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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富察氏

第 111 章 第 111 章

佛拉娜才说出来,她这边也就立马反应过来了。

富庆就转头看弘晖,这位才是能帮二格格做主的人。只这一眼,二格格就很敏锐的发现了,立马伸手:“表哥,你先走吧,我们和你不顺路,你走你的,我们走我们自己的。”

否则,这么下去,得到锻炼的只能是弘晖,又要游学学东西,又有照顾妹妹,这责任越大,也就越是锻炼人。

没有管家权,算什么管家婆?

管家婆就该是佛拉娜这种的,手里捏着钱,说让谁去做什么就去做什么,说买什么就买什么。

买错了,不好意思,辛辛苦苦的跑腿儿费没有了。

“行吧行吧,那我教你们。”富庆想了想,就点头应了,确实,出门在外,也不能总将佛拉娜当成千金小姐,否则留在她京城享受不就行了吗?何必要出门游学呢?

游学游学,重点在一个学字上面,而不是在一个游字上。

“阿……表哥,您还骑马?”他又问弘晖,弘晖点了点头,翻身上马。这边富庆就催着佛拉娜和二格格上马车,红果和另外一个丫鬟坐在马车里,然后就目睹二格格和佛拉娜坐在前面,两个丫鬟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这要不是在京城外面,谁能相信做主子的在前面赶车,做丫鬟的在车厢里享受呢?

算了,反正是主子们的决定,他们做丫鬟的反抗不了,那就只能接受这命运的安排了。

这都已经快九点钟了,弘晖拿出来怀表看一眼又塞回去了,马儿就跟在马车旁边慢悠悠的往前走。

富庆专心讲解赶马车的诀窍:“不能使劲儿,要不然马儿以为你要加速呢,这马车跑得太快就容易出事儿,马儿自己跑快的话遇见什么障碍物,它能自己跳起来躲避过去,但是马车不行,你跑的太快了,但凡是遇见稍微大点儿的石头,就可能会造成马车侧翻,甚至严重点儿的,会散架……”

二格格恍然大悟,哦哦哦的点头。

然后,趁着这会儿官道上没有多少人,佛拉娜和二格格还抽空一人试了一下。说起来,赶马车可也不轻松,要注意路面情况,然后提前提醒马儿怎么走,是侧开一点点儿还是直接压过去,是快点儿还是慢点儿,马儿是只管走的,不带思考的,做决定的还得是车子上的人。

眼看快到十一点,弘晖就问道:“距离下一个镇子还有两个小时的时间,你们是打算到镇子上吃饭,还是打算找个地儿自己弄点儿东西吃?”

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跑的,有富庆在,反正是不用担心饿肚子的。

真的,皇宫里的雍正爷和皇宫外面的马齐,都只盼着这两个丫头吃不上饭然后饿肚子,然后吃不了这份儿苦头赶紧回家呢。所以一开始的条件,那是能有多差就有多差的,半点儿不带掺杂水分的。

佛拉娜抿抿唇,算了一下自己的行李:“我们只有十来个馒头,若是不去镇子上,那么距离下一个城市还有两天一夜的距离,若是速度慢,三天都是有的,那一路上我们就什么都没得吃了,连水也没得喝。所以我的意思是,咱们先去镇子上买东西,但是东西也不能买太昂贵的,否则,财外漏,只会带来祸患。”

二格格也连忙点头:“对,我们就买一些馒头,还有烧饼,咸菜,还有水之类的。包子带馅儿不能久放,熟的牛羊肉倒是可以放时间长点儿,但是价钱不便宜,另外,我们还得买点儿盐,还有各种调味料。”

另外还有衣服——出门在外,没有被褥的话,就得准备厚棉衣了,也便晚上用。他们只带了轻薄的现在用的,没带厚实的,这会儿就得给补上。

这么一算的话,需要补充的行李可就太多了。一辆马车上估计就有点儿装不下。

佛拉娜索性建议二格格:“要不然咱们再弄一辆马车好了,你反正也是女孩子,单独坐一辆马车才是正经,别人也说不出来什么。而且,马车多了,咱们可放的东西也就多了。”

