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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野人开始

第368章20年之“超凡技术”

现在的大明国人,对于传送阵,就没有不清楚的。因为现在二十七亿的大明人,几乎八层以上的人口,都是通过传送阵来到大明国的。

建国二十年后的大明,不像建国初期那会,朝阳城内只有一座中型传送。

现在大明国,仅朝阳城首都,就有中型传送阵三座,联通国内各郡城的小型传送阵十几座。

大明国建国的时间短,技术储备少,人才匮乏。虽然大明国的产业有很大发展,衣食住行等方面为大明国赚了不少钱。可是不可否认的是,对大明的这些产业和技术,一直被局限在凡俗世界的生产技术能力。

这些凡俗世界的生产技术,哪怕可以赚很多的钱,哪怕可以给百姓的生活带来许多的便利。可是这些凡俗技术,精灵族、世家李氏和大宋帝国,都不会眼红。

因为这些凡俗技术,只是对于凡人有用。虽然铠甲武器,可以武装军队力量,但是这些武装仅仅局限在第一步的低层次敌人身上。凡俗技术对第二步修士的力量增长,帮助微乎其微。凡俗技术既不能增加第二步修士的力量,也不知能直接增加国家的力量,

抚河郡的建立,就相当于大明国和人族核心国家接壤了。一旦大明国受到敌人的攻击,哪怕传送阵不能使用,只是使用浮空飞舟运送兵力,二个月内,敌人也将受到人族势力和大明国,两边的双重夹击。异族要想单独围歼大明国的难度,就必须面对人族国内的力量打击,难度将成倍的增加。

虽然大明国人都知道,大明国的发展离不开传送阵。可是每一个的大明的高层都知道,明国每时每刻,都在为解决不依靠传送阵而努力。

“灵甲”分为两种,一种是可以融入婚海,保护神魂的婚甲;另外一种是,穿在身体外表,保护肉身的灵器甲胄。

以前大明国因为有,不朽青铜矿,所以在“魂甲”的制造上并不如何外行。可是这种极度依赖材料的魂甲,注定不可能大量的制造。

而灵气铠甲,才是第二步修炼者对敌的主要自我保护武器。来自唐帝国的两款灵甲的制造技术,不但武装了大明国的高端力量,也为大明国内灵甲制造提供了思路。这两款灵甲,对于大明阵法学员,以及锻造甲胄材料指明了方向。

至于说凡俗技术,可以增加奴隶和国民的生活幸福感;可是提高劳动生产效率,让那些百姓生活的更好。对于是管理百姓如同牧羊的掌权者们而言,对此凡俗技术,从来抱有的态度是可有可无。

对于那些超越凡俗,不是一般人能掌握的技术,称之为超凡技术。那些大势力最核心超凡技术的掌握,从来是严格把控。

可是就在大明历二十年,朝阳周报的关于朝阳城开通大型传送阵的一篇报道,让朝阳城居民立即炸了锅。因为今年秋天开始,大明国的第一座远程传送阵,就要开通了。

二十年来,可以说今天的大明国每一步发展,都离不开传送阵。大型传送阵开通意义,立时被国内的大小势力领悟到了。

第四种,大明王室和其他贵族合作建立的生意。例如:平岗铁城、空间装备生产工坊、浮空飞舟生产工坊、灵甲锻造工坊、灵器锻造工坊。

“传送阵”对于大明国而言,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不客气的说,没有传送阵就没有大明国今天的繁荣。明国建国后,一点也没有放松对传送阵的建设。不过在掌握传送阵技术上,明国却并非一番风顺。哪怕大明王林浩和三大公主联姻,也没有得到这些技术。

比如:空间法阵,浮空阵法,传送阵技术,灵甲锻造技术,灵器生产技术,远距离信息传送技术,灵植培养技术、能量防护罩技术等等,一点也没有向大明国流出。

哪怕自己公主和大明国主的联姻,几大势力不过是允许,大明国内的生产作坊内的一些核心零部件,可以向自己国内定制而已。而大明国内生产的都是些,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的架子、车厢、船壳等。

第一种,像大明铸币作坊和大明钱庄,这样直接隶属国务阁的国有企业。

随着大明国的发展壮大,国内的百姓已经习惯,自觉用律法条文,去套生活中的许多事情。而百姓的生活,不去违反律法,已经慢慢成大明国人贵族和平民生活中的一个特点。

平时没有刻意宣传,百姓并不知道浮空飞舟外形的变化,其实是明国掌握这项技术后,已经根据大明国的实际情况,在生产自己的产品。

不去特意关注,百姓也不会了解,大明国内各个郡城间的小型传送阵,其实是大明国掌握传送阵技术后,加强国内联系的重要举措。

正是因为得来不易,所以明国对这些技术也是防守的异常严密。所欲相关的核心技术,被限定在大明国的核心作坊内。

大明国四种作坊,才是大明国内真正的国家核心商业。

在全国四十多个郡县内,东南西北各个方向上的郡城内,都分布着五座中型传送阵。传送阵的建立,对于大明国日益扩大的版图规模而言,越来越重要。

比如,大明国最东部,新设立的“抚河郡”,作为大明国联通人族内陆最近的郡县,距离扶风国距离不超过三万里。尽管这个距离,还是很遥远。可是这个距离,对于大明国的战略安全生态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二种,像林氏商团这样的商团,归大明王室完全所有,商团内的作坊以及技术,被视为国家机密。比如:林氏钱庄、不朽铜矿、轴承工坊、玻璃工坊、火枪工坊等;

第三种,像“林氏合作商团”合作的关联企业。凡与林氏合作商团合作的工坊,工坊的控股方均为王室。而与王室的合作方,一般都是某项技术的发明人,为了技术保密或扩大生产的需要。他们一般会被王室看中,大家合作,建立生产作坊。

从大明历十六年开始,大明国和唐帝国的技术交换,得到了重大的突破。大明国的真正超凡核心产业,终于实现了零的突破。这些超凡技术,被有条不紊的融合到大明国的产业体系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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