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喜欢
“他们以为我是金奇山的女朋友。”
“金奇山好像在哪听过。”丽莎说着回想了一下“哦对了,上次咱们看画展见到的那个?”
“是的!后来我们见过几次,劫匪以为我是他女朋友。”
“爸,超好吃!”春伊说着竖起大拇指。
她母亲好奇的问“春春,赫远在什么单位工作呀?”
“嗯,他是一个公司的小领导,厂长。他们公司就在灿远花园附近,主要做电器出口的。”
“那绑匪抓到了吗?”
“没有,拿着钱跑了。”
“多少钱?”
“八百万!”
听到数额她俩的嘴巴都成O形了,“春伊,说不定金奇山真的喜欢你哦,不然他咋舍得拿这么多钱出来救你?”丽莎说着眨了眨眼睛。
葳葳则说“也许八百万对于金奇山来说只是九牛一毛呢?”
嗡嗡丽莎的手机响了,打开手机看到是劳林发来的喜形于色,嘴角上扬。余葳见状“莎莎,恋爱中的人,手机里有蜂蜜哟!”
“我大概是遇到了对的人,光是想到他,我就感觉很幸福,手机一响总希望是他,而且每天都想见到他,跟他在一起的时光仿佛周围的空气都芬芳馥郁!”
“来让我们看看你的劳先生长什么样。”
丽莎点开相册,把手机递给春伊,“哇,果然是个大帅哥,有点像某位电影明星,难怪能把我们莎莎迷得晕头转向嘻嘻!葳葳你看。”
春伊说着把手机递给了葳葳,“葳葳点了点头,确实长得不一般!不过莎莎你还是得多观察观察,多了解他,不要真的被他的外表迷晕。”
“葳葳,你是怎么理解所谓的爱情的?”春伊好奇的问。
“我其实一直在想,就我个人的观点,一个人喜欢上另一个人有一大半的原因都来自外表。假如有两个内在,智商一模一样的女人,其中一个长得又矮有胖,脸上还有很多麻子,另外一个则是花容月貌,身材苗条。想都不用想,10个男人10个都会对后面这个女人产生爱情吧!我还觉得不深入了解一个人,不喜欢这个人的思想,就算不上喜欢这个人,充其量就只是喜欢他/她的外表而已。”
“莎莎,看我们仨,葳葳才是最厉害的!”
“哦,他也住灿远花园呀?”
“是,他刚好住我对面!”
“没有,就感觉那天过得黑暗绝望!”
“他们为什么绑架你呀?劫财还是劫色?”
茶餐厅内,春伊喝了一口菊花茶“丽莎,葳葳我差点就可能再也见不到你们了。”
“开饭喽!”春伊的父亲说着端了两盘菜从厨房走出来,春伊过去端碗。……
“好像赫远和奇山都喜欢你!”
“我也感觉,他俩都没有具体跟我表明!奇山早段时间送了我20多万的项链,不过我没收还给他了。”
“嗯,下午我打算约丽莎和余葳出去聊聊天,有一段时间没见到她们了!晚上我还是回来吃晚饭,在家住。”
“发生什么事了吗,春伊?”丽莎关切的问道。
“我被人绑架了,万万没想到电影里的情节会发生到自己身上。”
丽莎起身走到春伊边上,拉着手看了看,“他们没有把你怎么样吧?”
“我知道了妈!”
“你选择谁爸妈都支持你!”
“然后金奇山英雄救美去救了你?”
“是的!”
“好,春春多吃点!”说着林荻往女儿碗里夹了一大块肉。
下午打了个电话给学校的范主任,说自己已平安归来,周一会回校上课后,便出门和丽莎,余葳约会去了。
“他俩都不错,春春你自己喜欢谁你要想清楚,要记得自己喜欢就要争取,不喜欢就要明确拒绝,不要给别人不可能的希望,不喜欢又不拒绝还享受着别人的好是一个人轻浮和无知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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