着她手搭额头的睡姿,突然想起鲁迅文章里有一篇怀念他幼时一个保姆的文章,忘了保姆的名字,却记得保姆的睡姿,一个“大”字形,小鲁迅睡觉时就根本不能展开拳脚。现在她在我床上就是一个“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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