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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鸟偷走当老婆这件事

第1章 前夜(一)

李朝霜不是巫祝,却和女子穿着打扮相差不大。

灰纱氅衣,黄金首饰,透过水面的倒影看去,除开李朝霜眼眸透出奇异的灿金,黑发只堪堪越过肩膀外,两人连五官都是相似的。

这份相似绝无可能用巧合形容,于是李朝霜反应过来,唤道:“露娘。”

深秋。

李朝霜的心神沉浮于黑暗,酣睡不知多久,突然听到有人说话。

“醒来了,阿兄。”

她道:“阿兄,你睡了二十年了。”

二十年。

李朝霜一怔,却没多意外,语气一如二十年,哄她道:“当然,睡前见的露娘,还是十一岁的小姑娘呢,现在已经这么大了,看来我是真睡了很久啊。”

这份安慰不太走心,一点用都没有,反而让李朝露的笑容变得苦涩。

她道:“阿兄不问,自己为何会睡二十年?”

这有什么可问的?他的情况难道他不清楚?

李朝霜想,也不知道露娘当时是用了何种秘法,竟硬生生将他这个将死之人的命,又拖了二十年之久。

他也习惯了,他母亲第一次怀孕时,三岛十洲无数大夫齐上手,都断定大司命腹中这个孩子出生便夭折,强留也活不过三个月。

当时的少司命是他姨母,通生育之灵,亲自护持,才叫大司命与他母子平安。

之后,瀛洲李氏,剑阁谢家,搜集无数天材地宝,慢慢调养,才叫他活过了三个月,周岁,十岁,乃至成年。

李朝霜的朝霜,便是“人寿几何?逝如朝霜”的朝霜。

若在秋冬日出之前,将叶片上水汽凝结成的霜纹完整取下,送进冰窖。那这一片朝霜,或许能保存到来年迎春,也未可知。

李朝霜的朝霜,也是这一抹保存在冰窖的朝霜。

他早已接受自己命不久矣的事,但他的亲人却从未接受。

强拖病体留在世间,李朝霜疲惫至极。可亲人们所怀,皆是拳拳爱意,他总不能对他们说,说……

说,放我归去。

放我归去幽冥。

为何会人事不省,一睡二十年呢?

李朝霜微笑,只道:“辛苦露娘了。”

自从母亲亡去就接下大司命一职,天塌下也神色不动的李朝露,听到这句话,差点落泪。

瑟瑟出生后,阿兄已不是她唯一的亲人。但阿兄曾以他一命救她一命,故而无论如何,她都不愿阿兄如此病逝。

可惜现在不是诉衷肠的时候,李朝露正色,道:

“二十年来,我竭力寻找救治阿兄的方法,可惜全无所获,仅能护住阿兄你一点生机不灭。

“既无把握,我本不会唤醒阿兄,以免这点生机泄出。然而,然而……”

李朝露顿了顿,眉梢一丝不悦叫风都寂静不敢言语,道:

“有人将阿兄身躯偷走了!”

李朝霜:“……”

李朝霜环视周围环境。

当李朝露说出“偷”字时,深秋夜里鹿鸣潭四面群山环绕,尽收漫天星光的景色,突然变得模糊,遥远。

只剩下灰蒙蒙的雾气,笼罩一方天地。

李朝霜对面,李朝露立在水面上的身影,如幻象透明。

相反的是,她倒映在水面上的影子,反而变得凝实,稳定。

一人在水面上,一人在水面下。

一人在现实中,一人在幻梦间。

兄妹二人隔着水面对视,李朝露对李朝霜道:

“阿兄尚在梦中,在你醒来前,我截住你的神魂,才能与阿兄在这残梦中对话。

“稍等片刻,阿兄会真正醒来,到时你第一眼所见之人,便会是那个……潜入了瀛洲岛的贼!”

这回李朝霜真的醒来了。

果不似梦中清醒那般轻松,仅是察觉到自己还有身体存在的那一刻,绵延不绝的痛苦,便如附骨之疽,沉沉压上来。

不知贼人将他掳至何处,反正不会在湿润的东海边。他头疼欲裂,胸口沉闷到仿佛压上了一座山,发麻的手脚则像是有一万根针在不停的扎。干燥的风叫他每次呼吸都像痛饮刀刃,这些刀刃劈开他咽喉,割断他肺腑,让他再怎么用力也无法中风中获得他需要的生机,以至于李朝霜尚未睁开千钧之重的眼皮,就忍不住咳嗽起来。

“你醒了!”

清澈而健康的少年声音,喜悦喊道。

李朝霜睁开眼睛,尚未看清任何东西,眼泪就流了下来。

他并非痛得哭了,只是无法控制住身体的反应。

太久没睁开过的眼睛,见到光亮如同撞到利刃,那锋芒差点弄瞎他。

李朝霜不停地咳嗽,不停地流泪,如此不知过了多久,才缓过一口气来。

当然,更可能是掳走他的贼人感到不对,往他怀里塞进一只取暖的手炉,又在他身边烧开一壶水。

蒸气湿润了周边,李朝霜的咽喉和肺腑终于没那么疼了。泪水还在流,但眼睛倒是隐约能分辨光线和色彩。

他再度缓了缓,终于看清了一直在他身边忙来忙去的人。

也看清了环境。

是巍峨高山,悬崖峭壁。

李朝霜:“……”

