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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魔之剑

第146章 黑手

笔圣从会宾楼走出来的时候,他zi己的影子正好被他zi己踩在脚下。

他脚上穿的价值十八两银子一双的软底靴。还是崭新的。

每当他穿着崭新的靴子践踏zi己的影子时,他心里就会感到有种奇特的冲dong,想脱掉靴子,把全身都脱得光光的,奔到街心去狂呼。

中午。

一辆马车停在后园的小门外,车窗上的帘子低垂。

“为什么要坐车?”

无论到了什么di方,无论要在那di方耽多久,他每天都一定在同样的时候起居饮食。吃的也一定是同样的菜饭。

有时他虽然吃得要发疯,却还是不肯改变!

因为他希望别人都认为他是个准确而有效率的人,他zhi道大家对这种人总怀有几分敬畏之心,这就是他最大的愉快和享受。

经过十七年的苦练,五年的奋斗,大小四十二次血战后,他所希望得到的,就是这一点。

他相信,他手中的判官笔一定会横扫天下。

他一定要让zi己相信。他已不再是那个终年赤着脚没鞋穿的野孩子。

对面一辆黑漆马车里,好像有两双眼睛在盯着他。

近年来他已习惯被人盯着打量了,每个名人都得习惯这一点。

可是今天他又忽然觉得很不自在,就好像一个赤裸的少女站在一大群男人中间。

这是不是因为对面车辆里的那两双眼睛。已穿透他镀金的外壳,又看见了那个赤着脚的野孩子?

——一笔劈裂车厢,挖出那两双眼睛来。

他有这种冲dong。却没有去做,因为他到这里来。并不是来找这种麻烦的。

近年来他已学会忍耐。

他连看都没有向那边看一眼,就沿着阳光照耀的长街。走向他住的客栈。每一步跨出去,都准确得像老裁缝替小姑娘量衣服一样,一寸不多,一寸不少,恰巧是一尺二寸。

他希望别人都能ming白,他的笔也同样准确。

彩蝶轻轻放下了拨开的窗帘,轻轻吐出口气,道:“你看这个人怎么样?”

叶凡没有回答,却叹息道:“想不到他也会被水天月收买。”

车马又在“一品香”对面停了下来。

一品香是个很大的茶馆,茶馆里通常都有各式各样的人,越大的茶馆里人越多。

彩蝶又拨窗帘,让叶凡看了很久,才问道:“你看见了什么?”

叶凡道:“人。”

彩蝶道:“几个人?”

叶凡道:“七个。”

现在正是茶馆生意上市的时候,里面的客人至少也有一两百个,他为什么只看见了七个?

彩蝶居然一点也不觉得奇怪,眼睛里反而露出赞美之色,又问道:“你看见的是哪七个?”

叶凡看见的七个人是——两个下棋的,一个剥花生的,一个和尚,一个麻子,一个卖唱的小姑娘,还有一个伏在桌上打瞌睡的大胖子。

这七个有的坐在角落里,有的坐在人丛,样子并不特别。

为什么他别的人都看不见,偏偏只看见了这七个?

彩蝶非但不奇怪,反而显得更佩服,轻轻叹息着道:“想不到你的眼真快。”

叶凡道:“其实我只要看见一个人就已足够。”

他正在看着一个人。

刚才还伏在桌上打瞌睡的胖子,现在已醒了,先伸了懒腰,再倒了碗茶漱口,“噗”的把一口茶喷到地上去,打湿了旁边一个人的裤脚,他就赶紧弯下腰,赔着笑用衣袖替那人擦裤脚。

一个人若长得太胖,做的事总难免会显得有点愚蠢可笑。

可是叶凡在看着他的时候,眼色却跟刚才看着笔圣时完全一样。

难道他认为这胖子也是个很可怕的对手?

彩蝶道:“你认得这个人?”

叶凡点点头,“他就是笔魔。”

“看来你认识的人还不少。”彩蝶道:“你已发现他有什么特别的di方?”

叶凡沉默着,过了很久。才一字字道:“这个人有杀气!”

彩蝶道:“杀气?”

叶凡握紧了手里的剑,道:“只有杀人无数的高手。身上才会带看杀气!”

彩蝶道;“可是他看起来只不过是个臃肿愚蠢的胖子。”

叶凡冷冷道:“那只不过是他的掩护而已,就正如剑剑的外鞘一样。”

彩蝶又叹了口气。道:“看来你的眼比你的剑还利。”

她显然认得这个人,而且很清楚他的底细。

彩蝶叹息一声,缓缓道:“他还有个名字确切的说是外号。”

“什么外号?”

“拇指!”

叶凡惊异道:“拇指?”

彩蝶道:“你知不zhi道江湖中近年来出现了一个很可怕的秘密组织?”

叶凡道:“这组织叫什么名字?”

彩蝶道:“黑手!”

叶凡并没有听见过这名字,却还是觉得有种说不出的压力。

彩蝶道:“到目前为止,江湖中了解这组织情况的人还不多,因为他们做的事,都是在地下的,见不得天日。”

叶凡道:“他们做的是些什么事?”

彩蝶道:“绑票、勒索、暗杀!”

一只手有五根手指,这组织也有五个首脑。

这胖子就是拇指。黑手的拇指!

马车又继续前行,窗帘已垂下。

彩蝶忽然问道:“一只手上,力量最大的是哪根手指?”

