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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的车站

最终章

“哎,没连累到你吧?我可把你的部分都剔走了。而且我还跟人说了,你是我的线人。”

“是啊,谢谢你害死我了!”王烨作状地对他拱拱手,“现在我在道上的名声臭不可闻,人人都恨不得来斩我一刀,本年度罪大恶极反骨精英非我莫属了。”

“你别夸张了,可能么?”沈烟轻露出个鄙视的表情,“我怎么可能给你留下这样的把柄?证据是证据,你的那部分我处理得清清楚楚妥妥当当的,该你的一样也不会少,但你顶多也就是个协从,只要配合调查,就没你什么事了。再说东西我不也没全给他们么?”

沈烟轻醒来的时候是沈雨浓走后第二天。

是时王烨和江漓都在。王烨还在跟医生讨论他一直没有苏醒的原因,医生一再对他保证病人身体状况良好,伤口愈合也很正常,所以未能苏醒从某种程度上说还是促进伤口静养得宜的一个条件,就听到江漓惊喜地叫了声:“醒了醒了!”

大家齐齐望去,看到已经紧闭了三天的丹凤眼慢慢睁开了。

他不理他,接过江漓削好的苹果,对江漓说:“哎,江漓,武侠小说看过吧?举凡那种灭门惨案,不管多惨绝人寰鸡犬不留血流成河,必定被走脱那么一两个的……”

“哦,我知道。”江漓一根手指指着他,笑得像孩子,“就是那种在忠仆的掩护下,小主人从地道逃脱,然后进到江湖学得一身盖世奇功,又杀回来找凶手报仇的对不对?”

沈烟轻咬着苹果笑呵呵的:“不用后面这么复杂,到走脱那里就好了。”说着指着王烨,“知道这谁么?——忠仆。”

江漓茫然地望望王烨,有点明白了:“那小主人是谁?”

“小主人是谁啊,烨哥哥?”沈烟轻忽然对他做出个小女生歪嘴笑的可爱表情,仿佛从谁那儿学的。

王烨烦躁地一摆手:“别扯小女孩进来,根本没她什么事!”

“哼!你够黑白分明的啊!”沈烟轻把笑容一收,“不过别怪我说得太明白,别管她做没做,只要她是你们老板的女儿,就别想没什么事!树倒猢狲散,你们老板做的亏心事多了,就算现在漂白也别想连过去的债一锅漂了。这么多人就在等着他倒呢,这不还有一句话叫‘墙倒众人推’么?这回他铁定是跑不了了,你们公司的那几个高层,一个都别想跑。你虽然做到分公司经理,那也就还是一打工的,身份上算是不上不下。但你们老板欣赏你,那小女孩又喜欢你,只要她爸进去之后,她一心要继续跟着你做你的花痴小秘书,你又愿意全心照拂,她爸感激你还来不及呢。你以前帮过他们,那是做小弟,真正的机密都没参与……”

“呵,这样都行?亏你掰得出来。谢谢哦。”

沈烟轻瞪他一眼,继续:“只要你们老大愿意这么帮你开脱,这案子牵扯不到你什么事。外面的人?他们知道什么?我就一实习小记者,不知天高地厚想挖点新闻,不巧又跟你认识,所以想办法从你那儿撬了两片瓦下来而已。警察觉得有问题,那是他们鼻子尖,关我们什么事?”

“那是,”王烨边笑边点头,“反正这么无辜的你也受过教训了是吧?”

“呵呵,你说如果你们道上的人真要宰了谁,会把刀插人肚子上?”言下之意竟还觉得人家没到要对他下杀手的地步。

“那是你运气好,你以为是人家有心要放过你啊?屁!要是我们当时没回来找你,或者你没带手机,你就等着体会什么是被放血的滋味吧。你知道光是胃酸渗入胸腔,内腑中毒就能致命么?还有这家医院的血袋不够你用你知道吗?如果不是刚好小雨在,刚好他的血型跟你的一样,你能躺在这儿唧唧歪歪?说你命大都是便宜你!”

