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在手机阅读
手机阅读《特种兵锋》
特种兵锋

第一千九百八十二章 鬼门谷!

袁毅听了沈枫的话后,也是叹了一口气,“真不知道这种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先是对付零组织,然后暗影,血色神殿。血色神殿的事情还没解决,万妖山又开始作乱……”

说着,袁毅郁闷地又喝了一口酒。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相信总有一天会结束的。”沈枫目光坚定,徒手开启了酒瓶也直接干了一瓶……

时间虽然已经是凌晨,但燕京作为一座国际化的大都市,夜晚也是非常繁华的。

这个时间还有很多的人正在为生活奔波,依然还有刚刚加班结束,匆忙往家里赶的打工人。

所以,这个时间的路边摊也是络绎不绝。

华夏北部大草原,现在已经进入了夏季,本来荒芜的草地恢复了盎然的生机。

一望无际,如同一片绿色的海洋。

微风吹过,波浪起伏,牛羊在草地上惬意地吃草……蒙古包升起了袅袅的炊烟。

鬼门谷口,达西勒一家照常将家搬到了这里,他们一家人靠着鬼门谷之内肥美的草养育着牛羊,这样才能卖出好价钱。

“爸,二弟来信了,说是在那边一切都挺好的。”大儿媳对达西勒笑道。

“挺好的,他本来就不喜欢在这里放牛放羊,这回一身的本事也能有用武之地了。”达西勒欣慰地道。

说着,他看向了鬼门谷的方向,自从上次的事情之后,鬼门谷就一直平静了下来,也不像之前的传闻那样邪门了。

但不知道为何,他今天总感觉鬼门谷似乎有什么事情发生一般。

说话之间,天空突然变得阴沉,西北方向黑云蔽日,本来晴朗的天气了变得十分的阴沉。

达西勒看着鬼门谷的方向,脸色一变道:“难道鬼门谷又要变天了?”

鬼门谷之内的气候变幻莫测,跟外面的草原仿佛是两个世界一般,平日里放羊的都是他家的牧羊犬,每当遇到糟糕天气的时候,牧羊犬就会把羊群赶出来。

这个时候是他大儿子进去放羊的,因为鬼门谷之内的魔骨被拿走,已经安全了。

“呼呼……”鬼门谷之内狂风呼啸,闪电不断地落下,如同是世界末日一般。

“不行,我得去看看。”达西勒刚要出门,他大儿子就回来了,还带着一大群羊。

蒙古包之内。

“吓死了,鬼门谷里面跟世界末日了一样。”大儿子狼狈地道,“幸好我回来的早,否则就出不来了。”

“哎,以后还是不能进去放羊了,比起钱来说,还是人最重要。”达西勒叹了一口气,鬼门谷始终是个凶地,去鬼门谷放羊也不是长久之计。

“咚咚咚……”一阵敲门声传来,敲门声非常的急促。

在草原之上人烟稀少,到处都是无人区,这个雷电交加的时候突然有人敲门,肯定有蹊跷。

“谁!”达西勒拿起了墙上的猎枪,警惕地道。

与此同时,他大儿子也抄起了家伙。

“达西勒大叔,是我。”沈枫的声音从外面传来。

“快开门,外面下雨呢。”达西勒赶紧让大儿子把门打开,只见沈枫带着一个身穿青衣和白衣的两个女子走进来。

两个女子气质出尘,外面虽然下着大雨,但她们的衣服都没有湿。

她们正是青玉和白玉两姐妹。

对于牧区淳朴的牧民来说,这青玉白玉就如同是画中的仙子一般。

“你怎么想起来看我了?”达西勒热情地招待,沈枫算是他们一家的恩人。

“想吃你的羊肉了,所以就来了。”沈枫开玩笑道。

“是吗?老婆子,快去给客人煮肉。”达西勒赶紧对自己的妻子道。

“吃肉就算了,我来是告诉你们,这里不能待了,外面的情况你们也看到了,鬼门谷即将变天了,而且离这里越远越好。”沈枫正色道。

达西勒一家人都知道沈枫不是普通人,对他的话也是十分相信的。

“为什么?”达西勒的大儿子问道。

还没等沈枫解释,“啾!”一声响亮的鹰啼从极远处原来,并朝着鬼门谷的方向而去。

听见了鹰啼之后,沈枫也感知到了几股强大的气息奔向了鬼门谷。

于是他和白玉夫人对视了一眼,同时点了点头。

“来不及了,快走!”

