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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文系统误绑了满级大佬

第38章 第 38 章

立刻有人反驳道:“周明德应该不会这么短见吧?毕竟内帷不能干政,他要是真走了这条路,日后一身的本事都无处施展了。”

“但是明人不说暗话,如果能遇到永平长公主这样的良人,吃一辈子软饭我也愿意,就是没人能看得上我,可惜可惜。”

“有点志气好不好,你以为堂堂礼部侍郎跟你似的?!”

不能怪他急,但凡今天这席上的另外两个人正常一点,他也不会担心到这个地步,没准出门前还会认认真真地挑选一下冠带佩饰,好让自己看起来更体面点,人靠衣装的这个道理他还是懂的。

可问题就出在这两个人身上:

大燕国的来使厉无殇就不用说了,能拥兵自重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如果说以前的二皇子还能勉强称得上“虽然平平无奇但至少让人省心”,那么现在的他就是实打实的昏庸无能,别说争朝云国的皇位,就这德行放在普通人家,老一辈的人也不会放心把哪怕一文钱的家产交给他的。

这样的正经人和某些豁得出脸皮去讨好施莺莺、奔放又百变的家伙一比,简直就是贤妻良母与狐狸精小妾的鲜明对比。

周明德尚不知道酒楼里的这帮人都已经替他把终身大事八卦完了,他只来得及松一口气,暗自庆幸,幸好永平长公主足够机警,再加上他来得是时候,什么事都还没发生。

然而周明德这口气松得实在太早了。

他毫无防备地就推开了包厢的门,就猝不及防迎面撞见了衣衫不整地滚在一起的厉无殇和朝云二皇子:

是字面意义上的,和深层意义上的双重滚在一起。

两人都面色涨红,喘着粗气,就像是看见了什么绝世美女一样疯狂地扒着对方的衣服,已经赤裸相见了。

只不过和厉无殇相比,朝云二皇子显然还留存有最后的一点神志,能认出来门口的人是周明德。

他立刻就想从旁边的衣服堆里扒拉出一点能蔽体的衣裳来,结果二皇子一动,厉无殇就紧接着把人给捉了回来,神志不清地邪魅一笑:

“我就知道你也是这样的女人,呵,都是一路货色。”

周明德刹那间以为自己打开了什么通往阿鼻地狱的大门。

他下意识地就抬起了袖子,想要给施莺莺遮一遮眼,结果朝云二皇子误会了这个动作,以为他要救自己呢,便断断续续地挣扎道:

“救……救我……”

周明德,朝云国万千少女心中的如意郎君,温润如玉的浊世佳公子,也是个实打实的直男,在今天遭到了他灵魂中最震颤心灵、毁天灭地的打击:

没救了,等死吧,告辞。

数息后,一道惊怒交加的喊声从二楼的某处包厢传了出来。

这道喊声的内容本就很出格得让人不得不留意,再加上这么失态的人还是礼数周到、风采天成、不管遇到什么变故都能处变不惊的周明德,就更引人遐想了:

“二皇子,这成何体统!快把衣服穿上!”

瞬间,整座酒楼就又一次迎来了鸦雀无声的寂静,人人都在交换着好奇的目光,用眼神示意彼此: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才能让周明德都失态至此?

而一干看热闹的吃瓜群众的疑问紧接着就得到了解答,因为施莺莺的声音恰到好处地跟上了,很难说她是认认真真地在为二皇子结尾,还是在火上浇油、雪上添霜:

“二皇弟,就算你和厉将军情深意重,也不能私下搞成这个样子啊。你们把人家酒楼的地儿给弄脏了,可让老板以后怎么做生意?真不厚道。”

“来人,给大燕国的厉将军拿件衣服,这……光天化日,衣不蔽体,总归不太好。”

楼下恨不得长出双兔子耳朵的吃瓜群众们对视了一眼,随即纷纷达成了默契的共识:

好家伙,看来是出大事了!有热闹不看王八蛋!

