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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云斩千秋

第十五章 富贵山庄

偌襟切了一块肉,把肥的啃了递给少爷,“明天。”

王晓通啃了一口肉,一抹嘴,眼眶微红,“好。”

偌襟毕竟年纪还小,强忍不住泪水,一下扑到少爷怀里,“哥,我舍不得你。”

翻了个身,还想继续睡,却也已经睡饱了,再也合不上眼。

王晓通心里计划着,今天的饭还没有着落。

可以去后山河里弄些鱼,一大早白爷也不知道去哪儿了,不知道白爷今天能不能弄到些好吃的。

却也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偌襟不停掉泪。

王晓通默默喝酒。

第二天一早。

偌襟说自己决定不走了。

听到偌襟说不走了,王晓通也不废话,一把环住偌襟脖子就拖往门外走。

一用力就将偌襟丢了出去,偌襟在地上滚了三滚。

王晓通立马就把门关上了。

王晓通背靠门板,“滚,吃我家白饭那么多年,现在我都揭不开锅了,哪有饭养你?”

偌襟眼泪啪啪的掉,在门外拍门。

王公子也不理会,“你滚不滚,你不滚我滚!”

半个时辰后,一个老道缓缓走来。

蹲在偌襟身边,偌襟也哭累了,靠着门无声抗议,见老道过来,他也不理会。

老道却很不识趣“哟,今天天气不错,是赶路的好时节啊!我们这就走还是吃完早饭再走?”

见偌襟还是不理会,老道也没再说话,也不催偌襟,只是四处打量山庄,时不时掐指念叨些什么。

似乎知道没有回旋的余地了,偌襟抹干眼角的泪水,“当然是吃了早饭再走。”

“进去一起吃吧!”老道笑盈盈的轻轻一推,王晓通上了门栓的大门,却轻松地被老道推开了,“好好道个别,也是人生幸事。”

两人进到正厅,王公子正躺在厅外晒太阳。

家里没吃的招待,不过老道不在意,从怀里掏出三个油饼。

三个人席地而坐吃东西。

王公子问,“偌襟跟你去了能去学什么?”

老道说,“什么都能学。”

王公子再问“那偌襟以后能做什么?”

老道答,“什么都做不了。”

王公子点点头,“那就是什么都不用做咯?”

老道抚须也点点头,“这么说倒也没错。”

王公子看老道气度不凡,说不定有些能力。

“看您背披紫霞,脚踏七星,定是那山里神仙一般的人物。”王晓通赶紧拍马屁,死马当活马医,“你能告诉我,我家的家宝藏在哪儿吗?我找了两年多了,院子虽大,但是我也都找遍了,实在找不到呀。”

老道听完马屁很受用,接着哈哈大笑:“天机,不可泄露。不可泄露哇!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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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嘁,没本事就直说,懒得理你。”

吃过早饭,偌襟对老道说“我不走了。”

老道笑眯眯的点点头“不走就不走。”

王晓通在一旁剔牙,“不走?不走就打断你的腿。”

“打断也不走。”偌襟小脑袋一挺,爱咋咋地。

王晓通也不废话,到一旁捡了根棍子,照着腿就打。

王晓通,下手完全不留余力,偌襟没躲,老道也没拦。

一棍下去,偌襟有些站不稳。

王公子上脚就踹,嘴里说着“滚!你不走,我走。”

王晓通丢下棍子,转身就走,只是眼角湿润。

偌襟知道自己这个哥哥的脾气,一下就跪下了,“哥!等我学成归来,我一定帮你恢复山庄往日的荣光!!”

罗印按着小二的指示,出了滨犁城以后往西走,大约十里地外,半山坡上就是富贵山庄。

十里地,不到一个时辰就到了。

远远看去,半山腰上有围墙和阁楼,明显是一个庄子,面积很大,半隐藏在山上。

罗印走近后发现,这庄子早已破败不堪,门口边上,墙角下,都长满了杂草。

罗印摇摇头,白瞎了这么好的庄子,不过想来也知道没办法,如此规模的庄子,日常打理费用就很高,如今富贵山庄衰落,破败些也正常。

山庄大门没锁,罗印把黑哥放门外,跨步就进。

看见里面的景象,罗印感慨“真是破啊!”

只见庄园里,垒起一个个土堆,像是有人在挖找些什么。

突然一声狗吠,吓了罗印一跳。

只见一只白狗从杂草中窜了出来,对着罗印虎视眈眈。

倒不是罗印怕狗,而是狗脖子拴着环,应该是有人养着的。说明家里有人。

“白爷,怎么了?”前厅里面传来一个人的声音,罗印听闻,有些耳熟。

白狗又吠了两声,示意有人来了。

罗印试探般问了一声“晓通?”

