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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复活但大家都在保我

1. 困扰

有人习惯安逸,有人喜欢探险,两种生活方式而已,井水不犯河水不好吗。他都没说那些居民一个个胖得都快成待宰的猪了,他们反倒还骂起自己疯癫。

就是因为城里的人是这么安逸慵懒,他才会想要离开。

不过也是,在外人看来,远征队朝外部探索的方式是自杀式的。

许多血皑城的市民都没见过二王子杜光欧的真容,只知道他是个有福不享的怪人。

这是个没有夏天的世界。两百年前的大寒潮后,许多物种从大地上消失,适合人类生存的地块屈指可数,统治者们围城自保,居民们无事不外出。

在这所有人之中,杜光欧是个绝对的异类。

这也不能怪他,当人拥有一种能无限复活的神力之后,是个坑都想踩。

通过以身犯险,杜光欧为整支队伍规避了不少危机。他带队以来,远征队的存活率从曾经的二三十直逼八九十。

复活神力简直好用。

只是有一个小小的问题。

能力发动正常的流程是,在他受到致命伤时,时间会回退至死亡之前。

时间会回退,也就代表,没人记得他死过。

犹记二十岁那年,杜光欧和最好的朋友去野外郊游爬山。到了山头时,好友却突然把他推下悬崖。

他满脸是血爬回顶峰,拔剑质问何故谋杀。

“听说你,不会死。”好友在他剑尖的胁迫下人畜无害地笑着,“所以我,想试试。”

除这个真的会对他动手实践的“好友”以外,没人相信他不死。

所以他成了奇迹。

在队员眼中,他是幸运值爆表的天选之子。

在距离看似平平无奇、但实际能吞人的“雪地沼泽”一米的地方,他突然驻足,带领还没看清楚情况的队员绕路通行,最终无人伤亡。

在露营地休息时,他尝试新做的弓箭,随便一箭射出去,却听丛林里悲鸣一声,众人跑过去查看,只见一只潜伏其中的巨型吃人熊已经两眼一翻口吐白沫。

抵达了欲与其建立友好外交的城池门口,一方领主甚至亲自动身出城迎接,他却认定此处风水不好,话也不说扭头就走,队员轮番劝他也徒劳无功。本以为他是心情不好耍王室性子,后来才得知该城早已设下埋伏,他们但凡进城必将遭遇截杀。

诸如此类的危机总能被他化险为夷。

而杜光欧也很乐意为队员们无偿开路。

但渐渐地,随着他激进的行事风格越来越严重,周围的人奇奇怪怪的小动作也越来越多。

简单来说,他们开始限制他的行动了。

一次,远征队抵达一条很宽的结冰河流,杜光欧想第一个踩上去看看冰面牢不牢固。刚踏上去一只脚,队伍中一个干过屠夫的强壮工匠却提着他的衣襟把人拎了回来。

“你这样我很没面子。”杜光欧像个鸡仔一样被拎着,但神态平静。

“您死了我们更没面子。”强壮工匠说。

还有一次,他在山沟沟里发现一株通红的未知品种果实,打算先尝一口试毒,刚塞进嘴里,却被队伍里有正骨经验的医师一下子卡住下巴,红果子被无情地掏了出去。

“队长,这玩意狗都不吃。”医师说。

“就是说,偶尔我也没那么想当人。”杜光欧无力地抗议着。

像这样的事情发生太多次了,他每次都试图规劝队员们放弃救他,但是他们总是把头一扭充耳不闻,该阻拦的时候绝不手软,该挡刀的时候一个比一个积极。

杜光欧很无奈。很多时候只要让他死一死,开个路,许多困境就能

他从小就不安于待在王城的小小温室中,所以十五岁那年,向自己的城主父亲递交上去了加入远征队的申请。

“天在落雪,人要呼吸,儿要出城。”

尽管天气恶劣,资源稀缺,可血皑城从很多年前起就已经能够自给自足,在南陆可以称得上是繁华的城市。那些新技术新发明虽好,却也不过是锦上添花。只要老实地在城里待着,一辈子很轻松就能安安稳稳度过,干嘛非要冒着生命危险往外跑呢?

这些风言风语传到杜光欧的耳中,他不屑一顾。

不过,这些抱怨随着一次次远征越来越少。居民们发现自己的投入居然是有回报的,二王子虽然带出去的物资多,但是他带回来的更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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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份荒诞面前,年长者给予了尽可能的宽容,与年轻人立下了十年之约。

“从现在开始十年,你和你哥两个人比业绩,他主内你主外。”父亲说,“要是最终你能在成果上超过你哥,我便可以允诺你下个自由的十年,不然的话就乖乖留在城里辅佐他。”

后来有经验了,仗着王室身份理直气壮地从别的队伍里挖人,自己成立了远征一队。

远征队每次都收获颇丰。没见过的菜种让居民们的伙食种类丰富了,见效快的改良药材使更多人免受风寒的折磨,与河畔城邦的友好外交,也让各种水产出现在四周贫瘠的血皑城中。

更有甚者,远征队还冒着被打的风险去其他城池偷技术。御寒纺织工艺,温室栽培指南,还有各种各样的便民发明,就连驯鹿皮毛保养剂他们都不放过,有一次甚至把人家里的新式节能壁炉拆下来给整个搬回来了。

居民们享受着这些好处,但是暗地里还是觉得那些远征队里的人精神不太正常。

于是乎,充满斗志的少年就这么上路了。

最初他只能跟在别人队伍的屁股后面,从三件套御寒穿搭开始学习。

世界地图上有数不清的迷雾,那些都是在大寒潮后未经探明的板块。然而,没人敢闯的无人区他们如履平地,险峻的地貌他们趋之若鹜,整支队伍仿佛不知恐惧为何物。

关于这点,杜光欧要反思。毕竟这种不要命的风气是他带起来的。

伙夫,信使,驯鹿,制图员,谈判专家,地质勘察员,天气预警员……队伍逐渐壮大,却也收获城中居民们越来越多的微词。

这个二王子不待在王城里享受温暖的火炉和美酒佳肴,反而带着一帮同样脑袋不太灵光的人天天往外面跑。远征一次的花销可不小,仪器设备,驯鹿物资,什么都配得是顶级的,这不是拿着他们上交的公款随便挥霍吗?

十五岁的杜光欧欣然应下。他兄长是很有能耐,但且看他再胜他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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