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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岁月:1964-1976年的清华

第1节:再版序言1

《风雨岁月》于1998年2月内部出版发行,当年4月第二次印刷。现在应读者的要求再版,并且公开发行。

这本书记录了我在”十年浩劫”中的亲身经历。记录这段历史是想让人们了解那场动乱中的一些真实情况,从中汲取历史的经验教训。

”文化大革命”是党的领袖毛主席亲自发动和领导,并被林彪、”四人帮”两个反革命集团利用了的从党内波及到党外的一场全国规模的大的政治斗争。在这场非常特殊的斗争中,作为共产党员既要坚持真理、敢于斗争,又要遵守党的纪律,服从组织原则,实属不易。

我在”文革”中,无论是上书毛主席、党中央,还是在校内与师生员工一起同”四人帮”的代理人作斗争,在凄风苦雨中挣扎搏击,支撑我思想和精神的,固然源于自己的理想信念,相信党、相信群众。但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我在与蒋南翔同志长期共事中,他的那种敢于坚持真理的勇气和精神,一直是鼓舞着我同错误和邪恶势力战斗的力量。我想借再版的机会讲述一些蒋南翔同志这方面的事,作为对这本书的补充。

蒋南翔同志是一位杰出的马克思主义教育家,也是一位当之无愧的无产阶级政治家。他善于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结合清华大学的实际,贯彻落实党中央、毛主席的教育理论、教育方针,给党和国家培养输送了成千上万”又红又专”的高质量人才,创造了”蒋南翔教育思想”。这在清华大学的发展史上是一个高峰。我作为他的助手,在工作中跟他学习办高校、搞教育,也学习了政治。当时在学生中流传”刘冰报告、南翔精神”,确是如此。

再版序言

60年代初,南翔同志多次提醒我注意”左”的影响,防止思想政治工作中简单化的倾向。在他的启示下,我和学校团委的同志研究,制定了一个团支部的工作条例,以便学生中党团组织的工作有所遵循。团委的同志走群众路线,集中了五十条思想、政治上的政策界限,在团员和同学中普遍征求意见后,又经党委讨论通过。这就是《清华大学学生团支部工作条例》,简称”五十条”。实行之后,反应热烈,效果良好。

《条例》被《红旗》杂志选登在《内参》上。1961年春天,一次中宣部部长办公例会,我随南翔同志参加了会议。康生在会上手指蒋南翔,高声斥责:”你那个清华大学,自己搞了个团支部工作条例,昨天我全天都在看你那个条例。好家伙,你一个学校可以制定团的工作条例,真了不起!能这样做吗?”对康生这个以势压人的话,南翔同志未予理睬。会议室里沉默了几分钟,不了了之。会后,南翔同志对我说:”我们党历来有个规矩,为了贯彻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各级党委可以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的具体条例、规定。我们这个条例正是为了切实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从学校的实际和工作需要出发制定的。条例的执行情况是好的,是合法的。学校仍应按照原定计划实行。”并且要我以党委名义写出报告,送康生,同时报送中央文办、中宣部、高教部、北京市委,说明制定”条例”的理由和实行的情况。南翔同志说:”对于领导人的话,我们要尊重,但我们头脑要清醒。”按照南翔同志的意见,校党委作了妥善处理,得到了学校广大党团员的支持和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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