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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在仙侠世界里

第24章激战

按道理不应该让陌生人进入营地。不过李云早就发现他在丛林中飞行,看他的飞行速度,散发的气势也就八品,根本不是自己的对手,所以看大家想要结识他,就随意把他喊了过来。

“喝一杯!”大汉眼睛有些发亮,看来也是好酒之人。不过还是他想了想,很坚决地说道:“只能是一杯!”

“好了!你想喝几杯就几杯!”李云让他坐到自己身边,给他倒了一碗荒城特产百果酒,很清淡,不会醉人,又递给他一大块烤羊肉。

李云最后看一眼那高大雄伟的古城,转身策马奔驰而去。

碧蓝如洗的青天,不见丝毫云彩。驿道上车流滚滚,一行十三骑簇拥着两辆由四匹通体雪白骏马拖车的青菱木雕花车驾,慢慢地融入驿道上的车流中,不久就消失不见了。

一辆车厢里放着一张软榻,一条长案,一个放在长案上青铜香炉点着一支黑色的檀香,淡淡的香气在车厢里飘荡。

“啾啾啾!”远方的山岭丛林中传来青莺的鸣叫,李云感觉那个大汉浑身一紧,惋惜地放下酒碗,匆忙对李云说道:“公子,此地不可久留,你们尽快离开!”说完,从后背拽出长刀飞向山岭。

“有点意思!”李云早已通过鹰眼遥望到远处山岭的情况。

李云放下烤肉,起身说道:“全体警戒,我去看看!”说完,随着一抹兴奋的神色升上脸颊,一飞冲天,飞驰曳行,那速度恐怖之极,当他再次出现的时候,已经身在几十丈、数百丈之外,几秒钟后,山岭的上空出现李云那若隐若现的身影。

营地里大部分人都很熟悉李云,但看到刚才的情景,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不知什么时候他已经变得这么强大了!

十名猛虎营战士暗暗得意,幸亏校尉让我们跟着小郎,没想到他现在已经这么厉害!

孙胜更是惊讶不已,他是家学渊源,知道刚才李云的表现代表什么,那至少是大宗师的能力。大宗师,在楚国已经是上层人物,看来自己没有跟错人。

至于吕家三人没有练武,就知道李云很厉害,飞天遁地,宛若神仙中人。

吕莹一眼看到正在一边啃着羊腿,一边望着李云背影的李柱,微笑地喊道:“柱子,你过来。”

李柱一愣,急忙起身走到她面前,心里暗暗盘算:“这可能是小郎哥未来的媳妇,可是得罪不起呀!”

“吕莹,小姐,叫我有什么事?”

“小郎哥现在几品?”

李柱连连摇摇头,“我不知道!”

“那你是他弟弟吧?”

李柱点点头。

“你以后要叫我嫂子!”吕莹娇羞地低下头。

“嫂子!”李柱的大嗓门传遍了营地,吕莹羞恼的一跺脚,转身就跑。

山岭上,茂盛的丛林中,两队人马在拼命厮杀。丛林中血肉横飞,呼喊震天。刚刚喝酒的壮汉是一队,他们都是青色衣甲,手持长刀的壮汉。他们的敌人看着很眼熟,银色衣甲,背后一对银翼,手持银盾、银枪,在丛林中辗转盘旋异常灵活。

“这怎么好像传说中的赵国银翼军,身材也是书上说得那么矮小!”

“赵国军队竟然跑到荒城战斗,难道想要和大楚国开战!”

“真是找死!”眼见青衣壮汉们虽然占据有地利,但还不时地出现死伤。李云脸色一变,怒火上升,眼睛一瞪,身形一闪,飞入战场。“吼~~!”龙吟虎啸,一束罡气从口中喷出,空气被震荡出一道道波痕。定位精准,银翼战士刹那间像下饺子一样,噼里啪啦往下掉。

“吡吡!………”尖锐的骨笛声响起。

“吱吱吱!”远处无数血影密密麻麻地飞扑过来,紧紧粘在李云的罡气盔甲上,李云立刻震荡体外罡气,这些怪物纹丝不动。

“这是什么东西,蜥蜴的头蝙蝠的身体,蜥蜴和蝙蝠的结合体,竟然还能吸取罡气。”对于这些小怪物,李云并没放在心上。只要找到它们的主人,随手就可以把它们灭掉。

遥望远方,找到了那个隐藏在密林里不停地吹骨笛的男子。李云惊讶得忘记了攻击,“这是黎蛮人,难道赵国和黎蛮人联合了,这可是大新闻呀!”

