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崆峒剑仙除魔录

181武林前辈

这人本是一名参客,后因武功高强成为白山黑水间武林豪客的领袖人物。其人武功十分渊博,几乎精通天下武学,有武学博士之称,是当时的天下第一高手。

后来以武入道,成为法术名家,并投身白山黑水间的仙派长白派。

其人闻名修法界的是三件事:

玫瑰道:“这是斩燕剑。”

百合道:“如何斩燕?”

玫瑰道:“其实所谓斩燕,不是真的要斩燕子,而是用来形容一招迅捷无匹的剑法。”

其三,身怀长白派五大奇宝:狼毛袄子、大锅烟袋、虎王惊兽须、火龙乌拉草、玉参金茸丸。

五件宝物各各都价值连城。

想来,他身上披着的皮袄就是狼毛袄子了。

这袄子的制造方法极为血腥。要先寻一只驴子大小的狼王。必须不用法术,不靠兵器,赤手空拳将之制服。然后把狼到挂在屋子里,饿三天三夜。

之后,人的眼睛盯要死死着狼的眼睛,用牛角弯刀生生活剥了这只狼的皮。在此过程中,人不可以眨眼,也不能一动目光,要一直盯着狼的眼睛,且皮必须要完整无破损,否则就会前功尽弃。

皮剥下后,要以特殊藏法埋葬狼没皮的尸体,并在狼墓周围施展特殊阵法,以提升狼皮的灵力。

狼皮要快速煮干,并张悬在野林子风干。

七天七夜之后,此狼皮在太阳光下若是隐隐泛出青光,此皮袄就算是大功告成了。

若是没有就是失败了。

这成与败,大半要靠天命成全,故,长白派立派几百年,一共也没炼成几张狼皮袄子。

此宝并非用来攻伐之物,而是被用来感知危险。

比如猎人披在身上,如一里之内有老虎、熊瞎子、大野猪,这皮袄会发出微弱的狼嚎声给人示警。

或者俩人拔剑要做生死决斗。如多方比批袄人剑法高明,此袄就会在双打拔剑的瞬间低嚎。

据百合所知,其余几宝也都是用来趋吉避凶的。那参茸丸更是治疗伤病的灵丹妙药。号称只要病人一息尚存,就可九转还阳。

此药做法不难,只是药材难得。首先得是有长白山上百年以上的老山参。其次就是得用卯年卯月卯日卯时出生的小鹿的鹿茸。且那老参生成的日子不可与小鹿的生辰有丝毫冲克才行。

鹿与参都非难得之物。可合时辰的鹿与参委实不好凑齐。

故,长白派炼成的此丸极其有限,几百年来所炼药丸还装不满一只酒葫芦。

百合听闻传说里的完颜元帅是个身形魁梧如山门前怒目金刚石塑的大汉,可眼前这人看起开就像一个不起眼的塞北老汉。

完颜元帅摘掉斗笠,露出灰白的金钱鼠尾辫儿,眯着一对三角眼,皮笑肉不笑的道:“几百年不见,你还认得我?”

玫瑰道:“认得,只没想到你本高大雄健如松柏,怎么会变成这样。”

完颜元帅道:“我领悟了武功的最高境界,就花了五十年时间,让自己的筋骨慢慢蜕变成现在这样。不是我吹。以武功论,我怕是近三百年来的天下第一。”

玫瑰道:“这倒未必。”

完颜元帅道:“你想试试手?待我饱餐一顿,咱们可以试试。”

