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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纪程氏

第一章【沙场残戈】

时光荏苒,程星霄从一介敢死兵于战场上同异族、妖兽厮杀,凭借世间最普通的功法《天地玄气决》以血煞之气筑体,打通身体的经脉与穴位,使灵气更好的在体内运转、流通,本来敢死队都是一些死囚与异族的炮灰队,但是程星霄知道自己资质不好,而激发人体潜力的途径之一就是生与死的大危机、大恐怖,而程星霄凭借一次次的死里逃生终于在不久之前登上了天梯,成为可以镇守一县之地的强者,也是那些前往各种蛮荒异兽地区探索的最低实力。而敢死队每一次回来都是血与火的淬炼,而程星霄也是一个有话直说的耿直的人,导致他与上司、同事之间不是特别融洽,大汉的腐败导致这个军队已经成为一个世家子弟的镀金所,又因为程星霄天梯境的实力,已经摆脱了敢死队的生活,晋升为都尉。

都尉?呵,以天梯境的实力也得是独领一军的校尉,终究是没有背景,没有太强大的实力,天梯?终究不过是一个大一点的炮灰罢了。

在这个校尉天梯境的实力,下面有一个天梯境的都尉,与一众开窍境的都尉,在哪哪都不讨好,更何况程星霄不是那种善于结党营私的人,始终都处于一种尴尬的地位,有加上最近新来的刘参军,因为一次战略部署而交恶了他,以至于一直针对程星霄,唉,难道要脱离军队,另辟出路,是做一位镇妖司的执法使还是前去蛮荒博一富贵,还是在一郡县当一富贵员外?

东风呼呼的刮着,吹散了掩月的云,清冷的月光撒下,月光瑕白,撒遍遍布残戈断戟的大地,大地枯黄,遍地丛生的灌木丛与矮小的树木,影影绰绰,风一吹,沙沙作响。

“他奶奶的,这是什么破天气?小风嗖嗖的往皮甲里吹。”一个身扎皮甲,手拄长枪的汉子正跺脚、搓着手活动着。原本棕色的皮甲呈现着战场厮杀的暗红色,头盔也歪斜着戴着,看样子,这是一个老**子了。

张痞子,人如其名,是个偷奸耍滑的**子,不过刺探、传递情报可是一把好手,凭借一个不错的身法屡立奇功,当上了程士彦的亲兵。

这二人知道这是在警告他们,这要让那个姓刘的听到可就不好了,轻则残废,重则丢掉性命,而程都尉就是在一次作战计划中极力反对刘参军的意见,因而被刘参军一直记恨在心,要不然凭借程都尉叩命境的实力早就升至校尉,独领一队人马了,只惜出身在平民人家啊。

东风吹拂,是夜,云彩重新遮盖寒月,风依旧在吹,军营里篝火摇曳,营帐里烛火不灭…

竖日清晨,早上的晨露刚刚散去,青云雀在枝头唧唧咋咋的叫着,雀跃着各个枝头,享受着美味的早食。

正所谓早起的鸟儿有虫吃,营帐后,程星霄身着一身短练白麻素衣,发髻高高束起,由一青色布条系住,双手紧握一柄白杆银头系有红缨的长枪,扎着马步,任凭鸟雀飞至身上跳来跳去,全身上下纹丝不动,仿若磐石。

忽然,程星霄双臂发力,青筋暴起,仿佛怒龙缠身,随即长枪猛的向前刺出,好似有一道枪芒飞出,划破空气,刺向无形的敌人,周围鸟雀惊吓不止,扑棱扑棱的四散飞去,但仍有一两只怕的鸟雀飞到了枪杆上,歪着头,看着眼前这个面容坚毅的男人,枪头微颤,男人对面的灌木丛却尽数消散,延续四五米外,这正是战场杀人的枪术,没有那么多的花架子,而这也正是日夜在战场上磨练出来的,隐隐有些杀意在其中。

枪被誉为百兵之王,是最常见、最简单的兵器之一,比一般的刀剑都要常见、简单,长枪基本是由木制枪身和铁质的枪头组成,长枪主要招式就在于扎、刺、缠、圈、拿、拦、扑、点、拨等,而在战场上主要枪法以刺为主,不论是长枪兵还是枪骑兵都讲究一击必杀,尤其是枪骑兵,以雷霆之势凿穿敌军,不能回头,一旦回头被步兵缠上,那么必死无疑。

而程星霄从一个长枪敢死兵做起,于战场上厮杀,枪法已而初窥门径,但还是练的杀人技,讲究一击必杀,否则真正陷入军阵中多余的招式将为之丧命,而程星霄进入天梯境领悟的正好是一门枪道神通,更方便于军中搏杀。

程星霄目光凝聚于枪尖,左手虚握,右手发力枪头向前扎出,枪杆颤抖、红缨飘扬,枪头于四面八方连连刺出,同时左右脚不断向前腾挪,点点枪芒,恍若璨星,枪势仿佛要将前面的空间锁死,忽然前脚猛地向前踏出,右手发力将长枪向后抡出,于侧身划出一道圆弧,同时左右手互换,身体前倾,又是一波凌厉的枪法向前刺出......

