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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章鱼分身

第一百四十八章 我们是正经公司,你跟一个混混报什么名号啊!

一个结结巴巴的声音传到了我耳朵里,怎么听着这人说话有点大舌头啊?

“卧槽,你说他摸他就摸了?姑娘呢?让那姑娘出来给你作证!”

“走……走了。”

这小子现在越发沉闷了,上次我就发现,这货和肖语嫣在一起吃饭的时候,两人竟然用微信打字聊天!

我勒个擦的,这是何等卧槽的体验啊,面对面的两个恋人,竟然要靠聊天工具说话,难道苟延这小子的声带已经退化了吗?

从这小子身上,我算看明白好多事,有时候没有女朋友,不是自己有多挫,而是你没碰到一个有恋物癖的姑娘。嗯,我就是这么认为的,我觉得肖语嫣那姑娘有恋物癖,而苟延正好是那个物。

“没钱?耍无赖是吧,老子废了你你信不信?”

说着,那个领头的混混揪住他对面那结巴的脖领子想要推搡对方,奈何那结巴脚下极稳,仿佛大山一样纹丝不动,让这混混把自己拉了一个趔趄,差点摔倒。

这一下,我正好看到了结巴的脸。

我去,这不是大雨中对着院墙站军姿的怪人吗?

这货怎么自己跑到市中心来了?

我冲王柯罕比了个手势,然后推开身前挡着的吃瓜群众,朝着结巴和混混头走去。

王柯罕不愧是生活在自己的黑道梦想中的少年,见我准备管闲事,嘿嘿一笑,拉着还在发愣的苟延就跟在我身后走进了场子中间。

“怎么回事啊?闹这么大阵势?地上这哥们都快没气了,你们也不说把人给送医院去?卧槽,这么多人围观,就没个热心群众给打个120?”

我一边走,还一边咋咋呼呼的嚷嚷起来。

怪人不能不管啊,不冲陈锋和南弟,就冲他为国家做的一切,我就不能看着他吃亏。呃,貌似吃亏的不是他。

混混们不敢怎么样怪人,可对我这个起哄架秧子的陌生人就没什么顾忌了,直接过来几个骂骂咧咧的在我的胸口上推了几下。

这下好了,我算占着理了,手臂一抬,一个大耳光把眼前的小混混甩趴在地上。

王柯罕本来还一脸笑模样,见我动手了,立马冲到我前面,两条大长腿就像风车一样,来回扫了两下,就把挡在我前面的几个混混踢成了滚地葫芦。

场中的情况急转直下啊,由于我的加入,让那个领头的混混有点为难起来,他想不清楚到底是继续讹怪人的钱重要,还是先挡住我这个突然出现的敌人重要。

“卧槽,瞎了你们的狗眼!我们老大也敢推,不知道死字怎么写是吧?”

说着,王柯罕一下冲到对方领头混混的身前,用手指不停的点对方的胸口。

这个动作算是让混混头下定了决心,一把抓住王柯罕的手,三角眼一瞪,大声喝骂起来:“卧槽,你算那颗葱!敢点老子!你老大是个什么玩意,充什么大尾巴狼?”

王柯罕笑眯眯的让对方抓着自己的手,说:“我老大是海神之怒的老板,怎么样?算不算真大尾巴狼?”

“海你麻痹,一个小老板,嘚瑟……等等,哪个海神之怒?”

“南安有几个海神之怒?”

混混头楞住了,他赶紧松开抓着王柯罕的手,头上忍不住冒出汗水来了。

本来我们海神之怒公司只是在跑船的圈子里有点名气,可齐红星死后,整个南安都乱成一锅粥了,到处是想干掉苟延上位的小混混。

当时我让陈锋放出去话了,谁敢惹到我们海神之怒公司,谁敢动我的员工,全尼玛玩完,赌王何兴认你,老子不认你,谁上位也玩不转齐红星留下的两艘赌船!

