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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八零香江摆烂当大嫂

第 114 章

站在树林里,视线也能不受影响地看清楚外界。

“原木修建的小屋,是不是里面也没有什么现代化东西?”沈灵韵在霍风华背上看清楚小木屋的样子,很是喜欢。

整个屋子修建得很北欧。

结束亲吻的两人紧紧靠在一起,感受着彼此的心跳与略微急促的呼吸。

当马走到湖泊边低头吃草时, 两人的状态才打破。

“下去走走?”

沈灵韵大笑起来,一双胳膊搂紧了霍风华的脖子。

小嘴在对方耳垂边亲了亲,“我也喜欢睡得舒服,不喜欢吃苦。”有条件当然要让自己过得更舒服,有条件还让自己吃苦,那是脑子有病。

“知道我要来,木屋应该是整理过了。”

霍风华脚上的马靴踩在地面的落叶上,传来阵阵轻响。

木屋经过打扫,小树林里却是没有的。

六月虽说这个季节的树叶不怎么掉,但偶尔也是会落上几片,没有人清扫,干枯后的树叶踩在上面会发出清脆的声音。

偶尔还能听到枯枝踩断后的咔嚓声。

“我们到了。”

霍风华站在木屋前把沈灵韵放下。

沈灵韵没有闻到腐朽的味道,只有草木清香,对于眼前的小木屋,很喜欢。

打开门,果然如霍风华说的那样,非常现代的装修风格,而且里面的设施还很齐全,除了有宽大的卧室,还配置得有开放式的厨房。

“懒得出去的时候,我会自己煮点东西吃。”

霍风华说话间打开了冰箱,冰箱里塞满了早上才准备的肉类、蔬菜、水果。

“今天晚上不回去了。”沈灵韵从卫生间里出来,她刚刚居然在主卧里看到了宽大的卫生间,而且卫生间里所有设施一应俱全。

这里能亲近自然,又有吃的,还能洗漱,难得处于这种环境下的她有了留下来的打算。

“我打电话跟文赋他们说一声。”

霍风华拿起了电话。

自己的地盘,当然是什么都按照自己的喜欢来布置,电话也是不必可少配置品。

齐文赋与罗容良此时还在马场里肆意纵马,肯定是收不到消息的,不过马场那边的管事会在齐文赋他们回去后转告霍风华的话。

“我们去林子里采蘑菇。”

沈灵韵挽起一个小竹篓,兴致勃勃,刚刚她已经看到树林里有不少蘑菇,此时见竹篓也准备得有,有了纵情野趣的想法。

“好。”

霍风华去卧室收拾出一个地垫,又带了一些水果与面包,才出门。

两人今天穿的都是骑装,一身简洁,不管是采蘑菇,还是捡拾枯枝木柴,都很方便。

“这种蘑菇能吃,这种不能。”

蹲在地上,霍风华耐心教沈灵韵怎么辨识蘑菇,这里有山有水,空气偏湿润,林子与草甸子上随处都能见到涨势很好的蘑菇。

就是得分辨好哪种能吃,哪种不能吃。

霍风华在这里经营了十年,早就熟悉这里的一草一木,哪种蘑菇能吃,哪种不能吃,他也深谙,教起沈灵韵来,不仅架势十足,信心也十足。

沈灵韵虚心好学,认真听取霍风华的教学。

然后两人在林子里钻了一个多小时,得了一篓新鲜蘑菇,中途两人还坐在地垫上吃了水果,啃了面包,过得像是郊游一样。

当他们满载而归时,还没走到木屋门口,就看到了提着肉来的齐文赋、罗容良,狄蕾。

这三人之前没有追上霍风华后,也就不追了,相互之间赛了半个小时的马,回程途中撞到有当地人狩猎回来,看到新鲜的鹿肉,就买了一大块。

回到庄园,听说霍风华今天晚上不回来,齐文赋就猜到霍风华他们在哪。

想了想,三人提着鹿肉就来了。

刚出了美的尔家族的事,对于霍风华与沈灵韵的安全,三人还是不放心,明知道可能会打扰到霍风华两人的二人世界,他们还是来了。

果然,还没到木屋,他们就见到了霍风华的阿黑。

跟阿黑打招呼,阿黑尾巴一甩,一点没搭理就跑没了影,只留下一点不尴尬的齐文赋与罗容良,还有略微尴尬的狄蕾。

三人接着走,直到木屋前才停下。

就在几人犹豫着要不要敲门时,身后传来的动静,一回头,就看到了提着一篓蘑菇的霍风华与沈灵韵。

“烤鹿肉配最新鲜的蘑菇汤,绝对是人间美味。”