这就又显得富庆考虑步不周到了——明明知道有女孩子在,马车还只买了一辆。

富庆哼唧了两声,算是表达了自己不好意思的态度。

“咱们最好是在镇子上住一天。”佛拉娜又说道,京城脚下,这种小城镇应该都是比较有钱的,采买的东西多一点儿也不会太显眼,总比到后面没得补充好。

富庆也赞同,于是几个人就继续往前走了,至于包裹里的馒头,回头给富庆还有弘晖的几个侍卫们分了分——男人饿的快,再加上骑马赶车也费力气,先吃点儿才能保持精神。

镇子上确实是挺富裕的,从百姓们的穿着和精神状态就能看得出来。他们马车过去,也没引起什么围观,可见这镇子上平时就人来人往的,人流量比较大,所以大家对于外来的才不会太好奇。

然后,家家户户都有发现晾晒的羊毛,鹅毛,鸭毛,或者是纺织的毛线之类的东西。

“皇后娘娘的纺织厂,还有羽绒服厂,造福了多少百姓啊。”佛拉娜笑着说道,二格格连连点头:“是啊,他们有事儿做了,就有钱赚,有钱赚了,这生活自然也就好了。”

“小镇子上还有学院,这就比较难得了。”看到镇子中心的一个院子上挂着的匾额,佛拉娜忽然感叹,读书向来是有钱人才做的,少有贫穷人家的孩子能读得起书,还是上书院读书。镇子上既然有这样一个学院,那就说明有学生,也就是说,镇子上也是能读得起书的人的。

读书样样要钱,书本要钱,笔墨要钱,衣服鞋袜要钱,和同窗出门要钱。最大头的支出就是买书了,不过,自打皇后娘娘让自己名下的出版社降低了价钱之后,这个四书五经也跟着略微降低了一下,虽然不是很低,但现在咬咬牙,也算是能买得起那么一两本了。

二格格对凡事夸赞皇后的话那都是来者不拒的,再次跟着连连点头:“是,皇后娘娘就是菩萨转世,不光是给百姓们带来好生活,还教化百姓,这可是有大功劳的,圣人之功。”

弘晖听着这两个丫头在这儿彩虹屁自家额娘,再想一想在宫里没什么规矩形象的亲额娘,忍不住就噗嗤一声笑出来了。

“表哥是不赞同?”佛拉娜瞬间抬头看他,二格格也虎视眈眈,大有他要敢点头就要扑过来抽他的气势。

弘晖赶紧轻咳了一声;“怎么会,就是因为你们说的太对了,所以我才忍不住笑的,我这是赞同的笑容。对了,前面就有一家客栈,我们是不是先住下来再说买东西的事儿?”

这是正经事儿,佛拉娜转头看一眼,觉得这客栈也确实是够大够气派——出门在外,虽然财不露白,但是,能住正规的大的客栈还是要这样的客栈的,谁知道小客栈都是些什么人,万一就是黑店呢?万一用的东西都是不能说的东西呢?

大的客栈,客人多,用的人也会多。向来龌龊事儿是越少有人知道才越是保险的,人越多的情况下,很多秘密就守不住,守不住了就会被别人知道。

所以大的客栈,才越是不敢有什么秘密,才越是不会有什么不干净的事情或者东西。

要了三个房间,弘晖和富庆一个房间,佛拉娜自己一个房间,二格格自己一个房间。剩下的,各人的丫鬟跟着各人自己,小厮和侍卫是另外要了一个房间。

佛拉娜付钱,然后,给的时候,忍不住转头看一眼弘晖。弘晖一开始没反应过来,是见佛拉娜伸了两次手都没将手里的银子给掌柜的,再留意到她看自己的眼神,这才反应过来了,忙一拍额头:“疏忽了,我和表弟是偶然遇见的,接下来也不一定一起走,所以我们自己的花费还是我们自己来吧。”

说着就自己掏钱,连旁边的富庆都震惊了——自家妹妹,这么小气的吗?

二格格倒是对这很赞同,他们让佛拉娜当管家婆之前都是先将自己的银钱上交了的,所以佛拉娜买什么做什么,才带她和富庆的一份儿的。她亲大哥,弘晖阿哥,也没交钱,也没提前说好,也没说以后要一起走,那凭什么要花他们的银子啊?