说着,他向着褡裢里一伸手,掏出个物件,往地上一撒,变出一桌热气腾腾的淮扬菜酒席,水煮干丝、响油鳝丝、宝塔肉、西湖醋鱼等等。

百合暗想:还从没见过这种变戏法式的法术。一大桌子冒着锅气的菜,看起来像是刚离开灶台不足十步远。

再看那些菜个个都精炊细作,显然是出自名厨之手。

以那道水煮干丝而言。

此菜最要紧的是两点。一是刀功;二是高汤。

豆腐丝以切到细如发丝,浇汤不软糯为佳。

汤则必须是以老母鸡为主料的高汤。汤熬好后,色微白而清透,十步之内可有浓重的香气。

眼前这道水煮干丝显然是哪个名厨的私房菜。

做法上与传统菜色略有不同。

每根如发丝的干丝都是用三根细若纤毫的豆腐丝,纠缠一根火腿丝,呈麻花状。

汤也比传统的更清亮,几乎无色,只是偶尔飘起的几点金色油腥,在提醒百合,这不是清水,而是高汤。

在干丝上还覆着几片薄如蝉翼的金华火腿片儿,以及几片时令的绿色蔬菜叶子。

清汤、白丝、红肉、绿菜,色彩搭配相得益彰,真可谓秀色可餐。

百合身在金光罩内,闻不到菜香,仍被这桌活色生香的吃食,勾引的香舌生津,馋虫争鸣。

袁林道:“飞燕一刀斩?”

玫瑰道:“不错。正是这招剑法。”

百合又是一惊。

完颜元帅是十二使徒之一,成名自金国末年的高手。并非金国元帅,而是名字就叫元帅。

这老头一对三角眼,尖嘴猴腮,两撇老鼠胡,头戴斗笠,肩上打着蓝布褡裢,披着一件青灰色毛坎肩,手里拿着一把硕大的铜锅烟斗,烟丝在锅里自动明灭闪烁,腰间是一条宽大的牛皮腰带,上面嵌入五个黑黢黢的铁铸狼头,小腿肚子上绑着鱼鳞纹绑腿。

百合指着一把长有九尺,形制古朴的剑,问道:“这把又是什么剑呢?”

百合道:“为什么用一个剑招来命名一把剑?”

玫瑰道:“因为此剑就是为了施展这剑招而打造的。而且,只有用这把剑才能使出飞燕一刀斩。”

玫瑰道:“不错。这把剑,是当年一位蒙古将军按照西海边游牧民族马刀之原理,请当时著名的铸剑大师朱夫人打造。这位大师特选在龙虎山上,金木水火土五星运行为一线之机,巧借星宿运转变幻之力,用天然之熔岩地火,历经三年几百日夜锻造,才完成这件剑中精品。此剑当真是锋利无比,吹毛可断,无可抵御。可以说此剑为马上王者之剑。”

百合见到此人不禁大惊失色,倒不是对方说出了什么惊天奇论,而是惊诧于此人是怎么安然走到金光罩近前的。

她实在想不通,这人是怎么做到出现这里,又不惊动十万铁鸦,且不被她们发觉的。

玫瑰倒是很淡定的说道:“是完颜元帅吧?”

玫瑰道:“此剑的妙处,从外形上是看不出来的。该剑之剑尖向后一掌长之处所用金属与别处不同,乃是分量极重的地下沉金矿石提炼出的百炼真金。所以其剑尖部分极沉。一旦挥击,有加速剑势,加剧势大力沉之效。腕力极佳者熟练使用此剑,必能快于敌人出剑。如在马上,配合马超的出手剑法使出,在万千军中取上将首级,可如探囊取物般轻巧。”

袁林若有所悟,道:“这是一把利于骑战的马上用剑?”

其一,此人武功之高世所罕见,以纯武功论少见敌手;

其二,此人胃口极佳,一顿能吃下一头牛。有吃尽天下美食之宏愿;

“剑?马上王者的兵器什么时候轮到剑。马战之兵中强者,无过狼牙棒、铁骨朵、长枪、马鎙、斩马刀、太师鞭,哪里有剑的位置?”

一个手拿大烟袋的身材干瘦的老头站在七宝金光罩边如是说道。

袁林道:“此剑除了剑身极长,似乎并无特异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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