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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改变中国

第56章 中央工作会议上的交锋 2

陈云的发言,人称“爆炸性的发言”。他的话虽说不多,却扔出了5颗重磅炸弹。

他当过中央副主席,又当过7年中央组织部部长,他的发言富有权威性。不言而喻,陈云是经过深思熟虑,才扔出那5颗重磅炸弹的,每一颗都精确地命中了目标。

陈云的发言,使出席会议的代表们意识到,必须解决一系列大是大非的问题,必须解放思想、冲破“左”的禁锢,只有先解决这些问题之后,才能讨论那些具体的工作问题。

中被错误定为叛徒的同志应给以审查,如果并未发现有新的真凭实据的叛党行为,应该恢复他们的党籍……

对他们作出实事求是的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结论,这对党内党外都有极大的影响,不解决这些同志的问题,是很不得人心的。这些同志大体都是已六七十岁的人了。现在应该解决这个问题。

陈云提出要把“**”大案“六十一人叛徒集团”案翻过来,是因为他在延安担任中央组织部部长7年,深知这一案件内情。

这一回,陈云的发言终于在大会简报上登出,使全体出席者都知道他在东北小组会上扔出的5颗重磅炸弹。

华国锋极想尽早让大会按照他的三项议题的轨道“运行”,所以在陈云发言后的翌日——1978年11月13日——华国锋要求会议转入农业问题的讨论,并由纪登奎在大会上对两个农业文件进行了说明。

可是,会议并没有被华国锋“纳入”轨道。各组在讨论时,纷纷对陈云的讲话作出了强烈反响,打乱了华国锋的部署。

东北组对于陈云的讲话普遍支持。这是因为在东北三省中,黑龙江和辽宁在“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中是冲在最前面的省份,而吉林则是邓小平在1978年9月作了重要谈话的省份。

东北组如此说:

搞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有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陈云12日在会议上提出的几件事都是有关安定团结的问题,也是落实政策的问题,有必要加以解决。萧克在发言中还要求为“二月逆流”的冤案平反。

中南组这样说:

陈云所提到的这些问题是当前干部讨论较多、关系全局的问题,在宣布工作重点转移的时候,中央最好能给以解决。这对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加强团结,是有好处的。

西南组指出:

陈云提出的几个问题影响较大,希望中央明确一下。这样有利于实现四个现代化和调动积极因素。

西北组则说:

这些重大的政治问题中央不正式表态,干部群众有抵触情绪。最好能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之前,把这些问题讲清楚。

胡耀邦在西北组发言说:

我赞成把“文革”中遗留的一些大是大非问题搞清楚。这些大是大非的解决,关系到安定团结,关系到实事求是作风,关系到拥护的旗帜。

对于陈云发言的反应,接连不断。

11月16日,万里在华东组说:“陈云提出的5个问题要解决,不然人们心里不舒服。”

11月17日,杨得志、李成芳在中南组指出:“联系‘事件’,我们认为武汉‘七二○事件’也到彻底平反的时候了。”

陈丕显则提出:“上海的‘一月风暴’问题也应该弄清楚。”

11月27日,聂荣臻在华北组发言说:“关于案件问题,陈云在这次会上首先提出来,我很同意。这类问题面相当大,各省都有一些,如武汉的‘百万雄师’、四川的‘产业军’等等。”

陈云接着插话:“这些问题不解决,党内党外很不得人心。”

王首道发言说:“只有把遗留的问题解决好,才能真正达到全党、全军、全国各族

人民的团结,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康克清在华北组的书面发言中说:“我完全同意陈云11月12日提出的6点意见。我建议,凡是、‘四人帮’强加于人的一切诬蔑不实之词,都应予以推倒。”

许多人提到,“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应予推倒。

还有人提出了谢富治的问题,认为应该对谢富治立案审查。

发生“《中国青年》风波”

陈云提出了“文革”中遗留的一系列大是大非问题,而陈云的讲话又引发出一系列“文革”遗留问题:武汉的“七二○事件”和“百万雄师”;上海的“一月风暴”;四川的“产业军”;“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审查谢富治……

这种种问题,几乎桩桩件件都涉及。只有冲破当年“左”的种种批示,才能彻底加以解决。

然而,“两个凡是”成了最大的拦路虎。如果推倒“两个凡是”,那就什么问题也

解决了!

