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在手机阅读
手机阅读《邓小平改变中国》
邓小平改变中国

第35章 (上)精心选择突破口 6

不久,王强华出差归来,那位编辑把胡福明的两篇文章交给了王强华,并告知他自己的处理意见。

王强华看了胡福明的两篇文章,也觉得批判的那篇太一般,不能用。但是,当王强华看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一文,虽然觉得引文太多,显得冗长,而且理论讲得太多,但却认为这一文章的观点却是切中时弊的。

这样,王强华认为胡福明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一文在作修改之后,可用。王强华又请《光明日报》党委委员、分工主管理论部的马沛文仔细地研读了胡福明的来稿《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

胡福明所说的批“两个凡是”,实际上是批评“两个主席”,一语道破了天机。他所说的“两个主席”,就是和华国锋。批评“两个主席”,也就是批评晚年的“左”的错误,批评华国锋坚持晚年的“左”的错误。

就在这个时候,来了一个“催生婆”,促使胡福明产下那篇正在思索中的文章。这位“催生婆”的到来,颇为偶然。那是在1977年5月,南京召开拨乱反正理论讨论会。胡福明出席了会议。北京《光

明日报》哲学组组长王强华也应邀出席了会议。笔者访问了王强华。据王强华说,他是以《光明日报》记者身份去南京出席会议的。

多年的新闻工作,使马沛文的目光变得十分锐利。他称“两个凡是”是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在人们头上。他读了胡福明的文稿,敏锐地看出:“这篇文章的价值不在学术方面,而在政治方面。”

马沛文以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在理论上早已论定,胡福明的文章在理论上并没有太多的创见,而胡福明的贡献在于精心选择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一角度批判“两个凡是”,因而击中了“两个凡是”的要害。所以,这篇文章是一篇政治文章,对于当时的政治斗争有着很大的现实意义。于是,编辑部对胡福明的文章进行了修改,删去了冗长的引文及有关解释,排出清样。

王强华在1978年1月19日给胡福明的信中,这样写及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一文的处理意见:

已粗粗编了一下,主要是把原稿第一部分压缩了,突出后两部分,但似觉得长了一些。是否请您看看再删一些?有些地方,文字的意思有些重复,可否精练一些?另外,这篇文章提的问题比较尖锐,分寸上请仔细掌握一下,不要使人有马列主义“过时”论之感的副作用。

文章请尽快处理寄来,争取早日刊用。

王强华的这封信,表明《光明日报》编辑部肯定了胡福明所写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一文,已决定“刊用”。不过,由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一文触及了“两个凡是”的痛处,所以“比较尖锐”,王强华叮嘱胡福明“分寸上请仔细掌握一下”。胡福明同意王强华的意见,对文章作了改动,又寄回《光明日报》。

北京的孙长江与胡福明不谋而合

在科学史上,“同时”现象屡见不鲜:

1974年11月10日,美籍华裔物理学家丁肇中所领导的小组发现了一种新的基本粒子;也就在这一天,美国科学家里奇特所领导的小组也发现一种新的基本粒子。后来经过查对,两个小组所发现的竟是同一种基本粒子。为此,丁肇中和里奇特在1976年同获诺贝尔物理学奖。

同样,1845年9月,英国青年亚当斯算出了当时尚未发现的海王星的位置,只是由于受到英国皇家天文台台长的怀疑未能发表论文,而一年之后德国天文台根据法国青年勒维烈的计算,发现了海王星。勒维烈是在不知道亚当斯的研究成果的情况下作出自己的计算的。如今,人们把勒维烈和亚当斯并列为海王星的发现者。

同样,在1900年,荷兰植物学家德佛里斯、德国植物学家柯灵斯、奥地利植物学家哲尔马克差不多同时创立现代遗传学。还有,化学元素周期律是俄罗斯化学家门捷列夫创立的,但与此同时,法国的尚古都、英国的纽兰兹、德国的迈耶尔也接近于发现这一定律。非欧几何,是匈牙利的亚·鲍耶、德国的高斯和俄国的罗巴切夫斯基几乎同时创立的。生物进化论,是英国博物学家达尔文和华莱士差不多同时创立的……

这种“同时”现象表明,科学上的发现、发明需要具备一定客观条件。当这种条件一旦成熟,就会有许多人通过不同的途径作出同样的发现或者发明。

同样,在1977年,当“两个凡是”成为束缚中国人民前进的脚镣时,这种客观需要促使许多人寻找突破口。

就在南京的胡福明找到批判“两个凡是”的突破口的时候,几乎同时,北京也有人找到了这一突破口。

这里用得着中国的一句古话曰:“英雄所见略同。”

北京的那个人,也以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一命题,是从理论上批判“两个凡是”的最佳切入点。

北京的这个人,便是孙长江——福建人氏,生于1933年。孙长江当时在胡耀邦领导下的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工作。孙长江深感当时充满“噤若寒蝉,万马齐喑的沉闷空气”。他曾这样形容当时的情况:

对偶像的崇拜,凡事必须是“讲过的”,“红宝书中有的”才敢想、敢说、敢做。人们已经习以为常,见怪不怪,整个社会的活力和生机几乎被扼杀殆尽。中国如若按照那个样子再走下去,其结局肯定是要被开除球籍,不可能有更加光明的前途了。1978年邓小平同志讲得多么好!他说:“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

前面已经提及,1977年12月,胡耀邦在中央党校指出,编写党史要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胡耀邦用的《实践论》来反对“两个凡是”!