沈烟轻笑着睨他:“你就直说我死有余辜得了。看我活着你火气这么大。”

这话让王烨一下跳起来,指着他,眼睛圆瞪,脸涨得通红,眼睛里是十足的两团火焰,眼看随时就一口血要喷出来。江漓头一回看到他这个样子,也给吓住了,不自觉地缩成一团。

他的手指凌空对床上已经敛去了笑容的罪魁祸首晃了好几下,才点着头慢慢地说:“你自己知不知道,你沈烟轻光说话就能把人一刀捅死?你这张嘴别这么刻薄行不行!你当我乐意骂你啊?”他憋住气,又忍了忍,硬撑着才没骂出三字经来,“你知道我们看到当时你倒在那地上,一地的血我们是什么心情吗?你知道我们有多害怕吗?不说小雨,说我,你知道我当时几乎就腿一软要跪在那里了吗?我从来从来没有这么害怕过,烟轻,从来没有。以前看你被人打的时候也一样,比我自己被二十几条牌围还要紧张。就怕、就怕只一眨眼,你就回不来了……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心情?你说我想你死?”

沈烟轻垂下眼,没吱声,听他沉痛地又说:“还有阿漓,我不在的时候都是他在替换小雨,该做的一样都没少做,不知道你什么时候醒,天天给你煲汤。再就是小雨。他抱着你冲出来的时候跑得比阿漓还快,我从没见他这么强悍过。以前一直说他书生,觉得他中看不中用,到了关键时候才知道再温顺的老虎也是老虎。他给你输血,一下就是1200毫升,还一直不愿把管子拔下来,恨不得把一身的血都给你。下来就在你床边一天一夜都没离开过。他上飞机的时候脸色都是惨白的。就算不为我们,就为他,你好好爱惜自己吧。命没了,就什么都没了。”他也没心思再说下去,转了身要出去。

“王烨,”沈烟轻叫住他,声音低低的,“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我……你知道我是……”

王烨点点头,没回身:“算了,我出去抽支烟。”

他出去了之后,沈烟轻才想起来刚才江漓也在,有点尴尬,看看他,一向伶俐的嘴被骂哑了,不知说什么才好。江漓也默默地站起来,说了句:“你见过他哭吗?”没等他回答,又说,“我见过。你做完手术,你弟弟给你在里面输血的时候,他站在阳台抽烟,我去找他,看到他在流泪。他说他光想就觉得很后怕。我也很害怕,却不是因为你受伤,而是他哭了。我本来以为他也许是个天生泪腺缺乏的人,他最不需要的就是这个。所以忽然见到,就慌得不知该怎么办才好。我想现在我还是出去看看,也许他又躲在哪个地方哭呢。”

“江漓……”

“别再惹哭他了。他这种男人一旦哭起来,很难看。”

病房里只剩下他一个人,沈烟轻长叹一口气,望着天花板苦笑起来。

有保护者了呀,不能再欺负王烨了……这可麻烦了。

小雨,小雨,你什么时候回来?

再看不到你,我就不知道我还会做出什么傻事了。

住了几天院,一直都只能擦身,十一月的广州,也不见得很冷,沈大公子难得的洁癖终于发作,提出洗澡的要求。医生检查过他的伤口,恢复得还不错,其他行动无碍,于是批准在护士的特殊包扎后可以在浴室用少量清水擦洗。

护士给他仔细裹上了防水纱布,扶他进了浴室,用桶为他接好温水,就放他一个人在浴室里。结果他洗了二十多分钟出来,伤口倒是没被浸湿,却是出现了莫名其妙的裂口,已经好久没出的血又一次渗了出来。

被生气的周医生边重新给他处理,边指责“你究竟在里面是洗澡还是跳舞?”,沈大公子不好意思地解释因为起身动作太大,蹲太久脚又麻到无力,所以一时站不稳,差点跌到才扯到了伤口。不管怎么样,恶果已经造成,渗血的创口让已经见好的病况又恶化了起来。到了第三天,竟发了炎,让本来可以提早结束的病院生涯重新回到原点。

王烨时不时逛到医院,一听就知道是怎么回事,过去用暧昧不明的眼神讥笑他,说他要帮忙就说一声,一个人明明不行还逞强,搞成这样何必呢?被他用黑死光波杀得退出门外,于是干脆在门外放肆地大笑,结果遭到查房的周医生严重警告一次。