在这许许多多历史积案中,最为迫切、亟待解决、呼声最高、影响最大的,要算是1976年的“事件”。

在粉碎“四人帮”的第20天——1976年10月26日——华国锋在对中央宣传部门负责人谈话中,就明确指示“‘事件’要避开不说”。华国锋所谓的“避开不说”,就是不准平反。

在1977年3月的中央工作会议上,陈云提出要为1976年的“事件”平反。可是,华国锋坚持“两个凡是”,坚持“事件”是亲自定为“反革命事件”的,不能平反。

邓小平的复出,本来就意味着对“事件”是“反革命事件”的否定。然而,华国锋却硬要解释为“事件”仍是“反革命事件”,邓小平的复出只是由于事实表明邓小平与“事件”无关,不是“事件”的“总后台”。要求为“事件”平反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就在这次中央工作会议召开前的两个来月,曾爆发了“《中国青年》杂志事件”,围绕“事件”的平反问题展开了一场斗争……

《中国青年》杂志是中国青年团中央的机关刊物,创刊于1923年10月20日,具有悠久的历史和广泛的影响。在“文革”中,由于共青团中央以总书记胡耀邦为首的“三胡”被“打倒”,共青团被红卫兵所取代,《中国青年》也停刊了。

1978年8月19日,中央转发共青团十大筹委会《关于红卫兵问题的请示报告》,决定取消全国的红卫兵组织。共青团十大定于1978年10月中旬召开。这时,作为共青团中央机关刊物的《中国青年》杂志也就定于1978年9月复刊。复刊号印数高达200万份!

《中国青年》复刊号定于1978年9月11日出版。在9月10日,《人民日报》刊登了《中国青年》复刊号的目录。

不料,就在9月10日下午,共青团十大筹委会负责人韩英接到了汪东兴的电话,严厉的质问使韩英陷入了困惑之中。

汪东兴是主管青年工作又主管宣传工作的中央副主席,《中国青年》杂志属于他的管辖范围之中。他在电话中对《中国青年》复刊号提出四点质问:

一、《中国青年》第一期为什么只有叶副主席题词,没有华主席题词。

二、《革命何须怕断头》所宣传的韩志雄,你们了解清楚了吗?这个人有问题。

三、童怀周的《诗抄》怎么又出来了。

四、没有纪念逝世两周年的文章。

汪东兴的批评,四条意见中有两条涉及“事件”:

《中国青年》在复刊号上,发表了关于韩志雄的报道《革命何须怕断头》。韩志雄是在“事件”中跟“四人帮”做过坚决斗争的北京青年工人,而汪东兴认为“这个人有问题”!这篇报道还称“事件”为“伟大壮烈的人民运动”,而汪东兴仍坚持“事件”是“反革命事件”。

“童怀周”,即“同怀周”的谐音。“周”即周恩来,“童怀周”是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部分师生的集体笔名,他们在“事件”中,收集了广场上众多的诗篇。

1977年5月4日,《人民日报》为了纪念“事件”一周年,曾编了一整版根据“童怀周”提供的《革命诗抄》。但是,这个版被“上面”扣压了,没有发出来。“上面”批评道:“谁叫你们编的?!”

《人民日报》干脆支持“童怀周”,以“内部发行”的名义印行了《革命诗抄》一书,一下子风行全国。

汪东兴得知,曾严厉批评过《人民日报》出版《革命诗抄》。

这一回,《中国青年》却在复刊号上选用了《革命诗抄》中的部分诗作,冠以《青年革命诗抄》的标题。

不论是刊登关于韩志雄的报道,还是转载《革命诗抄》,这都意味着要为“事件”平反。这也正是使汪东兴光火的原因。

然而,在接到汪东兴的电话时,200万册《中国青年》已经大部分印刷完毕,而且已经有4万多册发出,到了读者手中!

尽管如此,9月13日,韩英跟《中国青年》编辑部商量后,还是决定尊重中央副主席汪东兴的意见,对《中国青年》复刊号进行修改,然后再发行。

就在这时,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童怀周”获知汪东兴的意见,得知要从复刊号上删去《诗抄》,怒不可遏,在北京闹市西单贴出了大字报:《救救〈中国青年〉!》。

顿时,消息不胫而走,迅速传遍了北京城。

这下子使情况复杂化了。

《中国青年》编辑部认为,已经有那么多的《中国青年》杂志复刊号流入社会,如果再出一个不同版本的《中国青年》复刊号,而且其中的内幕又已经广为社会所知,将会对《中国青年》产生极不好的影响。为此,《中国青年》杂志编辑部在9月14日打了报告给中央主席华国锋以及四位副主席,希望复刊号不要再作修改。

9月14日晚,中央副主席汪东兴在人民大会堂召见了《中国青年》杂志组长以上的干部。

汪东兴说:“‘事件’,华主席已经讲了。”

接着,汪东兴便念了1977年3月华国锋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讲话中有关“事件”的一段话。汪东兴还念了华国锋关于“两个凡是”的一段话。

汪东兴念毕,说道:“华主席在问题上早就讲过,为什么有的人还在上面纠缠?这样行不行?”汪东兴坚决要求《中国青年》杂志复刊号删去有关韩志雄的报道,坚决要求删去“童怀周”的《革命诗抄》……

1937年7月7日,在陈云担任中央组织部部长前夕,中央组织部曾作出《关于所谓自首分子的决定》,内中第三条规定:

