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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唐探案:狄仁杰是我大哥

第19章夜宿王坝沟

这几天衙门封城排查各处客栈、武馆还有镖局,但卷本里没有出现此类情况的异常描述。也就是说,嫌犯仍然没有音讯。

城西破庙,荒无人烟,除非目击者主动报案,或者前来衙门提供目击信息,但卷本里都没有描述,这就意味着,没有目击者来过,也没有找到目击者。

李四是中午时间11点左右在威福医馆与我相遇,然后逃离威福医馆。威福医馆距离西郊城隍破庙距离不过五公里,即使走路也差不多只需要一个钟头,而他在下午接近四点钟被杀,中间几个钟头去了哪里?除非是见了什么人,在某些因素的触发下,死于非命。

而时间则为:十二地支之子、丑、寅、卯、辰、巳(si)、午、未、申、酉、戌、亥对应每时辰2小时分为上四刻下四刻,即每刻钟15分钟。

为了使案情更加清晰,我将以现代时间计算方式进行案情推理。

妙香兰(原名妙香香)案卷本——

连续一天的颠簸,让我五脏六腑翻江倒海,我快吐了。

在王坝沟村前,展现在我面前的是一栋栋低矮的茅草屋,用泥巴和稻草捏合成土坯垒出来的院墙,用稻草混合了其他材料制成的厚厚的倒V型屋棚。

给人一种萧条穷困的景象,跟安宁县县城的青瓦砖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回忆起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感慨着封建社会的黑暗与穷困。

天色已黑,我们找了一户人家借宿了下来,我聪明的脑袋提前就预判了食物准备情况,在出发前,从家里顺了几大块肥瘦兼宜的羊肉。

借宿的人家是一个青年两口之家,男人白天下地劳作,女人在家纺纱织布。

家徒四壁的环境,漏风的屋顶和冰冷潮湿的土墙,构成了这一家子穷困的环境。

均田制下的自耕农,分得的可耕地本来就少,还要有各种徭役苦役要做,他们的条件远比府兵差。

部分移居到此的外姓人,没有分田地,只能给地主做佃农,这部分人就更加困苦了。

两口子看见周三手里提着的羊肉,眼睛都瞪直了,他们很少吃得到肉。主食一般以大米和咸菜、白菜为主。

这个时代羊肉比猪肉更普及些,猪肉得有更强实力的达官贵人才有的吃,以“我”家的实力,还未达到那种巅峰。

盆地的气候潮湿无比,在没有辣椒的年代,多食用花椒胡椒大料以驱赶寒气湿气。

那接近三十来岁的青年人一看我就是城里来的贵公子,起初是有些惧怕,当我拿出肉来后,便缓和了很多,多了几丝笑容。

女人跟他年纪相仿。

他们快速地将猪肉烹调好,弄了几碟咸菜上桌,热腾腾的大米饭让舟车劳顿了一天的我和周三口水直流。

男人这才自我介绍道:“我叫王牛。我老婆陶氏。官老爷来这里是有什么事吗?”

我说:“我来找妙冬才。”

二人脸色微微一变,陶氏说:“妙大爷住在村子里面,你们找他有什么事吗?”

我神色微微一凛,有戏!

“看来你们知道点什么啊。其实你们也不用担心什么,我们不是官府的人,我是的朋友,想过来了解一下情况。”我故意绕开了官府的身份。

“是因为妙香兰的死吗?”女人陶氏刚刚说出口,男人就重重地咳嗽了一声。

妙香兰的本命就叫妙香兰。

“你也知道妙香兰的事了?”应该是赵蒙上次过来调查,这些人才知道的。

“我们不清楚。”王牛说道,兀自去盛饭。

我跟周三对视一眼,我笑了笑:“王哥,妙香兰死得很惨,我想帮她找到凶手。这是我的一点心意,你们收着。如果你们了解妙香兰的生平往事,也可以给我说说。”

我掏出一颗碎银子给他们,可别小瞧,一两的样子,足可以在不劳作的情况下,两个月的生活花销。

陶氏眼睛一亮,想都没想就抓起来塞到包里,然后猛地吃起饭来。

准确的案发时间:龙朔二年农历七月八日,子时。

七月七日傍晚酉时下三刻(18点45分左右):“我”来到春香楼,恰逢春香楼举办花魁竞标,我以二十两纹银的高昂价格买走了妙香兰的一夜春宵。

杀人手法:被人用一只手腕控制住头部,另一只手持短刀抹破了脖子,伤口十公分左右,动脉和气管断裂,大出血并窒息而亡,直接死于暴力手段,且排除被下毒的可能。

根据这种手法直观推测,杀人者至少比李四要高大不少,而且李四身高也有一米七的样子,那么杀人者少说在一米八以上,这些推论在卷本里未出现。

又或者……

这个时代的历法,是没有公历这一说的,因此以下关于日期的描述皆为农历描述。

戌时上两刻(19点30分左右):“我”与妙香兰进入“666”号房间进行娱乐活动。

七月八日子时下三刻(0点45分左右):“我”醒来,手中带血,妙香兰死在我的右手边,靠床沿的位置。

可是李四却在第一个版本的供词上,有不在场证明,两个版本的案件描述下前后矛盾该如何解释?

李四被杀一案卷本——

准确的案发时间:龙朔二年,七月十日申时上三刻(15点40分左右)。

被害地点:西郊城隍破庙前厅。

目前已经排除了“我”杀人的嫌疑,卷宗新增了李四杀人的描述,以及附带了李四的相关证据,包含了衣服上残留的麻沸散、我匕首上残留的他的指纹、以及他回到威福医馆补回麻沸散的行动(由我提供的证词作为人证)。

因为有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因此妙香兰一案在卷宗上显示已结案,杀人者为李四。

他去见了谁?

在解开这个谜底之前,我已来到了妙香兰生父的住址,这个地址是在卷本里新增项里找到的。

不在场证明的证明人是吴贵以及其他后堂小厮,在戌时到子时阶段,李四没有进入包间杀人的时间,那段时间他在春香楼后院帮助春香楼小厮给南宾调配“阳顶天”。

这就是第一大疑点,总有一个方面出现了信息偏差,要么就是李四在这中间的某个时间去刺杀了妙香兰,而小厮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李四做了错误的不在场证明。

杀人手法:先被下了迷药,在昏迷下被“我”的匕首插入胸口而死。迷药已被证实是轻量剂麻沸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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