两个难兄难弟这回终于找到共同话题,在病房里花费一个下午时间对周医生进行了彻头彻尾的人身攻击,结果古有明训“祸不单行”,又不幸被神出鬼没的周医生抓到,从此一个被限定会客时间,一个被减少来访次数。最后只剩守规矩的江漓成为联系两个人的纽带。

他跟江漓没什么话题,大概个性也有偏差,所以根本不是一条道上的人。现在王烨不能常来了,这间病房又暂时没其他病人住进来,沈烟轻一个人住院简直无聊到想捶墙。实在闲得发慌,他就把那个公司的专题写了个大致的骨架,添加上细节,然后让江漓帮带给小阮润色,这篇稿就算是他们俩一起完成的。并不是说他不能独立完成,而是身为后辈就总该有后辈的样子,这么大的风头不是这么必要独占的,卖了好自然也少不了拿到其他的好处。以后小阮帮他在主编面前说话,或是带着他跑大新闻,那就是自然而然的了。

他的小算盘是打得不错,不过可惜就是漏算了小阮这个人。小阮同志的敬业精神简直可以去拿普利策奖。原本财经版都是会精打细算的老记者,每年光拿为报纸拉到的赞助回扣就足够不用把那点工资放在眼里了。小阮从学校毕业也没两年,而且之前跑的是社会版,各种天灾人祸现场和相关机构是跑惯了的,就是太玩命了主编怕出事才给调到了财经版。结果到了这边还是好动习性不改,偏偏这边的老记里没几个有精神陪他玩的,现在好不容易多了个能跟他一样拼命的上进青年沈烟轻,把他激动坏了。加上这次他们拉出了一件震惊全国的汽车走私集团案是立了奇功的,中央省委市委各宣传部一层层的表扬表彰下来,他们社的名声大振,社长下指示要好好表扬两个年轻人,小阮更义不容辞地帮沈烟轻说了一箩筐的赞誉之辞,不说后来的卖命表现,光这一件就足以让沈大公子心愿得偿,毕业后直接留任了。

不过沈烟轻同学这次在秉持记者追求事实真相的职业准则时遭到歹徒疯狂报复,因公光荣负伤,组织上不仅给予荣誉表彰物质奖励,也特别关照该报主编要给予特殊照顾。主编也是被他拼命作风(其实是求表现争取外调)打动了(其实是吓到了),为了表示对这位同志的爱护,又同时考虑到不能随意打击年轻同志的工作热忱和积极性,及即使在财经版这样相对安全的板块都不够安全的考量,为了让沈大记者更好更充分地发光发热,于是在他毕业正式入社后,把他安排到了另一个重要且同样深受关注的位置——娱乐版(在此值得一提的是,小阮记者早他两个月被调进了生活版负责烹饪栏目)。也就是说,沈大公子的正式记者身份其实是以“娱乐记者”开始的,虽然他们报纸的娱乐版跟九流小报当然不是一个层次,但这确实是被俗称为“狗仔队”的一种让某些人又爱又恨的身份。

不过对于这个,沈大少并没有很介意。基本上他在跑财经版的时候就已经见识到了足够多让他的“大记者”理想幻灭的东西——如果他还有可以称之为“职业理想”的东西的话。用他的话说,还是那句:只是很多事看着是这样,可是做起来之后就会发现幻想破灭,甚至觉得它面目全非。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他已经没有了要争取海外名额的理由,于是做个“可以经常有机会拿到演唱会门票和稀有签名,如果自己不要还可以转手卖出去”的娱记(星炀曾经的美梦啊^^Y),听起来也是挺不错的。他很心安理得地这么想。

好了,话题扯远了,继续回到仍在医院静养的时段。

伤口发炎,引起了一系列后遗症,其中包括只能喝流质,还有发烧。因为沈烟轻的体质,他一旦发烧,至少三天不退,这次是持续了五天都还没有减退的迹象。还好他虽然发烧,但基本是维持在低烧的度上,所以医生认为这是他本身体质的一种反应,不用特别压制,抗生素也不能用太多,也就是说,他只能自己忍忍就过了。

发烧中的沈烟轻浑身不舒服,烧了几天,全身的骨头每一块都在痛,头也痛,整天只能昏昏欲睡,毫无精神。

所以某日夜里,有个人悄然出现在他的床边,并坐了一个晚上,他并不知道。

沈雨浓出现在住院部走廊的时候,遇到了负责他哥那房的护士。护士姐姐当然认识他,所以虽然不合规定,还是悄悄把他放了进去。因为他一看就知道是刚下飞机的样子,长长的米色风衣,提着个旅行袋,风尘仆仆。

这样急切赶来的孩子,谁能拒绝?

