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酋长别打脸

第400章 大破敌阵

“别吵了,按照计划行动。”

夏野催促。

立刻有仆从军带着柴火,蒲扇、生肉跑上了城头,用最快的速度把肉烤了起来。

食物,就是活下去的根本,此刻那些熏肉火腿在野人们眼中,比美女和黄金还要诱人。

“闭嘴!”

盘骨吐气扬声,一声咆哮,震得森林似乎都在婆娑作响。

咕嘟!

野人们疯狂地吞着口水,盯着城头,恨不得立刻扑上去,大快朵颐。

兵团出现了骚乱,一些野人开始往前移动,想看看香味是怎么回事?

坐在一处篝火旁的盘骨,粗大的眉毛皱了起来,望向城头,然后吩咐了部下几句。

部下们立刻去维持秩序。

“都退回去,不准乱跑!”

“违令者格杀勿论!”

“谁在往前走,就第一波攻城!”

部下们威慑。

“朝歌大酋长看你们可怜,这些食物是赏赐给你们的,过来拿!”

星期五喊着话,把早就烤好的一只羔羊用投石机丢了出去。

砰!

羔羊砸在了树林中,吓了周遭的野人一大跳。

嫩嫩的羔羊被烤的金黄酥脆,滚烫的油脂滴落,因为洒了孜然,肉香混着孜然的香气,一个劲儿的往鼻腔里灌。

终于,有几个饥饿的野人扑了过来,争抢烤羊,尤其是当一块羊肉入口,那种滋味溢满口腔,他们就彻底疯狂了。

“啊呜!”

“滚开!”

“去死!”

野人们开始死斗,很快就以部落为单位,打了起来。

在野人眼中,为了食物厮杀,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别说穷惯了的野人,就是常吃大鱼大肉的贵人们,都没吃过孜然烤羊腿,这可是朝歌独一份。

砰!砰!砰!

一只只被切开的烤羊腿砸了下来。

野人们开始骚乱。

“停手,别再打了!”

部下们维持秩序,可是收效甚微。

野人太多了,粮草根本不够用,所以看到吃的,都在争抢。

“大王,控制不住局势了。”

部下来报,急的满头大汗。

大先知听着动静,一脸哀容,没办法,食物不够,就是软肋,要是够吃,盘骨也不可能振臂一呼,就召集到这么多野人。

“那个家伙想打击咱们的士气!”

盘骨攥紧了刀柄:“你们去警告他们,再有不尊号令者,杀无赦!”

一番屠戮,几十个野人被杀,当血淋淋的脑袋被木桩插起来示众的时候,野人们总算稍稍安静了一些,可是还有不少人盯着城头。

“嘁,我还以为有什么手段呢,就是暴力镇压呀!”

夏野撇嘴,摆了摆手。

星期五会意,立刻把烤羊腿丢在了城墙们五十多米的地方。

野人们就像看到猎物的秃鹫,立刻伸长了脖子,但是因为在敌人的攻击范围下,他们还没蠢到上前。

“过来拿食物,说了是赏赐,就会给你们。”

星期五还在大吼。

短暂的沉默后,有饿的实在受不了的野人战战兢兢的跑了出去,拿了羊腿就往回跑。

只是一跑回来,早就等在旁边的人,立刻蜂拥而上,又开始争抢,

这么一搞,后面的那些出来夺食的野人,反倒不回去了,就在城头下猛吃一顿,反正要死,也做个饱死鬼。

食物丢的越来越多,聚集过来的野人,也越来越多。

“还是那句话,杀死野人王,你们就会成为朝歌真正的子民。”

星期五又开始煽动了。

野人们神色狐疑。

“一群蠢货,大酋长言出必行的,你们看看我,同样是野人,可我穿的是什么?吃的是什么?”

星期五讥讽:“葡萄酒听过吗?贵人喝的东西,我每晚都用这东西洗脚!”

为了证明自己的话,星期五拿起一个陶罐,喝了两口,等城下数百个野人的目光都看过来,他立刻反手倒了下去。

“这家伙好能吹牛啵依!”

菘果嘀咕。

哗啦!

哗啦!

酒水流淌,有几个机智的野人冲了过来,仰着头张开嘴,接了起来。

“好喝吗?”