等周明德一从楼上下来,往京兆尹所在的光德坊东南隅匆匆赶去后,乌泱泱的一帮人瞬间化整为零地从各处涌了过去:

胆子略微大一点的人,就光明正大地走楼梯上二楼看戏去了;胆子小一点的、不愿意掺和进天家贵胄这些破事里的,就给跑堂的小二塞了钱,让他去看看二楼究竟发生了什么,再下来讲给他们听。

跑堂的小二欢欢喜喜地发了笔横财,同时通往二楼的楼梯承受了它们不该承受的重量。

可不要小瞧跑堂的小二的八卦传播能力。规模越大的酒楼,消息就越灵通,多少江湖人士、军中探子、初来乍到的异乡人,就是在当地的大酒楼里打听到最新的情报的?

这也是厉无殇当初打的好算盘,结果没想到,在施莺莺和燕飞尘的联手之下,一只能分别倒出内盛的两种不同酒液的阴阳壶,打乱了他的全盘计划,最终让他自食苦果。

施莺莺用袖子遮着眼睛,紧接着从二楼下来后,情真意切地对闻讯赶来、面色铁青的酒楼老板道:

“都是我不好,有这么个不争气的弟弟。”

酒楼老板也是个明事理的人。他再怎么窝火,觉得自己做生意的地方被玷污了,可也知道这事怪不到施莺莺:

放眼朝云国上下,哪个不知道永平长公主是有大才能的贤人?在座的这么多人,少不得有一小半的家乡都受过她监修的那两道水利工程的恩惠。再者,都说“养不教父之过”,她的弟弟不争气,可不能把账算在她身上。

于是酒楼老板连忙摆手道:“不敢不敢,殿下言重了。”

施莺莺苦笑一声摇摇头:“这……哎,算了,我的弟弟毕竟是跟在父皇和母后身边长大的,我就算想管教他,也有心无力,倒让大家看笑话了。等下从我的公主府走一笔私账,帮老板把这里翻修了便是,除此之外,我什么都说不得、做不得。”

她的声音不高不低,正好能让大部分看热闹的人都听见:

这样一来,等今日的新闻传出去后,本来就在及格线边缘摇摇欲坠的朝云帝后的名声,就又要添上一条“不会教养子嗣”了,顺便还能把施莺莺的名声对比着往上抬一抬:

永平长公主在这么个糊涂地方还能长成个好人,可真是太不容易了。

“我已经将此地的乱象禀告了京兆尹。”周明德没过多久就回来了,同时带来了一个施莺莺期待已久的好消息:

“他一听说在大庭广众之下有如此伤风败俗之事,涉事一方还是二皇子后,便大惊失色,已经派御林军前来捉拿大燕将军,并紧急入宫去禀告圣上了。”

“那可太好了。”施莺莺合掌庆幸道:

“在我朝云国土之上,怎么能有这种事情发生?明明我的皇弟近日来还在相看贵女,准备结婚呢,为何就与别国的将军勾搭上了?”

“要么是他骗了父皇母后,欺上瞒下,又要祸害别人家清白无辜的女儿;要么就是他被用强失身了,甚是可怜,可若照此看来,便是大燕国欺我朝云太甚无论如何,定要查个明白才好!”

这就是被用十几盆凉水兜头浇得痛不欲生、险些旱地呛死的厉无殇,醒来后要面对的惨况:

他和二皇子互相扒掉了对方的衣服,并且从椅子上滚到了地上再滚到了床上,弄得杯盘倾倒、满地狼藉不说,两人的身上还留了不少青青紫紫的印子,是个明眼人就能看出来刚刚发生了什么事。

更可怕的是,他们还没来得及穿上衣服呢,就看见了门外不少看热闹的人的身影正在围拢,一阵高过一阵的议论声扑面而来:

“成何体统,真的成何体统!”

“我可算是明白了,怪不得大燕国的将军要出使我们朝云国,原来他早就和二皇子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了?”

“再怎么情意绵绵也不能在这里搞啊!以后店家还怎么做生意?”

“那二皇子这些天来还在相看贵女,打算娶皇妃?我呸,这种人也配?真是让人倒尽胃口了!”

