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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

第36章 生全归全 不毁有终

唐玄宗《御注》解释这段经文:“父母全而生之,已当全而归之,故不敢毁伤。立身行道,扬名於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言能立身行此孝道,自然名扬后世,光显其亲,故行孝以不毁为先,扬名为后。”

这是讲到,为什么不敢毁伤?因为父母生我们的时候,“全而生之”,我们从父母那里出来,是整一块完全出来的,不是头、手分开,生了以后,再组合而成,不是的,生出来就是一个完整的人。所以我们有责任为父母保全身体,一直到终老,“全而归之”,还给天地。有这份心,自然就对身体发肤不敢毁伤,这是讲到孝之始。“能立身行此孝道”,有这种孝的理念,保全自身的完整,保全自己品格的完全,这样叫立身。终身奉行、不辱其身、不辱其德,这样子自然名扬后世,光显其亲。因为你是个孝子,大家都尊敬你,后世的人都向你学习。像舜王大孝,四千多年以后的今天,我们依然在传诵他的美德,这是光显他的父母。讲到舜,就一定讲到舜的父母;讲到曾子必定会讲曾子的父母,所以父母得到光显了。这是讲到孝的所谓先和后,以不毁为先,以扬名为后。

宋朝的大儒、礼部尚书邢昺的《正义》,如下解释唐玄宗《御注》:“言为人子者,常须戒慎,战战兢兢,恐致毁伤,此行孝之始也。”

这是讲到我们身为人子,常常要很谨慎的做人,戒慎恐惧,担心自己德行有亏缺。谨慎的人自然就能够保全身体。譬如说不至于违犯刑法被抓去惩治,甚至杀头、枪毙,这就不能够保全其身。不仅要保全其身,还要保全我们的德行。做人要做得堂堂正正,不可以有辱于父母。所以平时要懂得戒慎恐惧、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每一言、每一行,乃至每一个念头都要观照,知道对还是错,是善还是恶。如果是对的、善的要把它发扬下去,要维持,要保持;如果是错的、恶的,就要赶紧放下,丢掉,把这个念头甩掉,把言行纠正。能够这样去做人,自然就不会有辱其亲。

“恐致毁伤”,担心毁伤。“毁”是亏辱的意思,“伤”就是损伤。“毁”是就德行讲的,他亏欠了道德,污辱了自己的名誉,污辱了自己的门楣;“伤”是对身体而言,不能够有所损伤。

《弟子规》讲的“凡是人,皆须爱”,看到他人身体有毁伤,就好像自己毁伤一样。所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始”,不仅有开始、有基础这个含义,还有根本。根本是什么?根本是一体的爱心。因为身体发肤跟父母是一体,全国人民乃至全世界人民身体发肤都跟我是一体,所以我们都不敢毁伤,不仅不敢毁伤,还要尽心竭力的去帮助他们,让他们得到安乐。能够做到这一点,自然能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就自然能够使父母显耀,这是“孝之终也”,终是终极,到达了究竟圆满。

如果是造恶、犯罪,譬如跟黑社会结成团伙,在黑社会互相争斗中有伤,甚于至死,都是不孝。又譬如说犯罪,犯了罪以后被加刑这都是有所损伤。也不可以自杀,自杀是很大的罪过,是大不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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