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亲爱的读者: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每一个短语都能让人想象那么多发生在春天或夏季里的故事,回望初识那个在放映厅里傻乎乎的衰小子,岁月已经过去十载了。
那么从什么时候开始说呢。
就从十年前吧。
后来我把它带回了小县城,分享给我的朋友。说一句,他们都是很有趣的人,有个家伙我们叫他杂毛,最开始的原因不记得了,只记得这家伙很喜欢把自己代入恺撒的角色,口中时常大喊男人的友谊坚如金刚之类的话,少年的时候是很中二的人。他去年结婚了。
写这段话的时候,家里的肥猫正在贴着我的小腿绕圈,绵密柔顺的触感让人忍不住要想些美好的东西,所以我落了笔。
哦,那年我十五岁,高一。
我是出生在小县城里的人,少年时期的前半段很像楚子航,我的意思是我们有相似的家庭。我的妈妈年轻的时候是很美的人,我的爸爸是给沿海城市CBD里大人物们开车的专职司机,那时候那里很乱,他的车上时常会有一把小斧头,我还记得那是一辆保时捷。
还有那个女孩身上的香味,是很独特的气味,我认为那是爱情的味道,因为有人说只有当你遇到喜欢的女孩才会被那个女孩身上所带有的体香吸引,也只有你能闻见那個女孩的香味。
好像所有人都很喜欢那本书,因为小县城里所有人都觉得自己是路明非,所以大家都希望衰仔能有一天能硬气起来,因为他硬气起来我们就会想到自己也硬气起来。
我们所有对路明非的期待都是对自己的期待。
我们所有对路明非的愤怒和恨铁不成钢都是对自己的愤怒和恨铁不成钢。
某天某个很纤细很漂亮的女孩把江南老师的《龙族》落在了那辆车的后排座位上,现在我仍然记忆犹新,那本书里夹着红玫瑰标本做成的书签,淡淡的香味总会在我翻开书页的时候闯出来。
不只是花香。
可惜后来再也没能见到过她,颇感遗憾,也深觉我不是恺撒那样的男人,觉得自己喜欢谁就不管她在哪里都去追寻。
我沿着女孩放下的书签往后读,然后又从头开始。
我有时候会和爸爸一起出门,老板是台湾或者香港的大人物,都是很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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