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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生

11. 第 11 章

沈若璃把手一甩,嘴一撇:“娘你跟这捣什么乱,就是学得还不好才要周先生这样高明的师傅来教,你不懂就走吧,再说,以前你也从来不来看我练琴的。”

我不懂?沈夫人想,女子的功课就这么几样,我像你这么大学的也是琴棋书画,能差到哪去?

“我不懂?沈若璃你到底有没有好好学?再说我不是来看你的,是来陪你妹妹的,”她看向沈云轻,声线柔了柔,“我们小云儿可别跟你三姐学,娘还等着将来你弹出天籁之音呢。”

紧接着,第二日沈夫人就带着沈云轻去了街市上,说要先去布庄买布制衣裳,然后面色红润,眼也不眨地横扫了半个柜台。

布庄的老板笑得合不拢嘴,沈云轻则委婉地表示太多了,穿不了这些。

沈夫人:“傻孩子,怎么会多呢,你看,就把这匹绣花的给你大姐,这个素的给你二姐,那个鲜亮的给你三姐,剩下几十匹你回去春衣夏衣秋衣冬衣一分就没多少了,绸的做里衣,纱的做外裙,还有汗巾啊手帕啊都用得到的。”

沈若璃恼了,她也只比沈云轻大了一岁多,在这个妹妹没回来之前她是家里最小的,曾经大家对她多多少少娇惯一些,现在全变了。

“你偏心!”她琴也不练了,一跺脚便气恼地跑走了。

沈夫人先是气愤,这孩子真是被惯的越来越不像话,什么话都敢说,可后来还是忍不住担心,交代沈云轻先跟先生学着,又匆忙去寻沈若璃了。

留下女琴师和沈云轻面面相觑。

沈云轻看着面前的琴,叹了口气,琴是好琴,上好的梧桐木,可惜自己也不是什么善音之人。

“周先生,今天就到此为止吧。”

沈云轻抱着自己新得的琴往自己房里走去,丫鬟要上来接过去,被她拒绝了,她想自己拿着,路上遇见她爹沈老爷,停住叫了一声“爹”。

沈老爷带了许多护卫,正要往府外走,看着自己这个新回来不久的闺女,开口要说什么,却忽然转向一旁的丫鬟问道:“怎么让小姐自己拿着琴?”

声音不算大,却透露出正经的严厉,小丫鬟吓得声音有些抖:“是,是……”

“是我新得了一张琴,喜欢,所以想自己拿着。”沈云轻道。

沈老爷声音软了软:“小云儿,这多沉呐,小心再压坏了你的手,听爹说,再好的琴也不值得主子亲自抱着。”

“小姐,给我吧。”丫鬟道,望向沈云轻的眼睛带上了丝丝祈求,沈云轻不解地放开手。

这不是她的本意,但方才丫鬟看着她的那眼神,让她觉得如果自己不放手就是一个罪人,这念头来得古怪,一时更想不明白。

在沈老爷身后的众多护卫里,沈云轻见到一个熟悉的人——楚喻。

在寺庙时,沈云轻同他有过谈话的交情,算是至今为数不多的朋友,只是自从回了沈家就没有见到了,沈云轻还当是他有事在忙,今日能见他也十分高兴,正要上前说话,却见楚喻无声对她摇了摇头,站在一队护卫中与她错身而过。

沈云轻有些愣住了。

待到下次有了说话机会,沈云轻问楚喻道:“你那天为什么不让我跟你说话?”

楚喻解释是由于当时许多人在场,“老爷夫人他们要是见你跟我说话,会不高兴的。”

“为什么我跟你说话他们会不高兴,我们不是朋友吗?”

楚喻要如何向她解释阶层的差距,贫富的现实呢,尤其在细粱城这样的地方。

他看向沈云轻清澈的目光,为了不让她失落,最终提出了写信这个法子,他说:“你如果有什么要紧的事,可以写信告诉我,写完了就交给你们院子里一个叫元双的人,我跟她有些交情,她会帮忙把信带给我。”

这不算什么好的主意,但从楚喻站的地方到沈夫人的院子实在是一段遥远的距离,白猫儿卧在房顶上,沐浴着傍晚的夕阳,它是居无定所的浪子,却也可以去到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这样看,人类和它相比也算不得什么。

“元双,”沈云轻暗自记下这个名字,“你会给我回信的对吧?”

楚喻点头道:“一定会。”

宴会是什么?

是在普通的用餐之外为了达到欢迎、祝贺、答谢、喜庆等等目的而举行的一种更隆重的聚会。

沈云轻被沈夫人带在身边参加一位夫人在后花园举办的午宴,沈夫人逐个介绍道:“这是林家的小姐,那是赵家的夫人,还有张大人的姑嫂,李员外的表妹……”

可惜如此在场地里转了一圈后,沈云轻已经不记得第一个人长什么样子,是谁家的那谁了。

沈夫人安慰道:“没关系,你刚回来,宴会上这些人都是第一次见,记不清很正常,多来几场就记住了。”

“这种宴会很多吗?”