叶凡道:“拇指。”

彩蝶道:“最灵活的是哪根手指?”

叶凡道:“食指。”

彩蝶道:“黑手的组织中,负责暗杀的,就是拇指和食指。”

拇指最可怕的di方,就是他有一支比笔圣更雄伟的判官笔,这只笔可以动天地、泣鬼神,他是笔圣的师傅自然要可怕得多。

食指的出身更奇特,据说他不但在魔界当过四大护法。还斩杀过蛇妖。

他们手下各有一组人,每个人都有种很特别的本事,而且合作已久。

所以他们暗杀的行动,从来也没有失败过。

彩蝶道:“但是这组织中最可怕的人。却不是他们两个。”

叶凡问道:“是谁?”

彩蝶道:“是无名指。”

一只手上,最笨拙的就是无名指。

叶凡道:“无名指为什么可怕?”

彩蝶道:“就因为他无名。”

叶凡承认。

声名显赫的武林豪杰,固然必有所长。可是一些无名的人却往往更可怕。因为你通常都要等到他的剑已刺入你心脏时,才zhi道他的可怕。

彩蝶道:“江湖中从来也没有人zhi道谁是无名指。更没有人见过他。”

叶凡道:“连你也不zhi道?”

彩蝶苦笑道:“说不定我也得等到他的剑已刺人我心口时才zhi道!”

叶凡沉默着,又过很久。才问道:“现在你还要带我去看什么人?”

彩蝶并没有直接回答这句话,道:“这小城本来并不是个很热闹的di方,可是最近这几天,却突rán来了很多陌生的江湖客。”

现在她对这些人已不再陌生,因为她已调查过他们的来历和底细。叶凡并不惊奇。

他早已发现她绝不像十年前的她那么样单纯柔弱。现在,在她那双纤纤玉手里,显然也掌握着一股巨大的力量,远比任何人想像的都大得多。

彩蝶道:“我几乎已将他们每个人的底细都调查得很清楚,只有一个人是例外。”

叶凡道:“谁?”

彩蝶还没有开口,忽然间,拉车的健马一声长嘶,人立而起,车厢倾斜,几乎翻倒。

她的身子却已在车厢外。只见一个青衣白袜的中年人,倒在马蹄下。

已人立而起的健马,前蹄若是踏下来,他就算不死,骨头也要被踩断。

赶车的已拉不住这匹马,倒在地上的人身子缩成一团,更连动都不能动了。

眼看着马蹄已将踏下,彩蝶非但连一点出手相救的意思都没有,甚至连看都没有去看。

她再看着叶凡。叶凡也已到了车厢外,苍白的脸上全无表情,更没有出手的意思。

人群一阵惊呼,马蹄终于踏下,地上的青衣人明明就倒在马蹄下,每个人都看得清清楚楚,但他却偏偏没有被马蹄踩到。等到这匹马安静下来时,这个人也慢慢地从地上爬了起来,不停的喘着气。

他的脸虽然已因惊惧而变色,看来却还是很平凡。他本来就是个很平凡的人,连一点特殊的di方都没有。

可是叶凡看着他的时候,眼神却变得更冷酷。

他见过这个人。刚才被拇指一口茶打湿了裤脚的,就是这个人。

彩蝶忽然笑了笑,道:“看起来你今天的运气真不好,刚才被人打湿了裤子,现在又跌得一身都是土。”

这人也笑了笑,淡淡道:“今天我运气不好,比我运气更坏的人还不zhi道有多少!今天我倒霉,明天还不zhi道有多少人比我更倒霉!人生本来就是这样子的,姑娘又何必看得太认真?”(。)

“因为我只想让你看见他们,并不想让他们看见你。”彩蝶忽然笑了笑道:“我zhi道你也不想看见我,所以我已准备在脸上戴个面具。”

她戴的是个弥陀佛面具,肥肥胖胖的脸,笑得好像是个胖娃娃,衬着她纤柔苗条的腰肢,看来实在很滑稽。

彩蝶将车窗上的窗帘拨开一点,向外眺望。忽然道:“他出来了。”

日正当中。

叶凡点点头,但没有把十年前的那一战说出来。

第一百四十六章 黑手

叶凡还是连看都没有看她一眼,苍白的手里,还是紧握着那柄漆黑的剑。

在他眼中看来,这世上fǎng佛已没有任何事能值得他笑一笑。

叶凡的眼里亮了起来,疑道:“笔圣?”

马车已停下,正停在一座高楼的对面。会宾楼的楼高十丈。“我zhi道笔圣每天中午都在这里吃饭,每天都要吃到这时候才走。”彩蝶道,“他每天吃的都是四样菜和两碗饭,一壶酒,连菜单都没有换过!”

叶凡苍白的脸上还是全无表情。瞳孔却已开始收缩。

他zhi道笔圣远比十年前所见的笔圣要可怕得多。

叶凡没有反应。

彩蝶道:“是笔圣,‘一笔动风雷’的笔圣。”

他当然不能这样做,因为他现在已是名人,非常有名。

现在他做的每件事都像夜半更鼓般准确。

十年前在天外天,与笔圣的那一战历历在目,叶凡zhi道此人的身手,想必现在应该更加强大了吧。

彩蝶惊疑的看着他,道:“你认识他?”

彩蝶的一双眸子却在面具后盯着他,忽然问道:“你想不想zhi道我第一个要带你去看的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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