孙长江注意到胡耀邦所强调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

孙长江也在思索着寻找批判“两个凡是”的最佳突破口。他跟胡福明不谋而合,不约而同,选择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作为突破口。这样,在南京的南京大学和北京的中央党校,胡福明和孙长江各自在撰写论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文章。

他去南京,除了由于工作关系之外,还因为他是南京人,他的母亲当时在南京。

王强华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于1953年进入光明日报社工作。王强华回忆说,那时他并不认识胡福明,跟江苏省的理论界也不熟悉。他来到南京中山门外的江苏省委党校,出席在那里举行的江苏省理论讨论会。胡福明在会上作了发言。胡福明说,在“文革”中,批判“唯生产力论”是错误的,生产力是应当重视的。胡福明以为,“唯生产力论”是历史唯物论的根本观点。在胡福明发言之后,有两三个人发言,表示不能同意胡福明的意见,认为“唯生产力论”是应该批判的。有人甚至说,“唯生产力论”是第二国际的机会主义观点。

王强华出差南京时,曾去南京大学找过胡福明。很不巧,那天胡福明没有在学校,所以没有跟王强华碰面。由于王强华出差,《光明日报》另一位编辑代王强华拆收了胡福明寄来的稿子。胡福明当时寄去两篇文章,一篇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另一篇是批判的文章《女人也是生产力吗?》。

那位编辑首先觉得胡福明所写的批判的文章,在当时已经很多,显得一般,决定不用。至于那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倒是提出了一个崭新的论题,只是文章中引述马克思的话以及对于引文的解释显得太冗长,也决定不用。

(送审稿)

“两个凡是”实际上是要维护“文革”那一套,维护个人崇拜、个人专断。这样,就什么民主也没有了,仍然是以阶级斗争为纲。我认为,批“两个凡是”还不是核心问题,批“两个凡是”是为了否定“文革”,为“事件”平反,为了平反冤假错案,要全面拨乱反正,实际上是批评老人家晚年的错误。批“两个凡是”不过是为这些扫清障碍。所以批“两个凡是”,实际上是要批评两个主席,这个风险当时是看到的。

这样,在会议上引起了争论,也就引起了王强华的注意。

在会议中间休息时,王强华主动去找胡福明。王强华告诉胡福明,他刚从北京来。在北京的讨论会上,他曾听到于光远的发言。于光远也认为“唯生产力论”不应该批判。这么一来,王强华也就跟胡福明结识了。

可是,胡福明的文章寄出后,竟然4个月没有消息!为什么这么久没有消息呢?据王强华告诉笔者,当胡福明的稿子寄到《光明日报》哲学组时,他又出差了。胡福明终于收到了王强华的回信。那封信是王强华在1978年1月19日写的。至今胡福明仍保留着这封信。王强华的信中,附了两份《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清样。胡福明的稿子被排出清样,表明编辑部要采用这篇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在1978年1月14日发排的。清样上印着:

胡福明

王强华在信中说:

我去年9月离京,到上海、南京出差,12月刚回来。

1977年7月上旬,胡福明的妻子生病住进江苏省人民医院,他每天晚上要去照顾她。天气正热,蚊子又多,他无法入睡,就在医院的走廊上看书。他思索着如何批判“两个凡是”,终于从哲学理论上找到了突破口,即“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样,他就从家里拿来一些马克思、列宁、的著作,把有关论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内容一一摘录下来,开始着手认真研究这个问题。

胡福明回忆说:“经过了五六天,提纲写成了,妻子也出院了。这时已是暑假,我坐下来整理提纲,大约用了一周时间,写成初稿,已是7月底了。我的习惯是,稿子写好后,放几天,然后再修改。经三次修改,于9月初寄给《光明日报》哲学组王强华同志。”

马沛文是一位老资格的报人。1921年出生于陕西的他,被陕北的红都延安所吸引,于1944年毕业于延安鲁迅艺术学校文学系。此后,他多年在延安《解放日报》以及后来的《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工作。

马沛文告诉笔者说,在粉碎“四人帮”之后,《光明日报》仍党政不分。当时《光明日报》没有设编委会,只有党委会。他是党委委员,实际上也就兼任编委。理论部当时是归他主管。

哲(四五一)七八、一、十四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

中间休息之后,胡福明作了一次发言,重申了不应该批判“唯生产力论”。王强华是个责任心颇强的编辑,时时不忘为“本报”效力。他发现胡福明对一些问题有自己的独立见解,也就约他为《光明日报》“哲学”副刊写文章。王强华的约稿,虽然只是“一般性号召”,并没有给胡福明出具体的题目,却促使胡福明把躁动于腹中的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文章赶紧写出来。

  • 加入收藏
  • 目录
  • A+
  •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