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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鸟偷走当老婆这件事

第3章 前夜(三)

李朝霜抓住年轻鹓雏背后的羽毛,以引起小鸟儿的注意。

年轻鹓雏感觉到了背上人的动静,回过头来。

几缕青丝粘在他沁出冷汗的颊侧,咳嗽太久,李朝霜的嗓音不可避免变得低沉沙哑,但柔软的质感不曾变化。

他慌张护住背上的黑发青年,免得蜘蛛妖腥臭汁液溅到同族身上,自己则伸直了细长脖颈,惊恐地左顾右盼。

刚才出手的,绝对是蜀道剑阁的剑客。

可这里怎会有剑客?!

李朝霜还沾着泪水的眼睫颤了颤,开始思索他哪里不怀好意了。

……他既要将误会说开,哪怕再无力,也得在小鸟儿面前显出一点,免得真相揭开后小鸟儿恼羞成怒,他连对等谈话的资格都没有。

不长毒牙的蛇只配端上桌,拔了利爪的老虎连猫都不如……但要说不怀好意,李朝霜真没有啊?

疑惑片刻,他忽而猜测到了什么,眼神带上一丝好笑。

李朝霜问:“你怕剑阁的剑客?”

年轻鹓雏顿时沉默。

过了数个呼吸,这只小鸟儿才结结巴巴嚷道:

“我怎会害怕!我怎么会害怕那群疯子!我只是不喜欢剑客罢了!我只是……我只是和他们待在一块儿就觉得不舒服!”

“哦,”李朝霜眼里笑意更盛,愉快如溪水在他眼中潺潺流动,“你现在不舒服吗?”

“当、当然没有了!”年轻鹓雏道。

可一个剑客就在你背上啊,李朝霜愉悦想。

他虽是个文不成武不就的拖油瓶,却勉强能够拔出心剑,哪怕一身巫祝打扮,自称剑客也没有问题。

没想到小鸟儿竟然这么害怕剑客。

唔,难道是当初剑阁上那件事?

是吗?不是吗?