一想到刚才叫错人的样子沈云轻就有些脸红,虽然那位小姐表示并不怪罪,但周围其他人的目光总让她觉得如芒在背。

“很多,”沈夫人点头,又指了指一位穿红衣服的夫人给她看,那是今天宴会的主人张夫人。

“张夫人很爱办宴会,今天花开了是赏花宴,过几天结了果子还有鲜果宴,月亮圆了办圆月宴,雪下了就是赏雪宴,她夫君是户部的官员,所以城里很多商户都愿意跟她打交道。”

又叹息道:“再说我们这些后宅的女子要是不交际又能做什么呢,在这好歹也能找个人说说话。”

能在同一个宴会上碰面的人都是差不多的出身,再差也差不到哪去,打发无聊的时间,运气好些的遇见贵人,还能对自家有些帮助,何乐而不为呢。

“所以小云儿,将来你也要在这里多认识几个朋友,你看你二姐,她刚开始也爱来,只爱坐在屋子里闷着,现在已经习惯多了。”

沈家二小姐沈若琬,此刻并没有跟着沈夫人她们身边,她从来到这里开始就一个人坐在角落,不急不躁地饮着茶,偶尔吃一块点心,若是有人跟她打招呼,她就站起身回个礼,然后言简意赅地结束寒暄,再坐回去喝茶、吃点心。

沈云轻观察了一会,觉得她这位二姐确实是——习惯了。

这一日,沈云轻洗漱过后,坐在桌前写完了不知是第几封交给元双的信,元双是个长相机灵的丫头,接完信便往外走,留下沈云轻自己在房中忍不住猜测,这封会不会有回复呢?

前面几封皆如石沉大海。

深夜渐深,沈云轻想了一会,觉得好没意思,既然已经研了墨,不如抄一会儿佛经吧。

从前在寺里早晚都要抄书念经,这样一个习惯,从回家以后就几乎没有做过了,不是在学一些诸如刺绣练琴的新玩意儿,就是和母亲去参加一些宴会。

此刻夜色如阑,她翻了翻从前那几本经书,专心抄写了一会,感受到这段时间难以名状、有些浮动的心慢慢沉静下来,也就没能留心发现沈夫人什么时候来了她的房间。

“小云儿你在写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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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娘今天买的一点也不多,还不够呢。”

布庄老板竖起大拇指表示,夫人内行!夫人大气!夫人身边这位姑娘是谁?以前从没见过。

谁料这一听不打紧,女先生还没说什么,一旁的沈夫人先扶着额受不了了,气若游丝道:“若璃啊,你手下那是琴弦,不是弹棉花的线,你学了有一段日子了,我竟没注意到你弹成这样!”

沈若璃不乐意了,她向来得意有周先生这么个耐心的老师,不管自己弹成什么样都手把手地纠正,若非如此,自己必定无法坚持学到现在,今天倒好,沈夫人直言不讳地戳破了她的老底,谁还不是个要面子的人了?

沈云轻因为平日在庙里常抄写佛经,写字认字还行,沈夫人想着女孩略通墨就好,不要求能成什么才子文豪的,便让她先跟三姐沈若璃在一起学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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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夫人笑得眉眼弯弯,拉着沈云轻的胳膊扬眉道:“这是我小女儿云轻,原来一直住在寺庙里祈福。”

“——是啊,这两天才回来的。”

期间店铺老板只要问候起沈云轻一丁点,沈夫人就会像打了鸡血一样,话题围着沈云轻说个不停。

琴能修身养性,向来是闺阁女子所青睐的。

教她们弹琴的先生是专门在外面琴楼里找的一个姓周的女琴师,看面相不过三十来岁,面皮白净,手指柔软。

女先生先给沈云轻讲了一些基本常识,让她在一旁先熟悉琴,接着就去验收上次留给沈若璃的功课了。

“——她姐姐们在家呢,今天不带她们,我要陪好我的小云儿。”

接下来的时间,沈夫人又带沈云轻在成衣店、鞋店、首饰店、点心铺子、胭脂铺子等等地方,不间断地重复着自己独有的扫货习惯,以及寒暄过程。

沈云轻手捻着琴弦,还一声未出,就被卷入这场争端中,只能尴尬地笑笑。

“好好好,天籁之音是吧,你就在这陪你的小云儿吧。”

这么一天下来,沈云轻脚站累了,耳朵也几乎听麻木了。

沈家为三位小姐请的有不同的先生上门授课。

“——不错,你也觉得这孩子长得很像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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