病房里只有玄关的小灯还亮着,从窗外依稀透进外面路灯的光,被子被沈烟轻别扭的姿势扭成奇怪的样子。护士进来检查了一遍他的点滴,把快要滴完的药水换了瓶新的,要帮他把被子拉好,跟在后面的沈雨浓做了个手势,我来吧。

护士嘱咐如果这瓶打完了,就叫她之后便出去了。沈雨浓把东西在床脚放好,脱了风衣,才小心翼翼地把被他压了一半的在身下的被子拉出来,给他重新盖上。然后一摸他的额头,一手的汗,又去浴室搓了条毛巾来给他擦干净。不过一转身的工夫,拿毛巾回来的时候,被子又被踢开了,卷着压在手脚下面。沈雨浓知道他是因为发烧觉得热,于是轻轻地解开他的领口用湿毛巾给他一点点地擦,擦完了脖子和前胸,再擦后背和四肢。沈烟轻终于觉得凉爽了,再给他拉好被子,他就不踢了。

沈雨浓这才把椅子摆到靠近床头的床边,坐下来,静静地看他。专注得仿佛距离看到他已经沧海桑田。看着看着,又帮他擦擦汗,免得他踢被子。擦着擦着,又亲亲他,虽然他不知道。

接近凌晨的时候,沈烟轻的三瓶药水打完,烧也渐渐退了。沈雨浓趴在他的枕头边,下巴靠在床单上,就这么近地看他,然后一寸寸,一寸寸地靠过去,直到鼻尖碰到他的鼻尖。然后稍稍抬起头,让额头碰到额头,再把脸靠在他的枕头上,从这个地方看过去,他的脸变得无比的清晰,又无比的模糊。

他回想着12岁的那年,那个春节,这么做的沈烟轻,让他紧张得不敢睁开眼睛,那时脸上的种种触觉,那种悸动得心要冲破胸腔破膛而出的剧烈。那个在短短的几分钟里被他念了上万次的祈求:像我那么喜欢你的喜欢我。

在你叫我小雨猪的时候,我对自己说,我要永远做你的小雨猪。

你一个人的,小雨猪。

晨曦破晓,清晨的第一丝光线透过窗帘的缝隙,轻轻撒在病床上。然后是越来越多,金光四射。洁白的枕头上金色和墨色的发丝交错,两张额角相抵熟睡的脸庞,宁静而安详,宛如在金色晨光中乍现的美丽画卷。

不经意的,其中一双眼睫动了动,似乎感觉到了喷在脸上的鼻息,慢慢地睁开了。忽然看到近在眼前的脸被吓了一跳,但仔细看清了之后,眼神便柔和了,嘴角慢慢地,慢慢地绽出一个涟漪般的微笑。

晨起的嗓音沙哑而干涩,却又异常性感。声音很低很轻,只有枕边的人才能听到:

“小雨猪。”

其实,我想要的不过是——

每天早上,都能在这样的幸福中醒来。

*尾声*

“为什么洗个澡都会扯开伤口?”

“不说了是不小心滑倒么?”

“呵呵,呵呵。”

“干吗笑这么恶心?”

“我发现虽然我和王烨不管在哪个方面都相差甚远,可是每每在关于某个人的想法上又总是能不约而同。”

“……我去睡觉。”

“哥,哎——就我们两个,你害什么臊啊?”

“我累了还不行么?”

“可是,我很想啊……你住了这么长时间的院,我刚回来没几天就又得回学校了,我们都没多少时间在一起了。……你真的累了?”