李朝霜还记得初见这只小鸟儿的一幕幕,但对小鸟儿来说,他当时应该不曾真见过李朝霜的真容。

更别提,那时的他,身上定然不会有天晓得从哪里来的羽族气息。

李朝霜不由陷入回忆中,直到感到一道更鲜明的温暖。

忍着头疼,面色惨白的黑发青年抬起头。

阳光于他眼睫泪珠上闪烁,年轻鹓雏已带他飞上高空,俯瞰群山。

而就在此刻,通红炭球般的太阳,从东方的连绵山峦后跳了出来。

当光芒照射下来时,李朝霜一双金眸惊吓般瞪大。

半面天穹都是鲜艳的橙红,有如轻烟的云霞变幻着月季般的娇嫩色泽,从粉到浅紫深紫,边缘则是橙金。

远处的青山几乎融化在了这些鲜明的颜色里,唯有如海的云层,掀起巨浪翻涌。

这些云是淡粉色的,一直到近处才过度成钴蓝。从云海中冒出的一座座山峰亦是,在颜色和明暗的过渡里,充满了不真实的瑰丽。

如此辽阔的天空。

如此壮美的大地。

……李朝霜从未见过。

高空寒风吹拂,但年轻鹓雏适才通灵造成的影响尚未消弭,落在李朝霜皮肤上的风,依然是春天般温柔而暖和的。

和下落的时,所感觉身体消融在风中的畅快不同,但这样的柔风同样令人沉醉。

李朝霜仿若生出了双翼。

可惜这是错觉,是小鸟儿将自己的双翼暂时借他一用。

然而,仅仅是这短暂的借用,李朝霜那颗早被病痛折磨得千疮百孔的心,竟如年幼时的他那样,欢快地跳动起来。

那一年,他也是在这样的心跳里,注目一只小鸟儿振翅高飞,缩小成天空中分辨不清的黑点,离开地毫不留恋。

而此刻,李朝霜想起,他曾和这只小鸟儿有一个约定。

单方面的约定。

哪怕李朝霜心愿早已改变,可世间竟会有这般奇妙的缘分。

哪怕他完全明白,小鸟儿所渴求的,正是他无法给予的。

但既然有机会,在归去幽冥前,他真的想做到一件事。

李朝霜陷入深思。

如果真要这么做,不能解开这个误会了,他反而该加深小鸟儿的误会才是。

“啊。”年轻鹓雏听到背后的黑发青年,忽然叹息。

然后他再一次,轻轻抓住小鸟儿的羽毛根处。

年轻鹓雏无父无母孤身一鸟成长至今,对他而言,这样的举动实在太过亲昵。若非细羽覆盖了他的皮肤,李朝霜肯定会发现,这只鸟从头到尾巴尖儿都是红彤彤的。

但年轻鹓雏对此并不排斥,甚至想要更多。

他感到黑发青年俯下身体,整个人贴在他背后,慢慢开口。

那是笃定的口吻,道:“你想上我。”

黑发青年声音很轻,这句话却如雷霆,炸响在年轻鹓雏耳侧。

万万没想到,自己心思会给人如此直白粗鲁地讲出。不仅想和同族做这样那样的事,还想和同族永远待在一起,组成家庭,不再分离的年轻鹓雏,一时间连人话怎么说都忘了。

而李朝霜并没有给鸟儿震惊的时间,继续笑道:“可以啊。”

年轻鹓雏:“唧唧……嘎?!”

就这么同意了?

年轻鹓雏整只鸟都晕头转向,全凭本能乘风滑行。

李朝霜已将自己埋入年轻鹓雏柔软的羽毛里,他轻轻咳嗽几下,冰凉的唇轻触鹓雏的后背,从那里汲取一点温暖。

然后,他才小声又清晰地要求:

“小鸟儿,送我去不周吧。”

不周,乃大荒最高峰。

大荒人自称离乡人,传闻离乡人并非此世之民,而是从天而降,追随东皇的璀璨光明,来到大荒的开拓者。

落下时,他们首先抵达了不周山顶。

那是难以攀越的高山,也是离乡子孙的源头。

同时,还是大荒一等一的苦寒之所。

李朝霜这样的病秧子,光凭借自己力量,绝不可能抵达的地方。

年轻鹓雏又激动又喜悦,但同时也感到疑惑。

“去不周?”

“是啊。”李朝霜的嘴角一点点上翘,但依然称得上温婉柔和。

他道:“我要去不周山,杀一个人。”

“结果没能杀了他。”

一个低沉声音不悦道。

“暴露东大封的情况,引走李朝露,又动暗棋,好叫三岛十洲的大阵露出空隙,结果你主子夸了无数次的‘黑鲨’,连人都没有见到?”

低沉声音连连讥讽:

“早知如此,我还不如等那个病秧子自己死掉。”

南大荒群山刚刚迎来日出,东海的天光却早已亮起许久,只有微风还带有一点清晨的凉意。

大荒陷入群雄割据民不聊生的乱世,已有二十年之久,但在这座距三岛十洲最近的港口,许是巫祝们的庇佑,可见渔民们大声吆喝,推船离港,间或避让回港的商船,好热闹一副和平繁荣的景象。

便是在这和平繁荣的景象里,站着两个格格不入的人。

一三十来岁的男子,皮肤白皙,嘴角一颗小痣,穿着绿绸子的曳撒,下摆的马面褶上绣有精致的红白飞鲤,他头发整齐地梳进乌纱帽,鬓边插一朵含苞待放的白牡丹,通身富贵气息。

可是,他看上去像上位者,却不是那个低沉嗓子训斥的人。

那个一点也不客气的家伙,站在绿曳撒男子右侧,头戴一顶黑纱垂到脚背的幕篱,看不清身形面貌,也分不清男女。

这两人出现在这里,实在太奇怪了,偏偏港口来往的渔民和商贩,没一个人眼神停留在两人身上。

这让他们得以在这大庭广众下,交谈绝不能泄露的言语。

上三岛十洲行刺,谁会有万无一失的把握?黑鲨刺客们的失利,绿曳撒男子没有一点动容,甚至辩解道:

“大人若是这么想,尽可以等公子朝霜病逝。”

这是句废话,不见面貌的人道:“二十年了,谁知道他到底什么时候死。”

然后他第一次柔和了声音,道:“当然,我可以再躲上一百年,两百年,岁月于我毫无意义。我熬死了几十代大司命,再熬死这一双天眼也不要多久……不过,你主子等得起吗?”

