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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挂不如谈恋爱

第十九章

此事说来话长——

我曾经的主人在我参加了第三届金鱼草选美大赛并获得第二名的好成绩之后,飘了。

他飘了。

我不是那个叫梦野卷的小姑娘,也不是那个老是哭哭啼啼的男孩子,而是我,ko no 金鱼草 da!

是的,是我!就是那个成天被戴在小姑娘头上的那个金鱼发夹!

这听起来很不可思议,但是,我真的是那个金鱼发夹。

扔下我一棵草在后花园里孤苦伶仃,让我一棵草孤独终老。

于金鱼草而言,所谓的孤独终老,就是指花朵的金鱼部分从花茎上掉落、落在地上迅速枯萎,成为泥土的养分。

简而言之,就是“死”。

如果只是普通的寿终正寝就算了,我好歹还是作为选美大赛亚军的身份堂堂正正、风风光光地死去的。

带着荣耀死去,我毫无怨言。

但是、但是啊!

我完全被我的主人忘掉了啊!!

他完全把我这个选美大赛亚军彻彻底底地忘掉了啊!!!

不管我怎么叫喊,他都只是很敷衍地嘟囔一句“亚军的叫声不过如此啊”,就走了。

看起来为了能够培养出能够夺得冠军的金鱼草,他已经完全把我这个亚军给放弃掉了。

喂喂喂,再怎么说我也是被鬼灯大人评价过“叫声很有感情,恶心到极点了,真棒”的金鱼草啊?

就算只是个亚军,那好歹也是获过奖的啊??

但是我的主人已经完全不在乎了。

我被放弃了。

我看着自己有些泛黄的鱼鳍,觉得坐以待毙不是我所认可的死法。

于是我决定逃走。

在偷偷地把我亚军水准的粗壮根茎一分为二之后,我利用分出来的那条根把养在另一个盆里的瘦弱金鱼草从盆里挤了出去,然后迅速地把我自己的根扎进了花盆里。

待时机成熟之后,我趁着主人出门的机会,用尽平生最大的力气扭动甩动着我的两条根,操纵着两个当做“脚”的花盆飞快地逃窜。

我逃脱成功了。

然而,虽然我成功地逃了出来,但是在这个偌大的地狱,有谁愿意养一棵背叛了自己主人的宠物呢?

——哦,饭店愿意。

在疯狂躲避饭店的追捕的时候,我猛然想起,在地狱,金鱼草也是一种热门食材。

在鬼灯大人拿最大的那棵金鱼草做金鱼草刺身去招待西方的魔王之后,金鱼草就一跃成为了热门食材。

救命!被鬼吃掉也不是我所希望的死法啊!!

我在逃跑的时候过分慌张,没有留神脚下,导致我在跑到三途川的时候被石头绊倒,整棵草都摔进了三途川里面。

咕噜噜……被河水淹死也不是我想要的死法

啊……

明明身为金鱼草却不会游泳,咕噜噜,我真是棵失败的金鱼草……

我以为我死了。

结果我在掉下河里的时候答应了一个“你想活下去吗”的对话后,莫名其妙就变成了一个小姑娘头上的发夹。

没有花盆、没有根茎、甚至不再是在地狱了——就连时代都变了。

不知道被缩小了多少倍的我现在只剩下了金鱼的部分。

也就意味着我不再需要进食了。

而且,只要小姑娘有需要,我就要配合着对她选中的人进行歌唱。

不过似乎只有小姑娘选中的那些人才能听见我的歌声就是了,没有被她选中的人只能听见她原本的声音。

唉,我美妙又富有感情的、恶心又恐怖非常的歌声,为什么不能让大家一起听见呢?

只单独给几个人开个人演唱会,我稍微还是觉得有些遗憾啊。

要知道以前在地狱的时候,——虽然我只是个亚军——想听我唱歌还得付钱、还得抢门票呢!

真是便宜了这些家伙。

不过也还是有欣赏我的人存在。

当我听到那个长相可爱的人类女性夸赞我的时候,我的心里美滋滋的。

终于有人发现我的闪光点了,不错。

所以在有机会给我的这位知音一展歌喉的时候,我特地拿出了当时参加比赛的气势,把止小儿夜啼的功夫都掏了出来。

我想她肯定很感动。

果然,在我唱完之后,我的知音脸上露出了笑容。

不仅夸了我,还决定让我现在的主人——我现在把小姑娘当做我的主人了——好好训练训练,争取以后能让我拥有更好的歌唱条件。

啊啊,雅子我为什么是母的呢?我要是公的,一定会劈开万种艰难,娶我的知音回家!

而在接受了各种训练之后,我的小主人学会了如何更高效地让我唱出来,以及如何更大程度地让大家听见我的歌声。

真好。

人类也还是不错的嘛。

我心里有些美滋滋。

我看着因为听到我的歌声而感动地昏过去的金色人类少年,我的心里也感到了丝丝快慰——果然,大家都是懂我的!