齐文赋笑嘻嘻地扬了扬手里的鹿肉,代表他们可不是空手而来。

霍风华猜到几人为什么而来,没有反感,反而反省起自己的错误。

他光想着马场是自己的地盘,肯定很安全,就放松了警惕,他没想过这里就算再安全,也不是完全包围起来的,要是真的有人想图谋不轨,完全可以摸进来。

“进屋吧。”

霍风华没有说什么自责的话,而是开口邀请。

齐文赋跟罗容良都松了一口气,狄蕾也赶紧跟着进屋。

木屋不算大,但该有的区域都有,几人坐在宽大的客厅里收拾鹿肉与蘑菇,心情都很不错。

“嫂子,屋里有猎-枪,等吃完晚饭,让华哥教你开枪,这片马场周边的高山上不仅有狐狸,还有棕熊,狼,一定要会用枪才行。”

齐文赋一边腌制鹿肉,一边跟沈灵韵说话。

其实他早就想教沈灵韵用枪了,霍琼华他都教了,他更希望沈灵韵也会用,用枪,不存在伤人,而是自保,沈灵韵要是能自保,霍风华他们也就不用畏首畏尾。

“有猎-枪?”

沈灵韵兴奋地看向霍风华。

“有。”霍风华跟沈灵韵留在木屋,他确实有想教沈灵韵用猎-枪的意思,过几天珍妮公主要来狩猎,沈灵韵不会使用猎-枪是不行的。

结果还没等到他开口,齐文赋这小子就破坏了他的计划。

冷厉的眼神扫过无知无觉的齐文赋。

忙着给鹿肉做腌制按摩的齐文赋没有接受到霍风华的视线,还在乐呵呵跟沈灵韵说话,他早就把沈灵韵当作亲嫂子对待。

亲得很。

沈灵韵听着齐文赋与罗容良说这片马场的趣事,兴致很高昂,也就没有留意到霍风华的视线,唯有狄蕾注意到,但狄蕾并没有提醒。

跟沈灵韵几人相处越久,狄蕾就越明白眼前几人的感情。

别看霍风华现在是嫌弃齐文赋没眼力劲,但齐文赋真要遇到什么事,霍风华一定会第一个挺身相救。

木屋里热热闹闹,木屋外冷冷清清。

一顿丰盛的晚饭绝对会耗时不少,主要是鹿肉的烤制除了腌制时间长,烤的时间也不能短。

在这期间,霍风华带着沈灵韵出门了。

两人扛着猎-枪。

猎-枪是Y国本土产,双管的,很漂亮,保养得也得宜。

沈灵韵一上手就非常喜欢。

霍风华在林中选了一块开阔的地势教沈灵韵。

标好靶子,霍风华开始教沈灵韵怎么用枪,开枪很简单,难就难在准头。

要想把握好准头,不仅需要大量练习,还需要对准星的把握,霍风华讲解得很细致,甚至在降解完后,手把手起教沈灵韵。

感受着身后宽大身躯的温度,沈灵韵学得很用心。

前世的她虽然有基础,但枪与枪是不同的,也会影响准头,何况她已经很久没有用过猎-枪,在霍风华亲自示范教导下,她缓缓扣下了扳机。

射出第一颗子-弹。

有些人天生感应就灵敏,沈灵韵就算很久没有摸枪,第一枪还是收获了不小的成就,打入靶子,不过没有在中心位置。

这样就得需要大量练习。

“有基础?”霍风华拥在沈灵韵身后,敏锐地察觉到沈灵韵对枪的熟悉,有基础的人跟第一次摸枪的人是有区别的。

“嗯,练习过,还过得去。”