这些至少都是画风正常的讨论,还在铁青着脸穿衣服的两人都能接受,咬咬牙忍一忍就过去了,直到有个油腻腻的老男人的声音突兀地插了一句:

“哦哟,好白的屁股。”

刹那间前所未有的屈辱与恶心感浮上了这两人的心头,直让厉无殇和二皇子好一阵天旋地转,险些当场吐出来:

这就是自视甚高的人的通病。他们只允许自己对别人评头论足,一旦他们反过来被别人指指点点,就会感到成倍的崩溃。

更别提施莺莺还端着副关切备至的样子,刚进门就对着她这位名义上的弟弟来了个一针见血式的嘘寒问暖,真是个往伤口上撒盐的好手:

“倒是我这个皇姐失职,一直不知道你还有这个癖好。”

“你们已经暗通款曲多久了?还是说……”她若有若无地轻轻瞥了一眼厉无殇:

“是厉将军酒色攻心,强迫了你?不要怕,朝云的律法一定会为你做主的。”

二皇子险些没恶心得把胃都吐出来。这哪里是他有这个癖好?分明是厉无殇偷鸡不成蚀把米,还要把自己给拉下水!是了,没错,就是刚刚那杯酒有问题!

一念至此,他对施莺莺怒道:“你!”

但是二皇子没能把话说完。

因为就算他再没脑子,也注意到了眼下是何等两难的局面:

如果他承认是他和厉无殇联手,想要害施莺莺却反害了自己的话,就要面临着被以“残害手足”的罪名褫夺皇子封号送去大理寺的风险,终身与皇位无缘;但如果他顺着施莺莺的意思,承认是厉无殇强迫了他的话,倒不用去受牢狱之苦了,却依然于风评有损。

怎么看都没有一个好选项,而且根本没有抵赖的第三条路:

这些铁板钉钉的人证物证都在这里被当场逮住了,真当看热闹的人瞎不成?

急怒攻心之下,这位终年虚胖过度的二皇子当场就厥了过去,但在失去意识之前,他还没忘把厉无殇拉下水,这两人的塑料同盟情已经碎到鲁班再世都修不回来的程度了:

“是……是他逼我的!”

对一个直男癌来说,“在大庭广众之下承认自己被用强”这件事,这真是个终身难忘的奇耻大辱。

自此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二皇子别说不能人道了,就连正常的吃饭喝水都成问题,要不是他府上的太医发现得快,他恐怕早就投江自尽,了却残生。

而二皇子在晕过去的最后一句证言,也成为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在大燕国的男人们看来,寻花问柳之事再正常不过了,谁还没有个“家里红旗飘飘外面彩旗不倒”的梦想呢?

甚至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都成功地将这个梦想变成了现实,真的是身体力行的追梦人;就算被捉奸也不算什么,没准还能获称一声“风流多情”。

但这一切,都得建立在另一方是个女人的基础上。

很明显,朝云国二皇子完全不符合这个条件。

厉无殇深知自己不仅丢脸丢到了国外、很快就要举国或天下皆知,更有可能被爱子心切的朝云老皇帝投入天牢问罪,于是他当场崩溃了。

这位亡国公主:下堂将军妃里的原男主,狗比程度比起上一个世界里的顾城而言有过之而无不及,古早味道浓重到要窜出屏幕:

他秉持着“爱你就要误会你”的原则虐死了原主,还要大言不惭地说这是重视她;同时贯彻着“不听话的女人打一顿就好了”的家暴男原则,和燕飞尘从头打到尾,打不过燕飞尘就去打原主;再加上年纪轻轻便大权在握,从直男癌的角度看,的确是个体面人,直到他遇到了施莺莺。

他带着“这个世界上竟然真的有能拒绝我的魅力的女人”的难以置信的神色,从地上踉踉跄跄地挣扎起来,颤巍巍地伸出根手指指着施莺莺,怒道:

“永平长公主,你好狠的心啊!你”

他和半路厥过去的朝云二皇子一样,没能说完这句对施莺莺的血泪控诉,就倒了下去,正好将最后的舞台留给了施莺莺。

于是她对着两人衣衫不整堆叠在一起的身体,投过去了夹杂嫌弃、惋惜和同情等各种情绪的微妙目光,手把手将这口绿油油的黑锅给他们戴在了头顶:

“我早就说过了,纵欲过度终归不是什么好事。”

说完之后,她头也不回地下楼去,只不过在临走之前,她那双暗蓝色的桃花眼在这个小包厢的梁顶轻轻巧巧地打了个转,随即就像是发现了什么特别有趣的东西一样,微微地笑了起来。

系统不解道:“你发现什么好东西了,这么开心?”

