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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乐诱惑:太平天国的兴亡

第31节:四、南京!南京!新耶路撒冷!4

对天王说来,在实行上述两条道路中的任何一条以前就建立首都,并开创新王朝,那不仅是一个巨大的错误,并且也是完全不合理的。(这个上世纪初期的译文很别扭,姑且用之)

有关太平天国入南京后一段时间的见闻,以江宁李圭所著《金陵兵事汇略》以及无名氏所著《金陵纪事》较为详实。二位作者都身经太平军攻占南京后的实际生活,虽然处处以“贼”称呼太平军,其笔下所记大都属实,皆为耳闻目睹,亲身经历。

笔者现从这两个读书人当时的记述中摘取数段“亲历”,一一释义证明之,由此可以大概勾勒出洪、杨在南京初期的政治、经济措施,也可以帮助读者了解某些有关太平军圣库、官制、称呼、战法、军制、习惯以及拜上帝会仪式等方面的细节。

先举《金陵兵事汇略》:

贼既入城,诡言不杀人,(南京)有以土物入献者,给以贡单,无相扰。人多信之,争馈银、米、牲畜、菜蔬,取伪贡单榜于门。讵贼见单益搜索,以其不为备,私藏必多也。初犹未排户入搜,惧有官兵伏匿,唯遇人于路必镣。至十二日,见人则逼使舁尸弃诸河,不从杀之,如是者数日。忽出伪示逼民如常贸易,其时店铺百货掠几空,无有应者。忽又以查人为名,比室搜括,令壮男子听驱使,胸背以黄布写贼衔,谓之“招衣”。携幼童使为小仪,俾持旗伴随其行。男子毋许归家,归则谓与妇女私,干天条,罪应诛。于是立“男馆”,搜其家有私藏金银者,立置重典。驱妇女出于外,不使家居,襁幼稚,负行李,仓皇道路,惨不可言。(这些妇女)或得间自投江河,或投子女于河。贼既驱而之东,又复驱而之西,有啼哭者目为“妖”,鞭棰交下,夜则露宿檐下。越日乃立“女馆”。是时夫妇虽觌面而不敢交言,否则谓不遵天令。

出伪示,谓人死为升天,不许哭,不用棺木,不设香火,违则为妖邪。黄烟之禁与洋烟同严,有犯辄斩。各巨酋伪府多毁民居拓益之,封土木匠为伪将军、伪总制,俾率队课上。以督衙署为伪天王府,用锣鼓数百人,前导后护,迎洪秀全入居之。王娘数十人,悉以黄绢蒙头,跣足乘马入,自是遂不复出矣。

第二条道路当为放弃南京,并集中他们所有的军队到南方各省——广东、广西、贵州、福建——中国的这一部分比起任何其他各地来都更剧烈地反对满洲人,更加重要的是太平军主要领导者们的本省。在这种情况下,扬子江以南的整个地区就能在一个短时期内从满洲人手里全部夺取过来,然后他们即使不能取得全部帝国,至少当能在充分完整的意义下建立一个南方的王国——这条行动道路比起他们所实行的那条不适合的道路来会是好到怎样一个地步呢!

(评曰:上世纪“极左”文人谬赞太平天国入南京受到“人民群众”热烈欢迎,完全是乌有之事。献银献物,当属居民惊吓后的无奈之举。南京人本来生活正常,忽然夫妻家人分离,男入“男馆”,女入“女馆”,形同劳改,夫妻不得聚,父母子女不能见,何谈生人之乐!)

城北幽僻之地尚有民众潜居者,贼以搜屋至,男子尽惊逸,贼怒其避己,因驱妇女赴旱西门(即石城门),悉付洪流焉(赶入江中淹死)。

(评曰:这些举措,稍安众心,使老弱残废免死于沟壑战垒之中。)

(评曰:大兴伪教,强制性“移风易俗”,高官们毁民宅修奢侈私宅,一点不像“人民队伍”。)

六月,计贼中裹胁人数:男馆,广西约千五百人,广东约二千五百人,湖南约万人,湖北约三万人,安徽约三千人,各省总约二千人,金陵约五万人,镇江扬州约五千人;女馆,广东西约一千人,湖南约四百人,湖北约二万五千人,安徽约三千人,镇扬约万人,金陵约十万人。贼逐一设门牌,凡男子十六岁至五十岁谓之牌面,余为牌尾,立馆长分统之。

(评曰:驱平民为前锋,太平军多为此事,当时之人多有记载,实为大不人道。)

入馆之家,凡遇贼搜括,告伪丞相辄杖责追还,残废者得安食室中,老病者使扫街道,于是入馆伏处者几四万人。旋又设杂行菜圃,杂行亦工匠之流,菜圃者,贼使人于隙地种植蔬菜,两处亦不下二万数千人。

无何,贼传伪命,凡读书识字者,悉赴伪诏书馆,否则斩,匿不报者同罪,因得数百人使为伪造文檄示。合贼式者,分入各酋馆为伪书吏。又捏造天主书教人,不能背读者杖之。

(评曰:强迫人民改信“拜上帝教”,背诵不了经文就打板子,此种粗暴的“灌输”非为怀柔之术。)

贼将分股窜镇江、扬州,逼壮者数万登舟,欲使为前锋,城中知之鼎沸,或自尽,或窃逃。贼惧一时不能制,有伪丞相钟芳礼、伪巡查周才太者,性稍平和,乃请逆酋设机匠馆、牌尾馆。机匠馆处工役织纫人,牌尾馆处残废老弱人,二者皆不调战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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