就这样,整个南安七八成的混混都接到了通知,见到海神之怒公司的人躲远一点。

至于为什么下这样的命令,各路老大自然不会跟手下人解释,于是各种版本的传说纷纷扰扰的流传开了。

什么我是黑帮世家出来历练的公子爷啊,什么我背后能量惊人啊,什么我和凹凸曼有亲戚啊,全都有人信。

听说齐红星的继承人前两天才选出来,我们海神之怒的影响力还没有消退,这混混头听了王柯罕自报家门,变得手足无措也情有可原。

当然,王柯罕的做派放在我眼里,只剩傻傻的可笑了。

我们是正经公司,你跟一个混混报什么名号啊!

这时七夜从天而降,一下站到了苟延的肩膀上,更是夺人眼球,混混头好像又想到了什么,惊疑不定的看着苟延,却是没敢说什么。

我走上前,冲那混混头说:“领着人赶紧走,受伤的送医院,明天自己拿着医院的单子去海神之怒报账,我让人给你结钱。”

混混头在王柯罕似笑非笑的目光注视下,灰溜溜的带着人走了。

我勒个擦的,哥们这逼装的,突破天际啊!没想到啊,我李阳也有这么能震住场子的时候!

走到怪人身边,他正整理被扯坏的衣服领子,我问他:“嘿,怎么称呼啊?”

怪人抬起头呆呆的看着我,半晌才说:“谢老二。”

说起来王柯罕这小子也够憋屈的,来了南安竟然还没出门转悠过,除了在马兴华家呆了两天,就一直跟着陈锋改造清水佳园的别墅,现在陈锋忙起来顾不上了,这家伙就成了总指挥。

呃,王柯罕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跟我出门去和里奈子谈判那次,还没见识海边的风景呢,就血忽淋拉的跟人干了一仗。

只听领头的混混大声在吆喝:“卧槽,就因为我这兄弟说话不好听,你就把他的手掰折了?”

“不是……不是说话不好听,他,他摸人家姑娘的屁股!”

只见人群中有一帮混混模样的人,正拉着一个穿着打扮老实土气人不让走,地上躺了一个混混正抱着自己的胳膊哀嚎。

难得出趟门,自然要带上七夜,说实话,要不是七夜,我都不打算带苟延。

不过说起改造别墅,王柯罕倒是驾重就轻,施工图纸什么的一看就懂,据他自己说,从小就拿古墓的结构图当拼图玩具,这玩意对他来说太小儿科了。

多少有点愧疚,我领着这俩小子找了间档次不错的海鲜馆搓了一顿,又去了步行街,给他俩一人买了几身衣服。

其实王柯罕的沟通能力强我是早就发现了,因为苟延跟他在一起,比跟肖语嫣在一起话还多点。

我勒个擦的,这是碰瓷呢?

我去,不对,不是碰瓷,地上躺着那家伙,小臂被人掰断了!

混混围过来不少人,挡着视线让我看不清里面被抓住的人到底长什么样,只不过这些混混也不敢太过分,毕竟地上还躺着一个娃样子呢。

我今天是奔着人多的地方去的,哪人多我就往哪逛,以免待在海底时间长了再长出毛病,得个孤独症啥的可就白瞎我这个人了。

王柯罕跟谁都能混到一起,苟延这小子把鸟笼给扔车上了,七夜就在天上飞,这货就不看路了,只盯着天上,生怕谁家孩子手贱把七夜用弹弓打下来,于是王柯罕就像领了一个盲人一样,时刻得牵着苟延的手,还得不时的提醒对方,前面有台阶,小心脚下之类的。

“走了?我看是没有这姑娘吧?你小子就是找事打人!我给你说,今天你不留下三十万,你走不了!卧槽你骂了隔壁的,我兄弟的手都断了!”

“我没,没钱。”

走到新华书店门口,就见前边围了一大群人,不知道在看什么热闹呢,人群里还不时传出叫好声。

要是平时,我见到这场面绝对会绕着走,我没看热闹的习惯。可今天我就挪不动步了,不由自主的就领着俩小子挤进了人群。

毕竟挂着我保镖的名头,天天穿的跟送外卖的一样,说出去也丢人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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