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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媚图

第1章 我欲成仙

一个黑乎乎的鼻子从灌木丛中探了出来,继而是一张长满白毛的嘴巴。狐狸的眼睛在灌木丛中闪了闪,再次口吐人言,颤声道:“吓死老子了,哪儿有妖怪?”

钱逸群觉得自己的脑袋好像有些不够用。

你不就是么?他警惕地侧着身,准备随时反击狐妖的攻击,努力不露怯。

天上的白云一朵朵飘过,时而像棉花糖,时而像被咬过的棉花糖。

钱逸群躺在草地上,青草的草腥味塞满了整个鼻腔,脊背上是大地吐出的阴凉湿气。在五月暖风微醺下的江南胜地,他不用担心着凉,更不用担心似干还湿的泥土弄脏这身灰褐色的短衣。

重生已经十九年了,这也是钱逸群上辈子的寿数。

看来非但这只狐狸在戏弄我,就连老天爷都在戏弄我。钱逸群心中暗道。

“咱可是上古灵种!”狐狸摇头晃脑得意洋洋道,“也曾拜过天真圣人,也曾辅佐人皇指点天下。上位天妖见了咱家也得点头,八百妖师遇见咱也少不得哈腰!”

“你当我脑残么?”钱逸群哈哈大笑,对这会说笑话的狐狸倒也不觉得可怕了。

“一看你就是个没见识的,”狐狸犬坐下来,伸出爪子舔了舔,一本正经道,“跟你说了也是白说。”

“别说什么上位天妖、八百妖师,光是一个没影子的小妖怪就把你吓成这样。”钱逸群盘膝坐在狐狸面前,倒是一副要长谈的姿态。

“你还年轻啊,殊不闻,阎王好过小鬼难缠?”狐狸舔完一只爪子,又开始舔另一只,说道,“正因为咱地位太高,小妖怪哪里知道咱?若是你们的皇帝天子到这荒山野岭,也顶不住强人的一板斧吧。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你这狐狸倒是很能说啊。”钱逸群笑道,“哎,我说,你能变成人么?”

“我都跟你说了我不是妖怪!”狐狸尖声叫道,“我这一辈子投了狐身,哪里能变成人!”

“你不是上古灵种么?还会死?”钱逸群好奇问道,“不是动辄活个几百万年的么?”

“说你没见识真是高估你了,你简直就是没常识。”狐狸一脸不屑道,“天地之间凡属有形之物,焉有不亡不灭的?这是道力所设,即便圣人都逃脱不了生死。当然啦,圣人也不会逃避生死。那种境界不是你这种愚夫能理解的啦。”

“那就是死了转世?”钱逸群脸上严肃起来,有自己这样莫名其妙转世重生的人,再有一只能够转世的狐狸倒也不是意外。

“你还有点悟性嘛。”狐狸卧了下去,毛茸茸的大尾巴护住身侧。

“有什么了不起,小爷我也是转世的。”钱逸群说完觉得自己有些精神分裂……嗯,肯定是因为无聊到了极点,精神出现问题了。他摇了摇头,眼前的景色和那只贼笑的狐狸却清晰依旧。

狐狸倒是很认真地打量了钱逸群一番,双眼一眯,道:“你身上的灵蕴倒是不浅,若说转世嘛……嘿嘿,可惜呀!若没人指点,终究不过一介乡野村夫。”

“小爷我是吴县捕头……”钱逸群突然眼神一亮,“你刚才说,若是没人指点,我怎么样?”

“终究不过是一介乡野村夫。”狐狸倒是老实地重复了一遍,“倒是看不出你这么年轻就当了捕头。”

“……捕头之子。”钱逸群朝前靠了靠,几乎闻到了狐狸身上的骚气,“那啥,小可请教一下,若是有 ...??

若是仔细论说起来,上辈子他只记得八岁以后的事,而这辈子却是真正从零开始,彻底经历了从婴儿到青年的每个人生里程,所以反倒是这辈子倒显得愈加漫长一些。只是相比前世的人生,这辈子实在有些……乏味。

此生的前三年,钱逸群在惴惴不安中度过。因为他并不知道婴幼儿各器官组织都没发育好,所以总是担心自己成了残疾。好不容易到了他所体验过的人生阶段,方才知道自己重生在大明万历年间。

这次狐狸真的弹了起来,如同一道红色的闪电冲向钱逸群,口中大叫:“妖怪!?别扔下我!救命!救命啊!”它是四足狂奔,两个呼吸之间已经超过了钱逸群,窜入了一堆灌木之中。

钱逸群跟着跑了两步,突然脑袋一冷,心道:我跟着它跑什么!我不就是要逃开它么!

狐狸后腿一缩,就像要逃跑一般,背脊也拱了起来。

第一章 我欲成仙 第1页

虽然时间点有些晚,但总算成功地卖弄了几首清人诗词,博了个神童的名声,正准备大展拳脚走科场路线……结果却发现他爷爷是捕头,他爹也是捕头。依大明律,贱役之后不能科举,于是他很幸福地再也不用考试了。

家族里为他安排好了唯一的出路:等弱冠之后跟着父亲在公门谋生,以后接班当个捕头。

这是一只狐狸,四足如同穿着黑色的靴子,过了膝弯才渐渐换上火红色的皮毛。它的耳朵又大又挺,时不时轻轻**。黄底黑仁的眼睛专注地盯着躺在地上的钱逸群,充满了警惕和好奇。

这倒让钱逸群有些紧张,这畜牲不会扑过来咬自己一口吧?这个时代可没有狂犬病疫苗。

“呆货,这就是原形呀!”狐狸尖长的嘴巴一张,露出一口白牙,竟然吐出人言。

听着狐狸如同太监一般尖声尖气的声音,钱逸群脑袋瞬间懵了。一股凉气从尾椎腾起,过夹脊走玉枕,直冲脑门。浑身尽是鸡皮疙瘩,汗毛尽竖,腰间酸麻如同过电一般。钱逸群猛地跳了起来,不管不顾往城里跑去,口中高喊:“妖怪!有妖怪!救命啊!”

钱逸群听着空中传来的两声鸟啼,偏过头,目光穿过如林一般树立的小草,看到两只黑色的脚。

或者,应该说是爪子。

狐狸轻叹一声,从灌木里缓步走了出来,一扫之前的惊惶失措,道:“你个没见识的乡农,咱可不是什么妖怪。”

“你不是妖怪?那还能说人话?”钱逸群有种无比荒谬的感觉。自己前后两世三十八年,前十九年是现实主义都市小说,后十九年是古典主义历史小说,正打算奋斗出一个新明朝,将人生谱写成一篇宏伟的架空历史小说……谁知一个哆嗦就成了玄幻小说。

钱逸群不是第一次见到狐狸,却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漂亮的狐狸。他不知道火红毛皮值多少银子,但是如此油光铮亮的卖相肯定不会便宜。唯一让他觉得有些不喜欢的是狐狸的脸颊到胸口的白毛,虽然洁白如雪,却总让人觉得它在奸笑。

“孽畜!还不现出原形!”钱逸群坐起身,见狐狸退了一步,右手比了个剑指,遥遥一指狐狸,厉声喝道,就如走江湖的术士一般。

躺在虎丘后山发呆,这是钱逸群最近这几天培养出来的新爱好。这片草地在虎丘算是闹中取静,时常有松鼠野兔狐狸出没,能够让他暂时忘却当前生活的枯燥乏味,以及对前世亲人的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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