施莺莺:“哎呀,你没有发现吗?我的护卫两人一前一后地在房梁上撞见了。刚刚厉无殇莫名其妙地晕了过去,就是他们齐齐下的手。”

系统感动道:“真是忠心护主……不对,你好歹记一下卫楚的名字啊!人家九死一生地从二皇子那里跳槽到你这儿,这些年来又给你挡了多少次来自旧主的暗杀和试探,记一下卫楚的名字又能怎样!不能因为记不住卫楚的名字,就把谢北辰也一起浓缩成了护卫好吗?!”

施莺莺:“诶嘿。”

她下得楼去,便望见了刚从京兆尹处赶回来的周明德。

他一看到施莺莺独身从二楼下来、背后也没有跟着累赘,便知道今日的将计就计之局已经成功了十之八九,便快步走到施莺莺身边,对她叮嘱道:

“京兆尹处已经有回复了,圣上龙颜大怒,正要急令御林军来捉人,殿下且小心着些。”

施莺莺也微一点头:“辛苦了。”

“为殿下办事,哪里有辛苦之说。”周明德低声道:“幸好这里是全都城里最大的酒楼,消息一出来,封都封不住。”

“哎呀。”施莺莺用手帕象征性地挡了一下脸,言笑晏晏道:

“我可能听错了什么,周先生刚刚说的是幸好吧?”

在外人看来,就是素有贤名,人人交口称赞她“有仁爱之心”,才干与美貌都一等一超群的永平长公主,正在为自家不争气的弟弟难过呢:

年纪轻轻的,怎么就有了这么个毛病?

要是真的好这一口其实也没什么,别祸害别人就行,可二皇子近来正为了从施莺莺手中夺权,而挨家挨户地求娶贵女呢,这……这不是糟蹋人吗?!畜生啊!狗东西!

只有站在施莺莺身边的周明德,才能听见她声音里藏着的一抹柔和的笑意,于是他的唇角也几不可查地勾了一下:

“朝云国不能有这样的太子。”

“如果不是永平长公主心细如发,当机立断,现在受害的就是殿下了。既然殿下平安无事,那自然是万幸中的万幸。”

施莺莺又问道:“我去湔山治水前嘱咐你安排的阵法,军中可秘密操练好了?”

“自然。”周明德应道:“那阵法精妙得很,似乎生来就适合水边作战,如果真有一日要与大燕国开战,必能建立奇功。”

周明德话音刚落,看起来还想再跟施莺莺多说几句呢,结果谢北辰就突然从两人背后探出头来了,是真真的神出鬼没。

他就像是在大草原上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打洞的土拨鼠一样,硬生生在这君臣相合的氛围里打出了一个洞,把自己妥协地安置了进去,对周明德道:

“有我在,莺莺就不会出事。”

周明德当场就卡顿了一下,不知道是在纳闷“大燕二皇子你为什么这么不会看气氛”,还是在纠结“在里面的是你们大燕国的将军,你一个二皇子这么向着朝云国真的不是立场不对吗”,总之最后千言万语凝聚成两个字:

“……甚好。”

“可这样一来,我就难做了,哎。”谢北辰最擅长的就是顺杆子往上爬,于是他立刻就可怜巴巴地黏在了施莺莺身边,对施莺莺道:

“莺莺也知道我没读过多少书,在朝云国更容易闹笑话,本想拜托莺莺帮我写一封请罪的信递交给礼部的,但这位礼部侍郎好像有话要跟你说的样子?算了,莺莺如果另有要事,就先去忙吧,我一个人写也可以。”

施莺莺很无奈地叹了口气,对周明德一拱手:“周先生,事有轻重缓急,我们日后再会罢。”