“……”

心满意足神清气爽了之后,沈雨浓乐呵呵地躲在被窝里从背后抱着他哥,在他耳边说:“你洗澡的时候是不是想到我了?”

“是。”沈烟轻冷冷地说,“我想到有头猪不会游泳掉在浴缸里淹死的样子,就笑得要死,结果害到伤口裂开。”

沈雨浓用鼻子蹭蹭他的颈后:“不是不会,是不太会。陆霄以前在水里拉过我的脚,害我得了游泳恐惧症。不过我也想到你哦,我在公爵府的时候,那个浴室大得可怕,我一个人在里面,浴缸大得真的可以游泳。然后我就想着如果你能来就好了,我们可以一起洗,还有多的,然后我好像出现了幻觉,感觉你真的来了,然后就……呵呵。”

沈烟轻沉默了一会儿,忽然说:“你爷爷真的让你回来了?”

“嗯。当然是真的。我没见到他之前,也有点紧张,后来见了面,就感觉还不错。我们是交换了条件的,我答应经常跟他联系,每年放假至少回去看他一次,他就同意我继续留在这边。”

“听起来似乎很容易就搞定了嘛。当初莱特拽得跟什么一样,不都他的命令么?”

“其实……也不容易呢。”沈雨浓用鼻子慢慢地摩挲着他的头发,语气是淡淡的,仿佛在说的不过是一件寻常的事。“我在那儿住了五天,就跟他谈了五天。我对他说我愿意承认跟他的关系,他让我做什么都可以,继承爵位也好,重新受到王室的承认也好,甚至我也可以不在乎国籍,但有个前提,那就是我要住在中国。因为这里有个人为我付出了一切,他为我现在还住在医院。我愿意现在来挪威,就是为了在以后他不再需要等我,不停地等。除了见到我,不接我电话,不回我的信……让他这么等,我会疯掉的。我什么都没为他做过,总是他在为我伤神,现在该是我为他做的时候了。”

沈烟轻嘴唇动了动,想说话,可是喉间涌上来的碳酸气泡一样的感觉让他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在沈雨浓看不到的丹凤眼里,有微光在流动。

沈雨浓沉沉的嗓音,像在讲睡前的童话,温柔得如同晚风拂过。他不是想要证明什么,只是在讲述那五天里发生的罢了。“他说我跟我爸一样是昏头昏脑的可怜虫,以为天底下就是爱情最伟大。说如果我不留在他身边让他好好管教,迟早要成为跟我爸一样的废物。后来我跟他吵起来了,好像我从来没有这么生气过,我们吵得面红耳赤。他说我没教养没礼貌,根本配不起王室的身分。我也不知道是从哪儿学来的,立即说那是因为我无父无母,也不知道这是谁造成的。当场就让他说不出话来了,脸色一阵青一阵白,柱着拐杖浑身发抖,一下没了那种威势,不过是个孤苦的老人罢了。我的心就软了。”

沈烟轻没出声,专心地听着,这时用手轻轻拍拍他一直虚覆在他腹部伤口上的手背。

他把头埋进他的颈窝里好一阵,才慢慢地说:“我觉得我过分了,再怎样他也是长辈,我说出这样的话来的确是不应该。我气过了之后想道歉的,可是反而是他先跟我说了对不起。他一下仿佛变得很苍老,喃喃地说,难道‘爱情’夺走了他的儿子,还要夺走他的孙子吗?我说并不是。感情是人的本能,硬要扭转本能,就像硬要让一颗熟透的苹果不要掉下来一样。他就坐在那里,指着窗外的庭院说,我爸爸小的时候很喜欢在那里玩,他也总是坐在这里一边办公一边看。后来,我爸不在了,他坐在这个位置上又看了十几年,想了十几年。他说人老了,很多事情原来想不开的也想开了,原来舍得的也知道舍不得了。过去的一切都不能回来,失去的终究成为生命中最大的遗憾。寻找回我对他来说是失而复得,所以他想弥补曾经对我父亲亏欠的,不过现在看来,我也不需要了。我说我还是需要的,我要他的宽容和理解,我要一个慈爱的爷爷。”

老人坐在透亮的落地窗前,在夕阳的余晖中,望着他,很久很久,慢慢地露出了一个淡淡的笑,落寞的威严中有着岁月沉淀下的明晰透彻:“如你所愿。”

“你叫他爷爷了吗?”