凡在狱中表示坚定坐满刑期,送到反省院的同志,照例要办自首手续,或填一般自愿书,才能出狱。如他们曾经组织允许填写这类文件后出狱的,得恢复其组织。如具有上述情形,但未经组织允许者,经过工作中考察后,亦得恢复其组织。

陈云最后用这么一句话,结束发言:

华主席讲话中要我们畅所欲言,我提出以上6点,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陈云提及了最敏感的话题“事件”,认为应该予以平反:

1937年7月7日,中央组织部关于所谓自首分子的决定,这个文件是我在延安任中央组织部部长(1937年11月)以前作出的,与处理薄一波同志等问题的精神是一致的。我当时还不知道有这个文件,只是根据当时审查干部中遇到的问题,在1940年也写过一个关于从反省院出来履行过出狱手续,但继续干革命的那些同志,经过审查可给以恢复党籍的决定。这个决定与“七七”决定的精神是一致的。这个决定也是中央批准的。我认为,中央应该承认“七七”决定和1940年中组部的决定是党的决定。对于那些在“**”

另外,在陈云担任中央组织部部长期间,1941年7月22日,中央通过了《关于过去履行出狱手续者(填写悔过书声明脱党)暂行处理办法》,内中第二条规定:

员在被捕后,毫无叛党行为,仅仅在刑期满后或交保释放时由自己或家属填写过“悔过”“自新”一类文件作为出狱手续,而在出狱后仍然坚决革命,并未改变其革命本质,并未对革命发生动摇者,虽在当时中央并无允许履行这类手续之决定,应视为实质上并未叛变。因此出狱后经地委以上审查和认可之后,已恢复党籍者仍然不变,未恢复或恢复后又被开除者,则在本人要求恢复时可恢复其党籍。但在党表上应登记此种出狱情况,以区别于过去拒绝履行出狱手续坚持无条件出狱者。

陶铸同志、王鹤寿同志等是在南京陆军监狱坚持不进反省院,直到“七七”抗战后由我们党向国民党要出来的一批党员,他们“七七”抗战后还坚持在狱中进行绝食斗争。这些同志,现在或者被定为叛徒,或者虽恢复了组织生活,但仍留着一个尾巴,例如说有严重的政治错误。这些同志有许多是省级、部长级的干部。陶铸一案的材料都在中央专案一组办。中央专案组是“**”时期成立的,他们做了许多调查工作,但处理中也有缺点错误。我认为,专案组所管的属于党内部分的问题应当移交给中央组织部,由中央组织部复查,做出实事求是的结论,这些结论都应该放到当时的历史情况去考察。像现在这样既有中央组织部又有专案组,这种不正常的状态应该结束。

关于“事件”,现在北京市又有人提出来了,而且又出了话剧《于无声处》,广播电台也广播了的革命诗词。这是北京几百万人悼念周总理,反对“四人帮”,不同意批邓小平同志的一次伟大的群众运动,而且在全国许多大城市也有同样的运动。中央应该肯定这次运动。

陈云最后还提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康生必须批判。须知,康生在1975年12月16日病死时,中央的讣告中,给他戴上三顶光辉的桂冠,即“无产阶级革命家”、“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光荣的反修战士”。陈云却指出康生犯了严重错误:

“**”初期,康生同志是“中央文革”的两个顾问之一。康生同志那时随便点名,对在中央各部和全国各地形成了党政机关的瘫痪状态是负有重大责任的。康生同志的错误是很严重的,中央应该在适当的会议上对康生同志的错误给以应有的批评。

给、中央的信,是经原中央北方局和河北省委秘书长王林从天津带到延安,交给了张闻天,再由张闻天交给的。此后,来到延安时,又当面向作了汇报。中央经过研究,同意了的意见……正因为这样,陈云在当时就指出,这61人可以入选七大代表。

由于陈云对“六十一人案”有着亲自的调查,所以他非常坚决地提出为他们所谓的“叛徒”问题进行平反。接着,陈云又对“文革”中的大案——陶铸以及王鹤寿案件——提出尖锐的意见:

陈云发言引起强烈反响

陈云的发言,可谓“十年不鸣,一鸣惊人”。其实,倘若从1962年算起,他已经保持沉默14年了——除了1977年3月他为了支持邓小平复出在中央工作会议上作了一次书面发言,但是他的发言没有在大会简报上登出。

陈云又为另一大案——彭德怀冤案——提出平反:

彭德怀是担负过党和军队重要工作的员,对党贡献很大,现在已经死了。过去说他犯过错误,但我没有听说过把他开除出党。既然没有开除出党,他的骨灰应该放到八宝山革命公墓。

1945年召开七大时,陈云负责审查七大代表资格工作。曾有人提出,这61人之中能不能当选代表的问题。陈云对此作了深入了解,知道这是在抗战前夕,给中央写信,提出这61人可以做个假手续,把他们从国民党监狱中营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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