厅里的人大喊一声“唉呀我去!”

然后一个兴奋不已的人出现在门口,两人看得真切。“罗印!!!”

王晓通大叫着冲了过来,一把就跳到罗印身上。“好兄弟,你怎么来了?”

“哈哈,滚,你这变态。”王晓通从罗印身上下来,四年多未见,罗印与王晓通的感情一点都没有减弱,反而他乡遇故知,罗印更能感受到这份友情和热情。

“你这家伙让我找得好苦,当初还说什么滨州大户,就这?”罗印打趣道。

王晓通也不在意,“这家大业大,还算不得大户?这座山都是我家的!”

白狗在一旁坐着歪着脑袋挠痒,看来是熟人,就从一旁草丛叼出一只野鸡,随口一丢就找个地方趴着了。

“哟,白爷,知道有客到,还整了只野味呐。”王晓通夸了一句,“来,到里面坐。”

王晓通捡起野鸡,掂量了一下,差不多有三斤重。

罗印见昔日好友依旧状态不错,一身仕子装,没见瘦了也没见胖了,依旧是那么风度翩翩,罗印放心不少。

这家伙生得英俊,而且从前家境殷实,造就了一身气度,不认识的人,第一眼见到他,就觉得他是某个贵家公子。

当年在书院的时候,对他芳心暗许的姑娘不在少数,他对逗姑娘开心又颇有些手段,而且身上有一股江湖气息,总能令一些姑娘着迷。

两人动手生火,处理好野鸡开烤。

罗印抽空从马车上拿下两坛酒,酒是早已备下的,为的就是与王晓通相遇时,好好喝上一杯。

王晓通美滋滋的烤着鸡,罗印也大吞口水,白爷也围了过来,趴在一旁,死盯着鸡。

王晓通这烤鸡的手法,与老姜如出一辙,掏去内脏褪去毛,先用姜擦了一遍,再用盐涂满鸡肉全身,然后就上火烤。

烤时用文火,慢慢翻转鸡身,炙烤均匀,待飘香四溢时,拿蜂蜜均匀涂抹一遍。

再烤一会儿,等蜂蜜完全干透就算是烤好了。

蜂蜜是王晓通自己上山掏的。

“感觉你是被这家伙养活的啊。”罗印看白狗可爱,笑着说道。

“那是,白爷最能干了。”王晓通拍了拍狗脑袋,“这家伙通灵得很。”

罗印打开酒,酒香一下子就冲了出来。

“好酒!”王晓通抽了两鼻子,“京城杏花酒肆的好酒。”

王晓通取来两个碗,罗印倒酒。

开吃之前,王晓通先把鸡屁股一大块切下,“白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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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是你的。”

白爷似乎有些不满意,这可比往常小了一些,汪了两声抗议。

王晓通有些尴尬,“这不是有兄弟来家里了吗?不得招待招待人家?”

白爷翻个白眼叼起鸡屁股就到一边吃去了。

罗印看一人一狗有商有量的,有些好笑“呐,多给你一些。”罗印撕下一块鸡胸肉,丢了过去,白爷一口就叼住了。

“就你现在这条件,就别养狗了吧?要不给我得了。”罗印越看越喜欢,这狗通体银白,耳立舌长,比一般人家养的狗高大威猛,十分精神。

“去你的,把我卖了也不可能把白爷送你。”王晓通端起酒就美美地喝了一口。

“哪来的?”罗印呸了一口。

“几个月前,我到后山挖笋,在竹林附近听见有狗吠,寻摸了半天,在一条沟洞里发现的,”王晓通看了白爷一眼,“当时它已经饿得将死,软弱无力,就叫的出几声。”

“我就下沟查看,就发现了它,当时就一个多月大小。”王晓通与罗印碰了一碗,“当时呐,这不是一只狗,而是一窝八只,其他的都被咬死了,估计肉也被这家伙吃了不少。”

“啧啧啧。”罗印有些遗憾。

“嘿,我带回来以后,随便喂了点吃食,就生龙活虎了。”王晓通摇摇头,“这家伙不安分,整天到处跑,家里也没啥吃的,我也就没怎么管他,他就三天两头就叼些兔子啊野鸡野鸭什么的回来。”

“怪不得你给它取名白爷,感情他给你吃的就是爷啊!哈哈哈。”罗印大笑。

“那是,这家伙摆起谱来大得很,说它两句他可以七八天不回来。”王晓通有点无奈。

两人边吃边聊,一坛子酒就下肚了,烧鸡也吃得七七八八,剩下的骨头,都是白爷消灭的了。

罗印聊到四年行军打仗,王晓通大呼过瘾。

王晓通遭到家道中落,罗印也心生哀叹连连。

“当年我就觉得你会有出息,没想到竟然能中探花?说!考题哪里买的?我也买一份。”

“去你的,凭实力考来的。”罗印昂首挺胸,“哥有这实力。”

“啧啧啧,你都能中探花,我王公子去了,至少是个状元!”

