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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神话的方式打开秦汉历史

3. 高祖教你如何零成本送礼

他没说谎。当然是顺从了心意才起义的,那时,他与萧何,陈平还有一种兄弟一起,按照正身处异地的张良传信而来的指示,在秦天崩地裂的土地上奔逃。孽物与部分来不及逃亡的人跌入地面的裂纹,发出凄惨的吼叫。萧何为了给他们壮胆,教了他们那首秦地的禁曲:

“北风其凉,雨雪其雱。惠而好我,携手同行。”

刘季一边跟着唱一边想,这是秦皇开启了天地大阵了。

“北风其凉,雨雪其雱。惠而好我,携手同行。”

或许皇帝年纪大了与寻常人也没什么不同,都会变得唠叨又喜欢追忆。刘邦哼着先秦时的歌谣,慢悠悠地同刘彻讲起那时的故事。

他年轻时不算什么好学的,只喜欢背着把破剑四处游山玩水,结交好友。分明秦地是永夜之所,这黑夜于他却无甚影响,更为离奇的是,有些人靠近他后竟像是解开了什么禁制,从此也能于黑夜中视物了。

他只要这些跟着他的好兄弟们能活下来就行了。

“嗯——还是要尽早与秦达成同盟。”已经是皇帝的刘邦下达指令道,“拥有穿梭不同世界能力的目前还是只有你和博望侯,不过嘛,那毕竟是朕的老上司,还是要给点面子不是?便还是由你去谈。”

“我同始皇谈了,不过似乎因为玄鸟监视,他不能明明白白地给我答复。”

“霍!都会先斩后奏了!”刘邦果真并不十分在意,“那位要是决定了什么事,区区举头三尺的神明哪里能让他保持沉默。乖孙哟,你还是不了解他。让朕猜猜,你是不是一点汉家事都没跟人家透露,光给人画饼去啦?”

刘彻抗议:“那分明都是会兑现的。”

“朕知道,人家秦皇不知道哇。彻儿你记着,如果是与敌军谈判,当然是越少泄露情报越好;可咱们是要去谈合作的,你要合作,就不能把自家捂得太严实了。”

自屏风的窗格后递出一枚发簪,簪尾是一只展翅欲飞的金乌,眼睛上镶嵌着一枚红宝石。

“明日你再去趟秦,把这个交给秦皇,再跟人家说说咱们汉现在多么多么不容易......朕保管他答应得痛痛快快的。”

“真的?”

“怎么啦,不信?要不要跟朕打个赌啊。”

“我可不同您打赌,信了信了。”刘彻接过发簪,感到一阵陌生的暖流淌过周身,几不可闻地皱了皱眉,“那我先走了太爷爷,阿父怕是要等急了。”

“哎等等!”刘邦喊住他,“你见到秦皇了吧,他长什么样?”

刘彻没想到自家祖宗还好奇这个,老老实实回答道:“没看到啊,他蒙着脸呢。”

“黑纱盖着的?”

“对。”

“哦。”刘邦平静下来,“行了,你去忙吧。”

刘彻走时一头雾水,心说莫非高祖还挺好奇那始皇的面相?下次问问人家能不能给他看看好了,也算了却高祖的一件心事。

而屏风之后,满头白发,卧床不起的刘邦正在喃喃自语。

“原来是他。哈哈——果然是他!”

他忽而很想饮酒。其实已经许多年没有这种念想,何况残缺的身躯也不允许他再像年轻时一样豪饮了。深红里衣的下摆空荡荡的,间或有蛊虫振翼声从肋骨下方传来。刘邦又想起咸阳宫的那场大火,以及大火中蒙面出现的那个身影。他便是与那黑影“约法三章”,而后接过了那金乌钗,接过了天下之责。

“这是计划的一环么?”刘邦喃喃,“但愿我......”

片刻后,殿内只剩下均匀的呼吸声。

那枚金乌发钗中所含的力量过于诡谲,刘彻不想交给宫人处理,就暂且收在了贴身处,打算见过父亲后再去自己寻个宝匣,来日好漂漂亮亮地呈送给嬴政。

说来,太阳之间其实并无寻常人家间的亲缘关系。所有太阳皆由扶桑巨树孕育,以金乌之形现世。那属于凡人的称呼,只是来自高祖的规定——下一代太阳以父称上一代太阳,以此类推,为天下人作孝道表率。

刘彻与上一代太阳景帝刘启的关系不说十分要好,至少也是亲密无间。可以说,若无这层天子半神关系的约束,他们与民间的寻常父子也无甚区别。高祖对他们之间的关系十分满意,日日念叨着要作为汉朝孝道优秀案例大范围宣传,被文帝刘恒以钱粮不足为由残忍拒绝。

当然,本质上与钱粮没什么关系,只是老父亲心疼自己的儿子,想给他留下一些纯粹的亲情罢了。

“爹!”