峭壁上有一陷进去的浅穴,穴前生长一棵碧梧。碧梧树根与峭壁的夹角,那处下陷的浅穴里,用树枝草茎羽毛搭的、可容成人躺下的鸟巢。

李朝霜就躺在这鸟巢中。

他不由地讶然了一会儿,不过,倒没觉得鸟巢不好。

毕竟李朝霜一年四季一天到晚都不舒服,即便这座鸟巢不够舒适,也会给他身上的病痛掩过去。

打个比方,这个环境应该很冷,不过李朝霜就算在东海边,在大暑之日,一样觉得冷,到了高山,反而冻得不知多冷了。

让李朝霜讶然的,是轻盈若一片树叶,站在碧梧树枝上的贼。

晨光熹微,少年的面容隐在昏暗中,辨别不清,但即便是如此,他身后那双金黄为主,末端五彩交织的羽翼,才尤其鲜明。

是难得一见的羽族。

直接叫鸟儿也无错。

李朝霜认了片刻,发现他曾见过这只鸟。

“是你啊。”他道,既然是这只鸟,那这所谓偷人的贼,大概是一桩误会吧。

“我们见过吗?”金翼少年茫然,同时随手一甩手上的湿巾,那上面有李朝霜刚才咳出来的血。

只是甩了一下,湿巾上的斑斑血迹便清洗干净,不仅变得松软湿润,还散发出腾腾热气。

金翼少年上前,将热湿巾贴在李朝霜唇边,擦掉他嘴角溢出的血丝。

然后他又拿出一条新湿巾,在旁边烧好的热水里打湿了,叠成一条,贴上李朝霜额头。

盆里的水烧得滚沸,但金翼少年白皙的手指伸进去,连泛红都不曾。

倒是他发现李朝霜在看他,身后双翼不由张开收拢,重复数次。

五彩硬羽一枚枚展开又合上,焕发金属色泽的末梢在风中轻轻颤动,越发明亮的天光更为羽毛镀上一层斑斓华彩,开阖美妙仿佛贵女手中翩然扇动的折扇,有一番奇异的韵律在其中。

李朝霜长这么大,因为身体缘故,无论是猫狗还是鸟儿,都被禁止靠近他。

这还是他第一次和小动物这么靠近,李朝霜忍不住多看了好几眼。

一壶水渐渐要烧干了,空气逐渐趋向干燥,他咳嗽几声,再看过去时,就发现水壶边的金翼少年,不知为何动作顿住。

而那即便泡进滚水里,也不会受影响的肤色,双颊耳后处,突然泛起薄红。

脸颊通红的金翼少年躲避李朝霜的视线,没看到青年神色突然变化。

李朝霜见识不广,却不是毫无常识。

他心底隐隐有了个猜测,有些不敢相信,口中却道:“是你将我从瀛洲……”

李朝霜故意只说了半句话,果然,在他表现出困惑后,金翼少年立刻接口道:

“没错,我偷溜进瀛洲岛,感觉到同族的气息,然后找到了你!”

他语气开心又轻快,好像瀛洲岛上并没有针对外人的无数陷阱。

“我一直以为我是最后一只羽族了,好不容易成年,还以为自己会孤独终老,没想到……你是哪一支?什么时候给三岛十洲抓住的?你好虚弱啊,他们折磨你了吗?”

从未被人折磨,天生就是如此虚弱的李朝霜,只能微笑以对。

这果然是一桩误会。

连同族都能认错,小鸟儿的脑子,不怎么好啊。

于是他向上浮起。

这次清醒竟难以想象地轻松,待李朝霜睁开眼睛,便发现自己身处一个熟悉的地方。

除了这些之外,她的脚腕手腕,也坠饰金铃叮当。

加之她长发不束,乌发如云,迤逦在水面。这幅打扮,明显是个通灵的巫祝。

他没说出口,只看向唤醒他的人。

大泰丰保十六年,十月三日。

是夜幕下的瀛洲岛,鹿鸣潭。

瀛洲岛,乃东海三岛十洲之首。

正是因此,按理来说,李朝霜这个半道祝咒都不会的家伙,绝不可能登上瀛洲岛,更不可能熟悉鹿鸣潭边的一草一木。

李朝霜毫无凭依站立水面上,他身前不远处,另有一人赤足站立。

那是位女子,无法分辨她的年纪,她的皮肤雪白光滑,散发珍珠般的光辉,周身威严则如太阳璀璨。

她头戴金冠,耳坠宝石,金冠下是一双狭长的眉眼;她穿着黑烟似的软纱氅衣,氅衣下的装扮却分外清凉,上半身不见一点布片,全以金饰和玉石珠宝遮掩部位,下半身则穿着雪白长袴,哪怕里面还穿了长裈,一双长腿的形状依然清晰可见。

这片称为大荒的大陆上,所有巫祝向上溯源,皆出自看守东大封的三岛十洲。

瀛洲岛则是三岛十洲之主——号称大司命的强大巫祝,她所居之处。

外人眼里不苟言笑的大司命,不禁微微翘起嘴角。

如今很少有人这么喊她幼时名字了,李朝露笑容溢满悲伤,叫人不好亲近地威严顿时消散。

可惜,他是上任大司命的长子,又是而今这位大司命的兄长。三岛十洲再多规矩,都不是为他设的。

这样不好,李朝霜想。

鹿鸣潭,在重中之重的瀛洲岛上,也是一等一的机要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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