眼睁睁地看着“请永平长公主去府上喝酒压惊顺便推杯换盏交心”的剧本离自己越来越远的周明德:……这位大燕二皇子有点不对劲,但至于哪里不对劲,我也说不上来。

这就是太端着君子风度的周明德和谢北辰的第一次交锋,也从此奠定了他永远都没能赢得过谢北辰的一辈子。

如果他再晚生个几百年,就会知道后世有个词语,是专门创造出来形容谢北辰这种人的:

又茶又狗。

有个谢北辰在旁边虎视眈眈地看着,周明德哪怕有一肚子的话也说不出来了,只能在离开之前提点了施莺莺最后一句:

“殿下,防人之心不可无,还是小心着些罢。他毕竟是大燕国的二皇子,和我们不是一路人。”

施莺莺拢着袖子笑了笑:“我当然知道。”

她笑起来的时候又秀美又温柔,尤其是当那双脉脉含情的暗蓝色桃花眼,在说话的时候认真地注视着眼前人的时候,就会让人感觉万丈软红扑面而来,三千世界尽是风月;可一旦配上她的这番话语,便有种过分冷静的残酷感了:

“要不我当年为什么要千里迢迢地把他带回朝云国,还要对他以礼相待?”

“周先生,我这是养兵千日,用在一时呢。”

作者有话要说:下章原男主就要没了,大家快记住他的名字!莺莺都记住这个上了死亡名单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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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祸害叠加在一起的效果,可不是一加一那么简单。

忧心忡忡的周明德提前在脑海里预演了数十种他可能会面对的场景,并提前想好了应对方法,但他唯一没想到的就是这幅场面:

“这是真正的郎才女貌,好生般配!”

“周家世世代代都是出文人贤臣的世家,难不成这一次……要出个前所未有的操持中馈之人?”

直到施莺莺一看到周明德,便起身相迎,对他笑着说了句“我怕你找不到路,专出来接你的”之后,整座酒楼才像被刚刚注入了灵魂似的,又恢复了之前热热闹闹的样子,以人间的烟火气为她增添些温暖的颜色。

礼部侍郎周明德一接到施莺莺的邀约就出门了:

他刚一进酒楼,就看见了端坐在二楼栏边的施莺莺。

厉无殇存心要把事闹大,闹得人人皆知,也就没包场;再加上朝云国对女子的拘束也没有那么严厉,她们不用戴纱帽就能出门施莺莺不久前也就是这样认出燕飞尘来的,在全码头一堆要么不戴纱帽、要么只戴个斗笠遮阳的女孩子里面,燕飞尘是唯一一个正经戴了厚纱帽遮脸的人,想认不出来都很难以至于那张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愈发容色天成的脸,就露在了所有人面前:

这股安静的氛围甚至还有相当强大的感染力:

周明德在看到平安无事的她之后,才松了口气,也对施莺莺笑道:

“有劳殿下专门来接我了,也不知道他们喝成了什么样。”

他这一笑起来,便让人有春风拂面之感,果然是朝云都城万千少女的梦中人的模样,翩翩君子,如琢如磨。等他们并肩离开后,一时间又热闹了起来的酒楼里,竟然上上下下没有一桌不是在讨论这两人的:

正常情况下的酒楼应该热闹得很,这家酒楼也不外乎如是,但那都是截止到永平长公主从某个包厢里走出来之前的事情了:

她只是漫不经心地往那里一坐,一整层二楼就比包了场更安静。

别说,周明德还真有这个念头,只不过他太正派了,无法将自己真正的心意说出口而已。

或者说得再明白点,就是周明德是个在传统的礼法规制内长大的人,看这么多人对他的评价众口一词都是“翩翩君子”便可见一斑。

不出一炷香的时间,能看到她所在的位置的、足足一层楼的人也都安静了下来;等到周明德匆匆赶来之后,整座酒楼便已经鸦雀无声得半点之前客来客往的热闹也没有了。

只因为她坐在那里好像在等什么人的样子,一言不发地、专心地把玩着面前的酒盏,于是一整座酒楼,上上下下连客人带帮佣百余人,也就没有人说话,半点声音也不发出,生怕打扰了这份超脱尘世的冷淡之美,都能听到一根针落在地上的、最细微的声音。

毫不夸张地说,只要不是个瞎子,就要认得施莺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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