殿内还不见小太阳的人影,那声清亮嗓音却已经遥遥传入。刘启手中批示奏折的毛笔未停,却也同样大声应了儿子的呼唤,随后他感到肩上一沉——原是这一问一答的片刻之间,刘彻已经奔至刘启身后。浸泡在宫廷礼法中长大的小皇帝无甚形象地将下巴搁在他同样听礼知礼的爹肩上,探头探脑试图瞧一眼阿父在处理的事务。

“跑得这样快,也不怕跌了。”刘启无奈笑道,命人取来软垫与茶点放在身侧,“回来啦?去过高祖那里了吗?”

“刚从高祖那回来呢。”刘彻挪了位置还不忘同他的老父亲撒娇,“我想爹了嘛——爷爷和弗陵、病已他们去哪儿了,怎么留您一个人在这里干活啊。”

“你爷爷亲耕去了,病已诞生还未多久,父亲他看着喜欢,说要带去历练历练。弗陵——他近日开始不大好了。”

“那我陪爹批奏折。”刘彻娴熟捧起竹简,执起笔墨。刘启并未拦他,只是放下了手中的奏折,在儿子身边看人挥斥方遒,不时点拨一二。

这些政务迟早会交给刘彻的,他是被选定的金乌。刘启很想在那一天到来前

靠着这点绝技与天生的豁达开怀,他身边很快便聚集起一片能人志士。彼时尚且名为刘季的少年在众星捧月中亦有些飘飘然,他不由得想到了那颗由整个大秦捧起的北极星,心想,男子汉就该像那样啊。

后来,北极星熄灭了,天下也就乱了。

“我爱好多着呢!不过也不知道司马氏是不是被文曲星眷顾过,那史记也是个司马家的人写的。”

刘邦于是哈哈大笑,就这么轻飘飘地把那个问题揭了过去。

“然后呢?太爷爷,然后呢。”刘彻跪坐在屏风后,眼睛亮晶晶地催促,“您最后还是起义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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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为何会突然熄灭呢?”

“并不突然。”屏风后传来无奈的笑,“这本就是必输的一仗。”

哪怕是乐观如刘季,面对这样的事实最终都难以提起什么积极的心态。最终,他只决定:反正早晚要变成那种无知无觉,茹毛饮血的野兽,那在还能决定自己命运的时间里,他一定要度过随心所欲,无憾无泪的一生。

“朕要随心所欲,所以想起义就起义了喽。”

“您说详细些呀,我看那些史记里,英雄发迹前都要犹豫挣扎好几百字呢。”

“你不是爱看诗吗,怎么又看起史记了。司马相如那小子失宠了?”

沛县的刘季年轻气盛,更没什么责任感,甚至干出过为了逃避兵役而离家出走去满秦朝流浪的事。但他其实悄悄去过长城,黑夜于他而言不过摆设,故而他能看到许多其他普通兵士不曾发现的东西——那些死去的士兵,尸首都化作了孽兽;而看似死去便会消失的孽兽,都在一声鸟鸣后再度出现,奔回了兽群。

打那以后他便知道,秦只是在负隅顽抗,总有一天,所有人都会沦为孽物的同类。

刘季想,这是那位陛下的最后一搏,不惜一切代价也要为秦留下最后一丝生机。

刘季想,做皇帝可真够累的,还好他不是。

......

这段故事刘彻还是第一次听刘邦讲起。刘邦不爱说他发迹前糊里糊涂的样子,觉得丢人,不像什么“斩白蛇”“赤帝子”之类的有英雄气概。然而刘彻还是听得津津有味,他从不质疑他的太爷爷是一位顶天立地的大英雄,汉朝没有人会质疑这一点。正因为他是英雄,这些属于人的微妙心思才显得可爱可亲。

“就像汉如今面临的困境一样。”他仰天长叹,“其实朕年轻时并不十分明白所谓的治国,那与朕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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