两人聊得眉飞色舞,畅怀大笑。

酒也喝完,两人躺在院中,看着满天繁星。

“接下来,有什么打算?”罗印轻声问。

“没什么打算。”王晓通声音有些落寞,“父亲留的家宝,也不知道藏哪儿了,找到为止。”

“要不…”罗印顿了顿,“别找了?”

“不找,能干嘛?”王晓通喃喃自语一般,“父亲临走前说过,只要拥有传家宝,随时可以东山再起。”

“要不,跟我走?”罗印试探。

“去哪?”

“行走江湖啊,别的先不说,华山论剑,武林盛世,你不想去看看吗?”

“对呀,我怎么没想到?之前就想去,只是碍于囊中羞涩,你来了就好办了。”

“明天出发?”

“嗯!明天出发!”

两人喝多了,阵阵困意袭来,就在院中睡去。

次日,太阳拨开云雾,把二人照醒。

王晓通没太多东西,家里就剩下两身衣服,算个物件。

简单收拾,二人一马一狗就准备出发。

王晓通站在马车边一回头,目光依依不舍地看着富贵山庄,富贵山庄招牌上的金字也早已被扣掉。

如今虽然破败,但也是自己生长的地方。此行一去,也不知何时归。

最后深深地再看一眼,王晓通狠下心就跳上了车。

“咱先去哪?”两人坐车上赶马,王公子先问。

“先去伏龙山。”罗印一拍马屁股,黑哥抬腿就走。

“伏龙山?去那干嘛?”

“咱们一起去寻当年的同窗,呃,叶舟,你对他可还有印象?”

“叶…舟,”王公子想了一会儿,“哦,常年坐在书舍最靠后,从来都不声不响的家伙。”王公子有些奇怪,“记得你与他也没有太多交集啊。”

“嗯,我刚回京的时候,偶然与他相遇,聊了许久,感觉此人也挺有意思的,并不像在书院时那么不近人情。”罗印想到叶舟,咧嘴一笑,“而他离京之前,给我留了封手信,相约下次见面再喝上一杯,你了解我的为人,我肯定不能食言啊!既然出来了,就寻他一寻。”

“嗯!出发。”

……

(本章完)

.

实在不行,去庄下农户家里佘些粮,老陈家的地瓜还真不错,晚上摸黑,还可以去多挖几个。

唉,偌襟在就好了,偌襟总有办法弄些好吃的,估计偌襟还在云游四海吧。

“有个老道,说要收我为徒。”

王晓通端起酒碗顿时停住,洒了几滴酒在手背,又舍不得浪费,就抬手把洒出的酒舔干净,然后大灌一口,沉默了一会儿,“什么时候走?”

三个月前。

王晓通身上盖着薄被,也许是着凉,又打了几个喷嚏。

三年前,王晓通回到山庄主持大局,奈何自己实力不济,被耗光家财以后,树倒猢狲散。

就剩下一个书童偌襟陪着自己。

孩童长大了些的时候,庄主也很喜欢这个孩子,感觉比自己的亲生儿子强多了,不仅五岁能读能写,七岁就愿意练功夫。

偌襟从城里回来,还带了些酒肉。苦于生计,偌襟主动到城里寻些杂役的活干。

而王晓通一心在自家山庄里寻找王良留下的家宝。

偌襟给王晓通倒满一碗酒,有些犹豫。

这孩童被发现的时候,几乎要被冻死,而且瘦瘦小小,弱不禁风的样子。

于心不忍的庄主夫人将他收养,赐名王偌襟,带在身边视如己出。

这是偌襟第一次叫他哥,王公子微微一笑,心中释然很多,抬手摸了摸偌襟的头,“傻孩子。”

两人沉默。

相比王晓通,王良更喜欢王偌襟一些。

“唉,都走了,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王晓通发出一声感慨。

说是书童,其实是早些年王晓通七八岁的时候,被人遗弃在庄门的孩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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