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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座藏宝楼

第二章戚家刀

“以在下愚见,老子为春秋末期时人。当时周室暗弱,礼崩乐坏,中原各国失去制约,为争霸业,倾力打造兵器甲胄,杀来杀去,反而伤了中原气数。老子见之不忍,才会以佳兵不祥记之。”

“这兵,可以顺解为刀兵、兵器,也可以泛解为兵战、战争。以历朝历代青史垂见,兵凶战危,实在是并非虚言。更有甚者,伏尸百万,血流漂橹,可见其中一斑。”

说到这里,唐默注意到卫所兵丁脸上露出不以为然的神色,有些人的脸色明显阴沉,只有寥寥无几的几个老兵一副若有所思,立即明白自己说错话了。

“嗛!一看就知道,这是个耍小把戏的江湖术士!也就是卖相好,嘴皮子贼溜,唬地大户人家的奴仆一愣一愣的。”

还别说,老兵许大有也算是见过世面的人,曾亲眼目睹全真道法师使得一手好飞符,仗着卫所兵丁结阵,与几具阴气森森的鬼盔甲斗法斗地天昏地暗,自然是对这劳什子的隔空摄物看不上眼。

可是,青衣书童却不懂得其中的门道,面对一位名教出身,修炼出真本事的世外高人,他那高门大户出身,硬挺的腰杆子就直不起来了,本能地将自己的位置放低几个档次,甚至根本不去追究黄杨木雕“八仙铁拐李”的下落。

说罢,唐默注意到周围卫所兵丁脸色好转,赶紧转了话题,低头看了一眼双手捧着的兵器:“这把刀器,既不是绣春,也不是雁翎,更不是柳叶,刀装铜质,狭身曲刃,莫非是……”

唐默双手一翻,偌大一把连鞘刀,竟然凭空消失不见,不说刀器所有者满脸怒气地站起,就连几个老兵都惊地起身。

这时,唐默双眼一黑,看到脑海里的“藏宝楼”,将刀器吸摄进去,放在底层西边的柱子暗格里。

瞬息间,整根柱子涂抹上一层褐黄色的血锈,散发出无数光点,无一遗漏地渗透进唐默体内,一些双手挥刀劈斩,单手握刀撩刺的招式,成了肌肉记忆,随时都能使出来。

“藏宝楼收藏古代兵器《戚家刀》,刀术(基础)+10,诈唬+5,表演+10,……”

唐默瞬间恢复过来:“戚少保改制的刀器,专门用来对付海客,以及跨海而来的贼寇。只是,我记得,戚少保继承祖辈职位,在山东登州卫担任指挥佥事,他改制的刀器怎么流落到苍南道来了。”

这时,“戚家刀”所有者按捺不住地走过来,来到唐默的面前不远处,大概是亲眼目睹隔空摄物,虚空藏物的手段,以为短衫短裤短头发的生人是全真道法师口中所说旁门左道之士,不敢过于靠近,不敢过于逼迫,只是伸出左手,一副索回自家物件的姿态。

唐默回过神来,脸皮已经变得十分厚了,笑道:“此物莫非是戚家刀!”此话出口,物主脸色瞬间变了,连伸出去的手都缩了回去。

唐默轻轻点头:“此物杀戮太多,沾染了许多血煞,常年佩戴在身上,恐怕对你有些妨碍。佳兵不祥,凶兵妨主!还是交给我代为保管,待清除了血煞怨气,再原物归还,可否?”

物主见面前生人一口喊破戚家刀的本名,就知道是识货的人,若不是看在他一手隔空摄物,虚空藏物的手段份上,肯定不会如此轻易放过。

再说了,唐默说过日后归还,也算是给了台阶下,物主不好发作,也不敢发作,只能捏着鼻子,忍了。

唐默刚刚穿越过来,又觉醒了必备的金手指,还那么凑巧地激活了,趁机收藏了一件民俗老物,不仅被学会了一门木工手艺活,还从目前这唯一收藏品身上,学到圆雕、镂雕、浮雕等技法,不知不觉之中,右手五指微微发热,显然是新手上路,有些技痒了。

青衣书童上前寒暄几句,借机邀请唐公子去家里走动走动,唐默自然是婉言拒绝了,却看在自己一句“此物与我有缘”,无故收走对方身上的老物件份上,态度上就不得不软了三分。

这番话,说地文绉绉的,落在附近卫所兵丁耳里,自然是听着顺耳,心里舒服极了。

“可是……”唐默话头一转,叹道:“老子曰: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之恶也!说的是兵器再好,都是不吉利的。”

有些精神紧绷的兵丁,已经按捺不住地伸手按在刀把上,露出一截的刀身雪亮反光,不偏不倚地,刚好照在那奇装异服生面孔的眼睛。

老兵许大有亲眼目睹有人隔空摄物,还将巴掌大的黄杨木雕托在手里,转眼过后就消失地无影无踪,也不知道藏到什么地方去了。

正所谓,吃人嘴短,拿人手软。

青衣书童敏锐地察觉到“唐公子”没有严词拒绝,心想难得世外高人欠我一个人情,即便不能往家里走一遭,必须抓住时机,请他与自家公子会面,结个善缘也是好的。

许大有想着,反正有方家公子的亲随书童在,也算是作保人了,估计不会有什么差池,自然是默默无言地别过头去,暂且放行了。

唐默感觉左眼视野大亮,忍不住闭上双眼,稍微扭过头去,可是脑海里“藏宝楼”就像是饥渴多年的骆驼,又像是嗅闻到血腥味的鲨鱼,猛地发出一股吸摄的力道。

唐默的左手鬼使神差地朝露出杀气的兵丁指去,张开的五指猛地往掌心弯曲,呈抓取状,那位精神紧绷,明显是没见过血的新兵手中直刀顿时脱手,连刀带鞘地腾空而起,在所有人不可思议地目光注视下,不轻不重地落在生人手里。

唐默瞬间感受到刀身重量,沉甸甸的,十分坠手,赶紧用双手托着:“刀,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镋棍槊棒鞭锏锤锥抓拐锤,刀为十八般兵器之首,以武论之,实在是百兵之祖,还在战剑之上。”

青衣书童在前面引路,唐默拔脚就走,临了看了一眼城门口的老兵,一副虚心请教的样子。

谁知,许大有却心虚地摸了摸鼻子,并没有开口索要路引,说一些入城须得搜身等等不合时宜的话。

“不过,朝廷养兵千日,总有用在一时。毕竟,《司马法》里说过:国家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安,忘战必危。意思就是,一场战争耗费钱粮钜万,总是打仗,不说精锐士兵阵亡,损耗了国家元气,还会有亡国的危险。”

“可是,天下承平久了,武备松懈不堪,也会造成亡国。战与不战之间,并非我等能够置喙,这是朝廷衮衮诸公权衡利弊的事了。”

两人一前一后穿过城门甬道,刚刚走进雾城卫所,唐默这一身短衫短裤短头发的模样,很快引来了城中卫所兵丁的注意。

三三两两扎堆闲话的,三五成群漫步发散酒气的,纷纷朝唐默投去好奇、探究的目光,心里已经开始猜度,此人到底是什么来路。

这时候,身为雾城附近的高门大户人家之一,青衣书童出身的方家,也是卫所庆功宴邀请贵宾之一,嫡长子方森随家主主持家务,嫡次子方言也就是书童侍奉的少爷,正好就在卫所雾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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