星期五大笑:“哈哈,赏你们了。”

“你这么做有什么用?那些野人就算再蠢,面对着三万大军,也不可能去攻击野人王呀。”

夏士莲觉得夏野在糟蹋东西。

“现在是没用,等破鼓乱人捶的时候,就有用了。”

夏野看着城下,这一场战斗,朝歌赢定了,他这么做,是为了动摇野人的意志,让他们攻城的时候,留点力。

“这可都是我的奴工,死一个,就少挖好多矿石。”

朝歌分发食物的行动还在继续,不一会儿,城头下就聚集了二千多人,密密麻麻的,甚至为了争抢一块好位置,又打了起来。

“对方在搞什么?”

盘骨郁闷了,对方的大将,完全不按照套路出牌,他从遗迹的那些壁画上知晓的战争,从来没有在这种丢食物的行为。

“朝歌真是富的流奶呀!”

大先知都禁不住感慨,就这么一会儿,朝歌丢下来的食物,就足够一个三百人的部落吃一年了。

“传令,攻城!”

盘骨站了起来。

“啊?部下们长途跋涉,还没休息好呢。”

大先知惊诧。

“再休息下去,他们都要临阵倒戈了。”

盘骨神色凝重。

城墙下,已经拥挤了上千人,这个数量,如果内讧,已经足够让野人王费一番手脚了,而且最麻烦的是,一旦引起连锁效果,那么己方就不战而溃了。

大先知叹气。

嘟!嘟!

悠长的号角声响彻了起来。

“这是要攻城了吧?”

看到城下的野人开始集结,所用的工具,无非是简陋的梯子,投石索,还有麻绳,夏士莲就提不起一点儿兴趣。

“赢定了!”

就算是胆小的泉美子,此时都信心满满。

如此简陋的装备,敌人除了用人命填,还能干什么?朝歌的城墙,可不是人造的,而是主宰塔用沼泽泥潭改建出来了,所以它是会自动加固的。

“那些人类一定在小瞧我吧?”

盘骨讥讽。

“大王的英明,区区一些人类,怎么可能明白?”

大先知送上了一句马屁。

盘骨没有理会,望着湛蓝的天空,深吸了一口气后,拔出弯刀,全力向前一挥。

“进攻!”

轰隆!轰隆!

就像是沸水浇过蚁穴,野人们动了起来,不管愿不愿意,此时在野人王亲卫的驱赶下,开始朝着朝歌发起攻击。

野人的远程部队,大多数用的是投石索,弹药是鹅蛋大的石头,还有少量人用的是骨矛,不管是什么,杀伤力都有限。

至于青铜器,几乎看不到。

砰!砰!砰!

石头打在了城头上,还有零星的骨矛射来,只可惜最多制造一些伤号,想杀人,有点困难。

“太原始了,让他们见识下咱们的远程部队吧?”

星期五兴冲冲。

在靠着城内的一侧,是一字排开的五十驾投石车,使用的弹药是磨盘大小的石块,别说被砸中,就是擦弹,也没救了。

这些都是墨芜蘅监督建造的。

夏野翻了一个白眼。

“笨蛋,那都是咱们朝歌的奴工。”

菘果拍了星期五一巴掌:“话说那不是你的同族么,你居然下这么狠的手?”

“谁和他们是同族?”

星期五早不把自己当野人看了。

野人们搭起了梯子,嚎叫着攀爬。

朝歌的城防军,也开始投入战斗,将投石和檑木丢下去。

这些人都是仆从军,被夏夜派来熟悉战斗的,真正的精锐,还在藏兵洞里休息。

战斗只是进行了五分钟,城下就堆了一层尸体。

野人的装备实在太烂了。

“大王,量底牌吧!”

大先知催促。

盘骨抿着嘴角,他就没指望着这些野人攻破城墙,目的只是想消耗一下守军,可是连这么一点要求,都做不到。

“或许来攻打朝歌,就是个错误?”

当这个念头闯进脑海的时候,盘骨又赶紧甩头,把它抛掉,随后下令:“让巨鸟兵团出动!”

唳!唳!

珈朵的那只白头鹰,一直在天空盘旋,监视战场,蓦然,它叫了起来。

珈朵神情一紧,立刻抬眼望去。

六块‘乌云’,正擦着森林的顶端,快速的飞来。

“有大鸟飞过来了!”

珈朵高喊。

“什么东西?”

菘果愕然,那是六只巨鸟,提醒魁梧的足有二十多米厂,双翼展开,遮天蔽日。

空骑兵突袭,就是一个快字,不到一分钟,已经转瞬而至。

呼!