说着,沈枫几人瞬间消失在了原地,只留下了敞开的大门和狂风。

“这……”

达西勒一家人看着消失不见的沈枫众人全都愣住了。

“看什么,搬家吧,鬼门谷以后永远别来了。”达西勒对自己的家人说道……

冬季的鬼门谷一片死寂,夏季的鬼门谷生机盎然,这里土地肥沃,到处都是奇花异草。

但此时的鬼门谷如同炼狱一般。

明明是白天,但鬼门谷之内却漆黑一片。

鬼门谷上空阴云密布,阴云压得非常低,似乎触手可及,给人一种沉闷的压迫力。

“轰隆隆……”阴云之中电闪雷鸣,雷电划过云层将阴森的鬼门谷照亮。

一切的一切,都仿佛在无形之中有一只巨大的死神之手在操纵,操纵的鬼门谷内的天气!

在鬼门谷的最中央,不知何时隆起来了一块巨大的石头。

这块巨石高度将近二十多米,巨石非常的光滑,上面的面积也非常的大,如同一个巨大的平台,不过它却是纯天然形成的。

平台是圆形的,而且无限接近一个完美的圆形,堪称奇迹!

平台之内雾气氤氲,周围有一个天然的光罩,光罩是半透明的,表面萦绕着一股似有似无的灵气。

在它的笼罩之下,内部与外面相隔绝,透过氤氲的武器,能够看清楚一团闪着光亮的东西……释放着璀璨的七彩光芒。

光芒的所在便是天珠!

这颗妖族的圣物,吸引了所有的妖族,得到它,就可以号令妖族,成为真正的王者!

“啾!”

一声清亮的鹰啼响彻天空,一个巨大的身形从云端显现,那是一只翼展将近十五米的金色巨鹰。

巨鹰身上的羽毛是纯金色的,在空中辉映出了金色的光芒。

它从天而降,第一个落在了鬼门谷的中央,落在了那个平台的旁边,化身成了一个身穿金色长袍,手持金色折扇,风度翩翩的年轻。

金羽鹰王,来自荒漠的妖王,平时极少露面,也不受万妖山的管辖。

“看来我是第一个到的。”金羽鹰王悠闲地扇着扇子道。

话音刚落,“轰隆隆……”地面剧烈地颤动了起来,并裂开了细碎的裂纹。

“咔咔!”地面裂开的幅度越来越大,无数的黑褐色的根茎从地面之下潮水般地涌出。

根茎缠绕在了一起,化成了一个直径五六米的圆球……‘窸窸窣窣’圆球不断地分解,一个手持木杖的长须老者显现而出。

这个老者正是原始森林之内的那颗巨树!

它是北岭树王,与金羽鹰王一样都不受万妖山的约束。

北岭树王的身边还跟着一个仅穿着红色肚兜的小孩童,正是那颗人参娃娃。

两人在一起修行,形影不离。

金羽鹰王看着北岭树王,淡然一笑道,“没想到你这棵老树也来了,看来这颗天珠的诱惑力还真是不小。”

“天珠五千年才出世一次,上一次我没有赶上,这次一定不能错过。”北岭树王看着平台,眼中透出了一丝期待之色。

“哦?这么说来,你没有要得到它的意思了?”金羽鹰王玩味一笑道,“想必你也知道,只要得到它,就可以得到上古妖神的力量,万妖山也即将易主。”

在一个非常普通的烤串摊,沈枫和袁毅正在喝酒,两人的身边摆了几十个酒瓶。

但两人的酒量都非常好,尤其是沈枫,别说是喝啤酒了,就算是喝白酒也跟喝水一样。

“别管我比喻怎么样,反正你无论如何,都得给我妹妹一个名分,否则我肯定第一个就饶不了你。”袁毅盯着沈枫道。

“放心吧,我可不是那种始乱终弃的人,等一切都平定,我会给她一个名分的。”沈枫正色道。

“哈哈,管他什么呢,只要我追求自己的幸福就对了。”袁毅拿起酒瓶,直接对瓶一饮而尽。

凌晨时分,燕京老城区。

不过袁毅的脸色通红,显然是喝高了……他本来在晚宴上就没少喝酒,还没醒酒又被沈枫拉出来喝第二顿,更何况他只是个普通人。

“恭喜你,即将踏入爱情的坟墓。”沈枫拿起了酒瓶,笑了笑道。

“哪里不对了?”

“嗝!”

袁毅打了一个酒嗝,醉醺醺地道,“对了,你什么时候跟我妹妹订婚啊?据我所知你早就没买票上船了吧。”

“呃……你这个比喻是不是有点太贴切了。”沈枫苦笑道。

“因为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嘛,你都订婚了,也即将踏入这爱情的坟墓了。”沈枫笑着解释。

袁毅听了沈枫的解释之后,先是一愣,然后摇了摇头道,“不对,你说的不对……”

两人就这么一边聊天,一边喝酒,直到天亮,彻夜未眠……

…………

“如果没有婚姻,那么爱情岂不是死无葬身之地了吗?”袁毅笑了笑道,“你说我说的对不对。”

“好像还真的是这个道理。”沈枫点了点头道。

“什么意思?”袁毅醉醺醺地问道。

  • 加入收藏
  • 目录
  • A+
  •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