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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我扎了全世界渣男

第六十三章 守灵仵作妙揭血尸惨案(5)

事不宜迟,她调出任意门,来到了县衙的大牢之中。

李富贵此时已像条死狗一样,被两个衙役一路拖着,直至扔进了牢房。

什锦躲在暗处,眼见着衙役给牢房上了锁后离开,这才从暗处闪身出来。

衙役数着数,抡足了劲儿一下下地朝李富贵的屁股上猛拍着。

李富贵哇哇大叫,疼得龇牙咧嘴。

再看他那屁股,早已血痕累累,皮开肉绽。

李富贵一脸惊恐,猛地向后翻滚。

紧接着,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袭来,他又是一声惨叫。

“那边那个牢房的,喊什么喊,是想再挨顿板子么!”

远处传来一个衙役的吼声。

“官差大哥!救命啊!救命!”

李富贵拼尽全力喊道。

衙役似乎早就习惯了牢房里犯人们的呼救声,置若罔闻地站在原地没有过来。

“这帮犯人,皮肉挨了板子,脑子怎么也傻了呢!到这地方喊救命,真是笑话!”

“谁说不是呢!那二赖子公然侮辱县令大人,让大人在那么多人面前没了面子,天王老子也救不了他的命!”

两个衙役说完,放声大笑。

什锦一动不动地蹲在李富贵面前,听着衙役说完,这才开口。

“想活命就听我的。”

她压低声音说道。

李富贵也听到了那两个衙役的对话,惊恐地连连点头。

“你……你到底是何人?为啥要来吭我?”

他哆哆嗦嗦地问道。

“你也知道怕?”

什锦冷笑一声。

“你杀人碎尸的时候,不是猖狂得很么!”

“杀人?!”

李富贵闻言惊住。

“我从来没杀过人啊!”

“还想抵赖?!”

“是真的!”

李富贵是真的急了。

“我承认我是干过一些偷蒙拐骗、强占民女的事,但我是真的不敢杀人啊!”

“哦?那你的茅草房里藏着的那件满是血迹的襦裙是怎么回事?”

什锦逼近他问道。

“你……你翻过我的东西?!”

“呵呵,恐怕不只我去翻。下一个去翻的,就是衙门里的人了。他们翻过之后可不会像我这么好心,还特意提前找到你心平气和地问问。”

什锦的话,让李富贵陷入了沉思,他眼下的那块肌肉随之剧烈地跳动起来。

“你说那县令大人,此时正不知用什么罪名将你置之死地,若是让他知道那件带血的襦裙存在,他会不会立刻命衙役将你斩首示众呢?”

李富贵彻底破防。

“那襦裙是我捡来的!是真的!”

什锦倒也不接他的话,只用审视的目光看着他。

“我一直以为是走了好运了,没想到是天降大祸啊!”

他垂下头,抽抽噎噎起来。

“那天我从百花楼里出来,喝得大醉,只觉得胃里翻江倒海,便在角落里吐了起来。等我吐干净了,人也清醒了许多。我刚要离去,却见角落里有两个黑色的大袋子。”

“两个袋子?”

什锦惊讶问道。

“没错。但我去衙门报案的时候,我只说发现了一个袋子。因为……因为另一个袋子,被我私自拿回家了。”

“那被你拿回家的袋子里都有什么?”

什锦急切追问道。

“全是些女人家家用的东西,有换洗的衣裙,有些不值钱的首饰,还有些做绣品用的家什工具和彩色绣线。”

什锦心下恍然。

错不了了,这些东西极有可能都是巫马卓雅在女红学院的所用之物。

“那这些东西呢?为何在你家只有那件带血的襦裙?”

李富贵捶足顿胸道:

“我把那些东西能卖的都卖了,不能卖的,也拿到百花楼里送给柴火房的丫头了。唯有那件带血的襦裙,我不知如何处置,扔了又怕被人发现找到我,让官差误以为我是杀人凶手。唉!若是当时我能发现那袋子里有带血的衣裙,我是绝不可能把它拿回家的啊!”

“私藏证物可是重罪!况且,按你刚才所说的这些,并不能证明,你就不是杀人凶手。”

什锦再次逼近李富贵,将他逼到了角落。

“侠女啊!我知道您神通广大。既然您能在一眨眼的工夫,便把我从家中带到县衙的公堂之上,难道您就不能感受到我这话的真诚吗?我这次确实说的都是真话啊!县令大人可能会要了我的命,您一定大人不记小人过,救救我啊!”

他说完,跪了下来,用乞求的眼神抬头看着什锦。

目光却猛地扫见什锦脖子上的那道从衣领里微微露出来的深紫色勒痕。

那是一条足以将一个女子勒死的痕迹。

“你……”

李富贵大惊失色。

“你是人是鬼?!”

说完,他再次仔细向什锦的脸看去。

“啊!是你!”

李富贵吓得魂飞魄散。

“你是那袋血尸中消失了的头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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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时的什锦已离开人群,朝李富贵的茅草房走去。

目前能抓住的线索唯有李富贵这个证人。

什锦仔细观瞧,那襦裙与原主记忆里送别妹妹时亲手为妹妹缝制的那件襦裙完全吻合!

这襦裙……是司马卓雅的!

他挨的板子以及接下来的牢狱之灾,一点不冤。

“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

当务之急,便是要解决两个问题。

其一,这发现巫马卓雅尸块的证人说的话是否靠谱?记录在卷宗里的证词是否可信?

既然如此,如何撬开李富贵的嘴,让他说实话,便是什锦的一大任务。

什锦回到李富贵的茅草房后,快速翻查了茅草房里屋的那几口大箱子。

前几口箱子里,都是李富贵的一些破烂,却还都像宝贝一样地被他保管起来。

终于到了查验最后一口箱子的时候了。她刚一打开,便闻到了一股血腥气息,紧接着映入眼帘的,便是一件带血的女子襦裙。

为弄清这两个问题,她必须来到李富贵家,观察其人,搜查其房。

今日她见到李富贵,便知其为人正如毛贼二兄弟所说的那般无耻、混蛋。这样一个人,他的证词未必可信。也就是说,那卷宗上所写的内容,未必就是当时尸体被发现时的真相。

躺在牢里苟延残喘的李富贵此时哪还有力气睁开眼睛,什锦的出现他并无察觉,直到什锦慢慢来到他的身边蹲下俯视他,他才下意识地转过脸,挣扎着抬起眼皮。

“啊!”

她自编自导自演了之前与李富贵相遇的那一幕,借机接近李富贵,先迷惑,后下手,让他被关进牢中,如此便能趁机搜查他的屋子,看看是否能找到其他线索。

像李富贵这种恶贯满盈还没被衙门查到确凿证据的漏网之鱼,早该进大牢接受应有的惩罚了。

其二,抛尸现场是否有其他遗留的证物没被衙役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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