“……”

绿曳撒男子的主子,当然等不起。

他只能问:“一定要等公子朝霜死后,才能起事?”

“他是李氏的天眼。”

不见面貌的人说,他语气轻柔没有变化,可直直垂落有如长筒的黑纱幕篱,不因港口微风飘动,却因佩戴者情绪的起伏开始张扬,“哪怕他不会祝咒,按理说无法发挥一点天眼的用处……但二十年前,他偏偏毫无缘由出现在那里。”

天眼可窥视过去、现在、将来,可窥得整个大荒运势变幻下细碎的片段。瀛洲李氏传承天眼的血脉,才得以牢牢掌握九歌中的大司命和少司命——掌握生与死的祝咒。而他们这样暗中密谋的人,谁不怕有眼睛遥遥在看?

若非二十年前的李朝霜,他们所谋之事早已实现。

绿曳撒男子并未经历二十年前的事,对那次秘密的失败了解更是不多。不过他确实感受到了,李朝霜会带来麻烦。

他低下头,道:“大人,‘黑鲨’没能杀死他,但他们还是有一点用处,至少,至少,死之前,他们有传出一个消息。”

不见面貌的人沉默,绿曳撒男子继续道:

“公子朝霜离开了瀛洲岛……已不在三岛十洲的保护中了!”

黑纱幕篱猛地荡出一个巨大弧度。

不见面貌的人语气依然没有变化,问:

“他在哪?”

大荒有三处秘境,一是东海边“烟涛微茫信难求1”的三岛十洲,二是北方“致千里之奇士,总百家之伟说2”的稷下学宫,其三,则是“难于上青天3”的蜀道剑阁。

巫祝通灵得伟力,文士养气证浩然。

然后他发现,鹓雏已经带他飞过鸟巢所在洞穴的高度,继续向上。

……要离开?小鸟儿才在这里通灵了东皇太一,三天之内,这里都是春神的福地,灾变妖魔无法靠近,可以说是十分安全了,为何急匆匆离去?

年轻鹓雏转了一圈没找到人,不知这个剑客既然出手,为何还躲躲藏藏。

年轻鹓雏蓦然一惊!

剑阁的剑客,修剑炼心意。

只要剑在手中,剑客心里就无物不可劈。

那一刹悠长吐息后,便在他背咳得撕心裂肺的李朝霜,理所当然让他忽略了过去。

背上黑发青年的气息,在蜘蛛妖一分为二后越发低微,他不敢再耽搁,决定先离开这里。

金灿灿鸟儿盘旋向上,纷沓落英和温暖的风如士兵追逐他们的皇帝一样,追随在他身后。春光照耀裂谷,连深秋里藏在泥土和岩石缝隙中的虫卵都孵化了。等李朝霜缓过劲来,眨着充盈满泪水的眼睛,甚至看到了一群雪白的蝴蝶,从他面前飞过。

四周鸟语花香,李朝霜差点以为自己来到了什么世外桃源。

一群疯子。

但年轻鹓雏环视一圈,没有找到任何陌生人影。连峭壁上新生的草木之灵也告诉他,此地没有旁人了。

他问:“怎么了?”

“有个不怀好意的剑客,”年轻鹓雏一点没想过隐瞒,回答道,“这里不安全了。”

毕竟虚弱的黑发青年如论如何也不像一个剑客。

他身边连一把剑都没有。

剑客所过之处,常常会留下如蜘蛛妖这般,奇异一分为二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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