巨鸟飞过,带起了大片的烟尘,而且它们的脑袋一甩,就喷出了一道粗大的闪电。

滋拉!

蓝色的闪电,在城头肆虐。

夏野第一时间,发动了绝对领域,为周遭的人加持防护,可边缘还是有十几个人被波及了。

啊!啊!

仆从军惨叫着,被电成了一块焦炭。

地面上也不安静,十几只像小山一样的巨兽,撞断高大的乔木,出现在城头强的空地上。

野人们士气大振。

“对方量底牌了!”

阿布提醒。

“让我们出动吧!”

阿娜请战,朝歌没有空军,这是她已经了解过的。

“还不到时候!”

夏野示意大家不用紧张:“珈朵,蕾姆,看你们的了。”

巨鸟飞过后,翅膀拍打了几下,便划出一个弧圆,又重新飞了回来,准备第二轮攻击。

“鸟背上有人!”

星期五大叫。

“废话,只要不瞎,都看到了。”

菘果翻了一个白眼,很明显,这些野人就是空降兵,等巨鸟清理过城头后,就会跳下来作战。

只可惜,他们没机会了。

当巨鸟飞来的时候,蕾姆最先开火了。

“攻击!”

滋啪!滋啪!

伴随着一声骄喝,一道道粗大的闪电冲天而起,打在了巨鸟的身上。

“攻击!”

永恒岛女战士的标枪,还有对空床弩,全都第一时间射了出去。

嗤!嗤!嗤!

一片鸟毛乱飞,还有殷红的鲜血洒了下来。

因为巨鸟失去平衡,上面搭载的野人有的没坐稳,掉了下来,摔在地上后,发出的惨叫,戛然而止。

一具具血肉大饼被砸了出来。

被枪矛射中的巨鸟摇摇晃晃,惨叫着飞离了,但是被闪电击中的,就冒着黑烟,一头栽下了城头。

“跳!跳!跳!”

也有一些勇武的野人见机不妙,提前跳了下来。

“快点近身战,否则会被射杀!”

野人勇士高呼。

看着坠落的巨鸟,盘骨的嘴角抽搐。

城头下,巨兽也狂奔了过来,准备撞击城墙。

这些巨兽的体型,足足有五头大象那么大,浑身布满鳞片,头上有一个巨大的独角,宛若攻城锤一般。

“床弩集火!”

珈朵作为副团长,分担部分指挥权。

绷!绷!绷!

粗大的弩枪射了出去,可是打在巨兽的身上,就直接被崩碎了,连划痕都没留下多少。

“呼,这下赢定了。”

看到这一幕,盘骨松了一口气。

野人王的近卫队横眉怒视,强大的杀意威慑下,很快让野人们记起了被死亡支配的恐惧,于是安静了下来。

“传令下去,全体休息,把能吃的全都吃掉,然后攻城!”

“你在讥讽我?”

鬼爷皱眉。

“竟然还知道休整?看来野人中也有一些智者呀。”

城墙下,响起了野人们纷乱的吵嚷声,大家大冬天的赶来朝歌,不就是为了一口吃的么。

盘骨呼喝,打量着这座雄城,虽然已经从部下的口中得知了朝歌的雄伟和繁华,但是亲眼看到,依旧被深深的震撼。

这可是荒域之中呀,竟然出现了这么一座漂亮的城池。

“我就是天命所归!”

夏野调侃。

“主人,野人再渣,也比山鬼智力高等。”

星期五辩解,野人虽然挂着一个‘野’字,可依旧能够归属为人类。

盘骨攥紧了拳头,眼神中些许的惧意,也褪去了,取而代之的是兴奋和狂躁。

这一战,肯定会死很多人,但是那又如何?不出十年,以野人顽强的生育力,又会让野人像蝼蚁一样满地滚爬,而自己那个时候,也将成为真正的野人王,号令万里疆域。

二十来分钟后,浓郁的香味便开始从城头飘下来。

咕嘟!

盘骨低吼着,握住了戴在脖子上的吊坠,那是一枚核桃大的明珠,散发着温润的光芒,每当盘骨兴奋过度的时候,它都会让他立刻冷静下来,始终保持一个睿智的头脑。

夏野走上了城头,一眼望去,野人犹如虱子一样,爬在白色的积雪还未散去的林地上。

“只有我,才配得上这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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