“嗯。他很高兴。”

沈雨浓在他的耳根处轻轻地笑。

“本来他还想多留我几天的,可我跟他说你伤得不轻,如果再不回来我就会成为一块面向东方的石头。他看我不是在开玩笑,就让我回来了。”

沈烟轻抿着唇偷笑,但语气里还是讥诮:“他听你说变石头的时候没肉麻得抖掉一身鸡皮疙瘩?”

“没有啊,他不知道多感动呢。呵,说下次要请你一起过去,他从莱特那里听说了之后对你很感兴趣呢。”

“哼。那入籍呢?”

“我本来还真想入了的。”他把脸颊贴在沈烟轻的颈后,轻轻地说,“公爵夫人不在了,就他一个人,那么大的宅子,房间数都数不清,庭院花木都修整得漂漂亮亮的,可是就是没人。他一个人住里面,是太冷清了。难怪他这么想让我回去,多一个人也是好的。”

“然后呢?”

“然后我忽然想起一件事,就是他当初这么反对我爸妈在一起,还仅仅是因为两个人身份的悬殊,如果我入了籍,他哪天脑子不清楚又利用什么身分立场反对我们怎么办?我才不钻这个套子给自己找罪受呢。”

“其实现在的挪威国王哈拉尔五世和宋雅王后跟你父母也差不多,只不过国王当时是王储没你爸这么好命想跑就跑,所以他们硬撑了九年才有情人终成眷属。大概你爸当初看到他们这么险阻重重,不知何时才得见天日,所以还是先拽着你妈跑了。否则其实他们只要再捱那么一两年,就差不多能搭上王储大婚的顺风车了。不用闹到最后脱离父子关系这么严重。”

“也不是这么说啊。我觉得我爸做得挺对的,为了一个偏见而浪费九年的时间去获得议会政府这些不相干的人的同意,国王那根本就是碍于身份迫不得已好不好?搞不好他暗地里不知道多羡慕我爸呢。我爸妈就比他们提前享了一年的幸福了呀。再说如果不是这样,我怎么可能认识你?这就是缘分啊。尽管我们曾经相隔半个地球,但我们从各自生命的开始就坐上各自的车,然后在同一个车站下来,在这个车站相遇。多么奇妙的缘分,不是么?”

“说的也是哦。”

“呵呵,而且啊,我告诉你,现在王室那边又忙起来了。现在的王储哈康今年7月的时候在一个舞会上跟一个平民女子一见钟情,而且最劲爆的是,她还是个单身母亲,有个儿子。所以这件事公布之后,这段时间的王室内部被闹得沸沸扬扬,我爷爷又加入到反对的队伍里去了,真是学不乖啊。也难怪后来我说不入籍他没怎么反对,一是暂时没多的精力来管我这头,二是因为我说我绝对不会和你分开,这辈子我也不会爱上一个女人然后结婚生孩子,所以他干脆随我,也省得新闻越闹越多,大家都不得安生。反正我这个孙子都是他白捡的,承认跟他的关系,还定期回去看他,他就该偷笑了。人年纪大了,对认祖归宗这种事也不是这么看重的。”

“得了吧,本来就没什么祖宗可认。挪威王室血统本来就杂,连姓氏都没有,你要真进去了,还得重新取个名字,叫起来多别扭。”

“说的也是哦。”

“不要学我说话。”沈烟轻伸个手搔搔他的腰眼,他笑着往后躲。

“王烨那边呢?又怎样了?”

“就是那样啊。他老板垮了,公司清盘,牵连的人不少,又是这么大的案,估计轻判不了。不过他把他女儿托付给王烨,就是他原来那个硬要从深圳跟他到广州的秘书,小姑娘喜欢他。所以他老板把他的关系给撇清了。他原来在瑞士银行给他女儿预存了笔钱,她要东山再起,还是得靠王烨帮她。刨去那些现在进去了以前不干事光拿钱靠黑道起家的前朝遗老,大部分能用的人都还在,所以这个公司就当换了个壳而已,元气其实也没怎么伤到啦。”

“那就好啊,王烨也不怕失业了。”

“嗯,我们可以继续去他那蹭吃蹭喝,呵呵。”

聊着聊着,也累了,迷迷糊糊地就要睡了。忽然沈雨浓又推推他:“哥。”

“又干嘛?”

