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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

第174章 亲权处分 治罪不孝

亲权处分在民国以后就被取消了,现在都讲究人权,连儿女也要向父母要人权,父母不能够干涉儿女,儿女要有自己的天地,他想要怎样,父母也无可奈何,现在变成这样的一个世道。在过去,不孝那是大罪,是最大的罪,很可惜,现在这些刑法都没有了,也没有专门制定关于孝道方面的法律,孝道只是人们心目中的一种伦理道德,它没有真正有力的、系统的法律保障。所以应该恢复为孝道立法,我们也看到真有这样的提议者。

在古代有一种叫做亲权处分,就是如果父母到衙门去告儿子不孝,跟官府诉讼,官府不必去审问,可以直截了当把儿女抓来,进行判刑。甚至如果父母说儿女大不孝应该杀头,官府也二话不说抓来就杀头。因为父母是最爱儿女的,这是天性,假如父母如此伤心、绝望,要跑到官府去告儿女不孝,甚至要把儿女置于死地,可见父母的心真的是伤透了,心都碎了,这种儿女确实也没必要留在世间。这是古代的亲权处分,父母双亲的权力,他有权让自己儿女受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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