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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英美]恶魔的千层套路

第2章 布鲁德海文异闻录2

迪克心里疑惑,对很多人来说蝙蝠侠只是一个都市传说,然而克劳斯的口吻听起来却不曾怀疑过这件事,就像蝙蝠侠对他来说是个真实存在的人物。

难道……他亲眼见过蝙蝠侠?

不过他看着男人轮廓分明的侧面,觉得就算他问了都不会得到回答。

拜托,那是全美犯罪率最高的城市!盛产像小丑那样的疯子!

即使在哥谭长大的迪克无法对这座蝙蝠侠拼命守护的城市产生什么美好的评价,也无法捂住良心说这是一个好地方。

迪克此刻的心情复杂得想对克劳斯说一句“我代表蝙蝠侠谢谢你的喜欢”。

克劳斯叫住了他:“班森,普林斯大道215号的案件有什么进展?”

“死者的身份是街头黑帮的成员亚当·哈德森,他的妻子和儿子在一个月被其他的黑帮成员所杀,原因是哈德森偷了一批货物。”班森回答,“但是由于现场没有找到其他人的DNA,无法追踪到凶手,只能从哈德森生前认识的人入手了。”

顿了顿,他又半开玩笑地说:“如果还是没有方向的话,就只能是自杀了。还是说你想接手?”

按照规则,破不了的案子要么被重案组接收,要么纳入为悬案,但是19分局有另一套做法——扔给克劳斯·奥德里奇。

毕竟克劳斯的破案率几乎高达百分百,别说布鲁德海文了,在全美也是No.1的。其他警探无法破解的案子,一到他手上便迎刃而解。

这个男人是公认的天才侦探。

克劳斯笑着拒绝:“这就不用了,我手上还有其他案件。”

“聪明的决定,我最近因为这案子被一个奇怪的人缠住了。”班森露出纠结的表情。

“奇怪的人?”

“一个英国人,他自称是个侦探。”

克劳斯眼里的玩味加深几分:“这个人,该不会恰好就叫福尔摩斯吧?”

班森一听,满脸写着见鬼了:“还好像真的是,你是怎么知道的?”

克劳斯没有回答。

如果真的是本人的话,这下子麻烦了。

“我能看看吗?”克劳斯目光落在他手上的笔记本。

“你确定?”班森看向他,“这东西挺邪门的。”

克劳斯再没有回答,直接接过那本日记。

恶魔——超自然的邪恶生物,作为宗教神话里的概念,他们被认为是纯粹的恶,是上帝的敌人。

《圣经》对天使有很多记载,对恶魔的描述却寥寥无几。

一般说到恶魔,人们都会想起撒旦和路西法。根据《新约圣经》的说法,恶魔是堕落的天使,《圣经》里唯一提及到的恶魔就是“撒旦”。

犹太人神话被多次杜撰成不同的作品,有些作品对堕天使路西法的描述跟撒旦有不少相似的地方,令人们将两者划上等号,但事实上“撒旦”是一个实名还是称号,没有人知道。

而不知道从何时开始,民间就流传起一个传说:跟恶魔进行对等的交易就可以實現自己的願望。

什么是对等呢?想要获得邪惡生物的力量來實現願望,必须付出最珍贵的东西,才能跟恶魔缔结契约。

跟这个传说一起流传的是各式各样的召唤仪式。

事实上,引起恶魔注意的根本不是仪式,而是自身的欲望。欲望越强烈,就能招来越强大的恶魔。不过即使他们回应召唤,并不代表这个仪式就是正确的,纯粹是他们想不想来的差别而已。

不是人选择了恶魔,是恶魔选择了你,很多人都搞错了这一点。

这本日记的主人,纪录了他跟恶魔作交易的过程,没想到兜兜转转还是回到他手上。

因为这本日记,属于他以前的一位契约者。

他不清楚为什么它会落入一个黑帮混混的手中,但直觉告诉他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克劳斯小心翼翼地翻页,因为日记的纸张经过岁月的洗礼已经十分脆弱了,他用指腹在墨水上轻轻抚摸,神情专注。

片刻,他合上日记本,还给班森。

谁杀死了哈德森,他大概心里有数。

……

经过了几天的工作后,迪克很快就适应了布鲁德海文。

讲真,当你在哥谭警局待过之后,就会觉得布鲁德海文警局的工作未免也太轻松了。

虽然布鲁德海文也有本地的黑帮团体,但相比哥谭那些时不时就越狱的疯子,还有时不时就被疯子炸掉的车站,迪克在这里感到那样的安静、祥和。

GCPD的平均薪水為全美最高並不是沒有原因的。

下午,克劳斯跟迪克出外勤,带着搜查令前往逮捕一名犯人。

过程很顺利,两人把犯人押回警局,剩下的工作便是写报告。

如果说抓坏人是警探的工作里有趣的一部分,那写报告之类的文书处理就是无聊的那部份。

克劳斯动作优雅而郑重地把档案放在迪克的桌子上,美曰其言:“你还是早点熟悉BHPD的报告格式比较好,所以今次就由你来完成吧。”

既然来了个搭挡,克劳斯不可能不好好压榨一下。

恶魔没有良心。

迪克:“……”

BHPD和GCPD的报告格式能相差得去哪儿??