像之前那个红发少年和猪头少年一样,他们都很欣赏我的歌声。

本来在远离了生

我养我的地狱之后,我一直有些伤感来着,现在我完全不伤感了!

我现在只有一个梦想!那就是让更多的生物能够听见我的歌声!

我!用歌声来证明!

只是,在我证明之路的一开端,就遇到了一点点小小的难题。

先是那个红头发的小孩,不知道怎么了,慢慢地、慢慢地,在听到我的歌声的时候还能分心去和别人玩泼茶杯。

没有人告诉你一心不要二用吗!既然听我唱歌那就好好地听啊!不要分心和别人玩游戏啊喂!

我听见我的主人惊讶地和那个红发小鬼说话:“炭治郎好厉害啊,这么快就学会「全集中·常中」了啊。”

红发小鬼很不好意思一笑:“也多亏了小清她们告诉我还有「全集中·常中」这种事,我才能找准方向进行锻炼。”

然后他对着旁边三个小豆丁认真地道了谢。

我看见,那几个小豆丁在被人道谢之后都笑得特别开心。

哼,我不开心啊!我不喜欢有人听我唱歌还分心啊!

“……正因为有「全集中·常中」,我才能无视卷小姐发出的干扰,专心和香奈乎训练。”

红发小鬼笑得灿烂,像个小太阳。

我的心却一下子碎成了粉。

他、他他他说什么?!

无视……干扰???

无视我的歌声,还说我的歌声是干扰????

原来一心不二用是一心玩耍不二用听我唱歌吗!!!

如果金鱼草可以流泪,我一定要和那个金发小鬼一样,趴在主人的怀里哭个痛快。

不过,我并不是那种一味沉溺在悲伤的金鱼草,我很快就从悲伤里走了出来。

哼!就算没有那个红发小鬼,我还有金发小鬼和猪头小鬼!

每次我唱完,金发小鬼都会扑到主人怀里哭唧唧地让她帮忙揉耳朵,猪头小鬼都会更加精神地跑到后山上和鹿玩耍。

哼哼,这都是欣赏我的歌声的表现啊!

可是好景不长。

我看见那个红发小鬼提出要教另外两个小鬼那什么该死的「全集中·常中」。

不行!雅子我不同意!

大概是听到了我发自内心的呼唤,金发小鬼和猪头小鬼并没有学会红发小鬼教的东西。

然而我没有快乐多久,我就看

见我的知音走了进来。

她先是对着猪头小鬼说了几句“啊呀伊之助学不会呀,那就没办法了”“虽然学会是很正常的事情啦”“既然伊之助学不会,那也是没办法的事嘛”。

之后又对金发小鬼说了几句“如果大家都学不会的话,也只能继续辛苦小卷了”“唉,这孩子已经好久都没有休息过了,我都有些不忍心呢”。

然后这两个小鬼跟被打了鸡血一样,热情高涨,只花了九天就把那个「全集中·常中」学会了!

我眼睁睁地看着大家都变得和那个叫香奈乎的小鬼一样,听到我的歌声也无动于衷了!

为什么!qaq!

怎么会这样啊?太过分了!

我最讨厌「全集中·常中」了!!

我是一个有自我意识的发夹。

更准确说来,是自从我吞掉了和我长得一模一样的另一棵金鱼草之后,我成为了拥有了自我意识的发夹。

鬼灯大人!金鱼草的神!

哦说远了,先提一下我为什么会从一棵金鱼草变成一个金鱼发夹吧。

我虽然不太懂歌唱是什么意思,但想必就是在夸我像地狱偶像蜜桃真纪那样吧。

我注视着这一切。

再准确说来,是我恢复了我曾经的记忆。

我想起了被我暂时遗忘的过去,想起了我曾经在地狱风光过的那段日子。(烟

那么,从头介绍一下我好了。

嗯?你问我区区一棵金鱼草怎么会知道阎魔大王手下的第一辅佐官?

如果是别人的话那或许我还真的不知道,但是鬼灯大人我是绝对不会不认识的!

正如同中国神话里面女娲创造了人类那样,鬼灯大人创造了我们金鱼草。也就是说,正因为鬼灯大人培育出了第一代金鱼草,才有了后来的成百上千的金鱼草群落!

锵锵~是不是想不到呢?不过想不到也没什么用,那都是过去式了。

唉。

他在大嚷着什么“只要我努努力也可以得到鬼灯大人的认可获得大赛第一!”之后,就兴致勃勃去培养新的金鱼草

了。

我是来自日本地狱的金鱼草——一种日本地狱特有的、需要种植在盆栽里的、花朵部分是一只金鱼的动植物。

我的名字叫做雅子,是一棵母金鱼草。年龄两岁半,特长是发出凄厉惨叫、鬼哭狼嚎一般的叫声——阎魔大王第一辅佐官鬼灯大人称这种叫声为歌唱。

没错!我!曾经的金鱼草、现在的金鱼发夹,雅子!正是来自于生灵死后会去往的地方——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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