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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野人开始

第324章地方治理

林浩等国家管理层不会,那么肤浅的认为。只是因为那些贵族所在的家族,内心膨胀,所以视国法于无物。

“简九明”不过一名子爵而已,在外封的贵族内已经是很高的爵位了。可是在朝阳城有大把的伯爵甚至侯爵贵族,为什么这些贵族的家族,没有在朝阳城里膨胀到胡作非为呢?

前世的林浩听说了一句经典,“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前世林浩作为一名屌丝的时候,一直认为这是一种“诡辩”。今日林浩当了国王之后,他的屁股决定了他必须要有上位者的思维。因此他对“屁股论”有了更深的体会。

简九明家族事件,在大明国的高层,甚至国家议事会的成员,都知道那是一定会发生的情况。这不是什么先见之明,很简单的道理,大明立国时间太短,合格的官府管理人员太少,因此地方上出事是早晚的事。

除了朝阳城这个大明的国都,有林浩这名超级高数镇压着;有大部分心灵修炼的修士聚集着;有军机阁、国务阁、内廷等多种势力交汇,彼此牵制着,所以朝阳城的氛围最好,也最安定。

可是“简九明案件”以及地方上一系列的问题暴露,说明在地方管理上,大明国的贵族分封思路出了问题。一个县只有一个贵族,可能照成一家独大的局面。如果有三家级别差不多的贵族,可能这些贵族们就会彼此顾忌。

从简九明案件以及当下一批类似问题的出现,看得出大明国官府建设是滞后的。

林浩坚持认为,目前出现的地方势力失控,只是一个短期问题。大明国的“爵位”不好拿,那些受封的大明贵族,一定会好好珍惜自己爵位的来自不易。有了这一次严厉打击的样板,大明国的贵族不再会向现在这样,明目张胆的违反国家律法。

林浩觉得,反而要注意另外一种倾向。

当贵族们在地方不再向现在这样,明目张胆的违法,改为游走再法律的边缘,拉拢官员,无声无息中侵害百姓利益。

在大华国历史上,那无数次上演的“土地兼并”和“王朝轮回”中的经典问题,是封建制度无法回避的顽疾。

贵族或大地主利用自己的政治或经济优势地位,和官府勾结,利用灾荒和每年的青黄不接,不断的将土地从小民手中集中。而抵御风险能力极小的农民,在失去土地后,会由“农民”成为“佃农”,尽管他们不是奴隶,他们拥有生命权和生育权,除此外现实上他们和奴隶差不多。

如果大明国开始进入出现这样的问题后,那就是大明国衰败的开始。

好在大明国的官府影响力很强,可不是其他“皇权不下县”的人族国家。

大明国目前实际上,官府管理社会的深度,已经要远远的超过了,目前人族国度对疆域的统治力度。

大明国的“乡”,在其他人族国度“上县”、“中县”、“下县”中,相当于一个下县的人口规模。而大明国的县级单位,实际上相当于其他人族国度里的“上县”。

明国官府所设置的“乡”级行政,“乡长”和“游缴”是官府任命,乡级官府是有俸禄可拿的。大明官府的管理触角,可以说直接抵达每一个“村”。尽管自然村的“村长”不拿国家俸禄,可是村长任命确要得到乡里官府的认可。从这个角度上说,大明官府已经深深的影响到治下每一个国民,绝不是夸张的比喻。

大明国郡、县、乡、村的行政体系,就注定了大民国的官吏体系,异常的强大。这样的行政体系,意味着大明国的动员能力很强,可是面对这样的官府体系下,小民的力量就太渺小了。

从大明国目前推行的公民体系。实际上希望这个“公民体系”,对于大明国地方的官府管理,形成一定的制约作用。

目前看来,在没有大的地方大族,对于地方的骚扰和扰乱,公民体系对于目前大明国内的管理应该总体不错。

尽管“简九明家族事件”的爆发,在地方管理上,“爆发点”的现实情况和预想中有些许的出入,不过问题暴露出来的方向,仍然是地方的管理出现了问题。表示在地方政权建设上是有待加强的。

有鉴于此。林浩根据前世三权分立政治构的思想,设立了一种新的三权分立方式,以适应大明国的地方统治局面。

“县令”掌税收与政策实施,“县尉”掌刑和判,“教谕”掌狱与教学考试。县令、县尉、教谕,均有上级“郡里”任命。

这个三权制约和地球上的“三权分立”有出入,可是再差的规则也比没有规则强不是吗!

可是大明国的那些地方呢?

官府里是七平八凑找来的官员,百姓是一群异国移民来的奴隶。议事会对于地方上那些奴隶的安抚的措施,就三条:

可是为什么当那些小贵族分封到地方之后,那些小贵族在地方上就会开始为所欲为了呢?

大明国度的军功贵族和功勋贵族,在被“贵族院”分封后,他们本人还在国都做事,他们家族封地的建设,基本上交给了,从人族国度投奔而来的“亲族”。这些投奔大明贵族的亲族们,并不了解大明国的法律,他们很自然的把在内地人族“奴隶制度”那一套,在大明国的土地上进行复制。

原本在“国家议事会”的设计中,不同地域都有被分封的贵族。这些贵族应该与国同修,成为国家镇压地方的骨干。可是为什么从“间九明家族事件”中,大家发现这些贵族,反而是扰乱地方秩序的源头呢?

“屁股决定脑袋!”

一条是,五年可以改变奴隶身份为平民身份;从大民历三年“国民分治法案”颁布起三年,如果奴隶还完借款,正常交税的,奴隶可以重还完借款那年起,提前解除奴隶身份,晋升为大明国平民身份。

二条是,第一年开肯出荒地的耕地,耕地产权归开垦的奴隶的财产。

当初大家以为地方上出事,会以官府的官员缺少监管,官员对在奴隶们变为平民后,对那些有些余财的平民,会“横征暴敛”,“巧取豪夺”。

人性!大明国的国家管理者们,还不了解人性这个复杂的东西。

一切的根源还是因为,大明国建国时间很短,大明国官府没有治理天下的经验;大明国的国家管理层和贵族群体非常年轻,他们没有管理自己家族和建设家族的经验。

由于林浩一直在推行心灵圆满说,客观地说人,“心灵修炼”对人的影响是非常有效的,可是这一学说的影响范围,主要在朝阳城的范围内。朝阳城内的大贵族和大家族最为集中,可是他们对于自己家族的管理还是很严格的。

对于这些新垦荒地区,除了土地政策和前期的财务投入,其他几乎没有付出任何成本的大明国而言,一直担心奴隶们暴动。可是几年下来,奴隶们很老实,他们为能够成为平民的身份在努力。奴隶们在为成为平民后,能购拥有自己的耕地和好日子在努力劳作。

尽管从气运地图和统计局的反馈来看,大明全国一直没有暴动的任何迹象。可是理性告诉林浩这些国家管理者,地方上如此粗放的管理,早晚会出事。

而大华国的文化传统里,讲究的是中庸。而中庸的本质,不是什么和稀泥,而是“平衡”。当一种力量得不到其他力量的制衡时,如果想仅凭自身道德进行约束,那么最终的结果一定是迅速的崩坏。

尽管在大明历三年,大明国面向全人族国度,进行了成功的科举考试,并一举招纳了十余万读书人,充实到大明国官府系统。

没有想到大明建国仅仅三年,地方上首先爆发出来的是,确是地方“豪族”开始侵蚀官府权利和把持地方权利。

事情出现的“爆发点”,即在预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三条是,第一年开垦的耕地内的粮食,全部归开荒者所有。第二年起,耕地产出的粮食缴纳三层给官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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