沈灵韵没有谦虚,承认自己有基础。

一听沈灵韵有基础,霍风华就知道自己可以放手了,不过放手前,他还是亲了亲沈灵韵的脸颊,才爬起身,走向一旁监督。

枪声零散地响起,不密集,但也没有消停。

半个小时后,霍风华阻止沈灵韵再开枪,练习这么久,固定靶已经打得很不错,再打下去,一时半会也不会得到长足的进步,还不如明天再练。

“回去,明天练习活动靶。”

霍风华搀扶沈灵韵起身。

趴在地上半个多小时,就算垫得有地垫,对于女性也不怎么友好,霍风华把沈灵韵抱了起来。

“活动靶,得狩猎吧?”沈灵韵安心让霍风华给自己收拾。

“那边有狩猎场,场里有不少兔子,野鸡,明天我们去试试枪。”霍风华之所以这么上心,还是因为珍妮公主邀请沈灵韵狩猎的事。

在Y国,狩猎是隆重又庄严的活动。

狩猎场上要是一只猎物都狩不到,会成为上流社会的笑柄的。

沈灵韵对于明天的狩猎非常期待。

回到木屋,天色暗淡了很多,不过还是能看到还没落下去的太阳。

Y国夏季昼长夜短,太阳落山也晚。

木屋门前早就燃起了火堆,是齐文赋与罗容良在烤制鹿腿。

果木柴燃烧,不仅让鹿肉充满了果木柴的清香,还因为油脂被逼出体表滋滋冒着香气。

“阿文,没想到你还有这手艺。”

沈灵韵把手里的猎-枪扔给罗容良,走近火堆,隔着老远,她都闻到了肉香气。

“特意让金师傅教的,每次来Y国,我都让金师傅给我调配不少料,这边新鲜猎到的肉不管是烤来吃,还是炖来吃,都很好吃。”齐文赋向沈灵韵解释自己手艺的由来。

其实他也就摸到金师傅烤肉的一点皮毛。

“那我们在这里的烤肉就都交给你了。”

沈灵韵笑着去洗手,练了好一会的枪,她饿了。

蘑菇汤是霍风华煮的。

蘑菇狄蕾早就清洗好,在鹿肉即将烤好时,霍风华拿个锅装上水,吊在火上就炖煮了一锅鲜美无比的蘑菇汤。

新鲜的蘑菇,撒点盐,最简单的烹饪就非常好吃。

主食是面包。

是齐文赋他们从庄园带来的。

篝火中,一顿丰盛的晚餐让所有人吃得满意又开心,大家聊着各种话题,等吃饱喝足,收拾完,时间已经过去了两个多小时。

而此时天也完全黑了下来。

Y国北部居民很少,地广人稀,在没有太多工业的前提下,夜晚的星空非常美,看着繁多的星辰,好似进入了宇宙空间。

“我去遛遛马。”

齐文赋交待一声就走了。

罗容良一会也离开,就连狄蕾也找了个借口消失了身影。

“天都黑了,他们为什么还走?”

沈灵韵奇怪地看向霍风华,虽然木屋不太大,但客厅里有沙发,足够几人挤一挤睡下,就算狄蕾是女孩不方便,也可以跟她睡,霍风华去客厅打地铺。

“他们没有走。”

霍风华牵着沈灵韵回卧室。

“那什么时候回来?”沈灵韵松了一口气。

“不回来。”洗漱间里,霍风华笑着给沈灵韵挤牙膏。

“什么意思?”沈灵韵听得很矛盾,什么叫做没有走,但又不回来,不回来住哪,她可是听说这周边的山上野物众多,不怎么安全。

“你看。”

霍风华没有解释,而是推开了窗户。

随着窗户被推开,沈灵韵看到了林中远处的几堆火光,根据火光的大小与形状,就能分辨出是人为,不是起了山火。

“是阿文他们?”