“报,报!”张痞子右手拿枪慌慌张张的跑至程士彦练枪法的地方,传令道。

程星霄倒是不慌不忙的将最后一式枪法练完收工道:“怎么了,何事这么慌张?”

“报,王校尉召集众都尉于议事帐中议事,特此来禀告程都尉!”张痞子双手抱拳向着刚练完功的程士彦禀告道。

程星霄眉头一皱,顺势一扔将长枪扔回武器架上,“行,我知道了,我随后便去,你先退下吧。”

“诺。”张痞子躬身倒退而出。

程星霄在两名士兵的伺候下穿戴整齐好衣甲,便向着中间的议事营帐而去。

帐门一旁的国字脸汉子可不管张痞子的嘟囔,右手立柱持枪,宛若一颗劲松,在这寒风中直挺不动。

又是一道寒风吹过,国字脸汉子不禁打了个冷颤,营地里的篝火颤动不止,显然营地里的篝火已经盖不过这秋风的寒意。

程星霄摇摇头,叹息了一声,随即头枕双臂躺在床上。

这是山海界,妖兽众多、异兽横行、百族林立、诸圣争霸,强者担山赶月,只手翻天覆地,只手摘星拿月,这是一个强者的世界,这不是人族独大的世界,人族只是偏安一隅,勉强不受那些强大的妖魔鬼怪与异族的侵扰。在那个人类占据的被称为中原的地区五大王朝并立,相互守望,相互兼并,虽说是人类强大的区域,但还是有所不能力所不能及的时候,常常有妖怪精魅在那些人类强者所管不到的地方、时候肆意杀戮人类,程星霄就是在一次妖兽攻击村庄时幸存下来的人。

“唉,想那么远闹啥,我现在只想领了赏赐回去娶一房老婆,安安生生的过日子。”

呼呼呼…

“唉,也不知道上面怎么想的,这都停战这么长时间了还不让班师回去。倒有些想念家里的妻儿了。”国字脸汉子发出了一声感叹与愁思,一身暗黑血色的皮甲、一到横贯右眼的大疤昭示了男人是个久经沙场的老兵。

听见右侧的李伯柱开口说话,这张痞子可就打开了话匣。

“谁让刘参军姓刘呢,说不定又是哪里来的混军功的皇亲国戚呢。”李伯柱感叹道。

话音刚落,一道雄浑中气的声音传来。

“张痞子,李二柱,是不是没事干了,想领一百军棍?”

此声正是营帐内的程星霄,此时的程星霄正盘腿而坐,五元朝天,手恰印决运转功法,营帐内烛火向着程星霄的方向微微倾斜,好似有风向着他的方向流去,正是功法运转大量天地灵气汇聚的结果,随着张痞子与李伯柱的话语声,程星霄手中的印决一慢,顿时功法运转周天受阻,灵气渐渐四散而去。

李伯柱轻抚长枪叹气道:“悬啊,虽说程都尉劫了蛮族的粮道,立了挺大一个功,但是那个狗屁刘参军可不是吃素的,刘参军这个人整个军营都知道,不仅没能力还睚眦必报,可惜了,咱们程都尉了…”

“唉,程都尉算是对待我们这些普通士兵好的啦。以程都尉的实力和功劳早就该晋升校尉了,说不定我还能捞个军司马当当。”痞样老兵惋惜道。“可惜咱们程都尉人太耿直啊!”

程星霄和衣卧床,辗转反侧,唉,终究是该为自己的前路着想了。

……

“呵呸!”张痞子一听见这,一口唾沫吐出,跺脚骂道,“狗屁的皇亲贵族,我看就是一坨屎,干啥啥不行,喝酒享乐就咋行!”

“唉,听说大秦至今还是军功制,有军功就能出头啊,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李伯柱叹惋道,“听说那个杀神白起就是一路杀到了武安君的位子,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唉,我可听说是因为赏赐的事久久下不来才按兵不动的。”一脸痞样的男子边搓手脚边说道,“二柱子,你说这回咱们程都尉能不能晋升程校尉呢?这次可是劫了格若铎那狗东西的粮道,缴获了一大批物资。可惜,咱们程都尉耿直,这要是搁别的都尉手里不贪污一半算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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