亲兄弟还明算账呢。

一个房间银子不多,但这是个规矩,事事都得分清楚,才不至于说不清楚。

佛拉娜这才将自己手里的银子给了掌柜,然后冲富庆招手:“一会儿到我房间来,咱们商量商量都买点儿什么,然后谁去。”

最重要的是发资金,否则什么也买不起。

富庆和二格格应了下来,先回房间放了自己的小包裹,然后赶紧去聚头开会。富庆被分了二十两银子,要去买盐,大棉袄,还有咸菜之类的。

二格格被分了十两银子,负责去买香料——茴香之类的,佛拉娜自己则是去马车行再买一辆马车,这次也不带马车夫,他们打算从后面跟着的小厮里面挑选一个人出来赶马车。

至于弘晖阿哥,不好意思,没交合伙费,那就不是一路人,他自己买自己的行李就成了。

忙忙碌碌一下午,到了晚上,佛拉娜就发现,真正的考验来了——睡觉是个大问题。

她可以忍受不洗澡,反正现在天冷了,就是在京城,天冷的情况下她也是三五天才洗一次的,出门在外,能省就省。

也可以忍受吃的很普通,味道一般般,材质一般般,厨艺也一般般。

但是,躺在床上了,她就发现,自己睡不着了。就好像床铺上爬满了小蚂蚁,虽然不至于咬疼她,但是,浑身上下也痒的不行——她知道是自己心理作用。

躺下之前她看过了,床单和被套虽然不是特别干净,但也不算脏,床铺上也没什么脏污或者虫蚁之类的。

但是她自己会想,上一个睡在这床上的是谁,是男人还是女人,是男人的话……差点儿要吐了。是女人的话,是没成亲的还是生过孩子的,是十天半月没洗过澡的还是身上来着月事没干净的?

然后想着想着吧,她就觉得身上开始发痒了。

佛拉娜也警告过自己别想了,可有些事情你一旦开头了,想停就停不下来了。她甚至会想,客栈的老板是不是只要看床单不脏,就不会去清洗呢?

这样翻腾了大半天,实在是睡不着了,佛拉娜只好起身了——这样不是办法,要不然,趁着还没走出城镇,明天自己再去买一套床单被套?

总不能以后都不睡觉吧?

自己睡过的,就是再脏也能忍受的吧?

佛拉娜起身去倒了一杯水,抿一口,然后就忍不住叹气了——红果也睡着了,这不是在府里有丫鬟守夜,她不管什么时候起来,只要喝水,那入口的都是温热的。现在这茶壶里的水,放了一白天,早已经凉冰冰的了。

佛拉娜有些口干,想了想,索性裹上了衣服带上帽子就开了门出去。

二楼有小二在守着,见她出来,忙从桌板上翻下来:“公子有什么吩咐?”

“要一壶热水,另外,明天早上七点钟,往房间里再送一壶热水。”佛拉娜说道,顺手扔下来一个小荷包,这荷包也是今儿买的,就是备着急用的。

得了赏钱,小二就忙应了下来。佛拉娜也睡不着,索性也不着急走,就下楼等着那小二送热水过来。

她刚在桌子旁边坐下,就听见有脚步声从二楼传来,一抬头,弘晖阿哥下来了。

“睡不着?”弘晖率先问道,佛拉娜点点头:“有点儿口渴,表哥也睡不着?”

“听见有动静就过来看看,还以为是塔山娇气受不住了。”弘晖阿哥实话实说,他倒是能忍受那床铺的问题,但就是怕二格格受不住。金枝玉叶的长大,从小哪儿用过别人的东西啊,就是别人新的剩下的,二格格也是没用过的。

“对了,有件事儿,很早之前就想和你说的,但是一直没找到机会,还记得护国寺的那个桃子吗?”反正也已经出来了,弘晖阿哥也不着急回去,就也在佛拉娜对面做下了。

小二倒是机灵,见他们谈话,送了热水过来之后就机灵的往后厨去了。

佛拉娜点点头:“记得,我一直以为是伊尔根做的。”

没说甜甜的名字,算是给甜甜最后的体面了。甜甜之前想让裕亲王妃看上佛拉娜,让佛拉娜冲喜嫁到裕亲王府去,然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她自己成了冲喜的新娘子嫁过去了。

日子不太好过。

裕亲王死了之后,爵位传给了世子,但是世子呢,最疼爱的孩子不是躺在那儿昏迷不醒的纨绔子,而是侧福晋所生的大阿哥。裕亲王妃又拗不过儿子,毕竟做了一辈子后宅妇人,一辈子听男人的,男人过世又要听儿子的,没办法和儿子对着干。

然后,缺医少药,没人精心伺候,那纨绔子也就是撑了半年,然后人就没了。

从伊尔根嫁过去,到这纨绔子死掉,也就半年时间,中途那人一直没睁开眼睛,就是个活死人。

冲喜为的什么?