沈灵韵明白了霍风华的意思,也明白齐文赋他们为什么没有走,也没有回木屋。

脸顿时红了。

面对沈灵韵的红脸,霍风华心情不错。

今天晚上吃的烤肉,衣服上沾到了烟火的气息,霍风华与沈灵韵各自洗了澡才穿着睡衣躺在床上。

沈灵韵紧紧闭着眼睛,一点都不想发生点什么。

只要一想到木屋不远处有三个人,她就心虚又羞耻。

“他们带了帐篷,放心,不会冻着。”

霍风华一边解释一边打开了身边的盒子,然后熟练地亲-吻起沈灵韵。

沈灵韵今天的感觉特别灵敏,霍风华一碰她,她不仅全身紧绷,还微微颤抖起来,手也推拒着对方的靠近,小声道:“今天别闹。”

“不行。”

霍风华感觉到沈灵韵身体的变化,把温玉放进沈灵韵的身体,这可是医生交代过的,只要沈灵韵身体没有处于特殊时期,保养就不能中断。

沈灵韵今天有点紧张,一时忘了保养的事,暖玉入体,她才反应过来。

也不知道这保养的法子是不是确实非常好,每次保养后,她在接纳霍风华时不仅容易很多,也无比的丝滑,更让她发自内心产生冲-动。

双腿夹紧,沈灵韵控制着难以抑制的感觉。

“霍风华。”

沈灵韵没有留意到声音带上了一丝撩-拨的味道。

“嗯。”每次这个时候,就是对霍风华极大的考验与折磨,他控制着身体,手却是按照医生的吩咐一丝不苟给沈灵韵做着保养。

“你能快点吗?”

沈灵韵只要想到屋外有三人,她就不敢发出太大的动静,也希望保养的速度能快一点结束。

“不能。”

霍风华也希望保养的时间缩短一点,但为了沈灵韵的身体着想,他不敢不听医生的话,手里的动作更是按部就班进行着。

他的呼吸早就开始低沉起来。

沈灵韵今天的感觉特别强烈,随着霍风华对于暖玉的控制,她突然就特别渴望霍风华成为暖玉,这种想法出现在脑海里就再也抹除不了。

她挣扎着,也克制着。

但身体却非常诚实地靠近霍风华,手脚,每一寸肌肤都在述说着自己的需求。

霍风华觉得自己要疯了。

沈灵韵无意识的诱惑才是世界上最让人难以拒绝的。

完成保养的瞬间,他根本就顾不得把几根暖玉收拾干净,而是用自己替换。

替换的瞬间,不管是沈灵韵,还是霍风华,才真正感觉到圆满。

因为第二天要去狩猎,夫妻二人没有纵情,他们只努力了一次,但这一次的时间却非常久,晚上吃完饭后并没有什么娱乐活动,睡觉的时间就比平时早很多,这么充足的时间,两人磨合了很久。

在慢工出细活中,彼此都得到圆满才终于停歇下来。

后事是霍风华处理的,收拾干净,夫妻二人才心满意足地拥抱在一起睡了过去。

清晨,林中传来清脆的鸟叫声。

雾霭也弥漫着整个山谷,给人一种误入仙境之感。

沈灵韵与霍风华起床时,齐文赋几人也都从他们各自的帐篷里钻了出来。

这个时候太阳升起,清晨的那丝薄薄的雾霭全部消散,只留下草木上还没被太阳晒干的露水折射着阳光的七彩光芒。

“早。”

齐文赋跑来跟霍风华与沈灵韵打招呼。

他起得早,不仅去湖边收拾好了自己,还骑马在附近巡视了一圈,没看到有危险后,才赶回的木屋。

至于罗容良与狄蕾,两人也收拾好了自己,帐篷都拆除折叠好。

“风华煮了粥,大家洗洗手吃早餐。”

沈灵韵没有居功,她做饭不好吃,能做出早餐的也就只有霍风华。

餐桌上,食物还挺丰富。

除了蘑菇肉粥,还有烤面包,煎鸡蛋,一大碗蔬菜沙拉。

知道霍风华两人昨天晚上要留在木屋,齐文赋他们来时,都带了换洗衣物,新的一天,吃饱喝足,穿着骑装的几人骑上马就回了马场。

今天要狩猎,沈灵韵需要挑选一匹她能驾驭的马。

马厩里的每一匹马,昨天管事都介绍过,今天不用人再介绍,沈灵韵挑了一匹自己看着最顺眼的枣红马,然后在马场上跟马磨合起来。

猎场上,对马匹的控制也很关键。

磨合了一早上,沈灵韵才能真正指挥身下的马,吃了午饭,他们就去了马场隔壁的猎场,那里果然如霍风华说的那样。

有不少野鸡,野兔,偶尔还能看到白色的狐狸。

都是野生的,警惕又野性十足,要想狩猎到,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交了钱,霍风华几人催动身下的马冲进了猎场。