你不如直接说你不想写报告!

虽然心里在吐槽,但迪克还是没有怨言地接过那些档案,乖乖地写起来。

在GCPD的时候他是全分局最出色的警探,破案率一直居高不下,分局里找不出一个有资格跟他竞争的人。

当No.1的感觉很好,不过迪克想有更多的挑战,而他感到克劳斯将会是一个很强劲的搭挡兼竞争对手,让他稍微多了些干劲。

把报告扔给迪克写的这件事并没有让克劳斯觉得不好意思,不过他也意识到自己好像有点不厚道,所以下班的时候顺道问了迪克一句:“你还没有买车吧,送你去车站?”

埋头写报告的迪克也没跟他客气:“那就麻烦你了。”

警局跟车站不远也不近,走路要十五分钟,然而对克劳斯来说只是多绕五分钟的事情。

刚上车不久,坐在副驾位上的迪克接到一则短讯。

注意到盯着手机看的迪克皱了皱眉头,克劳斯问:“怎么了?”

迪克收起手机,揉了揉额角:“抱歉,能绕一绕去/中央车站吗?”

克劳斯没问为什么,只是点头:“可以。”

方向盘一扭,车子驶向另一个方向。

“我弟弟离家出走,父亲说他跑来布鲁德海文了,让我去接一接人。”迪克以一言难尽的语气解释道。

克劳斯专心看路:“听起来是个叛逆的孩子。”

……

布鲁德海文的中央车站人来人往,是整个城市最繁忙的车站,说是整个布鲁德海文的枢纽也不过份,还有许多从周边城市出发的列车都会在布鲁德海文停下,甚至以此为终点站,每天运送数千至上万的旅客或出差人士到这座城市。

一辆从哥谭来的列车驶进月台。

一名背着半人高的背包的少年跳下车,把兜帽拉紧了些,将自己的大半张脸都藏在阴影之下,只露出秀气的下巴,往停着前往纽约的列车的月台走去。

走着走着,他忽然注意到什么,骂了一声“见鬼的”,转身就跑。

迪克眼捷手快地抓住少年的后衣领,把他扯了回来。在拉扯之中,少年的兜帽掉了下来,一张清秀的脸容落入克劳斯的眼里。

虽然都是黑发蓝眸,但是他的轮廓却跟迪克不太像。

克劳斯看着他,却不是在看他的脸,他的视线彷佛穿透了少年的眼睛,直达深处那最为纯粹的东西。

男人的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

约莫十五、六岁的少年甩开迪克的手,不满地瞪着他:“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我明明摘掉了手机里的追踪器!”

迪克咧嘴一笑,一脸“少年你太年轻”:“但是你没有摘掉衣服里的,鞋子里的,还有背包里的。”

“……”

少年握紧拳头。

就这么不相信他吗?

感觉到旁边男人突然扫过来的视线,迪克这才想起克劳斯还在,而且清楚地听见了他们的对话。

迪克正色道:“这是我们家的传统。”

彷佛只要他说得够认真,这句话就会显得合理起来。

克劳斯扬眉。

……传统?

你倒是说说,谁家的传统是在孩子身上放追踪器?

也许是迪克的表情过于古怪,克劳斯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说了一些令别人难以理解的话,但是他也懒得解释,干脆转移话题:“总之,我先带你在这个分局里走一圈吧。”

当听说他会有一个年龄比他“小一点”的搭挡时,克劳斯提不起一丝兴趣。如果每三年就是一个代沟的话,那么他跟这个搭挡之间会有无数的代沟。

片刻,迪克问:“你去过哥谭?”

克劳斯点点头,之后就没再说话。

克劳斯忽然问:“你见过蝙蝠侠吗?”

哥谭?一个好地方??还人杰地灵???

警察这份工作他已经体验得差不多了,在BHPD待了两年,一个警探可以获取的成就他都达成了,以后再不会有什么挑战。

而且因为容貌不会改变,这意味着他不能在同一个地方待太久。

用人类的说话来形容,迪克大概就是一块散发着甜腻香气的人形自走甜甜圈,克劳斯想不注意到他都难,可惜他不是一个甜食爱好者。

迪克一时三刻不知道该回答“有”还是“没有”,于是反问:“为什么这样问?”

“没什么,你以前在GCPD工作,我想你可能会见过他。”

迪克犹豫了下:“嗯,见过。”

事实上,克劳斯最近的确有考虑过辞职,混在一群平凡的人类里的日子实在不能再枯燥,他亦无意混到更高的职位去,不然也不会拒绝那些想挖走他的FBI。

然后就来了一个不怎么平凡的人类。

他们刚走完一圈,克劳斯遇见了从证物室出来的班森。

当他看清楚老警探手里的东西时,眼眸里掠过一抹幽光。

如果他带来一些有趣的事情,那就更好了。

走在前面的克劳斯毫无预兆地停下,迪克险些就撞了上男人的后背。

他可以随时辞职,没有任何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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