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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敏儿桑榆婉晩

第304章 任劳任怨的嫂子(二十五)

这要是传出去,不被那些长舌妇念叨死才怪!

外甥如果想议亲,也会变得很艰难。

这么一对比,守寡反倒是最好听的说法。

林敏儿搂着枕头蹭了蹭,终于翻身坐起,先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

身边的男人已经不在了,半边被窝只留下一丝余温。

她抓起床头的手机点开音乐,听着音响里传来的声音,一边哼歌一边踩着原木地板,轻巧愉快地往浴室走去。

“你说咱们煊儿,人长得俊,还读过书,要我说就是城里那些大家闺秀都娶得,偏偏摊上这么一个爹……你这个当舅舅的也没本事,日后婚事上面,指定要高不成、低不就,不知道煊儿能不能接受这个落差。”

他们敏山的姑娘再好,总归与大户人家娇养出来的小姐不能比。

当然,东家除外。

明明也是庄户人家出身,但是那长相、那气质,那通身的本领和气度,饶是已经到了说亲的年纪,十里八村轻易没人敢上门说媒。

至于那些没点自知之明、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还没等说到林家面前,就被媒人给撅回去了。

开玩笑,就算自家没人在林敏儿的工坊干活,亲戚可不少,要是因此得罪了东家,影响了他们的活计,岂不是成了整个家族的罪人?www.qixinyuan.com.cn 米妮小说网

“听说东家日后要招赘,可这自古以来愿意上门入赘的,要么人有点毛病,要么家里穷得响叮当……这不是寒碜东家吗?”

两人一个烧火一个做饭,说着说着没留神儿跑了题,正巧说到外甥感兴趣的话题。

谢煊在替他娘拿到放妾书后,当即在衙门顺便改了姓。

当年黎正石骗婚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有个儿子传宗接代,他这么一改姓,剩下的就只有黎夫人生下的那个嫡子。

前世,那个孩子最终是因先天不足之症没了的。

也就是说,他改姓谢,入赘之后生下来的孩子跟着他媳妇姓林,就足以把原主那个爹活活气死。

想到这些,男人眼中闪过一抹愉悦。

这抹浅淡笑意中和了他略显冷峻的眉眼,路过的大姑娘小媳妇都忍不住看红了脸。

山里的日子充满了欢乐和宁静,谢母住了几天,眉宇间的忧郁都散了大半,瞧着年轻了好几岁。

只是,儿子日后的前途,以及终身大事,却时不时萦绕在心头,引来愁绪万分。

“煊儿……”

谢母臂弯里挎着一个竹篮,里面装满了新鲜的蘑菇,是母子俩早起去林子里采的,个个鲜嫩水灵。

虽然弟弟和弟媳都没嫌弃他们母子,可她自己却不能心安理得白吃白住。

正想跟儿子商量商量找份什么工去上,却在拐角处的凉亭里碰上个熟人。

正是前几日把披风让给自己的那位姑娘。

也是这座山头所有工坊的主人。

清晨的日光洒在少女身上,更加显得那眉眼,那腰肢,仿佛一支含苞待放的水仙。

只是,水仙旁边跟着一只舅母口中的“癞蛤蟆”,硬生生破坏了男人的好心情。

“林姑娘,好些日子没见,可有想我?”

“林姑娘,我爹娘已经同意我入赘了,我们什么时候……”

腆着脸亦步亦趋跟在林敏儿身后的这位男子名唤万煜,是武阳县知县大人的亲侄子。

自从跟着叔叔一起来山上测算作物产量时认识了林敏儿,就三天两头往这边跑。

刚开始好像一本行走的《十万个为什么》,“彩色蘑菇为什么有毒?”“为什么要这样施肥?”“猪知不知道自己会被人吃?”……

渐渐地,问倒是不问了,又像个跟屁虫似的跟在林敏儿身后,什么都想学两手,却什么都学不会。

有一回看人给牛修蹄子觉得有意思,偷偷摸摸自己找了工具修,被吃痛的公牛一脚踢飞好几米,胸口疼了好些天。

要不是林敏儿及时安抚好牛,怕是肠子都要被发疯的公牛顶穿。

林敏儿只当他是个弟弟,却没想到这个小她两岁的倒霉娃,突然有一天竟然说要娶她。

好话歹话都说尽了,都没能改变对方的心意。

没办法,只好放出话来说要招赘。

他们万家就这么一棵独苗,想入赘?光是家人那边就过不去,要是能因此约束好他别再来烦自己,那就最好了。

谁知这都没能劝退,还没清静半个月,又卷土重来了。

本来她都打算亲自去找知县大人了,不料在这关键时刻,自家男人竟然及时出现。

谢母眼睁睁看着那位姑娘转身回眸,微微有些不耐烦的眼神,在看到他们母子时,瞬间灿若星辰。

心中若有所感,转眼望向身边的儿子。

方才散发的丝丝冷气逐渐收敛,等到姑娘在他面前站定,眉眼含笑问了句“公子可定亲了?”之后,上扬的嘴角比井边的轱辘还难压。

“未曾定亲。”

姑娘脸上的笑更加灿烂“好巧,我也没有……公子觉得我怎么样?”

谢母……

万煜……

这是她偷偷装修出来的房间,如果有贼半夜摸进来,怕是要先被迎面而来的一人高大镜子吓死。

系统看着林敏儿的背影,忍不住摇着尾巴感慨。

这年头,无论是被休还是和离,女人都不会有什么好名声,更何况……

大姑子还是被迫做了妾。

谢家老房子在五里之外的谢家村,这里的新房是跟着林敏儿做活之后,攒了些钱才盖的。

清晨的阳光温温柔柔倾斜而下。

被滋润过的女人精神头就是不一样。

此时此刻,勤劳的百姓早已往田间跑了一趟,正扛着锄头,三三两两结伴归家吃早饭。

“荷花,大早上就炖肉啊?”

街坊邻居都只有两三年的交情,只听说谢家那位大姑子嫁去了府城,面还没见过。

想到这里,刘荷花脸上的笑都淡了几分,寒暄两句,急忙洗洗手,凑到丈夫身边。

“他爹,咱可得把口供对好,就说黎正石那杀千刀的出意外死了,姐姐守了寡,这才回了娘家!”

也就是这几年手头宽裕了,才能向别的地方看齐,除了少数固执守旧的人家,基本上都一日三餐了。

不仅如此,从前只有过年才舍得吃的肉,也成了餐桌上的常客。

谢煊临走前,俯身往女人脸上狠狠亲了一口,然后,被对方气呼呼一巴掌烀在了脸上。

顶着微微泛红的脸翻墙进来,就听到舅舅和舅母的这番话。

荷花是谢煊舅母的名字,因为为人爽利且能干,在这一片的人缘很是不错,看见她在半露天的厨房里忙活,很多人都笑着搭话。

妇人手下麻利地切着肉,脸上扬起笑容“孩子他姑回来了,娘俩坐了一天的马车,当然要炖点肉好好补补。”

他们县是崇州府有名的贫困县,从祖上就穷,为了节省粮食,传下来的习俗都是一日只吃两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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