他们的马都是从马场带过来的,明显比狩猎场提供的好太多,特别是霍风华身下的阿黑,英俊神武,要不是霍风华控制着速度,能早就跑没影。

“砰——”

清脆的枪响声传来,是霍风华他们开始了狩猎。

几人都很久没有摸过猎-枪,要想在狩猎比赛场上获得好成绩,还是需要练习的。

狄蕾骑马跟在沈灵韵身边。

她枪法是军队里训练出来的,别说是猎-枪,随便给她一杆枪她都能百步穿杨。

不过出来玩,狄蕾也没有特立独行,护在沈灵韵身边,偶尔也会开枪,打中自己看得上的猎物。

霍风华他们这这边练习枪法,狩猎场上不少人看着他们身下的骏马馋涎不已。

Y国不管男女,都喜欢马匹与猎-枪。

“市场上很久没有看到这么好的马,这些马出自哪?我想买一匹!”

有人盯上了霍风华几人的马。

特别是霍风华骑的小黑,被无数人看好。

狩猎场老板跟霍风华是邻居,当然认识霍风华,见不少顾客的眼睛都盯上了霍风华的马,笑着把霍风华的来历做了个介绍。

一听霍风华是隔壁马场的老板,所有人都无奈偃旗息鼓。

隔壁马场的马不好买,据说订单都排到了明年,那些顶级世家都得捧着钱排队,他们还是歇了强取豪夺的心思。

男人放弃了霍风华的马,女人们则目不转睛地看着霍风华。

隔壁马场的主人非常神秘,但因为对方的财富,一直都是当地女孩最看好的丈夫人选,终于见到真人,见真人高大威猛,还帅气,女孩们都激动红了脸。

Y国A城,珍妮公主终于忙完了手里的事务,准备前往北部与沈灵韵相聚。

狩猎,她期待了很久。

霍风华征求沈灵韵的意见。

“好。”

把人背在背上,大踏步进入林中。

小树林里的树木并不繁盛,也不密集,可以看出应该经常修剪,一点都没有影响视线,一眼看去,能看清楚树林里的情况。

马靴踩在绿油油的草地上, 沈灵韵能感觉到草地的顺滑, 这让她想到了滑草。

阿黑缓慢地行走着, 沈灵韵与霍风华的身体也随着马匹走动缓缓摆动,好一会,这个令人沉醉又着迷的吻才结束。

沈灵韵看着眼前的美景, 对于下马走走一点不抵触。

“这片马场拥有最优质的草与水源, 最开始拿这片地的时候很不容易,比别人报价高了三倍才拿下来。”霍风华扶沈灵韵下马后,一边牵着沈灵韵的手往湖泊边走, 一边说起马场的事。

“这里我经营了十年, 十年来,随着产出马的质量越来越好, 不少人眼红不已, 很多人捧着钱想入股。”霍风华拍了拍贴过来的阿黑,给对方解了缰绳让其去一旁吃草,他才再次牵着沈灵韵往前走。

“珍妮公主跟我约好过几天一起去狩猎。”

沈灵韵走着走着,感觉到了骑马的后遗症,调皮地跳到霍风华的背上, 虽然她已经能看到树林里的小木屋,还是懒得自己走。

霍风华原本就宠沈灵韵,沈灵韵愿意让他背,他乐意至极。

霍风华这块土地购买得早,那时候拿地是永久权, 也就是说自从这块土地因为纯血马出名后,很多人都在觊觎这块土地。

说不定劳森对他们的为难也有巨大的利益在里面。

尖顶平层,加上周围自然的环境,很漂亮。

霍风华一边留意木屋的情况一边回答沈灵韵,“不,里面很现代,因为我喜欢睡得舒服,也喜欢简单点,我是来休息的,不是来锻炼我的生存能力。”

眼前有片小树林,里面有栋小木屋,他以前偶尔会在这里过夜。

屋里各种东西都有,住两天都没有问题。

“他们应该还是没想到这么马场能产出这么好的马,现在肯定很后悔。”沈灵韵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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