一为了那男人活命。若是活命也顾不了,那至少是留下个子嗣血脉。

结果这两个都没能达成目的,那裕亲王妃,哦,现在已经是太妃了,能愿意了吗?她觉不承认自己是看走眼了,她只觉得伊尔根是个福气不够的,或者,是伊尔根折了她孙子的福气。反正,孙子过世的怒火,老太妃是全都撒在了伊尔根身上。

那伊尔根的父母能做出嫁女儿冲喜的事儿来,那现在还能为女儿做主撑腰吗?

于是,伊尔根现在的日子,几乎就是水深火热之中了,反正是很不好过的。

“那桃子当时是要我的命来的。”佛拉娜不打算详细问伊尔根的下场,她只疑惑这桃子的事儿:“若是伊尔根的话,她当时,不是想让裕亲王妃看我的好运气的吗?好运气就是让我死?”

与伊尔根的初衷不符的吧?

富庆也是长叹短叹的,为什么就非得想要买马儿呢?以后养着这马儿难道不要钱吗?马料可还不便宜,为了几两银子的小便宜就换一个大麻烦,用佛拉娜的话来说,也确实是有点儿不太划算。

当然,聘请车夫他们可能会少点儿自由什么的,但是,也比现在好啊——除了富庆,就没人会赶马车了,也就是说,一路上连个替换的人都没有了。

富庆有些犹豫,佛拉娜笑道:“技多不压身,多听点儿总没事儿,指不定这一路上什么时候能用得上呢?再说了,没遇上是没遇上,万一遇上了,我是不是自己会就不用求别人了?”

“出门游学,本就是要多学点儿东西的,我也要学赶马车。”二格格立马说道,二格格若是蠢笨之人,皇后也不会看重二格格,想将二格格培养成自己的衣钵传人。

然后,指不定她们现在都还没能出城门呢。

弘晖倒是没想到佛拉娜还是小团体里面的管家婆,一想到管家婆这个词儿和佛兰对应上,也不知道怎么的,弘晖心里就有一种想笑的感觉——实在是差的有点儿远了,他印象中,管家婆都至少是嫁了人的妇女,一把年纪了的——就是新婚的小媳妇儿,在没有取得婆婆的认同之前也是少有能接触到管家权的。

“早知道,咱们该让阿玛帮咱们准备马车夫的。”二格格说道,出门在外才知道难。这就难在第一步了,连个交通工具都没有,还不容易有了,还有点儿麻烦。

若是皇上或者马齐给他们准备好了,他们就只用坐在马车上等着到目的地就成了。

二格格叹口气,佛拉娜就开解她:“往好处想一想,若是咱们要了阿玛的马车,那是不是接下来咱们就得再退一步,要他们派来的侍卫了?然后,阿玛的人都要了,那额娘的人要不要?丫鬟要不要?嬷嬷要不要?丫鬟嬷嬷都有了,那多几个粗使婆子是不是也无所谓?反正五个人也是人,六个人也是人,七个人也是人,然后,十个人也是人?”

佛拉娜的意思就是这,人,要么寸步不让,要么事事听从安排,想站在中间的,有点儿太困难了。这世上墙头草不少,说来是墙头草最安全,波及不到,但实际上,不管是赢的还是输的,最不喜欢的,也都是墙头草。

要么怎么有句话叫富贵险中求呢?想要求富贵,那就只能站一边。

“我可以学学赶马车。”佛拉娜笑着说道,问富庆:“等会儿我陪着二哥在外面,二哥和我说说赶车的事儿。”

她们要的,是出其不意,是自己经历这世上所有的事情。

现在就稍微有点儿后悔了——就她们这样的无名小卒,谁会关心他们到哪儿了啊,全世界也不都是马齐和皇上,换个意思,也不是全世界都是她们的父母。她们的行踪,应该是没人打听的。

弘晖哭笑不得,没见过这么过河拆桥的,他摇头:“我不干涉你的事情,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一个表哥,能帮你做什么决定?”

二格格笑嘻嘻的看富庆:“二哥,我也要学赶马车。”

人都是会得寸进尺的,你一开始拒绝了,什么都不要了,他们也就不会安排别的了,但你要是要是态度十分不坚定,马车想想觉得可以要,车夫想想可以带,那带了这了,是不是再多带一个侍卫也无所谓?

反正带了一个侍卫了,那再多带一个跑腿的是不是也无所谓了?跑腿的也带了,那再带一个据说是会生火做饭的是不是也无所谓了?

但是这马车,是二格格和佛拉娜自己拒绝的,她们的理由就是她们想自己赶路。她们以为,带着马车夫就好像先皇巡幸蒙古一样,人不到消息已经到了,消息到了,各处就已经做好了准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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