“赶紧撤出去!”李云对着那些愣在那里青衣壮汉大吼。

眼见那些壮汉狂奔离开,运转体内腾蛇毒素输入罡气盔甲,身上的盔甲顿时变成毒甲,那些怪物挨上李云的盔甲瞬间就变成了骨头架子掉落到地上。

“杀!”李云一道道蕴含着毒素的罡气轰出,周身几百米内充满了腾蛇毒气。那些刚刚没有被击落的银翼甲士纷纷中毒落地。

“我要杀了你!”远处传来怒吼声,声到人到,火红的罡气带着汹涌澎湃火浪翻滚着冲向李云,天上地下到处都是熊熊烈火。这才是真正的大宗师,楚翰那个大宗师狗屁不是。这么厉害的火焰李云也不知道该怎么对付,好在李云一看事情不妙早就变化成一滴血液飞出丛林直奔那个蛮族男子。

蛮族男子正在遥望远处的战场,看着战场上那些吸血蝙蝠被赵恒放出的火焰烧死,心疼的差点落泪,那可是部落几代人精心培养出来的护族神兽,现在竟然全军覆没了。

正当他算计赵恒应该赔偿自己多少损失的时候,一滴血液悄然飘落在他的脚下突然暴起,瞬间一个七尺高的光头壮汉出现在他的眼前,一把横刀狠狠地向他脖子砍去,青色的罡气像流光一般闪过,“啊!”一刀袅首,蛮人男子的脑袋直接飞了出去。

李云杀完蛮人男子,想要旧计重演,几个闪身潜入火焰男子身边。只见那火焰男子全身包裹在火焰罡气里,血液化身被那烈火烧的滋滋作响,根本就没法靠近他的身边。正当李云准备变化血魔和他硬拼的时候,那火焰男子脸色变得苍白,看了已经全军覆没的银翼军一眼,体外火焰罡气化作两支燃烧的翅膀,转眼间飞入远方森林消失不见了。

吕莹坐在厚厚的地毯上顺着车窗望着正在和孙胜相谈正欢的李云,心里充满了甜蜜。吕蒙和夫人坐在吕莹的对面慈爱看着她,不时交换眼神,会心一笑。旅途虽然很艰苦,前途也很渺茫,但只要女儿开心,这一切都值了。

慢慢地路上车流渐稀,大片大片的原野出现在眼前,一望无际,绿意盎然,空气亦是变得清新舒爽,令人心胸舒畅。

一个衣着褴褛背着一口大刀的魁梧大汉从林中走了过来,这大汉身高将近八尺,浑身肌肉虬结,仿似钢铁铸就。气势粗犷大气,脚下不急不缓,却每个一跨步,便可达数丈开外。方方正正的大脸上,沉凝如水,隐透忧愁。

李云这些人刚从军队出来不久,听到那壮汉唱着军队的战歌,气概豪迈轩昂,好感倍增。大家不由得看向李云,李云笑道:“对面的兄弟过来喝上一杯?”

“好吃!”………大家吃得开心,不停地夸奖吕蒙烤肉的手艺。吕蒙笑着说:“哈哈,这都是年轻采药时练出来的本领,这些调料都是用草药配制的,看来味道还颇受大家欢迎的。”

大楚武德三年一月初,李云、孙胜、李柱、吕蒙一家三口和李威送给他的李林等十名八品武者一起离开荒城走上去往郢都的驿道。

夜晚,浓郁的肉香,飘散在原野之间。一只野鸡、两只野兔、还有两头弯角羊正被一根根铁钎穿刺着,架在铁架上烧烤,不时有油脂滴下,发出‘兹兹’声响。

眼见着这些野物已经被烤成了金黄色,吕蒙又小心翼翼地,刷上了一层香油,撒上了秘制香料。使那肉香,更加的引人垂涎。

“可以吃了!”吕蒙把烤好的肉切割好放到三个大木盆里,十名士兵一盆,自己家人和李云他们各一盆。

李云竖了竖拇指,满口称赞:“吕叔,你这手艺开家烤肉店肯定赚钱。”

吕莹正吃得满嘴流油,听到李云的话心里一动,“阿父的医术很普通,到是在可以郢都开家烤肉店试试。”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远方的丛林中传来一阵粗犷豪迈的歌声。

李云看看身边的孙胜,上次他到伏龙山是飞过去的,骑马过去他也不知道要用多久。

“大概要用2个月吧,也不知能不能赶上过新年。”孙胜瞧瞧了吕莹,这个女孩很漂亮。堂妹,你现在可是有个强大的对手。上次孙晓蓉让他给李云送信,从她那害羞的表情就看出来她对李云有心思。可惜这个李云是个木头。

那壮汉刚开始稍稍讲究些,吃相斯文。等品尝到烤肉的味道以后完全不顾自己形象,开始大嚼大啃,连骨带肉全部吞进肚里。吕莹看他吃相不堪,噗嗤一笑,马上羞愧地捂上嘴,接着把她没有吃过的一块兔肉递给他。

“谢谢!”壮汉没有恼怒吕莹,接过兔肉,开始细细地品酒吃肉。

吕莹看到阿父分好了烤肉,殷勤拿起一只羊腿递给李云,脆生生的说道:“小浪哥你去先尝尝,看看味道怎么样!”

李云接过羊腿,对着那些喂马,搭建帐篷的士兵大声喊道:“大家开始吃饭吧!”

“阿父的烤肉真香!”吕莹骄傲对李云说道,“小郎哥,我们得多长时间到郢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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