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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章鱼分身

第四百零三章 怎么就没看出来,这货是个话唠?

上战场拿着一个乒乓球拍大小的武器,有点不太合适吧?再加上上面铸满了钉刺,怎么看怎么像是菜市场卖鱼的小贩,他们刮鱼鳞就是用的类似的东西……

虽说有点羞耻,可是我的武器毕竟证明了自己智慧生物的身份,这些玩意任谁看都是经过能工巧匠打造的,绝逼不是金属矿脉上捡来的低端货。

果然,那个外星人小子神色轻松了一点,不过戒备的姿势并没有改变。

我见到的第一个外星人按照地球的标准来说,是个男性。

这家伙长相算是英挺,一头紫色长发被一小截不知名的兽皮系在身后,身材高大壮硕,有两米左右,一身上身穿着类似麻料的白色衣服,腰里紧紧的系了一根宽大的皮带,正中间是一块硕大的宝石,裤子和上衣同样的材质,非常合身,是黑色的。

这个看上去充满了力量的外星人有着一双奇特的眼睛,右侧眼珠子是黑色的,左眼的瞳孔则是三色的,最外层是黑色的中间一层是蓝色的,最中心的位置,竟然仿佛星空一样,闪闪烁烁,拥有无法形容的各种颜色,让人一看之下,有一种灵魂要被吸入的感觉!

外星人小子楞了一下,显然不适应这种交流方式,对此我不由怀念起罗格和章鱼人,还是精神交流省事啊!

外星人小子英俊的脸庞有点发红,显然我不经意间露出的这一手让他觉得自己实力太差,很没面子。

其实这货体内蕴含的能量很庞大,甚至能达到拉拉的程度,我通过感知观察他和旁边的那头狼,这俩家伙就像黑夜中的火把,显眼的很!

而且,这两位体内的能量是一直在按照某种轨迹流动的,就像血管里的血液一样,一刻也没有停息。

外星人小子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竭力让自己平静下来,然后一字一句的说起了外语,但是精神力的专注让他的意思很容易的就传递给了我。

“这是香帕帝国,我是这的主人,也是龙心骑士团的团长。”

嗯?估计这小子还是领主之类的角色。

不知道这个世界的海洋中有没有章鱼,要是有的话,就好解释,要是没有的话,我还得给自己编一套来历。

“我迷路了,能给我讲讲陆地上的事情吗?”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啊亲们,又到了飚戏的时间,这次咱们飚出地球,飚向宇宙,太他妈涨脸了!

一边说,我还一边把武器全都放下,说实话,我发现这外星人小子的眼神不停的往我触手中的武器上瞟,尼玛,这是在心里开始笑话哥们了吗?

见我放下了武器,外星人小子有点犹豫,他不知道自己该不该跟着我一起放下武器。

毕竟对我来说,有武器没武器都能威胁到他的安全,不做好戒备的话,有点傻,可要是一直保持着眼下这个姿势,跟他骑士的身份有点不符。

最终,这小子把巨剑的剑刃朝下,剑尖点在沙滩上,算是表达了自己有限的善意。

“你可真是个强大的魔兽啊,你应该得到所有的尊敬,你来自哪里?极西之地的无尽之海?北狮鹫海峡的永生之眼?

这里已经是战神大陆了,你已经离开自己的家太远了。冒昧的问一下,你是什么种族的英雄?你肯定是你们种族的英雄对吧?”

我勒个擦的,怎么就没看出来,这货是个话唠?

想起罗格说的话,各个文明都对外来客不会太友好,因为这样等于自己的坐标已经被对方知道,很容易招来抵挡不了的强敌,从而带来毁灭。

我眼神中露出了迷茫,说道:“你说的那些地方我都不知道,我刚刚从沉睡中醒来,嗯,我很多事情都想不起来了,甚至我来自哪里都不知道……

来,英俊的骑士,告诉我一些地理信息,我看看能不能勾起我的回忆。难道说,我沉睡了很久,以至于我的记忆都消失了?”

我这番话一传递过去,外星人小子就露出兴奋的表情,肯定心里在想着碰到失忆高手,拐回去当自己小弟的桥段。

“别着急朋友,你这么强大,一定能想起自己的事情的,我叫白意风,这里是战神大陆,这片沙滩和附近的海域,已经我身后的土地,全都是白氏家族的领地,我是白家的领主,拥有这里的一切!

顺着海岸线一直往南去,全是香帕帝国的领土,穿过幽暗森林,就是兽人的地盘,那些野蛮的种族生活在贫瘠的红色高原上。

东方的盆地中,有精灵们建立的城邦,那里任何种族都能找到,商业非常发达。

大陆的其他方向,还有别的种族,但是离我们最近的,就是兽人帝国。”

想要理解白意风的这段意思可是费了老鼻子劲了,他每说一个种族,我就得让他拼尽全力的去想这个种族的外貌,通过这种方法,我才搞明白他说的是什么。

我勒个擦的,这个世界怎么跟西方小说里写的一样,这个族那个族的生活在一起,没事再干上两仗,这不科学!

众所周知,生物的进化是有脉络可循的,智慧生物的产生需要时间,也具有非常强的排他性,反正地球的人类肯定不会坐视其他物种再进化成智慧种族。

这个战神大陆,透着一股子说不出的古怪啊!

如果说让伊沃森带上美瞳就能和这家伙差不多,那么他身边的沙滩上,还卧着一只狼。

这头狼懒散的卧在沙滩上,看到我硕大的脑袋露出海面之后,瞬间从地上站了起来,肩高竟然和那外星人一样,到达了恐怖的两米!

三棱刮锥和大鱼钩还好说,毕竟能往匕首之类的东西上靠一下。

可是大沙锤怎么解释?

面对野兽,没什么好说的,直接开干,要是能耍点小聪明弄死野兽,那就更值得高兴了,毕竟从智慧上辗压对方了不是?

出乎预料的,沙滩上的外星人没有电影里的硕大脑袋,也没有纤细的脖颈,更没有挺翘的迷人小肚腩,这家伙和人类在外形上基本一样。

如果只是个头大一点,还不算什么,可这货有三颗脑袋!

嗯,长了三颗脑袋的巨狼!

我勒个擦的,见到我这种怪物,难道不是应该在第一时间逃跑吗?为毛这货和那头狼摆出了攻击的姿态?难道说,这里和我差不多外形的凶兽很常见,人家杀习惯咧?!

面对智慧生物选择就多了去了,大家可以先谈判,然后再决定是否开战,毕竟长相凶恶不代表本性就凶恶,要不然,直接把长的凶的人全抓起来,世界就太平了?

之所以耻于亮出我的兵器,是因为我的三件兵器早就到了该更换的地步。

想想看吧,我的兵器大概都在二十米左右,嗯,我的脑袋有四十米,也就是说,我用一百二十米的触手攥着我脑袋一半长度的武器在亮相!

我那堪比高层建筑的脑袋一出现,不但三头巨狼立马做出攻击戒备姿态,就连那个外星人都没有因为恐惧而逃跑,反而从背上抽出一把能当门板用的巨大宽剑!

有意思,这货选择武器的品位跟我有一比,竟然也是这种能当盾牌用的武器!

外星人小子张嘴说了一连串叽里呱啦的话,我是一个字没听懂,这门外语估计地球上都没学校教,毕竟外的有点远了。

直接用精神能力传递过去一段消息:“这是哪里?”

赶紧把我的武器很耻辱的亮了出来,证明自己也是智慧生物。

毕竟面对野兽和智慧生物是两个概念。

不知道这个世界的狼本身就长的这么奇葩凶悍,还是这个外星人特意养的变异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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