“再等我两年哦。”

“知道啦。”他半梦半醒地嘟囔,“什么时候没等过你啊?真是。”

沈雨浓笑了,甜甜地靠在他的颈窝里满足地合上眼睛。

时空一下拉远——

那张小小的单人床上,一个小小的孩子在晨光中被闹钟叫醒。他揉揉眼睛,动动手脚,忽然发现不对劲,赶紧想推开手脚并用像老师说过的捕猎中的八爪鱼那样缠得他紧紧的小小孩,可是太紧了,推不开。身下的褥子很不舒服,他又急又气,大叫起来:

“玲姨!小雨又尿了——”

最好的幸福,是把那个人留住。

最好的辛苦,是想你想到哭。

最好的满足,是你给我的在乎。

爱受了些苦,才变得铭心刻骨。[注]

2002年,沈雨浓本科毕业,考取广州某著名高校中文系研究生,方向:古代文学。

用沈烟轻的话说,就是——这种书呆子就别让他随便跑出社会来,就让他在学校里呆着,能读多久读多久,硕士之后不还有博士么?博士之后可以继续进行研究工作入博士后嘛。

总之地球太危险,不适合外星人出来闯荡。

[本文于2006年3月由咏夏国际出版公司出版,敬请关注,欢迎惠顾!^^]

作者有话要说:【注】这四句改编自何炅的歌《最好的幸福》中的歌词,作词者李泉、陈小霖。

“福大命大啊你!”王烨靠在窗边数落他,“叫你别用翻盖手机你不听!现在知道了吧?连打112救命都来不及!不是我们及时赶到,哼哼!”

“关手机什么事?你别借题发挥好不好?神经!”沈烟轻躺床上冷冷地给他个白眼,瞟了眼坐在他床边削苹果的江漓,“江漓你的那个手机扔了没?天天给人在旁边旁敲侧击唠唠叨叨你不嫌烦啊?”

“那怎么样?”

“还能怎么样?你收集的证据这么确凿,我除了努力配合人家难道还能翻案么?”

王烨赶紧站起来:“喂,没事吧?要不要叫护士?”

最终章

江漓抬起头来看看王烨,又低了头继续削苹果,嘴角挂起一个笑。

“看看,你才福大命大啊!”沈烟轻又指着王烨,“这么逆来顺受兼收并蓄的稀有品种你还挑?不过是个旧情人的纪念品而已,你记仇啊要记一辈子?”

“以前还好,就是最近……”

沈烟轻捂着伤口深吸了几口气,慢慢平复了。“行了,你别再来了,有椅子你不坐!”

王烨乖乖挪了个地方,沈烟轻才问:“你们公司那边怎么样了?”

“还能怎么样?有关部门正在查呢。公安局,海关,”说着习惯性地掏出烟,忽然想起来,又只好放回去。“该查的都在一项项查,我都已经被请去喝过茶了。”

那两个人根本没理他,已经自顾自聊开了。

“……他经常这样婆妈?”

“法院你家开的啊?说得轻巧!我告诉你,如果我进去了也还好了,就怕个个都有份,唯独没有我。那我就是天天住地下掩体也别想睡得着了!”

沈烟轻望着他笑,眼睛弯弯的,笑得他心里发毛。“你笑什么?”

王烨气得一屁股坐上他的床尾:“哎,我说你们怎么这么不识好人心?”

“哎,我说你别坐我脚上行不行?”沈烟轻在被子里踹他,不小心扯到伤口,禁不住呲牙咧嘴的。

“切!你才神经病!我在说你,你扯上他干嘛?”王烨不屑地瞥他,“不过我可告诉你们,翻盖手机真的很麻烦,别看平时够眩够酷,等到真出事的时候你根本来不及也没力气去翻那个盖。这次就是个教训知道吗?而且手机要记住设报警快捷键,现在社会治安这么不好,万一有事……喂,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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